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资料

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资料

ID:40739936

大小:19.69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8-07

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资料_第1页
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资料_第2页
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资料_第3页
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资料_第4页
资源描述:

《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资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优良学风、校风的建设,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组织或承办的各种考试。第三条 学生在校外参加的各级各类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考试纪律第四条 考生应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并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4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第五条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规定的证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特殊原因未带证件,开考前必须主动向监考教师

2、报告,得到监考教师确认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应按监考教师安排的座位就坐,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备查。第六条 考生在考试前须将书包、书籍、笔记(包括草稿纸)等放在指定位置,桌面上只能留下必备的考试用具,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电子词典、电脑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只能携带教师规定的书籍和资料。第七条 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第八条 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准互借任何文具及其它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考生应举手,等待教师前往处理,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第九条 在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写有答卷文字的

3、一面朝下置放,待监考人员收齐考卷后方能离开考场。考生必须按时交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周围喧哗。第十条 考试结束后,成绩公布前,学生不得直接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或电话查询分数,教师有权拒绝学生询问成绩。第三章 考试违纪处分第十一条 有下列违纪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警告处分:(一)考试中擅自改换座位或座位号;(二)考试中未带规定的考试证件,未主动向监考教师报告且不能证明身份者;(三)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而擅自进出考场者;(四)开考信号发出前提前答卷,或考试终结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五)离开考场未按监考教师要求放置试卷;(

4、六)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大声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不改者;(七)类似上述性质的其它违纪行为。第十二条 有下列违纪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不按要求就座,且拒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教师未收齐试题或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时,擅自离开考场;(三)未按第四条规定提前离场者;(四)携带第六条禁止携带的物品且未按规定放置在指定地点;(五)类似上述性质的其它违纪行为。第十三条 有下列严重违纪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记过处分:(一)影响考场秩序,导致考试不

5、能正常进行;(二)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经教育不改者;(三)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四)考试期间故意撕毁试卷(或答题卡、答题纸等);(五)类似上述性质的其它违纪行为。第十四条 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在考场中,不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纠缠、威胁或辱骂监考教师者;(二)一学期内两次出现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三)类似上述性质的其它违纪行为。第四章 考试作弊处分第十五条 有下列作弊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记过处分:(一)闭卷考试中,将

6、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笔记本、字典、纸张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放置在考试所用课桌或座位上、课桌里;(二)窥视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窥视、抄袭答卷;(三)进行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交谈;(四)将手机、掌上电脑、电子辞典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并使用;(五)类似上述性质的其它考试作弊行为。第十六条 有下列作弊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在《考生考试签到表》上或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但尚未答题;(二)闭卷考试中,查看预先准备好的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三)考试过程中借故离开考场,查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四)开卷考试中交换书籍、笔

7、记或资料者(包括交换的双方);(五)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六)相互传递或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七)提前交卷后,有意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向他人提供试题答案;(八)类似上述性质的其它作弊行为。第十七条 评卷过程中,阅卷教师发现两份或以上试卷答案雷同,经教务部门审核确认,对相关学生的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十八条作弊行为被发现后,不服从监考教师的检查处理,辱骂、威胁、殴打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