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89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89

ID:42839736

大小:288.40 KB

页数:47页

时间:2019-09-23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89_第1页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89_第2页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89_第3页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89_第4页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89_第5页
资源描述: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89》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毛洪涛目录一、绪论二、综合风险防范1.接受委托的风险防范2.阅卷的相关风险防范3.会见的相关风险防范4.取证的相关风险防范目录三、业务流程相关风险防范1.侦查、审查起诉、审判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四、与当事人及办案机关风险防范1.与当事人关系风险防范2.与办案机关关系风险防范3.处理群体性案件风险防范1.绪论刑辩律师警示录(刑法第306条存废之争)(1)许玉峰案1998年6月,黑龙江律师许玉峰领刑八个月。他为一宗盗窃案当事人辩护,结果被告的口供前后不一,多次反复,当事人在再三追问下供说是律师

2、教的,于是许玉峰被刚出炉的刑法第306条款究责,证据只有一项——犯罪嫌疑人的证言。经两审程序,许玉峰律师仍然没有脱出法网。(2)李庄案、北海案据《全国律师协会维权工作报告》统计:1999年至2002年律师因执行职务而被指控犯罪的案件:辩护人妨害证据罪(包括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罪)347起;贪污罪21起;诈骗罪112起;职务侵占罪1起;诬告陷害罪10起;偷税罪11起;泄露国家秘密罪两起;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罪两起。2.1接受委托风险防范1、委托人身份的查明《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人为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1)律师

3、接受委托时应当要求委托人出示证明其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材料。(2)关于犯罪嫌疑人朋友委托的效力?(3)建议律师在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由犯罪嫌疑人签字同意委托。2、委托人陪同人员身份的查明查明陪同人员身份情况,防范同案犯在场。2.1接受委托风险防范3、委托期限的说明(协议中明确委托期限,尤其是明确一审阶段而非整个审判阶段)4、接待笔录的形成告知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禁止对案件结果做出承诺,尤其是超标准收费的告知及委托人同意事项的落实。5、收费标准(禁止风险收费)详见《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建议灵活运用“法律事务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政府指

4、导价上限基础上协商确定”该规定对律师超标准收费合法化。2.1接受委托风险防范6、差旅费收取根据《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规定,承办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用。  律师事务所可以代收差旅费,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承办律师使用预收的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的情况实施监督。   承办律师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及开支的有效凭证,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审核。   律师事务所在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及时与委托人结算预收的律师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结算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和开支的有效凭证,由委托人审核确认。2.1接受委托风险防范7、及时告知义务《刑事

5、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2.2阅卷风险防范1、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摘抄、复制的卷宗材料,应当保密,并妥善保管。尤其是拍照案卷,谨防案卷材料泄露。建议特定不联网电脑保管案卷材料,建议文件加密,建议不以邮件形式传送案卷文件。2.2阅卷风险防范2、对于犯罪嫌疑人

6、、被告人阅卷要求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3、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阅卷要求的处理。国家秘密的认定以及律师诸多涉案案例。第一案:河南焦作市路通律师事务所于萍案,一审判决于萍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审改判无罪。2.3会见风险防范1、目前诸多看守所允许一名律师会见,建议两名律师会见,防范风险。2、会见手续。某些看守所要求律师会见手续无改动痕迹,授权书为原件,在律师异地会见中尤其应当注意。多备方无患。3、受委托律师不得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亲友或者其他人员(非律师

7、)随同会见,会见时也不得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亲友或者其他人员在场。2.3会见风险防范4、律师会见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得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和执业规范,为他们转递信件,捎带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使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但事先应征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如果看守所有明确禁止规定的,应事先取得看守所的允许。2.3会见风险防范5、律师在会见时,不得以诱导、暗示的方法唆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或者故意向办案人员作出虚假的供述。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前后供述不一致的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会见犯

8、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如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