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

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

ID:41161651

大小:30.01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8-17

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_第1页
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_第2页
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_第3页
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_第4页
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启示【摘要】自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以来,我国信托业已经走过30多年的风雨,先后经历六次整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信托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我国还面临着许多的问题,从外部环境来说我国信托业面临法律基础薄弱,监管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竞争加剧等问题。而从信托业内部来看,我国信托业也面临着产品单一,人才不足,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我国信托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关键词】信托业问题反思1.前言自1979年以来

2、,我国的信托业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信托业务在我国逐渐复苏并不断壮大。但是由于我国的信托业在改革开放之前并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以及我国的信托一开始就不同于英美等发达国家。我国的信托一开始就是以融资为目的,先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而展开的,而英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信托业是以财产管理为主要目的,是以实体经济为导向的信托,在几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以及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因此,我国的信托业始终处于摸着石头过河,不断的经历了大起大落,但是却始终混乱的局面。对于发达国家而言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共同构

3、成了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信托业从实质来看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是经济领域中唯一可以横跨货币、资本和实业市场的行业,具有其他三大行业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但是在我国,金融业却始终处于“三缺一”的状态。在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无论是规模的扩大还是从制度的完善等方面,都远远滞后于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法律基础薄弱,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市场定位不明确,社会信誉度不高,人才缺失等是我国信托业面临的主要难题,严重阻碍了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因此我国迫切需要一个完整的方案来解决这一

4、系列的问题。2.我国信托业发展存在的问题2.1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外部制约因素2.1.1法律基础薄弱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信托业从产生到发展,经历了几百年的沉淀,早已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信托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就连日本,作为一个后起之秀也先后颁布《信托法》、《信托业法》、《贷款信托法》、《证券投资信托法》、《抵押合同债务信托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使得日本国内每一项信托业务都有法可依。而我国从1979年恢复开展信托业以来经历了长达22年之久的立法“真空”,直到2001年《信托法》的颁布才使得

5、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有了法律依据。但直到现在,我国对信托业的规范也仅限于“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薄弱的法律基础使得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始终处于尴尬的局面,严重阻碍了我国信托业务的开展。除此之外,法律配套制度的滞后也是我国信托业面临的一大难题。我国的信托业自成立以来就缺乏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基金、证券、银行等其他金融业务在我国都有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有效的避免了双重税收。但是在信托领域,我国却依然存在着严重的双重税收现象,这极大地提高了信托

6、业的运营成本,同时也加大了信托监管的难度。2.1.2监管不到位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都有自己的监督管理机构。“一行三会”的主要监督管理职能也只是针对以上三大业务。因此我国信托的监管一直处于银行监管的附属地位,缺乏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并且长期以来,我国不断强调的是对于信托违约的监督管理,侧重于对信托公司资产负债,信用等级的监督,而缺乏对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本质的监督。虽然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保障委托人的财产安全,但是却无法保障委托人获得一定收益的目的。2.1.3社会信誉低信托的实质是“受人之托,代人

7、理财”。“信”是“托”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信托业的发展过程中必须树立良好的信誉,获取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在我国,一方面传统的储蓄观念根深蒂固,信托作为一种新的产品,尚未得到广泛接受;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缺陷导致信托业的发展先天不足,而在信托业发展的30多年之中违规经营广泛存在,不良资产居高不下,信托公司破产屡见不鲜,这使得信托业在先天不足的情况下,后天的发展有又无以为继,社会信誉较低很难获取投资者的信任,难以取得较大的发展。2.1.4进入门槛较高我国信托“一法两规”中规定了“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

8、、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这一规定极大地限制了我国中低收入人群进入信托领域。较高的进入门槛,使得信托相对于基金、证券而言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2.1.5理财市场竞争激烈信托的主要业务是资产管理。在我国资金信托是信托业的主打产品。但是在理财市场上,信托面临着来自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竞争。与这些行业相比,信托市场进入门槛高,规模较小,不能公开宣传,只能私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