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17、18世纪西方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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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编17、18世纪西方法律思想第五章古典自然法学概述巴洛克艺术第五节古典自然法学的 产生及其思想体系1.自然状态:进入文明社会或国家以前的状态2.自然权利:人所享有的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3.自然法:人类的理性4.社会契约:国家和法律是社会契约的产物5.主权理论:因订立社会契约的方式不同而不同6.分权原则:权力分立,以权制权一、理性主义二、法治主义三、自由主义四、法学世界观第二节古典自然法学的特征第六章荷兰法律思想近代启蒙运动最早的制度性尝试16世纪下半叶的荷兰革命——第一个资产阶级国家荷兰地图自然理性契约自由第一节 格老秀斯的法律

2、思想一、生平与著述格老秀斯(HugoGrotuis,1583-1645)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创始人。他出生于荷兰德耳夫特省的一个议员家庭。早年留学法国,15岁获法国奥尔良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599年在海牙任律师,1601年被任命为编史官,1607年任荷兰省(当时为尼德兰的一个省)检察长。1613年出使英国。1618年因卷入政治与宗教冲突而被捕入狱,并被判终身监禁。1621年越狱成功逃往法国,从此开始研究写作工作。《战争与和平法》就是在流亡期间写成的,这部作品不仅是重要的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

3、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1630年被瑞典任命为驻法国大使,任职10年,1645年病死于罗斯托克。其主要著作还有《捕获法》(1604年)、论《海上自由》(1609年)等。二、自然法理论格老秀斯是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中第一个比较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理论的人。他恢复和发展了古希腊罗马思想家提出的自然法,摆脱了中世纪宗教神学的桎梏,使自然法理论成为世俗的法学理论。格老秀斯借助于近代机械唯物论的世界观的自然科学成果的间接影响,赋予自然法以崭新的内容,使自然法原则更加神圣化、权威化。他认为自然法就是人类理性或本性的体现,是永远不变的法则,它

4、既是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又是国家与法律理论的基础。格老秀斯提出了“自然秩序”、“自然权利”、“自然法”、“社会契约”等命题,认为契约关系就是自然关系,从而扩大了自然法理论的范围。格老秀斯首先把法分为自然法和意志法,然后又把意志法分为国内法——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法律,以及国际法——国际间共同制定的法律或达成的协议。“上帝不存在,自然法仍将存在”。自然法的原则自然法格老秀斯把自然法原则归结为以下五个原则:第一,不得触犯他人的财产;第二,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和由此产生的收益归还原主;第三,应当赔偿由于自己的过错所引起的损失;第四

5、,应当履行自己的诺言,执行契约,承担义务;第五,违法犯罪应当受到惩罚。至上性永恒不变性人的正当性理自然法的特点三、国际法格老秀斯把过去的万民法发展成为近代的国际法。在他之前的一些法学家认为,从广义上讲,万民法是公用于一切国家或许多国家的法律(Thelawcommontoallormanynations.),格老秀斯则认为,“万民法”从狭义上讲应理解为“支配国与国相互交际的法律”(Thelawgoverningtheintercoursebetweennations),是契约或协议的产物;而国际法是管理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一是范围较大

6、,二是强调运用于国与国之间。格老秀斯把国际法视为意志法,是制定法的一种,是建立在自然法原则基础上处理国家之间争端的法律,是各国在国际社会中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其存在的前提是国家主权。格老秀斯着重批判了所谓战时无法律的论点。指出,国际间必有一共同法律,此法律在战争中或对与战争有关各事物均有效力。格老秀斯用国际法原则来解释战争的性质问题。所谓正义战争是指为了防御和保卫财产而进行的战争,包括出于自卫的目的而进行的战争、恢复被人掠夺财产和对侵略者进行惩罚的战争等。即正当的战争理由有三个:自卫、恢复自己的财产、惩罚。格老秀斯认为,根据国际法的

7、规定,第一,要坚持宣战的原则,反对不宣而战的狡猾行为;第二,战争中要坚持人道主义原则,对非参战人员——妇女、儿童、老人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对放下武器的战犯,不仅应保障其生命安全,而且要保护他个人的财产;第三,坚持公海自由通行的原则。此外,要保护交战双方外交代表的安全等。国家是自由人是了享有法律的保护和求得共同的目的而联合起来一个完善的结合。用法律和强制力保护全社会的利益。三、国家理论无国家无法律无等级差别人们过着自由平等的生活,享受着天赋的自然权利。但是,安全得不到保障自然状态每人放弃所享有的自然权利,把它交给少数人或某个人,使之管理

8、全社会的事务。国家起源契约国家主权论格老秀斯认为,所谓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他说,凡行为不受别人意志支配的权力就叫主权,或“政治权力”。主权是一个国家的统一的道德能力。国家的其他职能都在主权之下。格老秀斯认为,国家主权属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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