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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医院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徽州区卫生局-徽州区卫生信息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黄卫字〔2011〕102号关于下发《黄山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样本)》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黄山市医疗机构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现将《黄山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样本)》下发给你们,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参照执行。二O——年五月十三日主题词:医疗机构防范预案通知抄报:省卫生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黄山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样本)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
2、《黄山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端正办院方向,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理念,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条件,转变服务作风,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院长负责制,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网络,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和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积极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
3、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务人员应当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关心、爱护、尊重患者,加强沟通,保护患者的隐私;应当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第五条医疗机构设立患方接待场所,接受患方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向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治安管理,明确治安责任人,逐级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安全责任制,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的安全防范机制,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措施。第六条制订完善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建立医疗纠纷预防、
4、报告、处置制度;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第二章医德医风建设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建设,制订落实行风教育、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改进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崇高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
5、民服务的理念,恪守医生职业道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认真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和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以整洁大方的仪表、良好的言语态度来接待病人,想方设法为病人提供方便;应当了解尊重病人的心理感受和情感需求,视病人为亲人,尽量满足合理需求,取得其配合和理解;应当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第三章医疗质量监督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建立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为主任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院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会议,组织医疗质量评估,分析医
6、疗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建议,建立完善相关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制度,督促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科、组),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院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调查和处置医疗纠纷。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建立相关专业的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各专业技术质量监督和管理,制定和完善专业相关操作规范,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检查评比活动。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各科室应当建立由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组长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
7、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检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第四章医疗机构核心制度落实第十四条告知与沟通1.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患方委托人。告知要力求全面而准确,避免因告知不足而导致医疗纠纷,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2-告知有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和见证告知三种方式。口头告知适用于医疗机构诊疗程序等一般性情况的告知;书面告知适用于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的医疗管理、患者病情、诊治措施及风险告知,书面告知必须要有患方签字;见证告知适用于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但患方拒绝在书面告知
8、文书上签字的告知,告知时必须要有第三人在场,并签字证明。3.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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