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ID:41503547

大小:69.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8-26

机电设备报废管理规定_第1页
机电设备报废管理规定_第2页
机电设备报废管理规定_第3页
资源描述:

《机电设备报废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鲁黔煤矿机电设备报废管理规定鲁黔煤矿二0一六年三月鲁黔煤矿机电设备报废管理规定为规范我矿机电设备管理,结合我矿实际,特拟定我矿机电设备报废管理规定。鲁黔煤矿一、每年组织一次设备报废鉴定工作,成立设备报废鉴定领导小组,由专业主管领导和财务主管人员及机电科科长、设备人员组成。该项工作由机电设备报废鉴定小组组织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书,每年10月末,由机电科和财务部门对提出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复查,汇总审批。   二、报废设备的范围和原则,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已满或超过使用年限,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2、   2、未满使用年限,通过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的,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新设备原值80%的。   3、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遭受意外灾害,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6、改型换代,产品质量低劣,无配件来源的。   7、结构改造造成设备残疾,修复后达不到原设计能力的。   三、把住设备报废关,严防设备报废扩大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批准报废:   1、设备拆件,但可以修复的。   2、经检查无实物残体的(有

3、帐无物)。   3、固定资产产权不清或规格型号、设备编号不符的。 四、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报废以前,应妥善保管。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残体转让、销售。设备残体由机电科负责回收,防止报废设备流失,机电科对有价值的零部件可分类建帐保管,留作备用或转让。鲁黔煤矿2016年3月6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