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民法 案例分析题(详解) 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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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某施工队承包了某大学的地下管道铺设工程,在一条南北走向的通道上,挖了一条一米深的大沟,准备安装地下管道。施工队在开挖处的路段上,竖立了一个木牌,上写“此处施工,行人及车辆禁止通行”。一天晚上,张三骑车路过此处,因没有看见禁止通行的木牌而掉进沟里。后经他人相救送往医院,经查:张三左臂骨折以及其他部位的擦伤,共花医疗费749元,被迫休息一个月。张三找到施工队要求赔偿,遭到拒绝,张三即以施工队为告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施工队赔偿医药费749元、自行车修理费60元、误工补助费61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施工队辩称:在道

2、路上挖沟进行施工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在开挖处也设立了标志。张三掉进沟里纯系他自己骑车不注意所造成的,施工队没有过错,也不应对张三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问:法院应如何判决?理由是什么?答案:这是一起特殊侵权行为的案件,法院应判决被告某施工队承担原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理由如下:(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队应当承担明示责任。”本案被告某施工队在道路上施工挖沟时,只是在沟前树立了一个小木牌,这种做法在白天还起一定的

3、作用,但是在晚上或者有雾的情况下,就不能起到警示作用,更不要说安全保护作用。也就是说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不能认定施工队已经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所以,施工队以自己设立了标志为抗辩理由是没有法律根据的。(2)至于施工队说张三系自己骑车不注意所造成的,以及施工队没有过错问题。从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上说,这种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施工队没有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就应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以自己没有过错进行抗辩也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法院应判决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45、一天,某报记者李某在回家

4、的路上,看到有几个在某工地弃用的工棚中聚众赌博,便用相机拍下此场面。第二天在报纸上登出并有文字说明,指出这些人胆大包天,在光天化日下聚众赌博。照片登出后,其中参与赌博的赵某找到报社,认为李某及报社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属于侵权行为,要求李某和报社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五千元。问:李某及报社是否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为什么?答案:李某及报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为,李某作为记者对社会丑恶现象有权利、也有义务予以揭露。运用社会舆论进行正常的社会监督行为,而且,李某也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李某及报社虽然没有经过赵

5、某等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但不构成侵权。简答题1.简述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答案: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的形成过程,就是双方你来我往讨价还价、相互交换意思表示的过程。这一过程即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法律上将这一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发出的,由相对人受领的意思表示。其中,发出要约的人称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人称相对人或受要约人。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要约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承诺,是指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为成立合同而同意接

6、受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在商业交易中,承诺又称为接受、还盘、收盘。42、简述提存的概念及提存适用的原因。答案:提存,是指债务人将无法清偿的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即可以提存的方式消灭债:(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2)债权人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不能受领:(3)债权人不能确定,如不知谁为债权人、债权人去向不明等。43、简述遗产的分配原则。答案:遗产的分配原则指遗产在分配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对有两个以上法定继承人的遗产的分

7、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照顾多分。(3)贯彻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经过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分配遗产时,也可以不均等。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

8、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表现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1)存在无权代理行为。(2)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有无过错。2、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虽然同属定限物权(他物权),但存在明显差别:(1)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他人之物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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