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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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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暨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会议精神,以“突出重点,补好短板,综合施策,科学治霾”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镇政府组织实施、环保站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及时发现依法依规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1、污染源分级监管按照污染源性质、排污量大小、环境风险高低等,将污染源划分为镇级监管、村级监管污染源,由X镇负有监管
2、职责的镇环保站、村委会实施分级监管,明确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监管要求,落实层级化全覆盖监管。2、环境隐患前端控制根据网格划分原则,确定环保监管责任网格。将环境隐患、违法排污行为的前端发现处置工作,纳入各村的日常工作。注重发挥镇、村网格监管组工作人员的前端发现作用,将环境风险控制在萌芽中,及时消除违法排污行为。3、上下联动快速处置在现有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的基础上,有效发挥镇相关站所,村委会的环保监管合力,及时发现隐患,快速进行处置。二、巡查监管责任1、镇级巡查监管工作组:组长由包村领导担任,成员为包村干部、村级环保专干工作职责:负责所包村(三级网格)范围内环境隐患、违法排污行为
3、的排查以及前端劝阻制止工作。(1)巡查发现。根据环境隐患及违法排污行为现场检查要点,对所属网格内的污染源单位环境隐患、违法排污、非法采石采矿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环境隐患及违法排污行为,并做好巡查记录并上报镇环保站(附件1),每周每个污染源单位至少检查1次。(2)处置报告。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环境隐患及违法排污行为,应立即劝阻制止(发放环保告知书,附件2)、责令整改,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附件3),同时拍照取证并做好记录,对劝阻无效拒不整改的,应及时上报镇政府,镇政府组织力量予以进一步处置。(3)隐患跟踪。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报告。(4)指导
4、并督促村级巡查监管工作组履行好职责。2、村级巡查监管工作组:分别成立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其它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巡查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日常检查以及环境隐患的排查工作。工作职责:(1)信息采集。对辖区内的污染源单位基本信息进行采集登记,填写信息登记表上报环保站(附件4),建立“一企一档”并及时更新。(2)日常检查。①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非法采矿等日常环保监管工作,发挥了解、巡查、协调、监督和及时制止违法排污行为和突发环境事件,并组织力量配合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5、②了解掌握企业的基本排污规律及正常排污状况,发现异常排污情况及时核实上报镇级巡查监管工作组。环境隐患及违法排污行为排查记录单(附件5)。3、镇环保站:负责指导镇级巡查监管工作组、村级巡查监管工作组开展相关环保工作,对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具体为:(1)信息收集。收集归档镇级巡查监管工作组、村级巡查监管工作组的巡查检查记录。(2)日常检查。根据环境隐患及违法排污行为现场检查要点,对重点监管污染源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单,每家单位每两个月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附件1)。(3)案件查处。对辖区内的环保案件,及时进行现场处置;对污染源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保问题,及时
6、督促污染源单位采取整改措施;需采用执法手段,调查取证后,报县环保局或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立案查处。(4)工作指导。负责指导镇级巡查监管工作组、村级巡查监管工作组开展污染源日常检查、环境隐患处置等工作。工作指导采取对口联系的方式,协助镇、村巡查监管工作组共同开展环保工作。三、工作机制1、巡查监管机制镇级巡查监管工作组、村级巡查监管工作组对所属网格内的污染源单位环境隐患、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定期巡查,每周每个污染源单位至少检查1次。镇环保站监管人员对重点监管污染源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每家单位每两个月至少检查1次。2、快速处置机制(1)前端处置:发现环境隐患及违法排污行为,立即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7、,并开具环保责令改正通知单(附件3),并留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2)督促整改:巡查人员要责成污染源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报镇政府。(3)协调处置:镇政府接到案件后,安排镇相关站所进行处置。(4)案件移交:镇相关站所对本级无法处置的案件,调查取证后,报县环保局或上级相关部门立案查处。对存在严重违法排污的生产经营单位,视情提请上级部门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相关限制措施。3、督查问责机制(1)督查对象:镇级巡查监管工作组人员、村级巡查监管工作人员、镇级环保站监管人员及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站所。(2)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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