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管员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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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管员工作流程一、身份定义: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直接管户责任的税务工作人员。也即每个分局负有管户责任的人员。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工作,不具有税款征收权、减免缓抵退税决定权、涉税处罚决定权,税管员主要负责减免缓抵退税和涉税处罚的调查和执行工作。二、工作规程:包括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管理、信息采集和资料管理等。第一节税务登记管理按《征管法》及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登记管理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报验登记、停复业登记以及

2、注销登记。具体流程如下:一、开业登记:单位纳税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准备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3、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财务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征土地的土地征用合同和审批单、承包承租经营的应提供承包合同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7、公司章程、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验资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及企业和投资人办理的财产交割清单9、有总机构的还应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0

3、、其他认为与纳税有关的资料在工作中对单位纳税人而言尤其要注重收集纳税人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信息以及投资人及投资金额等信息的收集,以便准确的界定纳税人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投资者信息的收集为以后可能发生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做好基础工作,因为现在成立的企业,多数是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投资主体多元化也越来越普遍,股权转让的发生也越来越多,只有打好基础,充分掌握信息,才能搞好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税管员收到大厅转来的单位纳税人办理设立登记的税务登记表和附送资料后,应对纳税人填写的《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房屋土地

4、车船情况登记表》和附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纳税人办公场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查看并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复核纳税人报送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准备情况、人员构成、听取企业经营者或投资人对企业发展前景的看法、了解企业具体的经营范围、投、融资资金到位的情况、以及土地征用手续和基本建设情况。对纳税人这些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完成纳税人税款征收方式认定和税种核定工作,在《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将《信息采集(变更)表》送大厅进行信息录入和办理税务登记证。按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

5、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所以税管员应及时对新设纳税人完成各类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按市局税管员操作规程的要求这个时间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0日内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后应跟踪进行的后续管理:1、按《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后应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应自帐户开立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亦即填报《银行存款帐户账号报告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在税务登记证件中(副本中)登录纳税人的全部帐户账号。2、《征管法》另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

6、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上述两条规定,我们在工作中有所忽略,部分纳税人未按规定报告存款帐户、账号,尤其银行也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副本中登录纳税人的帐户、账号。我们也未认真执行过《征管法》的这个规定。导致个别银行在我们查询纳税人帐户账号时对我们不知晓帐户账号的不配合,只知道部分账号的只查询我们列明的账号,对开立的其他账号不予查询。所以准确掌握纳税人开立的全部存款帐户账号对查明

7、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进行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会提供很大的便利。而对第二各规定,现阶段纳税人利用电脑记账的已很普遍,但将其会计核算软件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基本没有,对企业电算化会计账务的检查,我们还不熟悉。3、对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登报(设区的市一级报纸)声明作废。涉及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或者转借、损毁税务登记证的还应按规定进行处罚。二、变更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

8、如下变化之一的,应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也即税务登记证正本内容发生变化的  (一)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改变经营地点,但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三)改变注册登记类型;  (四)改变生产经营范围;  2、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如下变化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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