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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5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条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条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这是《人民调解法》赋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专业调委会)法律地位后,党的纲领性文件首次对其提出的工作要求。可以相信,专业调委会又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加强专业调委会建设,化解专业类民间纠纷,对于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根据《人民调解法》等有关规定,纵观我省实践活动,笔者以为,专业调委会并非所有行业或领域,设立专业调委会应当具备相关的纠纷条件及工作条
2、件。一、纠纷条件纠纷条件,是指设立专业调委会前须具备的纠纷状况。设立专业调委会必须同时满足4个纠纷要素:(一)属于民间纠纷且当事人及争议事实清晰。7专业调委会应当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其所调解的纠纷必须具有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及争议事实。现实中发生的征地拆迁纠纷,双方争议的标的若是安置补偿政策本身,就不宜列入人民调解范畴;若是征地拆迁中出现了分家析产、继承赡养等传统民间纠纷,一般可由当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还有一些环境污染纠纷,若是加害方当事人不清晰,损害后果以及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常人难以判断的,也不宜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二)形成批量化解需求。只有当某行业或某
3、领域民间纠纷经常的、大量的发生,形成了批量化解需求,才有必要建立专业调委会。否则,即使建立了专业调委会、聘任了调解员,也会因化解需求不足而造成资源浪费,甚至流于形式。例如学生伤害纠纷,虽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且为社会关注,然而,现实中一个县(市、区)一年之中需要县级层面给予解决的纠纷毕竟寥寥无几,为此单设专业调委会,无疑投入与回报不相对等。(三)发生地或处理地相对集中。7方便群众是人民调解的一大独特优势。建立专业调委会前,应当考量是否利于发挥便民优势。换言之,适合专业调委会调解的纠纷,不仅仅是批量的,而且是发生地或处理地相对集中、能让当事人就近申请和解决的纠纷。例
4、如,城区或县城医疗机构多,医疗纠纷亦多,在城区或县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够发挥便民优势。再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发生地虽然分散,但总有部分纠纷当场无法解决,需要当事人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因而在交警部门工作场所内或者附近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同样能够体现便民优势。(四)现有人民调解组织难以有效应对。建立专业调委会,既是人民调解组织形式之创新,更是新时期应对专业类民间纠纷增多之所需。村居(社区)乡镇(街道)等现有人民调解组织因受人员精力、专业水平等制约难以有效应对专业类民间纠纷,所以,确需县级及县级以上层面有高水准、全天候、坐班制的专业
5、调委会,专门调解特定专业类民间纠纷。对于婚姻、邻里等传统类民间纠纷,由于现有人民调解组织能够“轻车熟路”7解决,而不必单设专业调委会。否则,容易弱化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也不利于纠纷就地、及时解决。对于涉及劳动、物业等纠纷,尽管属于专业类纠纷,也有建立专业调委会的必要,但因纠纷量大面广且分散,还得依赖现有人民调解组织化解重大疑难等级以下的纠纷,以方便群众,及时化解纠纷,缓解专业调委会工作压力。值得研究的是,由于乡镇(街道)层面已有“全功能”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以,在此层面不宜建立专业调解委会,否则,弊大于利。二、工作条件工作条件,是指专业调委会设立或运行所需的工作条
6、件。设立有别于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调委会,所需的工作条件主要是七个方面:(一)主管部门积极。《人民调解法》规定,专业调委会属因需求设立而非普遍设立,其需求既包括纠纷状况,也包括纠纷主管部门意见。如果纠纷主管部门没有建立专业调委会的内在动力,没有在建言党委政府、专业指导和宣传引导当事人等方面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就缺少建立专业调委会的工作基础,即使勉强建了,也难达预期。(二)设立主体合法。7依据《人民调解法》规定,专业调委会的设立主体只能是工会、妇联、残联、消协、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时,调委会不能立户,调解员不能立编,保持人民调解的群众性、
7、民间性和自治性,体现民办色彩,防止沦为行政调解组织。例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主体可由医学会承担,鉴于现实中患者方质疑医学会的公信力,故也可由消协作为设立主体(消协是从事处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侵权的社会团体,而医疗则属消费服务范畴)。再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主体可由房地产协会等担任。(三)专业专职队伍。一般而言,面对大量的、专业类纠纷,非专业调解员因学识、兼职调解员因精力而无法胜任调解工作。为此,须建立懂法律、懂专业、会调解的专业专职调解员队伍。同时,根据需要,聘任适量兼职调解员,随时参与调解;在专业性强、定责难度大的纠纷领域
8、,应建立专家库,接受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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