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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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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甲方给乙方寄送价目表,要卖给乙方A牌沐浴器,价格每台500元。乙方发电子邮件给甲,称:“如果价格能降10%,则购买200台,卖方自电子邮件送到之日起10天内送货.”甲方回邮件称:“同意降价10%,但现本公司只有存货100台,另100台20天后送到。”甲方当天派业务员李某押车将100台送至乙方,乙方验收,按每台400元付款。李某告诉乙方,另外100台可在15天内送到。乙方拒绝。甲方认为乙方撕毁合同,遂派李某押车将另外100台送至乙方,乙方拒收。李某即将沐浴器存入丙方(仓储公司)的仓库。入夜,天降罕见大雨,沐浴器全部毁损。甲方起诉至法院。有人认为:甲乙双方就第一批货物不能达
2、成协议,合同不成立,双方互相返还财产,第二批货物在甲丙之间,应由甲承担风险。上述观点是否正确?分析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理由如下:(1)甲方寄送的价目表,为要约邀请(第15条);(2)乙方发电子邮件,为要约(第14条);(3)甲方回邮件,为新要约(第30条);(4)乙方未答复,合同不成立(沉默原则上不构成承诺)。(5)甲方送货100台,以行为为新要约。乙方收货100台,以行为为承诺,双方合同成立(第36条)。(6)甲方送另外100台。乙方拒收,合同不成立。风险自当由甲方自己承担(参照第142条).(7)甲方将货物存丙方处。丙方为仓储公司。应由保管人丙方承担责任(第39
3、4条第1款)。罕见大雨不能够构成不可抗力。从以上第(5)点可以看出,双方是以默示的方式成立合同。案例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工时,2000年11月20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因年终将给职工分发一些福利用品,找到甲方购买色拉油。因该公司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它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乙方也向甲方提出在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否则解除合同。到了12月30日,乙方未收到甲方的色拉油,便去电话询问,要求甲方最迟在2001年1月1日必须交货。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但1月3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乙方拒收,
4、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支付货款。试分析:1.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2.请说明理由。分析1.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2.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本案中,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6条,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签订后1个月生效”这是附生效期限。“甲方在2000年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否则即解除合同”,这是附终止期限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期限是1998年12月30日,甲方未按时交货,构成迟延履行。并且在
5、乙方确定的宽限期到来时仍未交货,因此,合同效力消灭,合同解除,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古董商王某从事古董买卖数年,2011年2月王某发现粉刷工李某手中的烟袋锅价值不菲,提出以200元的价格购买。李某想这个烟袋锅不值钱,说:“300元就卖给你了。”王某便以300元的价格买回烟袋锅,后以5万元的价格卖出。根据相关规定,王某与李某买卖烟袋锅的行为属于(
6、)。A.有效民事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效力待定民事行为D.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答案】D【知识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解析】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本题中,古董商王某利用优势以及李某没有经验购买烟袋锅,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张某一直想以3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祖传的古画,李某因价格较低未同意。2011年2月李某妻子突患疾病,李某找到张某欲出卖该古画,张某得知李某妻子患病,故想以1万元购买该
7、古画。李某无奈以1万元的价格将古画卖与张某。下列各项中,对此表述正确的是()。A.张某享有撤销权B.张某和李某均享有撤销权C.撤销权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D.在撤销权行使期间最后6个月内,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撤销权行使期间中止【答案】C【知识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解析】(1)选项AB: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2)选项D: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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