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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17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市房金委字〔201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88)19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和《河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导意见》(冀建金管〔200
2、5)422号)、《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冀建法(2017)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承办贷款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自住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设住房(房改房)、二手房、拆
3、迁安置房等。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制定和调整贷款政策,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等。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拟定贷款政策;负责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书》,并对受委托银行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内贷款的受理、审核和贷后管理工作。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根据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辖区内贷款的受理、审核和贷后管理工作。第五条贷款的资金来源是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的住房公积金。第六条管理中心委托受委托银行具体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有关规定支
4、付手续费。第二章贷款对象、用途和条件第七条贷款的对象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第八条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第九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及证件;(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三)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须符合规定期限;(四)已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房款,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五)管理中心认可抵押、质押或保证的担保;(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第十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
5、予贷款:(一)贷款未结清的;(二)借款人不符合信用审核标准的;(三)借款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四)借款人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五)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六)使用过二次及以上贷款记录的;(七)贷款之前,已付清全部房款或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行为的。第十一条贷款申请时效:(一)新建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以内;(二)建造、翻建未竣工的自住住房,以规划部门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以内;(三)购买二手房的,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个月以内;
6、(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时效。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十二条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购建住房价格、借款时限、还款能力及信用情况等综合确定,但不得超过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第十三条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符合政策规定。第十四条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不能超过房屋使用年限);借款人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自贷款之日起到退休时不足30年的,其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后5年(以
7、出生年月为准)。第十五条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第二套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贷款利率的1.1倍。第四章贷款担保第十六条贷款担保分为抵押、质押和保证:(一)抵押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的担保;(二)质押是指借款人采用自有或第三人的有价证券或住房公积金作为贷款的担保;(三)保证是指借款人购买期房不能提供抵(质)押物时,
8、经管理中心认可,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作为贷款的担保;(四)第三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有价证券和住房公积金作为贷款担保的,除征得第三人同意外,还应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和证件。第十七条用不动产权作为抵押物的,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抵押人须将不动产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二)抵押人和管理中心(抵押权人)或受委托银行(受托人)须到不动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三)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证明)须由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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