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欠条的区别欠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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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欠条区别欠款的时效》-根据判例《黔高民再终字第26号》所想一个2004年的欠款行为,卖方在2011年才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承担付款义务,案子经历了-审,二审,和再审。•审法院支持了卖方的请求,二审法院直接改判驳回了卖方的请求,检察院抗诉要求支持卖方,最终通过再审以卖方败诉终结。里面最大的争议焦点即是“欠款行为是否过诉讼时效”关于案件本身的法律事实和相关法律链接里面已经阐述的很清楚。现在壬要展开讲-些常见的问题。1、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二者在诉讼时效上有什么不同。(1)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

2、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2)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要分情况(3)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我们明显可以看到如果是一般的借贷关系,借条相对于欠条来说是更利于债权人的,所以,大家在民间借贷

3、中应当改变书写习惯,明确写明是“借条”而不是“欠条”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耍的麻烦。2、没有写述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要细分情况。(1)之前有约定还款期,到期后没还,重新写一个欠条的,从欠条书写第二日,诉讼时效为两年。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1994年3月26日,最咼人民法院:

4、1」东省咼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据你院

5、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此复(2)交易完成后未付款,买方向卖方出具了无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从卖方第一次向卖方主张权利时计算。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吋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05)民二他字第35号2006年3月

6、10日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5)1号《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你院报告所述情况,冯树根向广州市白云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农业公司)购买农约,双方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也无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约定,因此,该合同属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I•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白云农业公司向冯树根主张权利时

7、起算。本案不符合法复(1994)3号批复适用的条件,故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此复(3)写的是欠条,实际上是借贷关系的。本律师认为应该按照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计算。(4)有事实的欠款关系,没有欠条,有欠款往来凭证的。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从卖方向买方第一次催讨债务时计算,能够确定履行期限的,从债务关系确定之H起笫二天计算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T,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

8、同时支付。”《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综上,我们看到欠条因为其性质的原因多了很多不定的因素。所以债权人在书写借贷关系凭证时应明确是“借条”而不是“欠条”。如果确实是合同关系产生的欠款关系,应明确还款期限,并及时有效的催款。以上文字由湖南芙蓉律

9、师事务所黄嬪律师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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