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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兰:WTO体制下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反思与改进一一基于原材料出口限制视角2015年01月12日17:01來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原标题:壬兰:WTO体制下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反思与改进一一基于原材料出口限制视角(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兰州730070)[摘要]中国原材料案和稀土案的相继败诉,意味着今后我国如欲在WTO体制下采取岀口关税、出口配额等直接出口限制措施限制原材料出口将会异常困难。而出口退税也具有限制岀口的作用,为间接出口限制措施,且在WTO体制中具有合法性。木文以此为逻辑起点,从原材料出口限制视角,研究WT
2、O体制对出口退税的规制,据此反思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其改进提出建议,以期为我国在WTO体制下合法、有效地利用出口退税制度限制原材料出口建言献策。[关键词]出口退税;间接出口限制;WTO体制;原材料[中图分类号]F75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314(2014)06-0070-05[收稿日期]2014-09-25[作者简介]王兰,陕西长武人,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2014年3月26日和8月7口公布的“中国稀土案”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均裁定,中国对稀土等三种原材料采取的出
3、口关税、出口配额等出口限制措施违反了屮国的入世承诺和WTO规则。该案裁决结杲与2012年初了结的“中国原材料案”并无实质性差异。这意味着,今后我国想要在WTO体制下采取出口关税、出口配额等直接出口限制措施限制原材料岀口将会异常困难。与对直接出口限制措施的严格规制不同,WTO对间接出口限制措施的态度较为宽容。因此,在相继败诉的背景下,我国与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继续诉诸直接出口限制措施,不如“另辟蹊径”,转而采取出口退税等间接出口限制措施限制原材料出口,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此为逻辑起点,在研究与岀口
4、退税相关的WTO规则的基础上,反思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其改进提出建议,以期为我国在WTO体制下合法、有效地利用岀口退税制度限制原材料出口建言献策。一、出口退税的出口限制作用(一)出口退税限制出口的合理性及其副作用出口退税就是产品在出口时将其在国内己缴纳的间接稅退还给出口企业。一般认为,出口退税是一种出口鼓励措施。实际上,这种说法是不严谨的,出口退税对出口的作用不宜笼统而言,其对出口的鼓励或限制作用是指,在某一产品的岀口退税率既定的前提下,提高退税率,可降低出口成本,促进出口;降低退税率,可增加出口成本
5、,限制出口。通常情况下,提高出口退税率可促进出口,增加财政收入。不过,根据“次优出口税理论”,当国际市场完全竞争的前提条件不具备,也就是存在如下两种出口市场扭曲现象时,降低出口退税率或取消出口退税,相当于对出口征税,尽管限制了出口,却有利于出口国福利的增加:[1](1)出口产品具有垄断优势。如果一国在某一产品的国际市场上具有垄断优势,则可通过降低出口退税率,实现将出口税负转嫁给国外消费者,增加本国福利的冃的。(2)出口负外部性。即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真实社会边际出口成本所导致的社会福利损失。比如,一些原材料(如黄
6、磷)的生产活动会造成破坏环境的负外部性,如杲不通过征税的方式将这种负外部性内部化,就会导致产甜的私人成本低丁•社会成本,其岀口就会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对丁•这类产品,应通过降低出口退税率,将其出口的负外部性内部化,限制出口,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这两种出口市场扭曲现象,均与原材料出口相关。据此,降低出口退税率直至取消出口退税,可以起到限制原材料出口的作用,继而实现保护环境和资源、增加社会福利的“副作用”。此外,降低出口退税率或取消岀口退税,在限制出口的同时,还可以产生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副作用”。在其他
7、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企业的税负和利润是此消彼长的。因此,可通过对不同的产品适用不同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具体而言,对于需要鼓励和扶持的产业和鼓励出口的产品,可扩人出口退税的产品范围,提高出口退税率,增加利润,进而借助利润的指挥棒,使资源向这类产业流动。対于大部分产品而言,从长远看,影响出口的主要因素不是出口退税,而是汇率、产品生产能力及其在世界市场上的相对价格即产品竞争力。[2]因而可逐步缩小出口退税的产品范I韦I,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使企业将注意力从出口退税等财政优惠措施转移到提高产品生产能力
8、和竞争力上来。(二)出口退税限制出口的特点出口限制,从广义上讲,指凡具有限制出口作用的措施,按照对出口的限制方式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直接岀口限制”和“间接出口限制”两种,前者如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等出口数量限制措施,后者如出口退税、国内税等。直接出口限制措施对出口的限制作用是公然的、直接的,因为这类措施的主要功能即是限制出口,但这有悖于WTO—贯秉承的贸易自由精神,因此,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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