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291642
大小:27.51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8-21
《社会团体换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社会团体换届《社会团体章程》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5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一、应按章程规定的时间按期换届。各社会团体领导成员的任期应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并到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填写提前或延期换届申请表),得到批准同意,才能提前或延期换届,否则应当在批准期限内完成换届,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依照章程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既换届大会。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
2、书长、理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交新一届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换届选举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应当场清点核实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出席会员(会员代表)超过全体会员(会员代表)三分之二时,会议方为有效。候选人得票数多于全体会员(会员代表)总数二分之一时方可当选。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邀请登记管理机关到场监督,确保程序合法,结果有效。换届大会议程(换届大会标题为第X届第一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第一项:由会长(理事长)(或会长委托的其他负责人)作上一届理事会
3、工作报告、上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需举手表决通过)*第二项:由监事或监事长作上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需举手表决通过)*第三项:如修改章程,需审议通过协会新章程(新章程在会前报民政部门审核,审核后不能改动,需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可用举手表决形式,举手表决必须进行同意、不同意、弃权三次表决)*第四项:如修改会费标准,需审议通过新会费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需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需无记名投票表决)*第五项: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介绍监、计票人需介绍姓
4、名,可用举手表决形式,举手表决必须进行同意、不同意、弃权三次表决),向大会介绍理事、监事候选人简历(此项工作也可在会前进行);第六项:选举;根据《宝鸡市社会团体选举工作指引》规定,选举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直接选举是指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间接选举是指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行业协会商会选举理事,监事及负责人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第七项:新当选会长讲话;
5、第八项:到会领导讲话。三、换届同时也需更换法人证书,更换证书需要提交的资料有:(1)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详细记载会议选举过程及结果。(2)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届的财务审计。(3)已到期的法人证书正副本。换届过程中如果发生以下的6种变更,还需同时提交变更手续。(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变更备案”“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6、。”变更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和业务范围等六个方面。因为这些都是法人证书上载明的内容,所以这些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提交的材料为: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材料:(一)名称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5、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原名称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二)住所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新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7、载明具体的通讯地址、电话和邮编)。(三)法定代表人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书》(卸任和新任法人代表均签署意见);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法人在任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四)注册资金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3、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五)业务主管单位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时盖章);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六)业务范围变更:1、《社会团
8、体变更登记表》;2、《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重大事项报告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是指社会组织在举办(开展)重大活动事项之前,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报告的制度。适用于在民政部位登记成立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一、报告内容1.社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