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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9
《2019退伍士兵安置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退伍士兵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5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XX〕30号)等精神,结合木双的实际情况,现制订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置工作的法
2、律法规,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要内容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实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全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75%以上,力争达到80%,确保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二、安置任务与安置方式 (一)安置任务见附表:木双镇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表和木双镇直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分配表。 (二)安置方式:采取自谋职业为主,政府安排工作为辅方式进行。双向选择未被选用的城镇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动员自谋职业。 三、安置政策原则 (一)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和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改革的原则。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
3、称号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以及退役时父母已双亡的退伍义务兵是重点保障安置对象,实行政府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对城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 对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市直按桂政发〔20XX〕30号文件规定取中间数,即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为木双镇20XX年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市统计局提供为16599元)的125%(20750元)发放;城镇复员士官按义务兵标准(20750元)为基数,从转为士官的第一年起,每年
4、增发一个月平均工资收入(1384元);转业士官按175%(29050元)为基数,从转为士官的第一年起,每年增发一个月平均工资收入(1384元)。此外,未安排参加自治区专业技能培训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每人补助培训费500元。补助标准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XX〕30号)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将该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依法安置和安置任务坚持社会均衡负担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承担退役士兵安置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
5、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不得出台有损城镇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歧视性政策文件,不得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以及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按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3%的比例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我市参照这个比例,仍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三)“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从农村参军的,应回农村,从城镇参军的仍回城镇,从工作单位或学校参军的,可以分别复工、复职、复学。 (四)继续实行双向选择的安置办法。单位根据需要选择人才,个人根据其才选择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根据今年的安置任务
6、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制订各系统的接收安置计划,报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召开安置对象选择安置方式的动员会议,向安置对象公开安置计划和双向选择事项,并讲明安置的原则,引导安置对象理解安置工作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树立与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鼓励退役士兵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后自谋职业。 (三)开展“双向选择”。各系统单位根据下达的任务到安置办选择所需人才,安置对象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用人单位,双方选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报安置办办理有关手续。 (四)对在“双向选择”中未能被录用的,动员自谋职业。经反复动员仍然不同意自谋职业的,重点安置
7、对象由政府进行指令性安置;其他对象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在剩余计划内调剂分配。 (五)今年10月底完成任务,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五、人员组成 组长:黎文军 副组长:谢家世、覃文华 组员:廖先捷、黎斌传 木双镇政府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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