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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废物的管理,绝不是像废物一样去管理!2015-07-08张鉴SIFIC官微收藏,稍后阅读医疗废物管理核心要点编者:张鉴【编者按】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付强所长总结,有两个核心问题,可能会让医院院长丢乌纱帽,一个是感染暴发,另一个就是医疗废物。对于医疗废物在医院的管理,很多人或多或少存在不少的疑惑,比如医疗废物分类处置、药品包装处置、安剖处理、妇女分娩后胎盘处置等等。今天,就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逐一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进行解读,希望对今后大家的工作有所裨益。Q1:医疗废弃药品包装如何处置呢?A1: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
2、)”的具体要求:1、关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o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第…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甑、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2、关于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甑(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3、
3、关于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对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胡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处理。Q2: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和输液瓶算不算医疗废物?A2: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的具体要求:>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坏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
4、,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1、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Q3:玻璃安甑算不算医疗废物?A3:按照“关于玻璃安咅瓦处理归类的批复(苏卫医(2010)78号)”的具体要求如下:玻璃安甑,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Q4、损伤性废物究竟包含
5、了哪些?A4:按照“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可明确: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主要包含以下二类:1、医用针头、缝合针;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甑等。Q5、死婴死胎是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吗?A5:按照“《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国卫办医发(2014)21号)”的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夯品。1、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三
6、、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丁.作,严防意外。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
7、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九、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十…、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杲。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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