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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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1206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

2、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有关信息的采集、录入、评分、公布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含外市入柳物业服务企业分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信用综合评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实施单位)依据本办法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分、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的活动。-9-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评价其信用情况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

3、良信息和警示信息。第四条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组织实施。各城区(开发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记分、上报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协助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企业信用信息汇总、管理,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公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依据评价结果出具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

4、级证明材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和在管物业项目基本信息等填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信用信息的核实工作。在经营场所或项目办公场所公示信用等级证明并在企业投标等经营活动中出示。第五条各城区(开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民政、公安、消防、行政执法、国土、规划、工商、税务、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协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联动,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及时共享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施行守信联合激励、-9-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第二章信用信息的采集第六条信用信息的采集,是指对物业服务企业

5、的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分类、记录、存储,形成反映、评价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记录的活动。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包括企业自行申报,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主动采集和行业协会提供。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优良信息、不良信息和警示信息。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在柳州市外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的,在市外所产生的优良信息、不良信息和警示信息,不记入总公司(或集团)的信用信息。外地来柳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优良信息、不良信息、警示信息,仅限于在柳经营形成的信息,但需提供总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相关信用信息。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息

6、主要包括以下信息:1.物业服务企业: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及其他有关信息。2.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及项目经理):姓名、性别、岗位、职务、学历、联系电话及其他有关信息。3.物业服务项目:物业项目名称、详细地址、建筑面积、栋数、项目委托方名称、委托期限、项目负责人、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信息。第九条基础信息的采集实行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申报,由注册所在地城区(开发区)-9-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实行日常动态管理。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变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如实、及时申报基

7、础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第十条优良信息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取得的良好业绩、获得各级政府及物业行政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奖励、表彰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而形成的信息。第十一条优良信息的采集,主要包括:(一)各级政府的表彰文件;(二)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三)各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表彰文件;(四)其他具有合法效力的证明材料。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优良信息产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城区(开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优良信息认定手续,逾期优良信

8、息不得追加记入当年加分。符合规定的优良信息,注册所在地的城区(开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物业服务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库。第十三条不良信息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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