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兴起与体制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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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额宝兴起与体制漏洞2013年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大事就是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出现了,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出现了,一下子互联网大佬的类似产品也不断的涌现,但在美国怎么就没有余额宝类似的产品,或者说不像余额宝这样石破天惊,而余额宝为什么能够兴起呢?这背后就是钻了体制的漏洞的!对于余额宝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是以销售基金代理的名义收取客户的账户余额的,但基金本身就是有风险的,这个风险余额宝没有给老百姓足够的提示,老百姓把钱放到余额宝里面,就认为是放到了储蓄里面,一下子余额宝就汇集了数千亿资金,同类的资金规模到2014年初达到了上万亿,现在余额宝的规模大

2、约在4500亿,2015年应该过万亿。余额宝兴起以后,2014年1月份的银行存款减少9402亿元,而去年同期银行存款是增加7499亿元。对储蓄存款带来的明显的搬家效应。余额宝能够成功,关键就是余额宝把本来的风险利率变成了无风险利率,从而赚取了利差!在西方的体制之下余额宝的风险会比普通的老百姓存款的风险要大,而中国则是越大的资金越有谈判能力,进行协议存款,取得更好的收益,余额宝的协议存款的收益居然可以达到7%以上,超过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哪一个银行流动性紧张了,就到那个银行高息存款,取得更高的利润。这里我们看到的就是余额宝把老百姓零散的资金集

3、中起来,取得了对银行的谈判优势。余额宝这样做似乎是遏制银行的金融垄断,惠及老百姓的行为,但实际上却是恶意的将风险利率变成无风险利率,抬高社会的利率成本,造成热钱套利空间和中国对外的资本定价偏高,国际定价权竞争处丁•劣势。对余额宝的行为为什么国际上就不存在呢?这里的原因很简单,西方银行是可以破产的,西方银行的破产以后的清偿是优先照顾小存款户的,美国就是10万美金以下的存款得到优先清偿!在这样的情况下谁敢把散户的资金聚集成巨资?如果是分散的,在银行破产的时候有存款保险制度都要足额清偿,但你如余额宝那样聚沙成塔以后,只保障清偿你10万美元,剩下的

4、要所有的10万美元以下的储户得到足额清偿以后才有可能按照比例兑付你的存款,你的存款的风险被杠杆放大,有谁敢这样?在美国的这个制度下,大资金不敢追求高利率的,中国则是大资金可以放心的追求高利率有与银行谈判的资本,这就是银行不破产的缘故。再进一步讲对于给高利息的银行必然是受到流动性压力的银行,这样的银行破产的概率是更高的,赚取这个收益就是火中取栗。因此在西方的金融体制下如马云这样把散户资金集中起来存储取得利益是不会受到市场追捧的。所以余额宝的利益就是来自于中国金融体制不完善的制度漏洞。与余额宝类似思路的我们可以看到雷曼公司的迷你债,这个西方的金

5、融产品也是汇集散户的小资金投资看似安全的银行货币棊金,但随着雷曼的破产,这个债券的风险出来了,但民众对于这个债券根本没有充分理解其中的风险,是按照无风险进行投资的。雷曼迷你债引发了人规模的抗议活动,理由就是代理出售这些债券的误导,而对余额宝,就没有误导吗?充分告知民众风险了吗?尤其是阿里巴巴还没有金融、银行等相关执照,是有变相揽储嫌疑的,如果引发社会动荡以后会怎么样?央行可没有给网络公司输入流动性的机制。而我们央行目前是利率管制的,银行高息揽储本身就是非法的,很多银行非法高息揽储的背后是体外循环搞表外业务,这些非法行为本身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6、,应当承担更大的风险,在银行破产的时候非法的存款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甚至血本无归。余额宝的高于存款利息涉嫌违规,尤其是随时支取不受罚息把活期变成了定期也是涉嫌违规的,这些协议都是可以依法无效的。因此不出问题则好,如果发生危机,淀是风险极大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真的有银行破产,损失了几百亿,这本来只有不到其规模的十分之一,但恐慌的人群会挤兑赎回的,这个时候央行能够如对待银行那样注入流动性预防挤兑吗?而在赎回的时候能够公平清偿吗?如果最后赎回的没有钱了全部损失老百姓能够认可吗?而阿里巴巴是代理人性质一点都不用赔会导致什么?深想一下就知道风险利

7、率变成无风险利率的可怕!余额宝的推广说的是把你不用的钱存在余额宝里面可以赚取高息,谁也没有明确强调这是你去买基金,如果说把你多余的钱购买棊金,你的想法可能不同。在购买基金上余额宝没有金融牌照,名义上是一个它控制的基金的代理,余额宝赚取代理佣金,阿里巴巴把余额宝定义为它代理的产品,但消费者有多少人认为余额宝不是阿里巴巴的?阿里巴巴要通过这个余额宝在投资市场上讲故事,但如果阿里巴巴是代理人的话,那么对于余额宝的责任是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也就是说在法律上阿里巴巴对于余额宝的损失是不承担责任的。我们信任余额宝是因为阿里巴巴的实力,如果是一个小券商的理

8、财基金,大家会这样热衷吗?而且在余额宝赚钱以后,既然阿里巴巴只不过是一个代理人,余额宝的权利是否可以转移到其他券商,阿里巴巴是否有这样的转让权利,这个问题的不清楚给阿里巴巴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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