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ID:39972227

大小:28.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16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_第1页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_第2页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_第3页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_第4页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_第5页
资源描述: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的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附件: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6-为了加强和规范

2、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的通知》(财建〔2007〕84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分配给地方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三条土地有偿使用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第二章支出范围第四条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支出、土地整理支出、耕地开发支出

3、、基本农田保护支出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支出。第五条基本农田建设支出,是指为促进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持续利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采取土地整理方式对基本农田进行综合整治发生的支出。第六条土地整理支出,是指为了增加耕地面积,促进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农用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发生的支出,以及对历史遗留的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和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进行复垦发生的支出。第七条-6-耕地开发支出,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

4、,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地、空闲地等宜农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使之达到可利用状态所发生的支出。第八条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管理,具体要求按国家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规定执行。第九条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项目支出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和其他费用。有关费用的支出内容和标准,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建〔2005〕169号)的规定执行。第十条基本农田保护支出,是指为保护基本农田而发生的基本农田动态监管与维护、信息系统建设及其他基

5、本农田保护基础业务支出。第十一条其他支出,是指在实施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基本农田保护项目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审核论证、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以及绩效考评等支出。第十二条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得用于下列支出:(一)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项目区外,不直接与项目相配套的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和村庄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出。-6-(二)10万立方米以上大中型水库、防洪堤坝、干渠、干道和10千伏以上输变电等工程支出。(三)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用的车辆、机械等设备;项目承担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用小汽车等设备;以及农业生产用具、设备等不属于项目规划设计需要的

6、设备购置支出。(四)对外投资;赞助和捐赠支出;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土地有偿使用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分配并下达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预算;对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地方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中: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土地有偿使用费预算的分配下达;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的审核、立项、实施和竣工验收。第十五条省级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到中央下达的土地有偿使用费预算文件后,应

7、按照财综〔2006〕48号文件、财建〔2007〕84号文件和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将土地有偿使用费预算分配下达给市(县)。第十六条财政部门根据批复的年度预算和项目进度等,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第十七条-6-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分账核算。具体资金核算办法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另行制定。第十八条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下达的预算,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不得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用于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第十九条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土地

8、有偿使用费资金核算工作,及时办理年度结算和财务决算。年度财务决算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