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029486
大小:1.01 MB
页数:45页
时间:2019-05-15
《滥用职权罪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学校代码10459学号或申请号201522060985密级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滥用职权罪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究作者姓名:户家玺导师姓名:王立志教授专业学位名称: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院系:法学院完成时间:2018年11月AdissertationsubmittedtoZhengzhouUniversityforthedegreeofMasterResearchonSomeProblemsofJudicialCognizanceofAbusingAuthoritiesByHUJia-xiSupervisor:Prof.WANGLi-zh
2、iJurisMasterLawSchoolNovember,2018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己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己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f;%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论文及相关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郑州大学。根据郑州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
3、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本人授权郑州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者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和汇编本学位论文。本人离校后发表、使用学一位论文或与该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成果时,第署名单位仍然为郑州大学。保密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学位论文作者:日期:年月日摘要我国《刑法》第397条对滥用职权罪采取了简单罪状的规定方式,尽管两高出台了不少有关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司法实践对滥用职
4、权罪的适用还是存在较大分歧。基于此,笔者将滥用职权罪的相关理论与具体司法实务中的问题结合进行讨论,提出解决方法。本文除绪论外,共分五个部分,通过四个案例分析,分别对滥用职权罪的主体的认定,滥用职权罪行为的认定,滥用职权罪非物质化损失结果的认定和滥用职权罪共犯的认定进行探讨。案例是刑法学理论研究得以产生及发展的前提基础,就滥用职权罪而言,无论是在滥用职权罪主体、滥用职权罪行为、滥用职权罪结果以及滥用职权罪共犯等四个方面中都存在着极具争议的案例,对这些案例进行分析,对滥用职权罪的理论研究而言,将有着异乎寻常的重要意义。滥用职权罪主体
5、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我国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上,可以借助国家公共管理职能这一本质特征,对国家机关进行界定,“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委托”的组织不能成为新的国家机关,只能算作准国家机关,准国家机关不能把“授权”或者“受委托”的国家权力再委托给其他组织。通过合法途径在国家机关里工作的人员,只要从事公务就符合滥用职权罪的主体。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只要“委托”不违法,在受委托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就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滥用职权罪行为的认定而言,最重要的是对职
6、权的界定。权责统一理论,有助于厘清职责的来源。对职权的滥用,可以采用实质的考察。滥用职权罪的行为方式就是故意不正确履行职责,不管是超越职权,还是对应负职责的故意不认真履行或者故意不履行,都属于故意不正确履行职责。从客观行为上来看,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行为方式没有绝对的区分,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应在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否为故意上进行把握。滥用职权罪非物质化损失结果如何认定,也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关于非物质化损失结果的认定很容易产生主观上的随意性,恶劣社会影I响是典型的非物质化损失。借助对恶劣社会影响涵义的分析,可以得出
7、认定时的参量标准,在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证明时,将“恶劣社会影响”的指标分解为:滥用职权行为的恶劣程度、知悉范围、负面评价数量、负面评价程度。提出“严重威胁民众安全”属于滥用职权罪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认定中还存在着共犯问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并且也可以是实行犯。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立共犯定罪时,如果刑法分则对其各有罪名,根据想像竞合,原则上按照较重罪的共犯定罪,若罪刑不相适应,则分别定罪;刑法分则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对应的罪名时,按照滥用职权犯罪定罪。关键词
8、:滥用职权主体职权非物质化损失共犯司法认定IIAbstractArticle397oftheCriminalLawofChinahasadoptedasimpleguiltystipulationonthecrimeofabuseofpower.Although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