取得政府补助资金的财税处理——政府补助新准则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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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政府补助资金的财税处理一一政府补助新准则案例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版,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一)政府补助的分类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二)取得政府补助的计量会计准则第七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

2、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三)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1・初始计量的会计处理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说明:与2006版准则相比,2017版准则允许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2.相关资产提前处置的会计处理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相关资产

3、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四)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会计准则第九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木;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五)取得同吋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的处理会计准则第十条规定,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

4、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六)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科目的选择会计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说明:此为2017年版政府补助准则变化最大的一处。2006年版的准则,没有区分,全部是计入营业外收支。(七)政府补助退回的会计处理会计准则第十五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1.《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他收入包括补贴收入等。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

6、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政府性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关于财政性资金规定:(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

7、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了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8、: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按两种情况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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