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大全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大全

ID:38646112

大小:115.00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9-06-17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大全_第1页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大全_第2页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大全_第3页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大全_第4页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大全_第5页
资源描述: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大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大全〗  目录:  一、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二、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三、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四、法医中心的确定  五、鉴定材料的确定  六、车损减值鉴定申请  七、交通事故索赔项目的确定  八、医疗费的确定  九、误工费的确定  十、护理费的确定  十一、交通费的确定  十二、住宿费的确定  十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  十四、定营养费的确定  十五、残疾赔偿金的确定  六、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的确定  十七、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  十八、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承担确定  十九、司法鉴定费的确定2

2、6  二十、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  二十一、财产损失的确定  二十二、保险理赔申请  二十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二十四、受诉法院的确定  二十五、医疗损害责任及擅自转院、私自购药责任的确定 二  十六、好意同乘法律责任的确定  二十七、对泊车、代驾、驾校、陪练行为的确定  二十八、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责任责任的确定  二十九、机动车所有人过错情形的确定  三十、证据的确定  三十一、统计数据的确定一、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当冷静面对,有效保护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

3、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及时报警,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3)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4)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26  (5)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支招〗  交通事故现场是最有利的证据,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乘车人,无论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都应当协助交警部门自觉地维护交通事

4、故现场,以免因现场保护不力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或发生连环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伪造现场、肇事逃逸或对受伤人员放弃施救或进行碾压等,是交通事故之大忌,肇事者不仅要进行民事赔偿,还要面临着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 二、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准确确定当事人身份和基本信息:(1)肇事司机身份和基本信息。(2)肇事司机和车主身份和基本信息。如果肇事司机和车主不是同一人时,应确定登记车主和实际车主基本信息;弄清楚肇事司机和车主的关系(如雇佣、租赁、借用、挂靠关系);如果该肇事车辆是被盗抢车辆,弄清楚犯罪嫌疑人和车主的基本信息;弄清楚保

5、险公司的基本信息(是否投保交强险、商业险、是否在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是多少);如果车主是法人的,还应到工商机关查询、调取、复印工商档案。 〖支招〗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或工商机关查询、调取、复印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为保险理赔、协商调解、司法鉴定和诉讼赔偿做准备。三、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26  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申请,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

6、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在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伤残。 〖支招〗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损伤程度不一、身体素质不一、年龄大小不一、配合治疗情况不一,导致受害人恢复情况有好有坏、住院时间有长有短。  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或需要做二次手术的,一般需要病情相对稳定或做完二次手术后申请伤残鉴定。四、法医中心的确定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警部门委托公安机关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受害人据此进行协商调解、保险理

7、赔或诉讼赔偿。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第7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决定》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界定和规定,厘清了因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决定》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

8、构,不得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