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保险论文范文-分析保险代位求偿权word版下载

被保险人保险论文范文-分析保险代位求偿权word版下载

ID:42067302

大小:22.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9-07

被保险人保险论文范文-分析保险代位求偿权word版下载_第1页
被保险人保险论文范文-分析保险代位求偿权word版下载_第2页
被保险人保险论文范文-分析保险代位求偿权word版下载_第3页
被保险人保险论文范文-分析保险代位求偿权word版下载_第4页
被保险人保险论文范文-分析保险代位求偿权word版下载_第5页
资源描述:

《被保险人保险论文范文-分析保险代位求偿权word版下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被保险人保险论文范文:分析保险代位求偿权word版下载保险代位求偿权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被保险人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源于罗马法,在英国的衡平法中也有代位权的规定。代位求偿权是民法中的债权让与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适用,它实质上使一种债的主体的变更,债权让与即债权人变更,是指在不转变债的具体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债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让与原债权债务关系人之外的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代替了原债权人的位置。一、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要件(一)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享有赔偿请求权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有赔偿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

2、权的先决条件。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无赔偿请求权,皮之不存,毛将不附,保险代位权自无以成立。此赔偿请求权既包括由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亦包括由合同关系而产生,如因运送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履行补偿责任后可请求责任方予以赔偿;不仅包括因第三人的不法行为而成立,也包括因第三人的适法行为而成立。保险代位求偿权的义务主体为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泛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外的所有人,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及非法人团体。为了使被保险人所领受保险金能获得实益,若被请求之第三人为与被保险人有经济上或生计上之利害关系者,应禁止保险人对其行使代位权,此为各国保险法之通例。(二)保险人已给付保险

3、金这是代位求偿权行使的实质性条件。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于保险人依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之前,仍具有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主要有两点考虑:第一,损害赔偿请求权乃被保险人固有的权利,若被保险人在未获相应补偿前草率将索赔权移转给保险人,将面对无法向第三人求偿的境地;第二,若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即将索赔权移转,而将来因故未获保险金赔偿,将面对未得先失、两俱落空的尴尬局面。故各国保险法均规定,保险人须先给付保险金之后,方可行使代位求偿权。(三)保险事故的发生与第三人的过错行为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具体来讲,第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事故。如果发生的事故并非保险事故,例如天灾,与保险

4、人无关,也就无所谓代位求偿权。第二,发生的保险事故必须是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所致,才存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具有赔偿请求权,也才可能将其转移给保险人,如果保险事故的发乞与第三人无关,就应由保险人赔偿,也就不存在应责任方追索的可能。我国《保险法》第46条第3款规定:“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例如,被保险人故意拖延索赔时间致使代位求偿权失去时效或求偿对象因各种理由而消失,或者故意毁损证据,或者过失丢失证据,致使保险人不能请求第三人赔偿的。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可以依据被保险人的过错程度,相应地扣减保险赔偿金。扣减的部分应当与被保险人因过失或

5、故意造成的保险人代位求偿不能的那部分相当。二、保险代位求偿权在行使中的法律限制(一)金额限制这是代位求偿权行使的额度条件。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所得的金额不得超出保险金的给付额。若追偿所得少于保险金给付额,由保险人自担风险;若追偿所得超过保险金给付额,超过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并不影响被保险人的其他权利。例如,我国保险法第44条第3款即规定,若第三人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超过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仍可对其没有取得赔偿的部分,继续向笫三人请求损害赔偿。但实践中由此产生的理由是,若第三人财力有限,无法同时满足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和被保险人的继续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如何处断?

6、例如,投保人将一幢价值10万元的房屋向保险人投保,保险金额为5万元,后因第三人不法行为使房屋遭火灾而全损。此时,按上述法理,保险人在赔付5万元保险金之后取得对笫三人5万元的代位求偿权,而被保险人仅得5万元保险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故亦向第三人索赔5万元。假设此时第三人财力仅有8万元,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的继续赔偿请求权便产生了利害冲突,此时究竟何者应优先受偿呢?我国法律对此未作明确规定,理论界有学者认为,保险人此时应牺牲其代位求偿权,待被保险人充分受偿后,才向第三人索偿剩余的3万元。笔者对此不敢苟同。保险人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究其本质,亦是一种赔偿请求权,与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

7、请求权源出一脉,性质雷同。月•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乃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其法律地位并无高低贵贱之分,缘何剥夺保险人意思自治之权利,而强求保险人牺牲自己的利益而“成全”被保险人的财产权益?如此有悖于民商法“主体平等”“意思白治”诸原则,殊不足取。笔者认为,较为可行的处理策略是,由法院将两案并案审理,依“公平正义”原则,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按求偿比例(1:1)分享第三人的8万元财产。(二)时效限制时效限制系指保险人的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