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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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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企业哪些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管理者):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责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主任):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4.1持证上岗的相关事项法定(法律法规)依据持什么证件证件的有效期证件的有效范围4.2企业负责人的法定依据(1)企业负责人: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
2、实际控股人)等。1、《安全生产法》的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4.2企业负责人的法定依据(2)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职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
3、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应当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考核。4.2企业负责人未持证上岗的处罚法定依据(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4.3安全主任的法定依据(1)安全主任的定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
4、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1、《安全生产法》的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4.3安全主任的法定依据(2)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聘用注册安全主任。注册安全主任协助管理聘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注册安全主任的聘用及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
5、定。3、《广东省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聘用注册安全主任。4.3安全主任未持证上岗的处罚法定依据(3)1、《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4.3安全主任未持证上岗的处罚法定依据(4)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
6、未按规定聘用注册安全主任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4.4特种作业的法定依据(1)特种作业的定义: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1、《安全生产法》的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4.4特种作业的法定依据(2)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职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
7、和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应当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考核。4.4种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处罚法定依据(3)1、《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8、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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