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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现代汉语领属性偏正结构及其相关句法现象论文作者:刘志富指导教师:吴振国学科专业: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方向:现代汉语语法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011年5月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TIONDissertationGenitiveStructureofMandarinChineseandRelatedSyntacticPhenomenon ⑨博士学位论丈DOCrORALDISSERl肖nON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已经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懈名:匆陋日期:弘11年上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华中师范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工作的知识产权单位属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学位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允许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保密论文注释:本学位论文属于保密,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非保密论文注释:本学位论文不属于保密范围,适用本授权书。作者签名:刮幽日期:加l1年岁月印日导师豁毛扭p日期:∥ff年,月驴日本人已经认真阅读“CALIS高校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发布章程”,同意将本人的学位论文提交“CALIS高校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全文发布,并可按“章程”中的规定享受相关权益。圃童途塞握童蘑溢唇;旦坐生;旦二生;旦三生筮查!作者签名:毛Vl吾府日期:2.plJ年y月伊日导师签名:沁。柱Ip导师签名:沁瓠fV日期:汐f『年,月2.0日 摘要本文主要考察了汉语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及其相关句法现象。第一部分界定了汉语领属范畴的性质、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第二部分讨论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语义构造,具体考察了“领”“属”的类型及语义搭配,并从原型的人物占有关系领属、人人亲属关系领属、整体部分关系领属三个方面考察了领属范畴的构建,以及空间关系领属的构建。第三部分考察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构造,主要包括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形式和“的”的隐现问题。第四部分考察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变换,主要讨论了谓词隐显、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或“属”的省略以及领属分裂移位。本文的主要观点是领属范畴属于句法语义范畴,不同于一般所述的逻辑语义范畴。关于领属的语义搭配,根据“领”的不同(可以是“人”“物”“过程”“时间”“空间”)分为包括各种语义关系的类。领属范畴的构建是在原型的领属关系(人物占有关系、人人亲属关系、整体部分关系)进行的。领属范畴和属性范畴是相邻的范畴,和空间范畴之间存在隐喻关系。不同原型领属关系的构建本质上是领属范围扩展的过程,由自身到外物、由具体到抽象,由固定到临时,由常规到隐喻。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的隐含是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包括句法位置、认知心理距离、使用频率、语用、认知顺序、篇章和韵律等方面,不过这些因素在不同的领属关系中的影响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原型的领属性偏正结构是带“的”的,目的是来强调“领”,整个结构用来表明事物的所属。当领属关系是默认的已知的信息的时候,倾向于不加“的”,是新知的信息的时候倾向于加“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可以省略谓词多和所有权的建立以及在所有权基础上所从事的行为有关。从可以隐含“VP”的“NPI+VP+的+NP2”中的“NPl”的语义角色来看,“领”在深层概念中的语义角色是不同的,比如可以是施事、受事、与事,还可以是时间、处所。领属性偏正结构中“属”的省略和“领”、“属”在人们的认知中的凸显和详略度有关。对于“王冕死了父亲”类结构,从概念结构的角度认为死亡事件是一个典型事件模型。事件的参与者因凸显的不同而投射为不同的句法成分。领属分裂移位原因就在于“领”和“属”在死亡事件中的凸显程度,整个死亡事件“Av死了X的Y”形成一条因果链,事件的原因是“Av”,结果是“死了Y”,这一结果又可以成为因来影响“X”。当说话人只是凸显结果的影响而不关注致死的原因时,整个结构变为“X死了Y”。关键词:领属偏正结构;领属范畴:语义构造;句法构造;谓词隐显;分裂移位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IⅫONAbstractThisdissertationconductsresearchesontheGenitivestructureofMandarinChineseandrelatedsyntaxphenomenon.ThefirstchapterofthisdissertationdefinesthenatureofChinesepossessioncategoryandit’Sgrammaticalformandgrammaticalmeaning.Thesecondchapterofthisdissertationmainlyexploresthesemanticstructuresofgenitivestructure,itincludesthetypesandthesemanticmatchofthepossessorandpossessee.studiestheestablishmentofgenitivestructurebasedonthethreeprototypes:ownership,kinship,andpart/wholerelationships.Wealsodiscussedtheestablishmentofthepossessionrelationwhichbasedonthecognitionofspace.The廿lirdchapterconsidersthesyntaxofgenitivestructure.Itincludestheformsofgenitivestructureandtheomittingandemergingof‘乞如(的),’.Tkfourthchapterstudiesthesyntacticchangingofgenitivestructure,itincludestheomittingandemergingofpredicate.theomittingofthe‘'possessoff’and“possessee’’ofgenitivestructure,andthesplittingandmovingofgenitivestructure.Thepossessioncategorywhichwasdiscussedinthisdissertationbelongstogrammatical—semanticcategory.Whendiscussedthesemanticmatchofthepossessorandpossessee,weclassifiedthegenitivestructureintoseveralcategorybasedondifferent‘‘possessor"(namelyperson,things,process,timeandspace).Thefindingsoftheresearchhaveledtotheconclusionthattheestablishmentofthepossessioncategoryisbasedonprototypicalpossessionrelations(namelyownership,kinship,andpart/wholerelationships).nepossessioncategorybordersontheattributescategory,thereismetaphorrelationbetweenthepossessioncategoryandthespacecategory.Theestablishmentofdifferentprototypicalpossessioncategoryisaprocessofenlarging,theprocesshappenedfromthebodiestothings,fromentitiestoabstractthings,frompermanentrelationtotemporaryrelation,fromcommonrelationtometaphorrelation.Thereasonsoftheomittingandemergingof‘忱(的)”inthegenitivestructureincludesyntacticalplace,cognitivedistance,cognitiveorder,usingfrequency,pragmaticreasons,text,rhymeandSOon,theinfluencesofthesereasOnsondifferentgenitivestructure.Intheprototypicalgenitivestructure,“de(的)”isnecessary,itcanbeusedtoemphasizethe“possessor'’,themeaningofthegenitivestructureistoshowpossessiverelation.Whenthepossessiverelationmeansoldmessage,‘忱(的)”isalwaysnotnecessarytothegenitivestructure,whenthepossessiverelationmeansnewmessage,‘‘如(的)”isalwaysnecessarytothegenitivestructure.Theomittingofpredicateinthephrase‘'NPI+VP+de(的)+NP2”isbecauseofthemeaningof“v】P’’,whenthemeaningof“VP”isrelatedtothebehaviorwhichisabouttheestablishmentofownershiporthebehaviorwhichisbasedonownership.Thesemanticroleof‘‘NPl”isdifferentintheconceptualstructure,itCanbeagentive,patient,dative,timeandplace.Theomittingofthe“possessor"ofgenitivestructureisrelatedtothesalienceandspecificityof‘‘possessor"andII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湖oN“possessee”.Thesplittingandmovingofgenitivestructureisagrammarphenomenonrelatedtothesentencesuch雏“Wangmiandied(sile)hisfather'’.Wediscussedthisgrammarphenomenonbasedonconceptualstructuretheory,the“dye-event”isacanonicaleventmodel.theparticipantof“dye-event’’whichisprominentcarlbemappedaSthesubjectofthesentence.Inthesentence“AVsite(死了)Xde(的)Y”,thereasonis‘'AV”,theconsequenceis‘'sile(死了)y’,‘‘X”wasinfluencedby‘'site(死了)V’.whenthespeakerpaymoreattentionontheinfluenceofthe“dye-event'’butthereason,“X”wasmapped舔thesubjectofthesentence.Keywords:genitivestructure;possessioncategory;semanticstructure;syntacticstructure;omittingandemergingofpredicate;splittingandmovingIII 一。~——'●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rAnON目录摘要⋯AbstractO.引言··III10.1相关研究现状⋯⋯⋯⋯⋯⋯⋯⋯⋯⋯⋯⋯⋯⋯⋯⋯⋯⋯⋯⋯⋯⋯⋯⋯⋯⋯⋯⋯·l0.1.1领属的界定和分类⋯⋯⋯⋯⋯⋯⋯⋯⋯⋯⋯⋯⋯⋯⋯⋯⋯⋯⋯⋯⋯⋯⋯⋯“l0.1.2与领属性偏正结构相关的研究⋯⋯⋯⋯⋯⋯⋯⋯⋯⋯⋯⋯⋯⋯⋯⋯⋯⋯⋯⋯2O.1.3运用的理论⋯⋯⋯⋯⋯⋯⋯⋯⋯⋯⋯⋯⋯⋯⋯⋯⋯⋯⋯⋯⋯⋯⋯⋯⋯⋯⋯·40.1.4面向应用的研究⋯⋯⋯⋯⋯⋯⋯⋯⋯⋯⋯⋯⋯⋯⋯⋯⋯⋯⋯⋯⋯⋯⋯⋯⋯⋯5O.1.5存在的问题⋯⋯⋯⋯⋯⋯⋯⋯⋯⋯⋯⋯⋯⋯⋯⋯⋯⋯⋯⋯⋯⋯⋯⋯⋯⋯⋯·5O.2本文的研究任务⋯⋯⋯⋯⋯⋯⋯⋯⋯⋯⋯⋯⋯⋯⋯⋯⋯⋯⋯⋯⋯⋯⋯⋯⋯⋯⋯·60.3采用的理论方法和语料说明⋯⋯⋯⋯⋯⋯⋯⋯⋯⋯⋯⋯⋯⋯⋯⋯⋯⋯⋯⋯⋯⋯一61.领属范畴的界定71.1范畴、语义范畴和语法范畴⋯⋯⋯⋯⋯⋯⋯⋯⋯⋯⋯⋯⋯⋯⋯⋯⋯⋯⋯⋯⋯⋯”71.1.1范畴⋯⋯⋯⋯⋯⋯⋯⋯⋯⋯⋯⋯⋯⋯⋯⋯⋯⋯⋯⋯⋯⋯⋯⋯⋯⋯⋯⋯⋯⋯⋯⋯⋯⋯⋯⋯⋯⋯⋯⋯·71.1.2语义范畴和语法范畴⋯⋯⋯⋯⋯⋯⋯⋯⋯⋯⋯⋯⋯⋯⋯⋯⋯⋯⋯⋯⋯⋯⋯“81.2领属范畴⋯⋯⋯⋯⋯⋯⋯⋯⋯⋯⋯⋯⋯⋯⋯⋯⋯⋯⋯⋯⋯⋯⋯⋯⋯⋯⋯⋯⋯⋯91.2.1领属范畴的性质⋯⋯⋯⋯⋯⋯⋯⋯⋯⋯⋯⋯⋯⋯⋯⋯⋯⋯⋯⋯⋯⋯⋯⋯⋯”91.2.2领属范畴的语法形式⋯⋯⋯⋯⋯⋯⋯⋯⋯⋯⋯⋯⋯⋯⋯⋯⋯⋯⋯⋯⋯⋯⋯·111.2.3领属范畴的语法意义⋯⋯⋯⋯⋯⋯⋯⋯⋯⋯⋯⋯⋯⋯⋯⋯⋯⋯⋯⋯⋯⋯⋯121.3领属范畴与属性范畴⋯⋯⋯⋯⋯⋯⋯⋯⋯⋯⋯⋯⋯⋯⋯⋯⋯⋯⋯⋯⋯⋯⋯⋯⋯151.4,J、结⋯⋯⋯⋯⋯⋯⋯⋯⋯⋯⋯⋯⋯⋯⋯⋯⋯⋯⋯⋯⋯⋯⋯⋯⋯⋯⋯⋯⋯⋯⋯⋯⋯⋯⋯⋯⋯⋯⋯⋯⋯⋯172.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语义构造182.1几个相关的问题⋯⋯⋯⋯⋯⋯⋯⋯⋯⋯⋯⋯⋯⋯⋯⋯⋯⋯⋯⋯⋯⋯⋯⋯⋯⋯⋯l82.1.1领属关系与概念和判断⋯⋯⋯⋯⋯⋯⋯⋯⋯⋯⋯⋯⋯⋯⋯⋯⋯⋯⋯⋯⋯⋯·182.1.2领属关系中“领”和“属”的有定性⋯⋯⋯⋯⋯⋯⋯⋯⋯⋯⋯⋯⋯⋯⋯⋯⋯⋯”192.1.3“属”的独立性和依附性⋯⋯⋯⋯⋯⋯⋯⋯⋯⋯⋯⋯⋯⋯⋯⋯⋯⋯⋯⋯⋯⋯“232.2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属”的类型及语义搭配⋯⋯⋯⋯⋯⋯⋯⋯⋯⋯⋯⋯⋯⋯”242.2.1以往的研究回顾⋯⋯⋯⋯⋯⋯⋯⋯⋯⋯⋯⋯⋯⋯⋯⋯⋯⋯⋯⋯⋯⋯⋯⋯⋯242.2.2不同语义名词间的搭配⋯⋯⋯⋯⋯⋯⋯⋯⋯⋯⋯⋯⋯⋯⋯⋯⋯⋯⋯⋯⋯⋯252.3领属范畴的构建⋯⋯⋯⋯⋯⋯⋯⋯⋯⋯⋯⋯⋯⋯⋯⋯⋯⋯⋯⋯⋯⋯⋯⋯⋯⋯⋯452.3.1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的构建⋯⋯⋯⋯⋯⋯⋯⋯⋯⋯⋯⋯⋯⋯⋯⋯⋯⋯⋯⋯⋯462.3.2人.人亲属关系领属的构建⋯⋯⋯⋯⋯⋯⋯⋯⋯⋯⋯⋯⋯⋯⋯⋯⋯⋯⋯⋯⋯492.3.3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的构建⋯⋯⋯⋯⋯⋯⋯⋯⋯⋯⋯⋯⋯⋯⋯⋯⋯⋯⋯⋯⋯·502.3.4空间关系领属的构建⋯⋯⋯⋯⋯⋯⋯⋯⋯⋯⋯⋯⋯⋯⋯⋯⋯⋯⋯⋯⋯⋯⋯50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lSSER咖aN2.4小结⋯⋯⋯⋯⋯⋯⋯⋯⋯⋯⋯⋯⋯⋯⋯⋯⋯⋯⋯⋯⋯⋯⋯⋯⋯⋯⋯⋯⋯⋯⋯⋯⋯⋯⋯⋯⋯⋯⋯⋯⋯⋯523.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构造3.1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形式⋯⋯⋯⋯⋯⋯⋯⋯⋯⋯⋯⋯⋯⋯⋯⋯⋯⋯⋯⋯⋯⋯543.1.1简单的领属性偏正结构⋯⋯⋯⋯⋯⋯⋯⋯⋯⋯⋯⋯⋯⋯⋯⋯⋯⋯⋯⋯⋯⋯·543.1.2复杂形式的领属性偏正结构⋯⋯⋯⋯⋯⋯⋯⋯⋯⋯⋯⋯⋯⋯⋯⋯⋯⋯⋯⋯.593.2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的隐现⋯⋯⋯⋯⋯⋯⋯⋯⋯⋯⋯⋯⋯⋯⋯⋯⋯⋯⋯⋯⋯.593.2.1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6l3.2.2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7l3.2.3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743.2.4空间时间领属关系中的“的”的隐现⋯⋯⋯⋯⋯⋯⋯⋯⋯⋯⋯⋯⋯⋯⋯⋯⋯”773.3小结⋯⋯⋯⋯⋯⋯⋯⋯⋯⋯⋯⋯⋯⋯⋯⋯⋯⋯⋯⋯⋯⋯⋯⋯⋯⋯⋯⋯⋯⋯⋯⋯⋯⋯⋯⋯⋯⋯⋯⋯⋯⋯794.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变换4.1领属性偏正结构所涉及的句法变换⋯⋯⋯⋯⋯⋯⋯⋯⋯⋯⋯⋯⋯⋯⋯⋯⋯⋯⋯824.1.1关于句法变换⋯⋯⋯⋯⋯⋯⋯⋯⋯⋯⋯⋯⋯⋯⋯⋯⋯⋯⋯⋯⋯⋯⋯⋯⋯⋯.824.1.2领属性偏正结构所涉及的句法变换⋯⋯⋯⋯⋯⋯⋯⋯⋯⋯⋯⋯⋯⋯⋯⋯⋯.824.2谓词隐显⋯⋯⋯⋯⋯⋯⋯⋯⋯⋯⋯⋯⋯⋯⋯⋯⋯⋯⋯⋯⋯⋯⋯⋯⋯⋯⋯⋯⋯⋯824.2.1谓词显现⋯⋯⋯⋯⋯⋯⋯⋯⋯⋯⋯⋯⋯⋯⋯⋯⋯⋯⋯⋯⋯⋯⋯⋯⋯⋯⋯⋯”854.2.2基于语感的调查⋯⋯⋯⋯⋯⋯⋯⋯⋯⋯⋯⋯⋯⋯⋯⋯⋯⋯⋯⋯⋯⋯⋯⋯⋯·944.2.3‘'NPl”的语义角色与谓词隐含⋯⋯⋯⋯⋯⋯⋯⋯⋯⋯⋯⋯⋯⋯⋯⋯⋯⋯⋯⋯944.3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或“属”的省略⋯⋯⋯⋯⋯⋯⋯⋯⋯⋯⋯⋯⋯⋯⋯⋯⋯⋯”994.3.1以往研究的回顾⋯⋯⋯⋯⋯⋯⋯⋯⋯⋯⋯⋯⋯⋯⋯⋯⋯⋯⋯⋯⋯⋯⋯⋯⋯1004.3.2“属”的省略的考察⋯⋯⋯⋯⋯⋯⋯⋯⋯⋯⋯⋯⋯⋯⋯⋯⋯⋯⋯⋯⋯⋯⋯⋯.1024.4领属分裂移位凸显⋯⋯⋯⋯⋯⋯⋯⋯⋯⋯⋯⋯⋯⋯⋯⋯⋯⋯⋯⋯⋯⋯⋯⋯⋯.1064.4.1关于领属分裂移位⋯⋯⋯⋯⋯⋯⋯⋯⋯⋯⋯⋯⋯⋯⋯⋯⋯⋯⋯⋯⋯⋯⋯”1064.4.2以往“王冕死了父亲”生成方式的研究⋯⋯⋯⋯⋯⋯⋯⋯⋯⋯⋯⋯⋯⋯⋯⋯1074.4.3对“王冕死了父亲”生成方式的讨论⋯⋯⋯⋯⋯⋯⋯⋯⋯⋯⋯⋯⋯⋯⋯⋯⋯1084.4.4我们的看法⋯⋯⋯⋯⋯⋯⋯⋯⋯⋯⋯⋯⋯⋯⋯⋯⋯⋯⋯⋯⋯⋯⋯⋯⋯⋯.1124.5d、结⋯⋯⋯⋯⋯⋯⋯⋯⋯⋯⋯⋯⋯⋯⋯⋯⋯⋯⋯⋯⋯⋯⋯⋯⋯⋯⋯⋯⋯⋯⋯⋯⋯⋯⋯⋯⋯⋯⋯⋯⋯·1215.结语⋯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致谢123128139140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l=A110N0.引言0.1相关研究现状O.1.1领属的界定和分类0.1.1.1领属范畴的界定正如Heine(1997:1)所说,“领属”(possession)是一个普遍的概念,每一种语言对其都有约定俗成的表达。但是,对“领属”的本质的认识却是模糊不清的。对领属范畴进行界定,一方面要回答什么是“领属”的问题。如Seiler(1984)把领属关系定义为“一个人和他的亲属、身体部位、物质所属品、文化智力产品之间的关系”①,又如《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的解释为“彼此之间一方领有或具有而另一方隶属或从属”。前者的定义属于例举性的,后者是解释性的,但是它们并不能包含所有的具有领属关系的现象。另一方面是哪些语义关系可以归入领属范畴的问题。相关的研究从经验完形(experientialgestalt)的角度将领属范畴定义为一个原型范畴,并列出了能归入该范畴的语义关系的基本特征,如Taylor(1989)@、张敏(1998)@。二者主要都是从领有者、被领有者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来进行规定的。同时,张敏还注意到汉语领属范畴与相邻的属性范畴之间的关系,指出原型的领属定语表单指,原型的属性定语表类指,从原型的领属构造到原型的属性构造可看作一个连续统。廖秋忠(1986)从篇章的角度来看领属关系,指出被领属者主要是部件、属性、或是与领属者经常共现的实体、状态或事件,领属者的作用主要是为被领属者提供一个认知框架,二者是语流中的共现成分。0.1.1.2领属关系的确定不同的语言都用不同的词来表示领属,如汉语的“有”“属于”,英语的“have”“belongto”。或者是通过一定的语法形式来表示,如英语的‘‘’s”。汉语的偏正结构可以表示领属关系,但却不像英语那样有固定的语法形式。因此对一个偏正结构来说,是不是领属关系需要一定的方式来确定。以往的研究主要是从句法的角度来进行的,通过替换或变换来确定一个偏正结构是不是领属关系。比如可以将有“的”的偏正结构“N1的N2”中的“的”用“有”来替换,变成“N1有N2”,如果可以替换则为领属关系,采取这种方式的如吕叔湘(1942)、文贞惠(1996)。还可以替换“N1的N2”中的“N1”,将“Nl”替换成“谁的”或“什么”,能替换成“谁的”回“tIlerelationshipbetweenahumanbeingandhiskinsmen,hisbodyparts,hismaterialbelongings,hiscultruralandintellectualproducts.”Heine(1997)第4页。e典型的领属意义的八种基本特征:1)领有者是个特定的人;2)被领有者是某个/群特指的东西;3)领有关系是排他的;4)领有者有权使用被领有的东西;其他人只有在得到领育者的允许才能使用它;5)领有者对被领有者的权利是通过交易、赠予或继承而得来的;这个权利一直延续到下次交易、赠予或继承行为为止;6)领有者对被领有者负有责任;7)领有者对被领有者行使权利时,两者不需在空间上临近;8)领有关系是长期的,以年月来记而不以分秒来记。转引自张伯江(1996)第75页@最原型的领属语义关系应该是:a)领有者(PI)为有生物,通常是人,更为原型的是第一人称的自我(cgo):b)被领有者(P2)是可感知的、看得见的具体事物;c)Pl是主动的,P2是被动的,这体现在:c1)P2受到Pl的支配和控制,c2)领有关系是独占的,不与他人共有,一个特定的Pl。张敏(1998)第323页 ⑨博士学位论文DO(.TORALDISSERl:K兀ON的是领属关系,能替换成“什么”的是属性关系,采取这种方式的如徐阳春(2006)。采用句法变换的如陆俭明(2001),主要是将“Nl的N2”偏正结构通过添加、移位变化成一个“是”字句子。如“张三的眼镜”、“桌子的木头”变换成“眼镜破了的是张三”、“蛀虫蛀了木头的是那张桌子”,凡是可以进行如此操作的就是领属关系。陆俭明(2004)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对Nl进行了限定,“如果N1不是专有名词,在作‘是’的宾语时,前加表示定指的修饰成分(如‘这’、‘那’等)”。李绍群(2005)以语义关系为主要标准、指称功能和语境为辅助标准来区别领属关系和属性关系。0.1.1.3领属关系的分类领属关系内部是一个复杂的语义类,如陆俭明(2002)对领属关系做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把领属关系分为十七类:称谓、占有、器官、构件、材料、属性、特征、观念、成员、变形、成果、产品、状况、创伤、事业、景观、处所。Langacker(1995)区分了18种不同的领属关系。①不同的学者对领属关系的分类都是出于不同的目的,如黄国营(1982)、孔令达(1994)把领属关系分为固有关系和非固有关系两类,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说明“N2”的省略规律。沈阳(1995)将领属关系分为“必然唯一关系”和“必然非唯一关系”两种,主要是为了说明领属性偏正结构对句法的制约。张敏(1998)把领属关系分为领有、隶属、归属、时间、空间等关系,目的在于说明“的”字的隐现规律。文贞惠(1999)把领属关系作为领有关系的下位分类,与处属、时属、从属、隶属、含属、分属等并列,目的是建立“Nl”的“N2”内部语义关系网络。国外语言研究通常将领属关系分为可让渡(alienable)与不可让渡(inalienable)的领属关系。朱德熙(1982)、黄国营(1982)还对内部修饰关系不明显的“N1的N2”,如“张三的原告”、“帮你的忙”做了讨论。结构中的“Nl”,朱文认为是“准定语”,黄文认为是“伪定语”。0.1.2与领属性偏正结构相关的研究0.1.2.1基于词汇层面的研究领属性偏正结构既可以是短语也可以是复合词,汉语的复合词和短语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研究者多关注复合词内部的语义关系,如王艾录(1989)、田英华(2005)、刘正光(2003),王珏(2001)以现代汉语名词为视角对名词及其相关结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0.1.2.2基于短语层面的研究0.1.2.2.1对结构的研究对领属性偏正结构本身的研究,这里要说的是由不同的成分构成的不同类型的结构,偏正结构的成分可以都是指人名词(或亲属名词),如陆俭明(1984)、朱斌(2006):其定语也可以。“Langacker(1994,1995)distinguishesl8differentkindsofrelationshipexpressedbytheEnglishgenitive,butheaddsthatonly3aleprototypical,namelyownership,kinship,andpart/wholerelationships.”Heine(1997)第33页。2 是主谓短语,如王汉生(1987)、李汉威(1996);有的则涉及其语义理解,如刘大为(1994);或语法性质,如高顺全(1987)。0.1.2.2.2结构中“的”的研究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典型形式是由名词或代词加“的”再加名词构成的体词性短语,其中“的”的隐现规律、“的”的作用历来是研究的重点。但侧重点有所不同,朱德熙(1961)(1983)认为“的”是汉语名词化的标记。张敏(1998)基于认知的“距离像似原则”、沈家煊(1999)基于标记理论对“的”的隐现做出了解释;崔希亮(1992)、徐阳春(2003)、刘永生(2004)也对领属结构中“的”字的隐现作了探讨。黄忠廉、许萍(1997)对汉译偏正结构中“的”字最佳用量作了分析,袁毓林(1995)从谓词隐含的角度探讨了“的”字结构的称代规则和“的”的语法语义功能。在对“的”研究的过程中涉及古汉语中“之”的考察,以及“之”与“的”的对比研究。同时关注对“的”的句法、语义、语用分析。相关文献列举如下:陈琼赞(1955)、肃父(1956)、范继淹(1958)、李人鉴(1959)、申生(1979)、黄国营(1982)、古川裕(日)(1989)、史锡尧(1991)、张国宪(1994)、石毓智、李讷(1998)、戚晓杰(1998)、(1999)、郭锐(2000)、徐阳春(2002)、岳中奇(2002)、陆丙甫(2003)、张敏(2003)、钱书新(2004)。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对“的”的相关研究并不是直接针对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的”只是研究中的一部分,这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的”的用法。0.1.2.2.3语义关系研究对结构中名词间的语义关系的研究,涉及到领属关系和属性关系,以及二者的歧义问题。.主要的研究有茆建生(1992)、张伯江(1994)、滕健(1995)、马洪海(1999)、文贞惠(1999)、徐建华(1999)、徐阳春(2006)、周日安(2007、)税昌锡(2008)。结构歧义研究主要有肖国、萍(1996),徐阳春、钱书新(2004)。0.1.2.2.4结构中“名2”的省略的研究结构中“名2”的省略,也就是“的”字结构的称代规则,研究中多从语义角度来进行解释,如范继淹(1979)、孔令达(1994),岳跃振(2003)的研究则涉及英语和汉语领属关系类名词短语中的缺省问题。0.1.2.2.5针对多项定语的研究领属性偏正结构首先属于偏正结构,名词性偏正结构根据其定语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型和复杂型两种,复杂型的定语多于两项。对多项定语的分类、次序、层次及其解释的研究有庄文中(1984)、刘月华(1984)、李向农(1986)、袁毓林(1999)、苏岗(2000)、崔应贤等(2002)、李乐平(2004)。0.1.2.3基于句子层面的研究与领属性偏正结构相关的句法研究,主要涉及领属的分裂移位、领属性的主谓谓语句和领属关系与双宾语。其中的一个热点是“王冕死了父亲”类特殊句式,这要涉及生成语法和认知3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MnoN语法的研究。沈阳(1995)对领属范畴及领属性名词短语的句法作用作了概括性的研究,沈阳(1996)、(2001)进而对名词短语在句法结构中的分裂移位进行了研究;郭继懋(1990)对领主属宾句进行了研究。从生成语法的角度对领主属宾句进行研究的主要有徐杰(1999)、韩景泉(2000)、温宾利、陈宗利(2001)、潘海华、韩景泉(2005)、朱行帆(2005)、陈宗利、肖德法(2007)、安丰存(2007)、刘洋(2007)、方勇、王优(2008)、黄正德(2008);沈家煊(2006)从“王冕死了父亲”的生成方式提出了了汉语“糅合”造句;蒋仁萍(2007)从功能的角度对领属关系的分裂现象进行了解释。对领属关系主谓谓语句进行研究的有寿永明、朱绍秦(2002)、李劲荣(2004)。对领属关系与双宾语进行研究的主要有陆俭明(1983)、李宇明(1996)、邢福义、沈威(2008)。0.1.2.4古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中的领属性偏正结构研究对古汉语中领属性偏正结构的研究,有的是针对特定的材料来进行的,如冯英(1991)的研究,其语料范围限制在《诗经》之内,并且主要考察名语序;有的则限定特定的时期,如李锦望(1995),对上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之+名词”结构。方言中的领属性偏正结构的研究,如刘丹青(1986)对苏州方言的关注,李如龙(2001)对闽南方言的研究;对少数民族语言中的领属性偏正结构进行研究的也不少,如李树兰(1989)针对锡伯语的领属范畴的研究,戴庆厦(1998)对景颇语的结构助词“的”的研究,额·萨仁(1997)针对蒙古语的研究,孙宏开(1984)针对我国部分藏缅语的研究。0.1.2.5儿童语言领属范畴习得的研究周国光、梁国英(2007)对儿童语言中的领属范畴语义结构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描述,对习得领属结构的基础、过程和手段进行了说明,并对相关的问题作出了解释。0.1.3运用的理论0.1.3.1基于配价的研究基于配价研究的主要是袁毓林(1992)(1994)(1995),对现代汉语名词的配价研究涉及一价名词和二价名词,沈阳(1995)对名词短语部分成分移位造成的非价成分进行了研究。0.1.3.2基于认知的研究基于认知进行研究的主要有刘宁生(1995)、马洪海(1997)、张敏(1998)、程琪龙(2003)、刘润清、刘正光(2004)、王霜梅(2006)、吴静(2006)。刘宁生(1995)、马洪海(1997)、王霜梅(2006)的研究主要涉及汉语的偏正结构,程琪龙(2003)的研究主要涉及领属框架,刘润清、刘正光(2004)的研究主要涉及非范畴化,吴静(2006)研究主要涉及图式理论,张敏(1998)的研究主要涉及句法像似性和原型范畴理论。0.1.3.3基于生成语法的研究从生成语法的角度对领主属宾句进行研究的,主要有徐杰(1999)、韩景泉(2000)、温宾利、陈宗利(2001)、潘海华、韩景泉(2005)、朱行帆(2005)、陈宗利、肖德法(2007)、安4 ⑨博士学位论丈DOcToRALDISSE掰rA:HON丰存(2007)、刘洋(2007)、方勇、王优(2008)。司富珍(2009)认为语义辖域的不同是造成时间定语、限定词或量化词出现导致的领属结构歧义的重要原因。0.1.3.4基于类型学的研究刘宁生(1995)在从认知的角度对汉语偏正结构考察的基础上讨论了其在语序类型学上的意义。李云兵(2008)对中国南方98种民族语言的语序类型进行描写和跨语言的比较研究,特别是对名词性短语的句法结构语序类型的研究,包括藏缅语族、侗台语族、苗瑶语族、仡央语群语言、南亚语系、台湾南岛语的名词与领属定语的语序研究。0.1.4面向应用的研究领属性偏正短语的应用研究主要是面向中文信息处理,相关研究涉及语义和形式两个平面。主要有:陆汝占、靳光瑾(1996)、詹卫东(1998)、赵军(1998)、韩蕾(2001)、宋春阳(2003)。陆汝占、靳光瑾(1996)和宋春阳(2003)的研究主要涉及逻辑语义,詹卫东(1998)的研究主要涉及现代汉语短语结构规则,赵军(1998)主要涉及基本名词短语识别与分析,韩蕾(2001)关注指人名词构成的双名词串。0.1.5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以往对领属性偏正结构研究的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古汉语、现代汉语、方言以及少数民族语言。从语义上看有领属关系的确定和分类,从研究层面上看有词汇层面的研究、短语层面的研究和句法层面的研究,涉及的理论包括传统结构语法理论、配价语法理论、认知语法理论、生成语法理论、类型学理论等。具体问题涉及对整个结构的研究、结构中“的”的研究、语义关系研究、结构中“名2”的省略的研究、针对多项定语的研究等,以及与领属性偏正结构相关的句法现象,如领属的分裂移位、领属性的主谓谓语句和领属关系与双宾语等。尽管如此,对领属性偏正结构的研究仍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只是一种局部的研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对领属范畴的认识。正如陆俭明(2005)所说,“在汉语里,跟句法相关的语义范畴到底有多少种?它们对句法起怎样的制约作用?还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领属范畴是一个语法语义范畴。因此,要进行深入的研究,首先就必须对领属范畴有一个全面系统的研究,但是以往的研究只是针对领属性偏正结构的某一方面,或是把它放在更大的比如“名l+名2”结构中来进行的,因此对领属范畴的认识缺乏独立性。领属范畴的构建特别是原型的确定也是一个问题。陆俭明、沈阳(2004)认为亲属关系领属是一种更典型的领属关系,而张敏(1998)认为表占有的领属关系是一种更典型的领属,Langacker(1994,1995)将亲属关系、占有关系、整体部分关系看作是原型的领属关系。这就涉及一个问题,领属范畴的原型究竟是单一原型还是多原型。因此,对汉语中领属性偏正结构进行一定条件下的系统的统计考察,就显得至关重要。同时,对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形式的研究必然涉及“的”的隐现和“属”的省略(“领”的转指问题)。这都是汉语研究中的难点问题,以往的研究也没有专门将领属性偏正结构作为一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lU山DISSERrAnON个独立的范畴进行研究,总是放在更大的名词性短语中进行的,如果把领属性偏正结构作为一个点,在考察原型的领属结构的基础上,再来认识这些问题,也许会更好。领属关系是一个复杂的语义类,不仅表现在种类复杂,还表现在形式和意义的不对应上,一个形式可以表示多种意义,原因是什么?这里主要涉及谓词隐含的问题,以往的研究多通过补出相关的谓词来进行。究竟哪些谓词可以省略,哪些不能省略,省略的条件又是什么?同时,虽然在领属性偏正结构“N1(的)N2”中“N1”表示“领”、“N2”表示“属”,但是在深层的形式中,即谓词隐含前的形式中,二者的语义关系是不一样的。考察深层的“N1”、“N2”的语义角色和语义关系对于理解表层的复杂语义现象是至关重要的。领属范畴作为一个句法语义范畴,它的形式不仅包括领属性偏正结构,还包括受其制约的相关句法形式。沈阳(1995)对领属性名词短语的句法作用进行了研究,主要考察受领属性偏正结构制约的句法现象。从句法语义范畴的角度看,受领属性偏正结构制约的句法形式也属于领属范畴,如“王冕死了父亲”。生成语法认为这类结构的深层形式是“死了王冕的父亲”,因此,对领属性偏正结构的研究不应只限于表层形式,也应该关注深层形式。0.2本文的研究任务本文的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深入认识领属范畴,讨论领属范畴的性质和语法形式、语法意义。第二、在大规模语料的基础上考察“领”“属”的类型及语义搭配。第三、构建原型的领属范畴并考察相邻、相似范畴之间的关系。第五、考察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形式和“的”的隐现问题。第六、考察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变换,主要讨论谓词隐显、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或“属”的省略以及领属分裂移位。0.3采用的理论方法和语料说明本文在总体上运用了传统的句法、语义相结合的方法,采用调查法调查汉语偏正的结构的语义类型和谓词显现的情况,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同时通过认知语言学的原型理论、概念结构理论,菲尔墨的格语法的理论,袁毓林的谓词隐含理论等,进行相关的解释。在论述的过程中关注普通话、方言、少数民族语言的特点,并吸收儿童语言习得方面的研究成果。本文的语料主要来自于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中心现代汉语语料库,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CCL语料库和国家语委语料库,同时还有自己逐句检索的现代汉语小说一部《新结婚时代》(王海钨著)和《大学语文》(徐中玉、陶型传主编)教材一本,2001到2010年10年高考全国卷的社科类和科技类说明文的阅读材料10篇,还有自己平时收集的语料。其中,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语料库检索的主要是现当代小说中的语料;北京大学CCL语料库主要是对相关语料进行数据统计;国家语委语料库主要用于特定语符序列的查询,用于谓词显现的例子:另外,方言和少数名族语言的语料分别来自于黄伯荣主编的《汉语方言语法类编》(青岛出版社)和李云兵著的《中国南方民族语言语序类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儿童语言的语料主要来自于周国光、梁国英(2007)所列出的调查材料。6 1.领属范畴的界定领属关系是人们对客观世界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关系的认识,不同的语言都会反映这一种认识。当这一种认识被不同的语言表现出来时,就成了不同语言中的领属义,即两个词或短语“x”“Y”之间有领属关系。这一意义可以通过不同的动词来体现,如汉语的“有”,“我有一本书”;英语的“have”,“Ihaveabook”。还可以通过不同的语法形式来体现,如英语的名词所有格幻S”,介词“of",物主代词“my”“your”“his”“her”“mine”等。汉语则主要通过语序和助词“的”或某些句法限制来体现。这种由语法形式体现的领属义称为语法意义。对由语法形式表示的领属语法意义进行抽象和概括就形成了不同语言的领属范畴。偏正结构“X(的)Y”是汉语中领属关系的一种语法体现,从语序上看“X”为“领”,“Y”为“属”,“领”前“属”后,有时中间有结构助词“的”。但是这一形式并不总是表示领属关系,不像英语中的所有格“’S”,汉语中这种领属关系用偏正结构的形式来表示,但偏正结构并不总是表示领属关系的,这种不对应关系使汉语的领属范畴变得十分复杂。一方面,一个结构既可以表示领属又可以表示属性,如歧义形式“诗人的风度”;另一方面对空间语义关系的表示也可以体现为偏正结构,如“头上的蓝天”。从理论上说,对领属范畴的研究,既可以从形式入手,也可以从语义入手,但是汉语这种形式和意义不对应的特点给领属范畴的研究增添了不少麻烦。因此,这一部分首先回顾并理顺与领属范畴相关的几个概念,如范畴、语义范畴、语法范畴,并进一步探讨领属范畴的性质、形式和意义。1.1范畴、语义范畴和语法范畴1.1.1范畴关于“范畴”,《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的解释有--:一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各门科学都有自己的一些基本范畴,如化合、分解等,是化学的基本范畴;商品价值、抽象劳动、具体劳动等,是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本质和现象、形式和内容、必然性和偶然性等,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二是“类型,范围:汉字属于表意文字的~”。第一种解释,“范畴”相当于“概念”,是从内涵上来认识“范畴”;第二种解释,“范畴”相当于“类”,是从外延上来认识“范畴”。我们也可以从“概念”和“类”两个方面来认识领属范畴中的“范畴”。一方面,“领属”所反映的也是人们对客观世界中的不同关系(人物占有关系、整体部分关系和亲属关系等)的认识,正如《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对“领属”的解释,“彼此之间一方领有或具有而另一方隶属或从属”。这时“领属”作为一个“范畴”相当于一个“概念”,反映的是事物之间的逻辑语义关系。这种情况下,“领属范畴”就是对“领属”的“概念”的认识。另一方面,“领属范畴”是对语言世界中的语法形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进行分类概括所得到的范畴,这里的“范畴”相当于“类”(category)。如陆俭明(2005:161)认为“你这是用肉包子打狗”这句话中的“肉包子”在客观世界中是食品,而在旬中却是打狗的工具,因此属于工具范畴。这里的工具7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棚aN范畴是对“肉包子”所表示的语法意义进行概括得到的范畴(category)。陆俭明称之为句法语义范畴,也就是句法语义类。正如赵艳芳气2001)所指出的事物在认知中的归类形成范畴,在范畴基础上形成的词语的意义范围就是概念,从广义上说二者是等同的,但严格来看,二者又是有区别的。本文所研究的“领属范畴”中的“范畴”指的就是“类”(category)。1.1.2语义范畴和语法范畴和句法语义范畴相关的概念还有语法范畴、语义范畴、形式范畴、句法范畴、词法范畴等,为了更好的展开论述,这里有必要理清这些相关概念。陆俭明、沈阳(2004:296)对语法范畴的定义为“对语法意义进行概括形成的一些主要类型就叫做‘语法范畴’或‘语义范畴’。不过表现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又有两种,因此语法范畴或语义范畴的类型也就有两种:一种是由词的变化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这是一种狭义的语义范畴,一般叫做‘词法范畴’或者就称作‘语法范畴’;另一种是由结构的变化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这是一种广义的语义范畴,也就是‘句法范畴’,句法范畴也可以称作‘句法语义范畴’,或者称作‘语义范畴一。邢福义、吴振国(2002:159)对语法范畴的定义为“语法范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语法范畴是各种语法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的概括。广义语法范畴,从语法形式上看,包括所有显性语法形式和隐性语法形式,从语法意义上看,包括所有结构意义、功能意义和表述意义。⋯⋯狭义语法范畴是由词的形态变化表示的语法意义的概括,又称形态语法范畴或形态范畴”。从上面两个定义中可以看出,陆俭明、沈阳将“语法范畴”和“语义范畴”等同。这主要是从语法意义的角度来定义语法范畴,因为语法范畴就是对语法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进行概括形成的类别。其实对于语法范畴来说,由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并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一种语法形式可以表示多种语法意义,不同语法形式也可以表示相同语法意义,如‘研究工作’既可以表示偏正关系,也可以表示动宾关系,而显性的语法形式没有什么不同。‘我的朋友’与‘我朋友’都是偏正关系,但语法形式有所不同,一个有虚词‘的’,一个没有。”④因此语法范畴可以以语法意义为准进行分类,也可以以语法形式为准进行分类。前者可以称为“语义范畴”,后者可以称为“形式范畴”。但是,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语义范畴”都和句法有关系,“语义范畴”可以包括不与特定语法形式相联系的语义类别,而表示客观事物或事物间的逻辑语义类,为了和与语法有关的语义范畴区别开来,前者可以称为“逻辑语义范畴”,后者称作“语法语义范畴”。狭义的语法范畴都是有词形变化表示的语法意义,陆俭明、沈阳又称之为“词法范畴”或①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5页。圆参见邢福义、吴振国《语言学概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50页。8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m钮oN者就称作“语法范畴”;邢福义、吴振国又称之为“形态语法范畴或形态范畴”。这反映了以传统的印欧语(有词形变化的语言)为中心的研究对语法范畴的看法。在这种眼光下,“语法范畴”就是“词汇范畴”也就是“形态范畴”。对汉语这种缺少词形变化的语言来说,它的语法范畴主要是广义的语法范畴。陆俭明、沈阳称之为“句法范畴”或“句法语义范畴”,邢福义、吴振国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两个方面进行分类。可以看出,“语法范畴”与“语义范畴”有时是蕴含关系,有时是对立关系,有时是交叉关系。而“句法范畴”和“词法范畴”有时都与“语法范畴”同义,而有时又同是“语法范畴”的下位类型。因此,对于语言中领属范畴而言,由相关的语法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属于“语法语义范畴”,区别于表示客观世界中表示领属关系的“逻辑语义范畴”。1.2领属范畴1.2.1领属范畴的性质领属范畴既可以是一种逻辑语义范畴,也可以是一种语法语义范畴。作为一种逻辑语义范畴,领属范畴首先反映了人们对客观世界中事物(包括人人、人物、物物)“彼此之间一方领有或具有而另一方隶属或从属”关系的认识,从而形成“领属”的概念。比如人们把客观世界中的亲属关系、整体部分关系和人对物的占有关系等都归为领属关系。又如人们对一个国家的领土的认识,一个国家的领土可以包括领陆、领水、领海和领空(解释来源于《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领土】在一国主权管辖下的区域,包括领陆、领水、领海和领空。【领陆】构成领土的陆地,包括边界以内的大陆部分和岛屿的陆地。【领水】分布在一个国家领土内的河流、湖泊、运河、港口、海湾等。【领海】距离一国海岸线一定宽度的海域,是该国领土的组成部分。【领空】一个国家的领陆、领水和领海上的空气空间,是该国领土的组成部分。人们对这些客观的领属关系的认识形成了领属范畴。这样的领属是从逻辑上对两个事物之间关系的界定。但语言中的领属范畴有所不同。虽然语言世界的领属来自于人们对客观世界中事物之间关系的认识,语言世界的领属是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领属关系的反映和描述,但是语言世界的领属并不等于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领属。“语义是语言世界的构成部分”@,领属本身体现的是一种语义关系,按吴振国(2003),语言的意义包括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和词语之间的各种语义关系(包括聚合意义和组合意义)。领属是句子中两个词语之间的语义关系,既可以是相邻词语间的语义关系,也可以是不相邻词语间的语义关系,如“王冕的父亲死了”和“王冕死了父。吴振国《汉语模糊语义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9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硭I:^nON亲”,两句中“王冕”和“父亲”之间都是领属关系。由于这种领属关系是与特定的语法形式(包括显性语法形式和隐形语法形式,如旬式等)密切相关的,因此这种领属关系是一种语法意义,是由语法形式来体现的。作为语法意义的领属意义是一种抽象的、概括的语义关系,属于语法语义范畴。语言中的领属范畴正是对由特定语法形式表示的领属语法意义进行抽象和概括而形成的。语言世界的领属关系,既包括固定的领属关系,也包括在特定的语境中形成的临时领属关系。人们在对固定的领属关系进行界定时,时间性是重要的一条特征,“领有关系是长期的,以年月来记而不以分秒来记”(张伯江,1996)。又比如,如果某人领有某物,或者说某物是属于某人的,某人就对某物具有某种权利或责任、义务等,如某人的衣服、某人的父亲、某人的手等等,这种领属关系就是固定的领属关系。但在平时的言谈中,我们可以经常听到丈夫对妻子说:“你的衣服还没有洗完啊”。这里“你的衣服”可能是妻子的衣服,也可能不只是妻子的衣服,还包括家人的衣服,甚至不是妻子的衣服,说话人说的“你的衣服”其实是指“你洗的衣服”。这里“你”和“衣服”通过行为动作“洗”发生了临时的领属关系。这种通过某种特定的行为动作,使行为动作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或其他相关事物之间形成临时领属关系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多种多样的。像“你的衣服”这种领属结构,“领”和“属”的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往往是通过某个隐含的行为动作而发生领属关系的,“你的衣服”可以表示“你做的衣服”、“你买的衣服”、“你穿的衣服”、“你借的衣服”、“你洗的衣服”、“你挑选的衣服”、“你正在试穿的衣服”、“你手上拿的衣服”、“放在你身边的衣服”、“给你买的衣服”、“送给你的衣服”⋯⋯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才能确定是哪一种意思,离开了具体的语言环境会有歧义。由此可见,语言中的领属关系是非常复杂的。语言中的领属关系之所以非常复杂,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语言经济性的制约,二是语言环境的制约。语言中领属关系的复杂性,首先是人们追求语言经济性的结果。例如,“你的衣服还没洗完”,本来可以明确地说成“你洗的衣服还没有洗完”。但由于说话人追求语言的经济性,选择了较为简洁的说法“你的衣服还没洗完”。其次,语境对语言的制约性,也是领属关系复杂性的重要成因。一方面,说话人之所以采用“你的衣服还没洗完”这种较为简洁的说法,是因为有了语境的帮助,不会影响语言交际。离开了具体的语言环境,“你的衣服还没洗完”就会有歧义,可以是“你洗的衣服还没洗完”,“你穿的衣服还没洗完”等等。但在特定的语境制约下,歧义是可以消除的。另一方面,在某些语境下,说话人对某人与某物的具体关系难以确定,只能采用比较笼统的说法。例如某个客人看到主人家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很漂亮的衣服,但是他不能确定这件衣服与主人的具体关系,比如这件衣服是主人做的、买的、借的、穿的,还是仅仅是别人放在主人家里的等等,总之这件衣服既然放在主人家里,总与主人有一定的关系,这时他就可能采取比较笼统的说法:“你的10 衣服真漂亮!”总之,语言中的领属范畴属于语法语义范畴,虽然来自于表示客观世界中领属关系的逻辑语义范畴,但是又和逻辑语义范畴不同。主要表现在作为语法语义范畴的领属范畴的复杂性上,既包括固定领属关系,也包括临时领属关系。这主要和语言的经济性和语境对语言的制约性有关。1.2.2领属范畴的语法形式领属范畴作为一个语法范畴是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统一体。领属范畴的语法形式既包括显性的语法形式也包括隐性的语法形式①。陆俭明、沈阳(2004:329)指出通常情况下汉语领属范畴的语义表现形式是一个领属性的定中关系的名词词组。这是一种狭义的看法,领属范畴作为一种语法语义范畴,其语法形式并不只是限于“领属性名词词组”,还表现为领属关系对特定句法形式的制约。如“王冕死了父亲”“桌子断了一条腿”这种句法形式要求句子的主语位置是“领”,宾语位置是“属”。这也是一种选择限制,因此也属于领属范畴。又如“小王死了老婆”和“小王怕老婆”,从逻辑语义的角度看,两旬中“小王”和“老婆”都有领属关系,但前一句式“X死了Y”要求X与Y一定要有领属关系,而后一句式“X怕Y”并不要求X与Y要有领属关系。即前者的领属关系是与特定的语法形式(句式)相关的,属于语法语义范畴,而后者的领属关系不与特定的语法形式相关,不属于语法语义范畴。领属范畴不仅包括句子中相邻成分之间具有领属关系的形式,还包括不相邻成分之间具有领属关系的形式,只要这一形式受领属关系制约,就都属于领属范畴。需要指出的是,相邻并不只是线性序列上相邻,还得属于同一个句法层次。如“大象鼻子长”中一般把“大象”看作主语,“鼻子长”是谓语。“大象”和“鼻子”并不在同一层次,虽然它们在线性序列上相邻。大主语和小主语之间存在领属关系,并且这种关系也影响着该句法形式,因此也属于领属范畴。而沈阳(2004)之所以把领属范畴的语法形式限定为领属词组,主要是因为沈阳认为在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之间的关系上,“语法意义通常是指不是由词语、语境、推理产生而是由语法形式产生的意义”(陆俭明沈阳2004:296),即语法形式产生语法意义。这样领属意义作为一种语法意义当然也是由语法形式产生的。汉语中的领属形式便是定中关系的名词词组。这显然是受生成语法中形式决定意义的思想的影响。拿英语来说,其表示领属意义的形式都是显性的,比如名词的所有格,“John,sbook”,或是介词“of”,“thebookofJohn”,或是代词的所有格形式“my”“your”“his”等,并且在句子中领属结构也体现为一个整体,如英语中“Johngiveshissonapresent”,汉语可以只说“小王给了。需要说明的是,人们对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从语法形式来看,经历了词法形式到句法形式、显性形式到隐性形式的深化过程。显性语法形式:词的内部语音形式的变化(以原始印欧语为基础)一语序、助词、重音、语调(以形态相对贫乏的现代英语语法为基础)一重叠、辅音交替、声调变化(形态较少的东方语言为基础):隐性语法形式(词类的组合功能和分布特征):特定位置对不同形式类的选择(布龙菲尔德)一由某些语义特征决定的成分组合的选择限制(乔姆斯基)。参见胡明扬《再论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胡明扬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第218·220页。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TIaN儿子一个礼物”,其中“儿子”必定是“小王的”。汉语可以说“王冕死了父亲”,而英语却不可以,只能说“John’Sfatherisdead”。由此可以看出汉语和英语的不同:在句子中,汉语中这种表示亲属关系的领属关系的词相互之间不一定是一个整体,可以是分开的,而英语中一般是一种不可分割的领属关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通过生成语法来研究汉语的学者,一般认为汉语中类似“王冕死了父亲”之类的句子是通过移位生成的。既然是移位当然得有一个原始的结构,比如沈阳就认为“王冕死了父亲”是由“王冕的父亲死了”中“父亲”后移生成的,徐杰则认为“死”是一个非宾格动词,深层形式是“死了王冕的父亲”,其中“王冕”前移生成的。他们都把领属看成了一个整体。既然现代汉语中领属关系的“领”和“属”在句法上并不一定是一个固定的结构,而是可以分别处在不同的句法位置的。并且这样的句式成立的必要条件就是两个句法成分之间必须有领属关系。那么不管是“王冕死了父亲”、“王冕父亲死了”还是“王冕的父亲”都是领属范畴的不同语法形式。因此对现代汉语中领属范畴的研究不仅是对领属词组的研究,更重要的是对领属义所制约的句法形式的研究。领属范畴在现代汉语中属于语法语义范畴。沈阳(2004:331-336)曾把汉语中领属范畴对句法结构的制约分成了三类,分别考察了领属词组造成的句法结构的性质变化、复杂化和特殊变化。其实在这里与其说是领属词组对句法结构的制约,不如说是领属关系对句法关系的制约。这种制约本身就是一种形式体现。正如现代汉语中动词的自主性与非自主性句法语义特征对句法结构的制约一样,领属关系作为一种句法语义关系同样制约着句法结构。需要指出的是,领属意义作为一种语法意义是通过语法形式体现出来的,不是通过词汇形式体现出来的。张豫峰(1999:42)回列出的现代汉语表示领属结构的句法形式有:“NI+的+N2”“NI+有+N2”“NI+领有(“具有”、“拥有”、“含有”等)+N2”“N2+属于(隶属于)+N1”“N2+是(属于、归于等)+N1+的”“N2+为+Nl+所有”六类。上述结构形式中除了“NI+的+N2”和“N2+是+N1+的”外,体现领属关系的都是其中的动词“有”“具有”“拥有”“领有”“含有”“属于”“归于”“所有”,因此这些句子表示的都不是语法意义,而是一种逻辑语义。正如“很大”和“大大”都可以表示程度,而“很大”是通过词汇形式前加程度副词“很”来表示,而“大大”是通过重叠的语法形式来表示一样。总之,作为语法语义范畴的领属范畴,它语法形式不仅包括显性的语法形式,也包括隐性的语法形式(体现在对相关句式的制约)。1.2.3领属范畴的语法意义汉语中的领属范畴的语法意义既可以通过偏正关系的名词性结构来体现,也可以通过对相关的句法形式的制约来体现。但是语法形式与语法意义的关系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对于具有偏正关系的名词性结构来说,既可以表示领属关系,也可以表示属性关系。有时它们之间的界限①张豫峰《试论现代汉语领属结构》,《商丘师专学报》1999年第5期42页12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l:pLTIoN并不是明晰的。如“诗人的风度”“记者的朋友”既可以表示领属关系也可以表示属性关系。这些都是大家在对汉语的领属范畴进行研究时经常讨论的问题。虽然语法意义是由语法形式来体现的,但是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使领属关系的界定显得也至关重要。以往对领属关系的界定主要放在“N1(的)N2”偏正结构中来进行,即确定一个“N1(的)N2”偏正结构是领属关系还是非领属关系(或属性关系),并对领属关系进行分类。陆俭明、沈阳(2004:296)主要根据领属关系的语义特征确定了两条标准,一是领属的必然固有关系,二是领属的不可分离关系。①李绍群(2005)对各种主要鉴定方法进行了总结归类,并提出自己的鉴定标准。圆(A)框架式确定:文贞惠的(1996)“名1有(拥有、占有、具有)名2”框架;陆俭明(2001)“名l的名2一名2+动+的+是+名1,或:动+名2+的+是十名l”及陆俭明(2004)对前述标准的进一步完善的修改标准;徐阳春(2003)的“名l的名2一谁的/哪+量词+的+名2”。(B)谓词隐含标准:袁毓林(1995)、沈家煊(1999)和崔应贤(2002)的研究。(C)指称标准:张敏(1998)“名2在领属结构中是专指的,而在属性结构是通指的。(D)标记“的”作为鉴定标准:原型的领属关系不带“的”,原型的属性关系带“的”。(E)多重标准:李绍群(2005)“主要标准(名l表示领属,名l拥有、占有、享有、所有名2或由名2组成、制造、形成的名1或在名l+(的)+名2)+辅助标准(指称和语境)”对“N1(的)N2”领属关系的界定实质上就是区分偏正与非偏正,领属与非领属(属性)的过程,区分同形异义即歧义的过程。“N1(的)N2”表示领属关系中间可以有“的”,也可以没有。没有“的”时,“NI+N2”的关系构成“联合/定中”、“同位,定中”和“定中内部不同的语义”,有“的”时,主要是区分领属与非领属(属性)及不同类型领属的歧义。肖国萍(1996)@徐阳春、钱书新(2004)④都有专门研究。还包括朱德熙(1982)列出的“张三的原告,李四的被告”“他的篮球打得好”“我来帮你的忙”三类准定语。有的认为是定中结构,并且还表示领属关系,如张伯江(1994);有的认为是伪定语,如黄国营(1982);研究生成语法的称为形义错配。还有表示惊奇害怕等感情的“我的天”“我的妈”是不是领属关系也有争议。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对领属范畴的语法意义的界定,这主要和语法形式有关。汉语中的领属关系主要由偏正结构的形式来体现,如果用符号表示就是“NI+N2/NI+的+N2”或“Pro+N/PII叶的+N”(Pro表示代词),但是这种形式并不是只能表示偏正结构,还可以表示并列结构或同位结构,如“爸爸妈妈”“学校医院”“我们学校”“我老王”等。或者同是偏正结构,但是不一定表示领属关系,还可以表示属性关系,如前面提到的“诗人的风度”“记者的朋友”等。或国陆俭明、沈阳《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96页。@李绍群《现代汉语“名l+(的)+名2”定中结构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肖国萍《“N1(的)N2”格式歧义组合初探》,《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徐阳春、钱书新rNl(的)N2”结构歧义考察》,《汉语学习》2004年第5期。13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r0RALDISSER工A1fION者是有领属性偏正结构之形,而一般又不认为有领属关系之实,即所谓的“准定语”“伪定语”之类。我们认为,对领属意义的界定应该作为一个系统来考察,构建一个领属语义范畴,这个范畴内部的成员以家族像似性联系而成为一个整体;和相邻的范畴又有一定的共性;和具有相似性的范畴之间又可以存在隐喻关系。也就是领属意义作为一个语义范畴,其内部成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既有典型成员也有边缘成员,不同成员之间共有的语义特征也不一样。以往对领属与非领属的区分的研究是我们建立领属范畴的基础。而领属范畴的建立重要的是内部成员的分类和原型的领属关系的确定。这方面前贤时彦也多有研究。对于领属关系的内部语义分类,陆俭明、沈阳(2004)将领属关系内部分为表称谓、表占有、表器官、表构件、表材料、表属性、表特征、表观念、表成员、表变形、表成果、表产品、表状况、表事业、表处所共15类。这样的分类主要是根据领属关系中的“属”的语义来分类的。文贞惠(1996)分为领属、处属、时属、从属、隶属、含属、分属7类。李绍群(2005)按不同的标准分为:(1)按领属的动作性,可分领有关系和隶属关系;(2)按领属关系内部的松散与紧密的性质,可分为可让渡领属和不可让渡领属;(3)按领属者的不同,可分为表人、事物、时间、处所、机关团体等五种,并对这5种内部又进行了细分。徐建华(1999)以意义为标准归纳了指人名词和代词加“的”构成的“Rd”结构的领属与非领属语义类型。虽然他只考察指人名词和代词加“的”的语义类型,但指人名词和代词天生就有“领”的特点。人们也正是通过自身的经验来认识整个世界的,因此对“人”和“人“‘物(抽象和具体)”“事件”的关系的认识,有利于我们更好的认识领属关系。而对于领属范畴中原型领属关系的确定,国内的研究中,张敏(1998)认为领有关系是较为原型的领属关系,其他如隶属、归属等关系处于边缘地带,是非原型的领属关系。并且对最原型的领属语义关系中“领”和“属”的语义特征及领属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界定(具体参看脚注2)。.周国光、梁国英(2007)通过对汉语儿童领属结构的习得研究认为原型的领属关系包括:人物的领有关系、人人的亲属关系和人体的整体部分关系。国外的研究中,Langaeker(1995)o区分了18种不同的领属关系,并认为所有关系(ownership)、亲属关系(kinship)、整体部分关系(part/wholerelationship)是原型的领属关系。Heine(1997:34-41)将领属关系分为:物质性领属(Physicalpossession)、临时性领属(Temporarypossession)、永久性领属(Permanentpossession)、不可分割性领属(Inalienablepossession)、抽象领属(Abstractpossession)、非生物性不可分割领属(Inanimateinalienablepossession)和非生物性可以分割领属(Inanimatealienablepossession)。并根据以上七中领属关系所具有的原。参见HeinePossession:cognitivesources,forcesandgrammaticalization,Cambridge,England:CUPl997第33页。14 型的领属关系的语义特征①的情况认为永久性领属(Permanentpossession)是最原型的领属关系,抽象领属(Abstractpossession)、非生物性不可分割领属(Inanimateinalienablepossession)和非生物性可以分割领属(Inanimatealienablepossession)是边缘的领属关系,其他领属关系处在中间。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领属关系的分类不能仅仅满足于具体的分类,而应该是为建立一个领属范畴而进行分类。领属范畴作为一个语义范畴也是一个原型范畴,它的构建首先是原型的确定,我们认为周国光、梁国英(2007)基于儿童语言习得的研究最具启发性,因为儿童对原型范畴识别的时间最短,并且是最早习得和理解的。他们的研究表明儿童领属范畴的习得是一个由中心向边缘扩展的过程,如“人一人的亲属关系从‘我’和爸爸、妈妈扩展到其他的亲属关系和人际关系;人—物的领有关系从‘我’对物的领有关系扩展到家庭、团体、机构对物和人的领有关系;人体的整体—部分关系扩展到动物、物体的整体—部分关系,并进一步扩展到空间、时间的整体部分关系”圆。所以我们赞同Langacker(1995)所确立的原型,即所有关系(ownership)、亲属关系(kinship)、整体部分关系(part/wholerelationship)。也就是说领属范畴的原型是多中心的。“大多数语言的范畴呈现出的不是单一中心的结构(monocentriestructure),而是多中心结构(polyeentriestructure),也就是说,它们通常表现出多个prototypes,这些prototypes通过家族像似性相互连接。”@原型的领属关系是亲属关系、整体部分关系和人物的占有关系。来自儿童语言习得的证据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总体上汉语领属范畴的构建,从内部看就是围绕原型建立领属语义关系体系,即划分不同的次类,并找出相互间的内在联系。从外部看就是区分领属与相邻范畴的边界,主要是“属性范畴”的边界,以及“领属范畴”与“存在范畴”之间的关系。关于这一点在下一章将会具体讨论。1.3领属范畴与属性范畴领属范畴是对表示领属意义的语法形式的抽象和概括,属性范畴是对表示属性意义的语法形式的抽象和概括。从逻辑意义上来说,领属关系表示的是事物的所属,属性关系表示的是事物的属性,二者的界限应该是分明的。但是,领属范畴中的领属关系和属性范畴中的属性关系都是语法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并不对应,同样的语法形式可以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这就造成了语言中的领属范畴和属性范畴之间的交叉。从领属范畴来看,其语法oTaylor’Slistofprototypicalproperties:IThepossessorisahumanbeing.IIThepossesseeisaconcreteitem.IIITheDossessorhastherighttomakeuseofthepossesse宅.IVPossessorandpossesseeareinspatialproximity.Vpossessionhasnoconceivabletemporallimit.参见Heine,Possession:cognitivesource,s,fofccsandgrammaticalization,Cambridge,England:CUPl997第38页。o周国光、梁国英《汉族儿童习得现代汉语领属范畴状况的考察》,《语言文字应用》2007年第4期。固JohnR.Taylor《语言的范畴化:语言学理论中的类典型》蓝纯导读,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第33页。1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I:f、TION形式一般是一个“领”(名词或代词)加一个“属”(名词)。当“领”为人称代词时,如“我的书”“他的眼睛”“你父亲”,领属关系是明确的。其中的“领”可以用“谁的”来替代,如“谁的书”“谁的眼睛”“谁的父亲”。从属性范畴来看,其语法形式一般是一个“属性”(形容词)加上一个“名词”,如“红的花”“绿的叶”“清新的空气”“明媚的阳光”等。但是二者也可以用同样的语法形式,如“男人的性格”“诗的语言”。表示领属关系是用来回答“谁、什么(人、东西)”的问题,即“谁的性格”“什么的语言”,表示属性用来回答“什么样”的问题,即“什么样的性格”“什么样的语言”。又如2011年1月25的腾讯新闻中一则新闻的标题是“重庆拍到野生“四不像”:羊面驴耳牛蹄子”其中的“羊面”“驴耳”“牛蹄子”是用来回答“什么样”的问题,如可以问“四不像’是什么样的?”,回答是“四不像’是羊面驴耳牛蹄子”。“羊面”“驴耳”“牛蹄子”本身表示整体部分领属关系,可以回答“什么的面”“什么的耳”“什么的蹄子”。上面的例子都可以表示为“N1(的)N2”形式,表示领属关系时“Nl”表示的是事物的外延,表示属性关系时“Nl”表示的是事物的内涵。表示外延的可以加上“这个/些”之类的定指形式,如“这个男人的性格”“这些诗的语言”“这头牛的蹄子”。表示事物内涵的不能加定指形式。领属和属性的交叉和人们的认识有关,属性是对事物特征的认识,领属是对事物关系的认识。事物特征一方面体现着人们对事物自身属性的认识,另一方面又是人们在对事物进行分类的过程中的认识。事物的分类特征必须是典型特征。例如从颜色上对人进行分类,可以分为“黑色人种”“白色人种”“黄色人种”“褐色人种”等,但为什么汉语的表述中只有“黑人”“白人”没有“黄人”“褐人”。我们认为这和分类时对特征的典型性的要求有关,从认知上来说“黑”和“白”是最分明的颜色,而“黄色”和“褐色”则处在色谱的中间,黄色人种中也有长的很白的,对于人的颜色来说“黄”和“白”之间是连续的,同样“黑”和“褐”也是。因此,虽然在客观世界人们根据颜色的不同将人分为不同的种类,但是,当人们用语言来指称一类人时,所用的类名是典型性特征所构成的类名。而非典型的特征则不宜构成类名,人们似乎宁可让语言表达缺少“黄人”“褐人”这样的表达,也不愿形成如此的类名。因此越是典型的特征越容易用来构成类名。人们对典型特征的认识又往往和典型事物结合在一起。典型特征往往是典型事物的典型特征。因此,人们经常用具有典型特征的事物来转喻事物的典型特征。如人们祝寿时常说“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其中“东海”转喻“大”,“南山”转喻“长”。在代表“大”的特征的事物中“东海”最有典型性,在代表时间“长”的特征的事物中“南山”最具典型性。又如“他长着刘德华的鼻子”或“他长着一个洋人的鼻子”,其中“刘德华的鼻子”是一个例,“洋人的鼻子”是一个类,但二者都具有认知上的典型性。因此“刘德华的鼻子”可以指代鼻尖有微钩特征的鼻子,“洋人的鼻子”指代鼻梁有高挺特征的鼻子。同样“军人的性格”可以指坚定的性格,“雷锋的精神”可以指助人为乐的精神。因为“军人”作为一个类在内涵属性上具有坚定、刚毅等显著特点,“雷锋”是助人为乐的代表。因此,领属范畴和属性范畴之间的交叉,和人们对事物归类时总是依据典型特征有关,而典型特征往往又是典型事物的特征,当典型事物成为“领”的时候,由它所构成的领属结构往往能够成为一个类的代表。这时“领”表示的16 是内涵意义,如“男人的性格”中的“男人”指坚强、勇敢、有气度、有主见等。∞总体来看,领属范畴和属性范畴之间的交叉和人们对事物属性的认识有关,人们一方面可以直接用形容词表述事物某方面的属性,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具有某一典型属性的事物来指代某一属性。当这一典型的事物作为“领”的时候,体现的是事物的内涵意义。不能用表示定指的“这个/此”修饰。1.4小结总之,本文所讨论的“领属范畴”指的是与语法形式相关的“语法语义范畴”,表示的是语言世界的领属。虽然作为“语法语义范畴”的“领属范畴”来自于人们对客观世界和和主观世界中领属关系的认识,但是又不同于“逻辑语义范畴”。主要表现在作为语法语义范畴的领属范畴的复杂性上,它既包括固定领属关系,也包括临时领属关系。作为语法语义范畴的领属范畴的语法形式不仅包括显性的语法形式,也包括隐性的语法形式,体现在对相关句式的制约。对领属意义的界定应该作为一个系统来考察,构建一个领属语义范畴,这个范畴内部的成员以家族像似性联系而成为一个整体;和相邻的范畴又有一定的共性;和具有相似性的范畴之间又可以存在隐喻关系。原型的领属范畴是一个多中心的范畴,包括亲属关系、整体部分关系和人物的占有关系。领属范畴和属性范畴之间的交叉和人们对事物属性的认识有关,人们一方面可以直接用形容词表述事物某方面的属性,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具有某一典型属性的事物来指代某一属性。当这一典型的事物作为“领”的时候,体现的是事物的内涵意义。不能用表示定指的“这个/些”修饰。①参见邢福义、吴振国主编《语言学概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12页-17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L饥aN2.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语义构造领属性偏正结构作为领属范畴的一种句法形式,其内在的语义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如张敏(1998)在对领属关系是怎样一个语义类进行界定时,用了“边界模糊”“不易定义”“庞杂”三个定语,丁声树(1961)谈到领属关系时用“多种多样”来形容。又如文贞惠(1996)、徐建华(1999)、陆俭明、沈阳(2004)、张绍群(2005)等都对领属关系的具体的语义类进行了分析、归类和列举。陆俭明、沈阳(2004)把领属关系进行详细分类之后,仍然强调说还没有把“领属词组的语义关系说清楚了”。我们认为,对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语义构造的考察,不仅要列举不同的类,更要进一步使不同的类成为一个系统,找出其中内在的联系。因此本章拟在大量语料考察的基础上利用原型范畴理论的观点来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汉语领属语义系统。2.1几个相关的问题领属性偏正结构由两部分构成,前面“偏”的部分是“领”,后面“正”的部分是“属”,它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我们之所以没有把研究的对象定为“领属性偏正短语”而定为“领属性偏正结构”是因为具有领属关系的不仅包括短语也包括复合词,汉语的词和短语之间本来就没有明确的界限。本部分讨论领属关系与概念和判断、领属关系的领和属的有定性、以及“属”的独立性和依附性。2.1.1领属关系与概念和判断领属关系反映了人们对客观世界中人人、人物、人或物的整体与部分关系的认识。对事物的认识形成概念,对事物关系的认识形成判断。但有些概念本身就是对事物关系的认识,例如亲属关系词语,如“父亲”的概念“有子女的男子是子女的父亲”。又如表示整体中的部分的词语,“尾巴”的概念“鸟、兽、虫、鱼等动物的身体末端突出的部分主要作用是辅助运动、保持身体平衡等”。这类词多是通过关系来认识某一事物。“父亲”是通过一个人和子女的关系来认识其身份,“尾巴”是通过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来认识部分。在这些词的形式中并不需要语义上相关的另一部分出现,如不用说“人父亲”“动物尾巴”,一个单独的“父亲”和“尾巴”概念的内涵就十分明确了。有些词如“花蕊”,其中的“蕊”本身就表示“花蕊”,而加上整体的“花”却并没有增加概念的内涵。又如“船艄”中的“艄”本身就指“船尾”,加上表示整体的“船”后也没有增加概念的内涵。现代汉语中很多双音复合词是由古汉语中的单音词发展而来的。在古汉语中由一个音节表示的概念,在现代汉语中变成了两个音节。上面的“蕊”和“花蕊”、“艄”和“船艄”表示的是同一个概念。一个只采用部分形式,一个采用的是“整体+部分”的形式。整体和部分关系也是领属关系。因此领属关系也可表示概念。从这类双音词构造的过程来看,就是把原本隐含在概念中的“整体”显现出来,成为词法上的成分。另一方面,逻辑上词一般表示概念,句子表示判断。而这里的偏正结构的名词短语相当于逻辑上的摹状词。根据罗素的语言意义理论,罗素把指物词分为名字和摹状词,名字是一个简18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IDISSER姗ON单的符号(单词),如“琼斯、面包、巴黎”:摹状词是由几个词组成的(词组),如“圆的方、金山、亚历山大的老师、《形而上学》的作者”。∞而对于摹状词的指称问题,分析哲学家“往往将处于主目地位的有定摹状词化解为类似逻辑谓词的命题函项。”(张敏1998:245)。张敏据此进一步指出摹状词所含有的属性或关系命题,如“这座金(的)山”包含着“这座山是金的”或“这座山在质料方面的属性是‘金的一,同样“亚历山大的老师”也包含着“老师是亚历山大的”这样一个关系命题。邢福义先生(2002:89)将表示领属关系的定语和中心语之间的关系表示为“Y,是X的Y”,如“我的母亲一母亲,是我的母亲。张亮的日记一日记,是张亮的日记”。也就是说领属性偏正结构在逻辑上是一个表示事物所属的关系判断,只不过这种关系是隐含着的。总之,领属性偏正结构既可以是一个复合词,也可以是一个短语。当其为复合词时表示一个概念,为短语时也表示一个概念,但是隐含着一个表示事物所属的关系判断。2.1.2领属关系中“领”和“属"的有定性张敏(1998)根据其对最原型的领属语义关系的界定,认为“原型的p2本身应为类指的(generic),在语境中它自然常表单指,但其单指并非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从类指定下的类中挑出一个的方式来实现的,故它一般由普通名词(commonnoun)表达”,就值得讨论。我们认为原型的p2也是定指的甚至是单指的,正如张敏(1998)b)所规定的“被领有者(p2)是可感知的、看得见的具体事物”。从儿童习得领属结构的过程来看,领属结构的构建正是其所有权意识建立的过程,如儿童早期模仿成人语言的“NI+的”领属结构形式(周国光、梁国英2007):(1)(妈妈把苹果从包里拿出来,一边拿一边说:这是宝宝的,这是爸爸的,这是妈妈的。被试在旁边跟着说)宝宝的,爸爸的,妈妈的。(1.5)(周国光、梁国英2007用例)(2)(保育员问:这只鞋是哪个的?被试说)兰兰的。(1.5)(同上)(3)(取样人问被试:这鞋哪个的?被试说)婷婷的。(1.5)(同上)例中儿童通过模仿成人语言而明白事物的所属,建立了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所有权意识。这一意识是在其自我意识和对事物的认知的基础上的发展。例中被试者有自我意识,并且有对“苹果”和“鞋”的认识,在成人语言的刺激下,明白了事物的所属。在试验的场景中“苹果”和“鞋”都是定指的。在儿童早期的完整领属构造形式中,p2也是定指的。(周国光、梁国英2007)如:(4)(被试指着一个帽子说)婷婷的帽子。(2)(同上)(5)(一个小朋友过来坐在被试的板凳上,被试说)这是我的凳子,下来。(2)(同上)(6)(被试找玩具7J)我的刀呢?(2)(同上)例(4)中“婷婷的帽子”的意思其实是“那是婷婷的帽子”,和例(5)中的“这是我的凳。参看吴振国先生《语言哲学讲义》非出版19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1’oRALDISSERT棚oN子”一样。例(6)中的“刀”也是特定的具体的某一把“刀”。因此原型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在本质上是确定某一具体事物的所属。原型的p2也应是定指的。而在表述中之所以以类指的形式出现和汉语自身的特点有关,汉语的名词自身没有定指和不定指的形式区分,主要靠表述中的语境语义来确定。虽然在表面上“我的书包”是通过“我的”对表示类指的“书包”的限定实现了“书包”的单指,但是,原型的领属结构本质上是确定某一事物的所属,如邢福义先生所指出的“张亮的日记一日记,是张亮的日记”,这里的“日记”一定是某一本日记。即使是所指已经足够明确的代词和专有名词也可以用领属形式表示其所属,如“今天的你~明天的我”中文系的小王”“你们家建国”“唐朝的李白”“武汉的黄鹤楼”等。因此,原型的领属结构并不是将“中心语的所指确定为一个例”①,而是中心语必须是有所指,并且是定指的。这可以从中心语的有定性越高,整个领属性偏正结构越是无标记的来体现。一般把“我的书”“我的爸爸~我的手”中的“的”称为领属标记。首先看人物占有领属的情况。如:(7)奉我书我的书我一本书我(的)一本书我那本书我[的】那本书例(7)中的“书”是表示类指,反映的是概念的内涵,所指是无定的。“一本书”表示某一本书,是“书”的概念的外延,所指虽然也是无定的,但是和表示类指的“书”比起来要具体的多。“那本书”表示确定的一本书,是有定的。在和领有者“我”组合的过程中,表类指的“书”前面之所以不能直接加表示领有者“我”,正是因为它是表示类指的,反映的是概念的内涵,一个人不可能去直接领有某一个表示类的概念的内涵。如果要领有这样的表示类指的成分,可以在领有者后面加“的”,构成一个也表示类的“的”字结构,如“我的”,表示所有属于“我”的东西,这样一个类。因此“我的书”本质上是通过一个类去限制另一个类,取得的正是两个类的交集。“我的书”的意思就是“所有的书”中属于“我的”,这些“书”一定为“我”所领有,这是一种间接的领属。“一本书”和“书”的区别正在于,“一本书”表示的是概念的外延,是某一个个体,“书”表示的是概念的内涵,是一个类。“一本书”的所指虽然是不确定的,但是是一个个体,一个领有者不能直接领有一个概念,但是可以直接领有某一个个体,因此,“我(的)一本书”中的“的”可以省略,比如直接说“我读过他一本书”。“那本书”表示某一个具体的个体,可以直接被领有者领有,中间倾向于不加“的”,直接说“我那本书”。“我的一本书”表示的是所有“我的书”中的不确定的“一本书”,“我的那本书”表示的是所有“我的书”中的确定的一本书。o张敏(1998:324)指出“DN本质上是类名,D为规约的分类指标,而原型的领属定语的限定作用是将中心语的所指确定为一个例而不是一个类,它在本质上和类指不相配”。 在亲属关系领属中,如“我爸爸”“他爷爷”中“爸爸”“爷爷”作为“属”的亲属词都是类名,“我爸爸”中间也可以不用“的”。即使“领”是专名,如用于称呼的“晓玲妈妈”“宝安媳妇”“小西爸爸”等中间也可以不用“的”。正如赵元任(1956)指出的“领属结构‘我的父亲’倾向于是一个‘描写性短语’,而‘我父亲’倾向于是一个‘指称性称名”。具有领属关系姓名加亲属词也可以构成一个指称性称名。但这并不是普遍的,而是有条件的,比如需是家庭内的唯一关系,如父母、夫妻,即前面提到的“晓玲妈妈”“宝安媳妇”“小西爸爸”等。有的亲属词前加姓名构成的结构,如“建成哥哥”“小西姐姐”“大亮叔叔”等中的“哥哥”有时就指“建成”本人,“姐姐”就指“小西”,“叔叔”就指“大亮”,也就是说姓名后的亲属词表示的是某人的身份。我们可以用“姓名+身份”来称呼一个人,又如“李芳老师”等。甚至直接用“姓+身份”,如“赵叔叔”“李老师”等。这里“建成哥哥”“小西姐姐”“大亮叔叔”“李芳老师”都不表示“建成的哥哥”“小西的姐姐”“大亮的叔叔”“李芳的老师”。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哥哥”“姐姐”“叔叔”“老师”等并不是唯一的,前加姓名主要是用来区别不同的“哥哥”“姐姐”“叔叔”和“老师”。因此“姓名+亲属词”是一个歧义结构,而“姓名+的+亲属词”就只表示领属关系。由此可见,即使是亲属关系领属中,由于亲属词本身表示类指,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获得具体所指:一种是对概念的内涵进行限制,如“小西爸爸”。“爸爸”的概念是“有子女的男子是子女的父亲”,前加女儿的名字“小西”对“爸爸”的概念进行限制,“小西爸爸”直接就成为“爸爸”的一个外延:一种是在亲属词前直接加上其所指的某一个对象,如“小李叔叔”,这里“小李”是“叔叔”,“叔叔”就是“小李”。只有第一种形式表示领属关系。因此,“的”对表示亲属关系领属的结构也至关重要。如果表示类指亲属词前加上数量结构“一个~一位”或是表示指示的指量结构“这个~那个”,如“一个哥哥”“一个叔叔”“这个哥哥”“那个叔叔”等,这时“哥哥”“叔叔”“舅舅”就由表示概念的内涵变成了表示概念的外延。“一个哥哥”“一个叔叔”表示不确定的某个“哥哥”“叔叔”,“这个哥哥”“那个叔叔”表示确定的“哥哥”“叔叔”,是有定的。这时对比姓名加亲属词的情况,也会出现和人物领属一样的情况,即有定性越高,越不需要标记。如:(8)建成哥哥建成的哥哥建成(的)一个哥哥建成【的】这个哥哥大亮叔叔大亮的叔叔大亮(的)一个叔叔大亮【的】那个叔叔李芳老师李芳的老师李芳(的)一个老师李芳[的】那个老师小晴朋友小晴的朋友小晴(的)一个朋友小晴【的】这个朋友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一个哥哥”类结构需排除其单独成句的情况,即“建成一个哥哥”表示“建成只有一个哥哥”的情况。“这个”“那个”必须是表示指示的,而不是表示某种情感,如“你这个丈夫啊,一点也不称职”有歧义。在某人再婚的情况下,既可表示是“这个丈夫”,不是“那个丈夫”。在无所谓再婚与否的情况下,“你”就是“丈夫”,加“这个”表示责怪,原句的意思是“你作为丈夫一点也不称职”。这两个“这个”只有第一个表示指示。21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搿唧aN在整体部分领属中,“我鼻子”“你脑袋”“小王眼睛”“老顾腿”一般不能单独说,须说“我的鼻子”“你的脑袋”“小王的眼睛”“老顾的腿”。这里“鼻子”“头”“眼睛”“腿”都是表示类指的,一个很明显的现象是,如果这些词前面加上指示代词“这”“那”,就可以直接放在名词或代词后面,如“我这鼻子”“你那脑袋”“小王那眼睛”“老顾这腿”。但是除了人的身体部分的整体部分关系外,其他的诸如动物、植物、一般物品的整体部分关系似乎有些特别。如直接说“牛鼻子”“兔子尾巴”“香蕉皮”“桌腿儿”等,中间不用加“的”,一般也不会说“牛这鼻子”“兔子这尾巴”“香蕉这皮”“桌这腿儿”。这里“领”和“属”,即整体和部分都是类指的,“牛”“兔子”“香蕉”“桌”类指,“鼻子”“尾巴”“皮”“腿儿”类指。原型的“领”应是定指的,这种领属构造“离领属的原型非常远,实际上非常接近属性构造。例如,在‘张三的鼻子’和‘大鼻子’之间,‘牛鼻子’显然更接近后者”(张敏1998:326),“牛鼻子”“兔子尾巴”“香蕉皮”“桌腿儿”仍然表示一个类,通过类指的“牛”“兔子”“香蕉”“桌”对“鼻子”“尾巴”“皮”“腿儿”概念的内涵进行限制,得到的仍然是一个类,在概念层级上,“牛鼻子”“兔子尾巴”“香蕉皮”“桌腿儿”属于“鼻子”“尾巴”“皮”“腿儿”的一个次类。正像“大鼻子”是“鼻子”的一个次类一样。同时也并不是所有的整体部分关系都能形成一个次类,如“猴子鼻子”“兔子鼻子”“老鼠鼻子”都不能说,中间必须加“的”。张敏(1998:326)认为这和部分在认知上的显著度有关。如果把“牛鼻子”“兔子尾巴”“香蕉皮”“桌腿儿”中的“牛”“兔子”“香蕉”“桌”变成定指的,“这头牛”“那只兔子”“这个香蕉”“那张桌”后,它们要构成领属结构,和其后的“属”之间也必须加“的”,如不说“这头牛鼻子”“那只兔子尾巴”“这个香蕉皮”“那张桌腿儿”。如果也将其中的“领”用“这/那+量词”来指代,中间也必须加“的”,如“这头的鼻子”“那只的尾巴”“这个的皮”“那张的腿儿”。正如“我鼻子”“你脑袋”中间必须加“的”才合法一样。同样,将“鼻子”“尾巴”“皮”“腿儿”通过“这/那”进行限制,由概念的内涵变成概念的外延,如“这鼻子”“那尾巴”“这皮”“那腿儿”,则和其前面的定指的“领”之间不许加“的”。如“这头牛这鼻子”“那只兔子那尾巴”“这个香蕉这皮”“那张桌子那(条)腿儿”,这样说可能显得有点罗嗦,比如动物只有一个鼻子、一条尾巴,如果整体是定指的,部分也就是定指的。但却反映出原型的整体部分关系的语义特点。如我们可以说“这头牛鼻子怎么在流血?”“那只兔子尾巴怎么断了?”,这些句子一般被称为主谓谓语句,“这头牛”“那只兔子”是大主语,“鼻子”“尾巴”是小主语,“鼻子怎么在流血”和“尾巴怎么断了”做谓语。从句法上说,整体和部分并不在同一个层次上。如果变成“这头牛这鼻子怎么在流血?”“那只兔子那尾巴怎么断了?”,在语感上“这头牛这鼻子”“那只兔子那尾巴”是一个整体。再对比:(9)我肚子疼得要命我这肚子疼得要命我眼睛有点近视我这眼睛有点近视他胳膊经常使不上劲他那胳膊经常使不上劲前者是主谓谓语句,“我肚子”“我眼睛”“他胳膊”虽然在句法上相连,但不是一个层次。 而“我这肚子”“我这眼睛”“他那胳膊”是一个整体,作主语。一般还不说“我的这肚子”“我的这眼睛”“他的那胳膊”。因此在整体部分关系中也体现出“属”的有定性越高,领属之间越是无标记的。总之,原型的领属关系中的“领”和“属”都是定指的,前面我们指出,语言中的领属关系是和句法有关的语法意义,不同于反映客观世界领属关系的逻辑意义。但是,语言中的领属是以客观世界的领属为基础的,是通过人们的主观认识而在语言世界中的反映。因此这里所说的“领”和“属”的有定性在语言世界中并没有表现出来,如“我的书”“我的爸爸”“我的手”中的“书”“爸爸”“手”前面并没有一个语法形式来表是它是定指的,它们都是类指的形式。我们认为语言表达总是在一定的语境中进行的,虽然“我的书”中“书”并不是定指形式,但是在语境中是有定的。也正因为如此,当“书”前面加上定指的指示代词“这/那”之后,其中的“的”倾向于省略。当然“的”的隐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音节、定语的语法类型、语用、话语、距离像似动因,定指性只是其中之一,关于这一点后面将会有专门的讨论。2.1.3“属”的独立性和依附性。一般来说领属关系中的“领”和“属”都是独立存在的,“我的书”“我的爸爸”中“我”?和“书”“爸爸”都是独立的个体,即使在“我的手”中“手”不是独立存在的,但是当它被看作一个部分的时候是凸显的,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但是表示人、物的属性的领属中的“属”并不是独立的,是人们对事物某一方面的认识,它依附于实体,如“姚明的身高”“桌子的面积”.|,等。因此,当“属”为具体物时多为独立的,当“属”为抽象物是多为依附的。再以创作物为例,如“鲁迅(写)的书”“徐悲鸿(画)的马”“小李(编)的程序”中的,“书”“马”“程序”都是由某种方式客观存在的独立的实体。但是有时候,有些创作物并不是。r独立的,如“张三丰的太极拳”“怡丽华的《千手观音》”“郭德纲的相声”等,其中的“太极拳”“《千手观音》”“相声”并不能脱离其动作者而单独存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里的作品是通过表演者本身来体现的,表演者本身就是作品的构成部分。如果这是领属关系,那么讨论很久的“他的老师当的好”中的“他的老师”的领属关系也就确定无疑了。这里的“老师”不是表示社会关系的“老师”,而是表示某项工作。“他”和“老师”之间是不可分离的,“老师”是“他”从事的工作。也正因为如此,一般说“他的老师当的好”就是“他当老师当的好”。同样“他的篮球打的好”中的“篮球”也不是表示具体物运动器材的“篮球”,而是表示一项体育运动。例如《现代汉语词典》对“篮球”的解释为“①球类运动项目之一,把球投入对方的篮圈中算得分,得分多的获胜。②篮球运动中使用的球,用牛皮做壳,橡胶做胆,也有全用橡胶制成的。”当“篮球”表示运动项目时,运动员和运动是不可分离的,这时候“篮球”的意思其实就是“打篮球”。因此,“他的篮球打的好”的意思就是“他打篮球打的好”。和“他的太极拳打的好”一样。“篮球”和“太极拳”都是一项运动。“他的篮球打得好”的特殊性就在于其中的“属”不表示外延,而表示内涵(事物的属性),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lU山DISSER姗ON不能用“这个/那个”来指别,如不说“他的这个篮球打得好”。同样“他的老师当得好”也不能说“他的这个老师当的好”。而“郭德纲的相声说得好”可以变成“郭德纲的这个相声说得好”是因为“郭德纲的相声”是有歧义的,一是指抽象的郭德纲的相声表演艺术,一是指郭德纲的某个/些具体表演作品。前者不能用“这个/那个”来指别,后者可以。这类“他的篮球”“他的老师”“郭德纲的相声”领属关系属于抽象的领属,与“他的性格、思想、品德、技术、学习、工作、生活”等类似。如我们经常说“他的篮球打的好,学习也好,工作也好,样子长得也好看”,其中“学习”“工作”“样子”承前省略“他的”,当“他的篮球/学习/工作/样子”并列的时候,如果我们承认“他的工作”之类是领属关系,就可以说“他的篮球”之类也是领属关系。因此,当属为抽象物时,多为依附性的,抽象物是作为“领”的某种属性存在的,和“领”是一个整体,因此,一般不能用“这个用B个”来指别。但是如果“领”的某种抽象的属性可以有多方面的表现,那么就可以用“这个,那个”来指别,如“他的这个样子很好看”,“样子”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可以变化的,通过化妆打扮就可以改变。总之,领属性偏正结构既可以是一个复合词,也可以是一个短语。当其为复合词时表示一个概念,为短语时也表示一个概念,但是隐含着一个表示事物所属的关系判断。原型的领属关系中的“领”和“属”都是定指的。当属为抽象物时,多为依附性的,抽象物是作为“领”的某种属性存在的,和“领”是一个整体,因此,一般不能用“这个/那个”来指别。2.2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属"的类型及语义搭配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领”主要是名词和代词,“属”主要是名词。名词内部可以分为不同的语义类。并不是所有的名词都可以成为“领”,也并不是所有的名词都可以表示“属”。根据王惠(2004)对4343个基于义位的名词考察,汉语中74.4%的名词可以作定语直接修饰名词,能受名词直接修饰的有76.7%,能受人称代词加“的”修饰的有58.3%。不同语义类之间的名词搭配构成领属关系的类型也不一样。本部分着重考察不同语义类名词作为“领”和“属”的类型和搭配情况。作为下一部分构建现代汉语领属范畴的基础。2.2.1以往的研究回顾张敏(1998:323)指出领有关系作为一个语义类,它的边界是模糊的,并且总体上是难以定义的,并将人物领有关系、隶属关系、整体部分关系、归属关系和一些时间空间关系都归入领属关系。茆建生@(1992)将“RdS”(“R”人称代词和指人名词,“S”代表实词充当的中心语)结构分为六大类,其中第一种是归属性的,表示为:“S”归“R”所有,这一类包含了通常所说的大部分典型的领属关系,而其他五类都不是典型的领属关系,如第三类所说的意念上领有但实际不领有等。文贞惠(1999)将领有关系分为7种类型。具体包括@:领属、处属、时。茆建生《非领属性的Rd结构》,《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4期。。文贞惠《“NI(的)N2”偏正结构中Nl与N2之间语义关系的鉴定》,‘语文研究》1999年第3期。 属、从属、隶属、含属、分属,下面又分为不同的次类,如领属关系又分为前属、双属、后属三个次类。李绍群(2005)根据领有者的不同(人、事物、时间、处所、机关团体)分为五类。上面三种分类中,茆建生的分类单独研究以人为“领”的情况。文贞惠的研究是建立在对现代汉语两个名词构成的词组中名词之间语义关系的考察的基础上。李绍群则根据领有者的不同来建立不同的领属关系类别。分类都比较细致,在某种程度或某个侧面反映了现代汉语领属结构的语义构造。另外徐建华(1999)、田英华(2005)对领属关系的语义分类都有相关的研究。其中文贞惠的研究重在区分领属关系和属性关系,这一点对领属范畴的建立至关重要,因为范畴的建立首先要区分不同的范畴,然后才是对范畴内部进行分类。李绍群的研究以领有者为侧重点,认为“领”在领属关系的建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些都为我们更好的认识现代汉语的领属范畴提供良好的借鉴。2.2.2不同语义名词问的搭配领属性偏正结构由名词和名词、代词和名词组合构成,给领属结构进行分类,不能不关注名词和代词的分类。代词是一个数量有限的封闭的类。包括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人称代词主要有单数形式的“我”、“你”、“您”、“他”、“她”、“它”、“咱”,复数形式的“我们”、“你们”、“您们”、“他们”、“她们”、“它们”、“咱们”、“大家”、“大伙儿”,以及单复同形的“人家”、“别人”、“旁人”、“自己”、“自家”、“自个儿”。指示代词有近指的“这”、“这里”、“这儿”、“这会儿”,远指的“那”、“那里”、“那儿”、“那会儿”。疑问代词有“谁”、“什么”、“哪”、“哪wi里”、“哪儿”、“多会儿”等。而名词则是一个开放的类。因此,参考名词的语义分类,对领属结构的语义结构的考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由于我们重在关注名词和名词、代词和名词之间的、j语义组合,而不是关注名词的语义类,这里对名词的语义分类就不过多进行表述。而要从相关的研究中拿来一种分类作为我们继续研究的参照。这里参考的是王惠(2004)的分类系统。王惠首先将名词根据语义分为具体事物、抽象物、过程、时间、空间五类。具体事物又分为生物、非生物和构件;抽象物分为属性、信息、领域、法规、生理、心理特征和动机;过程分为事件和自然现象;时间分为绝对时间和相对时间;空间分为处所和方位;各个次类下面又分为不同的小类,这样的分类表系统的体现了人们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认识。领属关系来源于人们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中不同事物之间关系的认识,因此,在这样的分类体系内逐一考察不同名词之间的语义搭配并形成体系,能够使我们更全面的认识汉语的领属范畴。具体的小类我们会在操作中列出,具体请参照《现代汉语名词词义组合分析》(王惠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70.73页。本文对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考察范围,即主要的语料,包括长篇小说一部:王海钨《新结婚时代》,选自《大学语文》的议论文:蔡元培的《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胡适的《容忍与自由》、朱光潜的《咬文嚼字》、钱钟书的《吃饭》、爱因斯坦的《我的世界观》、罗素的《如何避免愚蠢的见识》6篇;记叙文:鲁迅的《秋夜》、茅盾的《香市》、巴金的《爱尔克的灯光》、 ⑨博士学位论文DO(’1DRALDISSERr州ON施蛰存的《纪念傅雷》、宗璞的《哭小弟》、余秋雨的《都江堰》、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亨利·梭罗的《蚂蚁大战》8篇;诗歌:闻一多的<一句话》、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戴望舒的《雨巷》、舒婷的《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裴多菲的《我愿是一条急流》5篇:小说:老舍的《断魂枪》、铁凝的《哦,香雪》、林海音的《金鲤鱼的百裥裙》、契诃夫的《苦恼》、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5篇。以及2001到2010年lO年高考全国卷的社科类和科技类说明文的阅读材料10篇。由于偏正结构是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结构,这些材料包括了记叙、议论、说明、小说、诗歌不同文体,同时,王海钨的《新结婚时代》是一篇口语性非常强的长篇小说。我们对这些材料逐句检索,检索出所有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并根据成分间的语义关系进行分类。对于不同语义的名词间的搭配,我们的具体考察办法是:一方面,把名词的不同语义进行两两搭配,检验其作为领属结构是否成立。另一方面,对所有从既定语料中检索出来的领属性偏正结构进行分类。然后,对照名词两两搭配的类,进行归类。对于语料中没有的语义搭配,我们通过口语语料和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语料库进行相关检索。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参照的王惠所列的汉语名词语义分类体系并不包括代词。我们针对其所指代的具体情况,归为不同的名词类。212.2.1以人为“领”世间万物各有所属,而人是最自然的“领”,万物也正因为人的存在才有了意义。这一部分考查以人为“领”的情况。2.2.2.1.1人+人人可以分为个人和团体两类,团体由个人组成。个人作为一个社会存在,总有自己的姓名,处在一个亲属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网络中,有自己的身份和职业。所以对个人来说,可以通过其姓名、关系、身份和职业来表示。如“邓小平”是姓名,又是“父亲”“同事”或“朋友”,身份是“领导”,职业是“军人”等。所以姓名、关系、身份、职业都可以作为“领”。而团体本身就是由人组成的,也能成为“领”。在个人和个人之间,团体和团体之间、个人和团体之间都可以构成领属关系。第一、个人和个人构成的领属关系表示个人的名词包括:职业、身份、关系、姓名四类,人称代词“我”“你”“他/她”“自己”和疑问代词“谁”都可以表示个人。个人和个人之间一般通过亲属关系和社会关系来构建领属。亲属关系主要由血缘和婚姻关系构成。这两类关系中,又可以根据“领”和“属”是单指还是多指、是单个还是多个的分为不同的情况。一领一属:这种关系关系是唯一的,“领”和“属”都是单指的。如夫妻关系,在一夫一妻的社会中,一般是“某人的丈夫”或“某人的妻子”,而没有“我们的丈夫”或“我们的妻子”。如:“病人的妻子”“自己的媳妇”“你老公”“顾小西的丈夫”。26 一领多属:这种关系中“领”是单指的,“属”是多指的,如“我的同学都考上了大学”、“我的姑姑都不在本地工作”。同时这里的“属”还可以是多个,如“小西爸妈”。多领一属:多个“领”共一个“属”,“领”可以是并列的人名,如“顾小西顾小航的父亲”。“领”可以是复数形式,如“你们的妈妈”,但是这种形式的领属存在歧义,如“我们的父亲”,其中的“我们”既可以是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任意的一个群体,如“我们的父亲都是工人”中“我们”多指的,“父亲”也是多指的。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父亲,共同构成“我们的父亲”。又如“张三李四的父亲”意思是“张三的父亲和李四的父亲”。多领多属:多个“领”共多个“属”,在亲属关系中,兄弟姐妹可以共同领有父母,如“顾小西顾小航的父母”;父母也可以共同领有子女,如“顾教授吕医生的儿女”。夫妻也可以领有共同的长辈,如“何建国顾小西的父母”,既包括“何建国的父母”也包括“顾小西的父母”。以婚姻、血缘关系构建的领属关系中,家庭是至关重要的,人们总是以家庭为单位构建亲属关系领属。如在方言中可以直接用“某某家的”或“某某家”来指称“某某的妻子”。安徽歙县话中“家”放在表示亲属的领属关系的定语后面,如“阿家哥(我的哥哥)”“老赵家老婆(老赵的老婆)”(黄伯荣《汉语方言语法类编》546页)在传统的家庭中,父母兄弟并不是某一个人单有的,经常是多人共同领有,因此对这一现象的认识也会在语法上有所体现,例如湖南临武话中的人称代词除了单数“我”“你”“他?’和复数“我们”“你们”“他们”外,还有一组[uai251][nai251][tsuai251】,这一组代词和家庭有关。“[uai251】’这个词包含着‘我’,他所概括的意义是同‘我的家庭’有关的那个‘我’,比单独一人的‘我’要大。它不等于‘我们’,因为‘我们’可以不属于同一个家庭。临武话不说‘我咯父母’,就是因为‘父母’不只是‘我’的,也是‘我的兄弟姐妹的’父母,‘哥哥’也不只是‘我’的,同样是‘我的弟妹的’哥哥,所以应当用[uai251】,而不用‘我’。临武人注重这个细微的差别,所以在‘我’之外还有[uai251】这个词,【nai251】同‘你’的差别,【tsuai251】同[t9iou251】的差别都是如此。”(黄伯荣《汉语方言语法类编》454页)因此对亲属领属关系中“领”和“属”是单指还是多指的区分就具有类型学上的价值。个人和个人之间还可以通过社会关系建立领属关系,一个人在社会上可以有朋友、同事、同学、老乡、战友等,如“他的同学同事朋友”。这些都是比较固定的关系。有些关系是在工作和服务中临时建立起来的,如教练、保镖、保姆、摄影师、美容师、理发师、公证员、经纪人、律师、化妆师、医生、护士、编辑、翻译等,这些词本身就是表示职业的。这些职业的对象都是人,所以某人在从事某项工作的时候就和接受服务的人建立了临时的领有关系,如“我的教练”“布什的保镖”“老顾的保姆”“徐静的摄影师”“他的美容师”“赵薇的经纪人”“你的护士”“总理的翻译”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表示职业、身份的词语来指称某一个人,构成领属关系,由于这些词本身表示职业、身份,构成的偏正结构会产生歧义。如“教师的朋友”“记者的同学”“医生27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IU正DISSER砌ON的爸爸”“模范的妻子”“干部的儿子”“局长的丈夫”等。“教师的朋友”既可义指某一个“教师”的朋友,也可以指某一个朋友的职业是“教师”,“记者的同学”“医生的爸爸”同样。“模范的妻子”既可以指某位模范的妻子,也可以指某个妻子的身份是“模范”。“干部的儿子”“局长的丈夫”同样。需要指出的是,个人和表示职业、身份、关系的词之间也可以构成一种抽象的领属,这时这些词表示的是一个人的“身份”。如:“他的医生”“小王的老师”“老李的主任”“王伟的主席”“小凡的姑姑”“建军的哥哥”,这些由人名加职业、身份、关系词语构成的偏正结构,固然可以表示某种亲属和社会关系。还可以表示某人对某一职业身份关系的抽象领属,如“小王的医生”表示“小王当的医生”,“小王的老师”表示“小王当的老师”,其他同样。这也是一种领属关系。关于这类结构,吕叔湘先生(1984)指出“他的老师当得好”中“他的老师”是“他当老师”的意思。朱德熙(1982)称之为“准定语”,黄国营(1981)称之为“伪定语”,邢福义(1997)称之为“表象领属定语,假领属定语”,张伯江、方梅(1996)称之为“广义的领有”,徐阳春(2006)称之为“准偏正结构”。从这些词的意义来看,比如“医生”或“老师”,一方面指人,如《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医生”:“掌握医药知识,以治病为业的人。”,“老师”:“对教师的尊称,泛指传授文化、技术的人或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另一方面它们还表示一种职业。当指人时“医生”和“病人”相对,“老师”和“学生”相对。当表示一种职业时,“医生”“老师”“律师”“护士”等是一类。一般只有处在“医生”和“病人”、“老师”和“学生”这种相对待的关系中时,“王刚的医生”“赵亮的老师”才表示领属关系。但是,当“医生”“老师”表示一种职业时,“医生”“老师”就成为从事这种职业的人的身份,如可以用人名加身份的方式来称呼一个人,如“王刚医生”“赵亮老师”,或直接称“王医生”“赵老师”。我们认为这是一种身份领有,一个人可以领有不同的身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而语言要反映这种领有。表示职业身份的“王刚的医生”“赵亮的老师”正是这种情况。同样表示亲属的“姑姑”“哥哥”和“侄子/女”“弟弟/妹妹”相对待时,是构成亲属关系领属,如“小凡的姑姑”“建成的哥哥”。同样“姑姑”“哥哥”也是一个身份,可以用人名加身份的方式来称呼一个人,如“小凡姑姑”“建成哥哥”。表示身份的“主任”“主席”更是可以直接被领有,如“老李的主任”“王伟的主席”,可以直接称“李主任”“王主席”。因此,我们把这些领有都称为身份领有,是一种抽象领有。个人和个人领有中还有一种比较少见的,就是代词加人名,我们不会直接说“我的李强”之类的话。但是关系比较近的,特别是相爱的人,多用这种形式。例如下面例(10)(11)(12)(13)中的“他的简佳”“你的红拂”“她的杰姆”“她的‘北京话”。其中小航和简佳是恋爱关系,德拉和杰姆是夫妻关系,凤娇喜欢“北京话”(一个列车员的代称),“红拂”虽然是人名,指的是历史上和“李靖”私奔的“红拂”,也是夫妻关系。所以这里用“红拂”有指代作用,表示“红拂”一类的人。28 (10)小航了解了事情原委,就回家来了,回家替他的简佳做说客来了。(王海钨《新结婚时代》)(11)简佳抽出了自己的手,摇头:“凯瑞,你妻子是你的红拂。我也想做红拂,小航的。”(王海钨《新结婚时代》)(12)只有一块八角七分钱拿来给杰姆,买礼物。她的杰姆。为了给他买一件好东西,德拉自得其乐地筹划了好些日子。(欧·亨利《麦琪的礼物》)(13)风娇照例跑到第三节车厢去找她的“北京话”。(铁凝《哦,香雪》)第二、个人和团体之间构成的领属团体可以是一个机构也可以是一个群体,团体由个人构成,因此,团体领有个人。机构+个人类:机构+职业:医院的医生、高校的教师、剧团的演员、出版社编辑、他们医院的骨科医生、书店保安机构+身份:著名IT公司的业务骨干、大公司的技术总监、病区护士长、编辑室副主任、。音乐学院的教授、出版社总编和社长、一家大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机构+关系:公司的伙伴机构+姓名:中文系顾教授、外一科吕主任群体+个人类:1蔑群体+身份:党委会秘书、少先队队长、犯罪团伙的头目群体+职业:对外汉语教师协会的教师、爱心社的医生、救援队的医生.,群体+姓名:党委会的顾爱民、犯罪团伙的张阳机构和群体总有一个领导者,常规上领导者也可以领有团体。如“鲁冠球的万向集团”“刘永行的新希望集团”“马云的阿里巴巴”等。每一个个人既是团体的成员,又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领有团体,如“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医院”“我们的救援队”等。这类结构意思是“某人所在的团体”。如果中间没有“的”,整个结构就会成为同位结构(王惠:2004),如“我们厂、我们县、我们公司、我们学校、我们车间”等等。第三、团体和团体之间领属团体分为机构和人群。机构和机构之间可以领属,即机构之间的隶属关系。如:“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学校的医院”。机构和人群也可构成领属,如“工厂的工会”“学校的志愿者协会”等。2.2.2.1.2人+物人物关系领属中,人既可以领有具体事物,也可以领有抽象事物,根据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的语义分类,我们逐一考察。第一、人和具体事物构成的领属关系 ⑨博士学位论文DO(玎’oRALDISSERIAnON人一般通过创作、豢养、种植、交易、赠予、继承等方式而领有某一具体事物。具体事物分为生物和非生物,生物又可以分为人、动物和植物,人和人之间构成亲属社会关系。人和动物植物之间也可以构成领属关系。人+动物/植物:人和动物之间如果是一种豢养与被豢养的关系,豢养者可以领有被豢养者。如“我的狗”“他的猪”“我们的牛”等等。人和植物如果是种植与被种植的关系,种植者可以领有被种植者,“小菲的文竹”“小红的杜鹃”“你的松树”等。非生物分为人工物和自然物。人领有人工物,一般不领有自然物。人工物分为“建筑物”“衣物”“食物”“药物”“创作物”“计算机软件”“钱财”“票据”“证书”“符号”“材料”“器具”。人一般通过创作、交易、继承、赠予等方式领有某一人工物。人+建筑物:人和建筑物又可以分为个人领有和团体领有。个人和建筑物之间一般是住或者用、甚至作为一种财产的形式来领有。如“简佳的Townhouse”“江小鹣的新居”是一种长期的领有,而“何建国办公室”主要是用,具有临时性。有些建筑是公共活动的场所,一般不为个人所有,如不说“我的礼堂”“我的体育馆”等,而为团体所有,可以说“工厂的礼堂”“学校的体育馆”。有些大型豹建筑工程,一般为地方或国家所有,如“水库”“铁路”“公路”“大坝”等。另一方面如“灵堂”“陵墓”和“庙”,可以说“母亲的灵堂”“秦始皇的陵墓”“关羽的庙”,意思是“安放母亲的灵堂”“埋葬秦始皇的陵墓”和“供奉关羽的庙”。建筑物和建造者的关系,比如建筑工人盖大楼,但是建筑工人并不领有大楼,大楼可能属于某一单位或投资者。因此这里的建筑工人和大楼之间并没有领有关系。人+衣物/食物^药物:人对衣物、食物、药物一般通过交易而获得所有权。“我的夹克”“我的馒头”“他的镇静剂”等,一般不指“某人做的夹克”“某人蒸的馒头”“他生产的镇静剂”等。但是在一定的语境中,也可表示某人设计制造的某物。如“麦克奎恩的晚装很好看”“妈妈的馒头蒸了半个小时了”“华佗的麻沸散是最早的麻醉剂”等。药物还可以指某个医生开出的药,如“李医生的药吃了挺见效”。人+gd作物/计算机软件:创作物、计算机软件虽然是人创作的,但是一般只有在跟其创作者连在一起的时候,才表示因创作而领有,有时即使和创作者连在一起,也不一定就表示因创作而领有。如经常说的有歧义的“鲁迅的书”,可能是“鲁迅写的书”也可能是“鲁迅收藏的书”等。人名加创作物经常造成歧义。同时,同一个创作物不同的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领有,一部电影,可以通过指导或演出而拥有。如:“张艺谋的电影”“巩俐的电影”,张艺谋是导演,当然是创作者,所以“张艺谋的电影”可以指“张艺谋导演的电影”;巩俐是电影演员,演电影,也是是创作者,“巩俐的电影”指“巩俐演的电影”。电影导演可以通过指导而拥有,演员也可以通过表演而拥有。电影是一个团队合作的产物,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到创作中,其中导演和演员最重要。如果一部电影是张艺谋导演,巩俐主演的,比如《红高粱》,既可以说“张艺谋的《红高粱》”也可以说“巩俐的《红高粱》”。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rORALDISSERrAnON计算机软件类被人领有时,既可以指某人创作的软件,也可以指某人领有的软件。如一个人说“我的操作系统坏了”“我的杀毒软件需要更新了”中的“我的操作系统”“我的杀毒软件”。人+钱财:钱财是人通过劳动或其他方式获得的报酬,如“我的工资”“我的利息”。或是因某种原因要出让的,如“我的房租”“我的过路费”。也可能是因某种原因要损失的,如“我的罚款”“我的滞纳金”。人+票据/证书:票据是交易中相关部门开出的凭证,如“你的发票/汇票/支票/包裹单”。证书是由相关单位团体发的证明资格或权力的文件,如“你的结婚证,学生证/驾驶证/出生证”。人+符号:人工的符号,虽然可以说“某某的签名”,但不会说“某某的路标/箭头/问号”等。这些符号虽然是人工物,但一般用在某一特定的领域,在某一空间存在,如“街头的路标”“句末的问号”。人+材料/器具:材料器具多是通过交易而获得领属,如“我的钢筋/水泥”“张三的锤子,钉子It/桌子/钢琴/电视,钢笔/足球”。器具中的武器,特别是一些大型的武器一般不为个人所拥有,如“导弹、核弹、航母、鱼雷、潜艇等”。人+排泄物:排泄物是人自身的生理活动所产生的,如“小王的汗水”“黛玉的眼泪”等。人+自然物/夕}形:人不领有自然物和外形,如不说“我的星星”“我的太阳”“我的长江”“我的黄山”“我的长方形”“我的圆窟窿”等。当“太阳”表示比喻时,可以说“我的太阳”,那时已经不是自然物。人+构件:构件包括身体构件和非生物构件。人和身体构件可以构成整体部分领属,如“她的嘴”“妈妈的手”“简佳的心”等。人也可以和非生物构件来组合,比如“我的车闸”“你的车轮”“他的车筐”“我的窗台”“我的大门”等,它们之所以成立,是因为人可以通过领有某一实体的整体而领有其部分。“我的车闸”其实是“我的自行车的车闸”,其他同样。总之,在具体事物中,人工物大部分都可以被个人所领有,但有的只能被团体领有,如一些建筑和武器,有的只被空间领有,如一些人工的符号。这体现出一个由“个人”到“团体”到“空间”的过程。自然物中的天体、气象、地理是时空中的自然存在物,是人类所共有的。而排泄物是个人的生理过程产生的,可以直接被个人领有。外形是具体事物的形状,如“长方形”,体现的是人对事物的认识,为事物所有。对于构件来说不管是身体构件还是非生物构件,个人都可以领属,一种是整体部分领属,一种是通过领有整体而领有部分。第二、人和抽象事物构成的领属关系抽象事物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是人们对具体事物的认识。王惠(2004)把抽象物分为属性、信息、领域、法规、生理、心理特征和动机。人+属性:属性包括量化属性、模糊属性和颜色。对于人来说人的量化属性包括身高、体重、心率、血压、视力等:模糊属性包括人的胆量、勇气、脾气、性格、容貌等;表示量化属性和模糊属性的词语一般都是一价名词,可以和指人的专名和代词组合形成领属结构。如“姚3l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fAnaN明的身高”“刘德华的体重”“李逵的胆量”“张飞的脾气”“赵云的勇气”“将军的作风”等。当前面的修饰语是指人的类名时,整个结构会产生歧义,如常说的“诗人的风度”,既可以指“某个诗人的风度”这样的领属关系,也可以表示“像诗人一样的风度”,这里的“诗人”是“风度”的具体内容。但是人和颜色不构成领属,如不说“张飞的黑色”“关羽的红色”“曹操的白色”。人+信息:人类的语言、文字、电报代码,互联网上的图片、音乐、动画等都是信息的表现形式,信息一般有数据、文本、声音、图像四种表现形式。人们的交际的过程就是一个传递信息的过程,因此一个人可以发出信息也可以接受信息。信息的领有者一般是信息的发出者,以“电话”为例,可以表示“用电话装置传递的话”,是一种信息。下面例(14)(15)中的“简佳电话”“顾小西电话”中“简佳”“顾小西”都是打电话的人。如:(14)接到简佳电话,小西首先想到的是弟弟小航,小航朋友多。(王海钨《新结婚时代》)(15)顾小西电话打来时简佳正在餐厅的包间里与人吃饭,加上简佳六个人。(同上)有时候,信息的接受者同样可以领有信息,如家里面或单位里的座机,打电话的人找某一个,就是某人的电话。如“妈妈,给!你的电话,小姨打来的”。有时候,信息的领有者是信息所关涉的内容,如“朋友的隐私”“姐姐的死讯”“我的坏话”。这里“隐私”“死讯”“坏话”都和“朋友”“姐姐”“我”有关。如:(16)小西妈敏感到了什么,说你们是不是在家里说我的坏话哪!(王海钨《新结婚时代》)例(16)中“我的坏话”就是“关于我的坏话”。在表述中可以用信息的形式来表示信息,如下面例(17)中的“她的文字”。(17)我一向不喜欢女人写的东西,陈蓝女士例外。她的文字有一种女人身上罕见的幽默。我喜欢幽默。(王海鸨《新结婚时代》)还可以用发出信息的工具来指代信息。如:(18)“风娇,你哑巴啦?”还是那个姑娘。“谁哑巴啦!谁像你们,专看人家脸白脸黑。你们喜欢,你们可以跟上人家走啊!”风娇的嘴很硬。(铁凝《哦,香雪》)例(18)中的“风娇的嘴很硬”指的是凤娇说出的话,而不是指具体的作为身体部位的嘴。人+领域:领域指“学术思想或社会活动的范围”,包括社会、经济、法律、科学、艺术等,不同的领域都是由人参与的,但是,不会直接说“我的社会”“他的法律”“你的科学”等。人总是在某一个具体的领域活动,如艺术又可以分为表演艺术(音乐、舞蹈等)、视觉艺术(摄影、绘画等)、造型艺术(雕塑、建筑等)、视听艺术(电影、电视等)、语言艺术(文学等)、综合艺术(戏剧、歌剧等)。我们可以说“崔健的音乐”“沈培艺的舞蹈”“沈杰的摄影”“梵高的绘画”“雷阿诺的雕塑”“贝聿铭的建筑”“张艺谋的电影”“鲁迅的文学”“林丛的电视”“莎士比亚的戏剧”“普契尼的歌剧”。人+法规:法规既可以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的总称”,也可以表示“法律效32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roIU儿DISSERTAnON力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法规虽然是人制定的,但是体现的并不是个人的利益。因此其领有者一般不是个人,可以是团体或机构、地方政府、国家、联合国等。如“中国的法律”“政府的条例”“联合国宪章”等。人+生理:生理是“机体的生命活动和体内各器官的功能”,人是一个有机体,可领有不同的生理现象,如“小西妈的心脏病”“老顾的骨折”等。人+心理特征:心理特征包括情感和意识。如:“我的爱情”“他的苦恼”“我的烦恼”“他的孝心”“他的痛苦”“她们的用意”“自己的心思”“我的心情”“我的心绪”等。人+动机:动机是人做某件事情的原因。如下面例(19)中的“她的‘出处”’:(19)马上过年了,谁能在办公室里呆得住?工作上的事,再大,过完了年再说,小西这就算走的晚了,她的“出处”是,探望陈蓝。(王海钨《新结婚时代》)人对抽象物的领有还可以通过比喻的方式来表达,如:(20)也是好心,也是一种谦虚一种恭维,却不料顾此失彼,一下子碰到了简佳的禁区。(王海钨《新结婚时代》)(21)她在拼死抗争,哪怕对方射出的子弹正中她的十环。(同上)(22)跟你说何建国,没你,我们家的地球照转!大不了,花钱请护工就是!(同上)上面例(20)(21)(22)中的“简佳的禁区”“她的十环”“我们家的地球”中的“禁区”“十环”“地球”都是比喻的形式。还有一些词语构成的抽象领属,多是习语性的,并不能单独出现,如:(23)再做一做她的工作,哪怕是为了你们自己!(同上)(24)自己还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还敢在家里摆城里人的谱。(同上)(25)所以我希望你不要重蹈我的覆辙。(同上)(26)僵持到最后,总编出来和稀泥,说实在要出也行,自费——等于是投了发行部主任的赞同票。(同上)(27)小西妈走时小西不在妈妈身边那事伤了她的心。(同上)例(23)中“她的工作”中的“工作”并不是某人从事的工作,而是习语性的“做思想工作”,又如“简佳松了口气,索性进一步做一做她的思想工作。”例(24)中的“城里人的谱”中的“谱”其实就是“架子”,例(25)中“我的覆辙”中的“覆辙”比喻曾经失败的做法,例(26)中“发行部主任的赞同票”并不是发行部主任投的,而是投给发行部主任的,例(27)中“她的心”中“心”指的是“感情”。例中的“做工作”“重蹈覆辙”“投赞同票”都具有习语性,“伤心”“摆谱”是双音复合词,它们都是动宾结构。朱德熙(1982)认为像“帮你的忙”之类结构中的“你的”不表示领属关系,称之为“准定语”。张伯江(1994)指出这类结构之所以难以按领属结构理解是因为语法上和语义上的原因,语法上“忙”不成词,语义上不易说33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工ATIaN明。张伯江通过引用吕叔湘先生的“临时单音现象”解决了语法上不成词的问题,语义上认为“忙”表示一种“抽象的属性义,即v所关联的一种抽象事物”。进而认为这种结构也是领属结构。我们赞同张伯江的看法,作为一个复合词的构成成分“忙”并没有独立的句法地位,但是当进入句子之后,就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如:(28)别人的事情我可以不管,你的忙我不能不帮。(周而复《上海的早晨》)(29)不能帮我一次忙吗?(周而复《上海的早晨》)(30)何处长,⋯⋯是你帮了我的大忙,再说,这也是我的事。(张平《十面埋伏》)(31)见到你姑妈,也希望她帮个忙,弄点钱回来。(周而复《上海的早晨》)(32)就因为帮不了忙,你们的纠缠又没法儿解决,所以我悲观啊!(杨绛《洗澡》)(33)李先生可是帮了我很多的忙啊!(谌容《梦中的河》)(34)名声挺坏的,谁愿意帮这个忙!(冯志《敌后武工队》)(35)啥忙都可以帮,这个忙一不行。(周而复《上海的早晨》)(36)小代,你可真的给我帮了一个大忙!(张平《十面埋伏》)(37)放心,这个忙我帮定了。(陆文夫《人之窝》)(38)我恐怕帮不上你们什么忙。(王朔《人莫予毒》)(39)能写一手好字,帮了我找工作的大忙。(http://www.sina.com.cn2009年12月29日)从上面的例中可以看出,“忙”在具体的句子中,可以和“你的忙”一起前移,如“你的忙我不能不帮”,可以加动量词“帮我一次忙”,可以加形容词“帮了我的大忙”,可以加量词“帮个忙”,可以加数词“帮了我很多的忙”,可以加指量短语“帮这个忙”,可以独立“这个忙——不行”,可加“什么”“帮不了你们什么忙”,可以加具体的“忙”的内容“帮了我找工作的大忙”。这时“忙”在句法上是独立的,完全可以和“你的”构成一个偏正结构。从语义上说“忙”在具体的语境中都能获得具体的语义实现。这虽然从语义和句法上给了“你的忙”一个合乎语法的地位。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帮你的忙”的意思是“给你帮忙”,更简单的表述就是“帮你”,正如朱德熙所指出的,还可以直接以双宾语的形式表示“帮你忙”。对比汉语典型的双宾句,如“给你钱”可以说“给你”和“给钱”,但是不能说“给你的钱”,这里“钱”本不是“你”所领有的。为什么“帮你”“帮忙”就能合成“帮你的忙”?问题就在“帮”和“给”语义的不同,“给”表示的是物的转移,而“帮”并没有转移义。帮某人就是帮某人做事,帮的过程就是做事的过程,做的事情正是某人的事情,如“你帮我包饺子吧”中你帮我的过程就是你包饺子的过程,包饺子本来是我的事情,这个事情就是“我的忙”,因此“忙”的语义就是和这个事情相关的抽象义。因此“帮你”“帮忙”就可以合成“帮你的忙”。朱德熙先生(1982)认为此类结构中间的名词或代词是动宾结构在意念上的受事,比如朱先生所举的例子“开我的玩笑/革他的命/打他的注意/生他的气/帮我的忙/劳您的驾”,但是例中的“摆城里人的谱”“重蹈我的覆辙”中的“城里人”和“我”并不是“摆谱”和“覆辙”的意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咖ON念上的宾语,本身就是定语,同样的如:(40)你娶这样的一个人,丢的是大家的脸。(王海钨《新结婚时代》)(41)她要是只图刘凯瑞的财,不会把汽车房子都还他。(同上)(42)写在红包上的书评,给钱就写的书评,倒了读者的胃口是早晚的事。(同上)(43)整晚上的,就耍你爹我一个人——舍出一张老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同上)例(40)(41)(42)(43)中的“脸”“财”“胃口”“冷屁股”分别是“大家的”“刘凯瑞的”“读者的”和“人家的”。2.2.2.1.3人+过程人+事件:事件总是由人来做的,表示事件的名词可以和做事情的人之间构成领属关系,如“奥巴马的宴会”“丁俊晖的party”“张老师的课”。又如:(44)下午是她的专家门诊,一下午三个半小时她看了二十多个病人,平均不到九分钟一个。(王海钨《新结婚时代》)例(44)中的“她的专家门诊”就是“她”进行的“专家门诊”。独立存在的自然现象人不能领有,如风、雨、雷、电等。而在神话故事中也会说“风婆婆的风”“龙王的雨”“雷公的雷”“电母的闪电”等。这时“风婆”“龙王”“雷公”“电母”都是某一自然现象的管理控制者,当然可以领有。2.2.2.1.4人+时间时间可以分为时点和时段,人的生命就是一个时间的过程,人可以领有某一段时间。如“我的未来”“你的现在”“他的今天”“雷锋的童年”“我的2010”“母亲的有生之年”“母亲的生前”等。时间常可以用来比喻,如“他又迎来了他的第二春天”,这里的“春天”不是季节,而是比喻生命的美好时光。在“他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中“今天”指现在的状况,“明天”指未来的状况。2.2.2.1.5人+空间人本身就是一个空间的存在物,人可以领有自身的空间,也可以领有外部的空间。人的自身空间如“她的怀里”“同事们身上”“旁观者眼里”“小西的头上”“何建国心头”“儿媳妇脸上”“他脑子里”“他手里”“他的腋下”“他的胸上”“何建国的肩上”等;外部空间如“简佳居所”“何建国办公室”“小航房间”“她的小屋子”“他们工棚”“何建国的被窝”等;还可以是抽象的空间“何建国的概念里”“他的梦中”等。关于空间领属后面会具体阐述。总之,以人为“领”构成的领属关系包括:人人关系(个人和个人、个人和团体、团体和团体)、人物关系(人和具体事物、人和抽象事物)、人与过程(人和事件)、人与时间、人与空间。3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TION2.2.2.2以物为“领”2.2.2.2.1物+人从逻辑上说,物不能领有人,如不能说“狗的小王”“桌子的小李”。但是一些表示人的词语如“主人”“饲养员”“作者”“设计者”“司机”“编辑”“经销商”“投资人”“开发商”“策划人”“导演”“演员”“守护神”“记录员”“宣传员”“受益人”“继承人”“感染者”“携带者”等,本身的意思里就包含着某一物,特别是“主人”几乎可以放在所有的非自然物后面。如“狗的主人”“公寓的主人”“车的主人”等等。其他的如“这些猪的饲养员”“《狂人日记》的作者”“楼房的设计者”“汽车的司机”“这本书的编辑”等。这里的人是与物相关的人,所以可以看作是相关领属。以一本书为例,从写作成书到卖给读者,与书相关的人可以包括“作者”“编辑”“校对员”“翻译”“推销员”“排版工”“装订工”“印刷工”“送货员”“经销商”“读者”。因此可以说“这本书的作者”“这本书的编辑”“这本书的校对员”“这本书的翻译”“这本书的推销员”“这本书的排版工”“这本书的装订工”“这本书的印刷工”“这本书的送货员”“这本书的经销商”“这本书的读者”。一些大型的人工物如建筑、火车、轮船、飞机等,会有相关的人员配备,以远洋货轮为例,它一般配有“船长”“轮机长”“高级船员”“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报务员”“事务长”“医务人员”“水手长”“水手”“铜匠”“木匠”“泵匠”“电机师”“厨师”“服务生”“实习生”。因此可以说“这艘货轮的船长”“这艘货轮的轮机长”“这艘货轮的高级船员”“这艘货轮的大副”“这艘货轮的二副”“这艘货轮的--N”“这艘货轮的大管轮”“这艘货轮的二管轮”“这艘货轮的三管轮”“这艘货轮的报务员”“这艘货轮的事务长”“这艘货轮的医务人员”“这艘货轮的水手长”“这艘货轮的水手”“这艘货轮的铜匠”“这艘货轮的木匠”“这艘货轮的泵匠”“这艘货轮的电机师”“这艘货轮的厨师”“这艘货轮的服务生”“这艘货轮的实习生”。因此,物对人的领有其实是一种相关的领属,即人们以物为中心来看待人,这一种认识反映到语言中就构成了物对人的领有。2.2.2.2.2物+物物物领有主要是整体部分领有和物对属性的领有。每一个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是由不同的部分构成的,正如毛泽东认为的“物质无限可分”。每一个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属性。第一、生物动植物/微生物+构件:动物和人一样有不同的身体部分构成,对不同物的命名也经常通过整体部分关系来体现,如动物的有“鸡爪”“熊掌”“虎骨”“猪蹄”“猪肝”等,植物的有“花蕾”“花瓣”“花梗”“花蕊”“花丝”“树枝”“树干”“树叶”“树根”等。微生物一般是肉眼看不见的,相关的词语一般都是专业的命名和术语。微生物可以分为“细菌、病毒、真菌、放线菌、立克次体、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单细胞的原核生物的基本结构是“细胞膜、细胞壁、36 细胞质和核质”,还有特殊结构“荚膜、鞭毛、菌毛、芽胞”。病毒是非细胞生物,由核酸和蛋白质等少数几种成分构成。基本结构和构成成分都是部分,为整体所领有。整体部分关系反映的事物的空间构造,储泽祥(1997)考察了名词的空间义及其对其句法功能的影响。他指出“藤子的叶子”不能说,原因是“藤子’和‘叶子’,无论是在词典的解释,还是人们的观念,都把它们看作两种不同的事物,它们没有构成关系”。从空间关系上来说,“叶子”在“藤上”,正如在“树上”一样,但是为什么“树的叶子”能说而“藤子的叶子”不能说?从概念上看,“树”是“木本植物的统称”,而“藤”是“某些植物的匍匐茎或攀缘茎”。也就是说“藤”本身表示的就是部分义,和同样表示部分的“叶”并不构成整体部分关系,“藤”指的是“茎”,不包含“叶”。“树”是“叶”的整体,部分可以因整体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类,如“树叶”可以区别于“草叶”。“草”是“高等植物中栽培植物以外的草本植物的统称”。对“藤”上的“叶”来说,也会因其所属的整体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类,如“葡萄叶”“西瓜叶”“豇豆叶”“红薯叶”“南瓜叶”等。有些藤本植物直接叫“×x藤”如“紫藤”“龙须藤”等,它们的“叶”叫“紫藤叶”“龙须藤叶”。可以看出“x×叶”本质上是在根据“叶”所属的整体的不同而进行分类。而“藤”只是表示部分的概念,不能作为分类的依据。虽然在中药里有“葡萄藤叶”“九龙藤叶”“甘薯藤叶”“扶芳藤叶”“木莲藤叶”“羊角藤叶”“络石藤叶”等。如下面的药方:(45)治血淋痛涩:木莲藤叶一握,甘草(炙)一分。日煎服之。(《江西草药》)治吐血:络石藤叶一两,雪见草、乌韭各五钱。水煎服。(《江西草药》)但是,我们认为以上的“藤叶”中“藤”并不是“叶”的定语,如“九龙藤叶”“为豆科植物龙须藤的叶”,“羊角藤叶”为“为茜草科植物羊角藤的叶”。这一类划分应该是“九龙藤/叶”“羊角藤/叶”。而“葡萄藤叶”“为葡萄科植物葡萄的藤、叶”也就是说“藤”和“叶”是并列的。又如:(46)前日下午6时许,一名小女孩爬上武大基建仓库围墙攀摘藤上的果子时,不幸触到裹藏在藤叶中的破损电线,触电身亡。(楚天都市报2003.7—3)(47)今年6月连续接诊3户26只仔兔因喂牵牛子藤叶中毒死亡的病例。(中国养殖网2006.3.23)(48)不久前从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沙岭农贸市场获悉,该镇杏花村的种瓜大户田开银卖西瓜带着藤叶销售,消费者抢着购买,巧获“钱”程。(四川三农新闻网20114)1一11)例(46)(47)(48)中的“藤叶”都是并列关系,即“藤和叶”。动植物/微生物+属性:动植物和微生物的属性体现了人们对该物种的认识。看下面一段对金毛虫形态特征的介绍:(49)形态特征:(图略)1.成虫:雌蛾体长约18毫米,翅展约36毫米,体和翅膀均为白色;触角羽毛状。腹部末端有金黄色毛:前翅后缘近臀角外有两个褐色斑纹。雄蛾腹面从第三腹节起被有黄毛:足白色。37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lArION2.卵:扁圆形,中央稍凹,灰黄色,径长0.6"-'0.7毫米。3.幼虫:老熟幼虫体长30毫米。头黑褐色;胴部黄色,有一条红色背线。体背各节有两对黑色毛瘤;腹部第一、二节中间两个毛瘤合并成横带状毛块。4.蛹:体长约13毫米,棕褐色。胸、腹部各节有毛瘤痕迹,并长有黄色短刚毛。茧灰褐色;长椭圆形,外附有幼虫脱落体毛。(张克俊主编《常见果树病虫害防治》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可以看出,金毛虫生长的不同阶段为卵、幼虫、蛹、成虫。这不同的阶段就体现出人对金毛虫属性的认识,可以说“金毛虫的卵”“金毛虫的幼虫”“金毛虫的蛹”“金毛虫的成虫”。不同阶段的形态特征也不同,如“成虫的体长”“成虫的翅展”“成虫的颜色”等,其他阶段同样。动植物/微生物+生理:动植物作为一个生命体也有生理特征,比如遭受病虫害。以葡萄为例,常见的病害有“葡萄白斑病”“葡萄黑痘病”“葡萄房枯病”“葡萄褐斑病”“葡萄灰霉病”“葡萄黑腐病”“葡萄毛毡病~‘葡萄霜霉病”“葡萄蔓枯病”等;虫害有“葡萄透翅蛾”“葡萄二星叶蝉”“葡萄虎夜蛾”“葡萄天蛾”“葡萄虎天牛”“葡萄短须螨”等①。第二、非生物人工物有整体部分领属,如“公寓的电梯”“外套的袖子”“菜汤”“书的封面”“文章的开头”“桌腿儿”“沙发垫儿”“铅笔尖而”“篮球内胆”等。人工物和人工物之间可因空间依附关系和功能配套关系构成领属。空间依附关系的如“窗帘”“门帘”“床帏”等,从概念上来说,因为有固定的依附关系而构成的名词如“窗帘”“门帘”“床帏”等在语义上是“窗户上的帘子”“门上的帘子”“床上的帏”,“帘子”“帏”并不是“窗户”“门”“床”在概念上的构成部分,两者是独立的。如“窗户”“门”“床”“帘子”“帏”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定义分别是:窗户:墙壁上通风透气的装置。门:房屋、车船或用围墙、篱笆围起来的地方的出入口。床:供人躺在上面睡觉的家具。帘子:用布、竹子、苇子等做的有遮蔽作用的器物。帏:围起来做遮挡用的布。“窗帘”“门帘”“床帏”的定义分别是:窗帘:挡窗户的东西,用布、绸子、呢绒等制成。门帘:门上挂的帘子。床帏:床上的帐子。但某个“帘子”固定地依附在“窗”上就叫“窗帘”,依附在“门”上就叫“门帘”。“帏子”依附在“床”上就叫“床帏”。正是因为它们经常是共现的,所以在命名的时候,会依据“帘”①参见张克俊主编《常见果树病虫害防治》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38 ⑧\::./博士学位论文DOCTolU山DISSER砌ON和“帏”所依附的不同的空间位置进行命名。功能配套关系的如“鼓槌”“电视机遥控”“车的钥匙”“手机的充电器”等,“鼓”和“槌”、“电视机”和“遥控”、“车”和“钥匙”“手机”和“充电器”都是在功能上相配套的,功能的主体一般是“领”,如“鼓”“电视机”“车”,附属的是“属”,如“槌”“遥控”“钥匙”。人工物也都有相关的属性,包括量化属性和模糊属性。如对于一辆汽车来说,从量化属性来说长度、宽度、高度、价格、速度等,模糊属性包括性能、型号、样式等。第三、自然物自然物包括天体、气象、地理(地表物、水域物、矿物元素、基本物质),天体是独立存在的,天体和天体之间一般不能构成领属,如不说“地球的月亮”。天体自身有整体部分构成,如“月球的表面”“地球的地壳”“彗星的尾巴”,还可以说“太阳的光线”,太阳发光,太阳和光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天体也有自身的属性,比如“地球的直径”“太阳的温度”“水星的密度”等。天体本身也有空间和时间,如“月球的表面”“地球的过去”等。气象物如“朝霞”“大雾”“云彩”等,人们一般认识其属性,如“朝霞的颜色”等。表示地理物的如“草原”“沙漠”“陆地”“海洋”“河流”“铁矿”“金”“银”“水”“土”。其中表示地域的“草原”“沙漠”“陆地”“海洋”“河流”多具有空间性,可以在空间上领有某物。表示物质的“铁矿”“金”“银”“水”“土”构成的领属关系多为和抽象属性构成的领属。某一地域生活的人或动植物为某一地域所有,如下面例中“草原的孩子”“草原的子孙”“草原的好马”等。(50)草原的孩子向来是情深义重的,我随时准备和好汉们分享幸福。(冯苓植《雪驹》)(51)草原的子孙不求王爷还能求谁?(冯苓植《雪驹》)(52)尤其是各草原的好马,也都汇聚到一起了。(冯苓植《雪驹》)不同的地域拥有不同的自然景物,同样是“落日”,在不同的地域可能就不一样,如:(53)她说她见过许多落日:戈壁滩的、大平原上的,还有大海的、云海的和林海的。(莫怀戚《透支时代》)地域还可以领有某种抽象的属性,如:(54)正在此时,却猛听得王府方向一片枪声炸响了,把草原的宁静霎时炸了个粉碎。(冯苓植《雪驹》)(55)站在万人羡慕的顶端上极目晾望,他看到了大海的湛蓝。(余秋雨《文化苦旅》)(56)这个夜晚大海的潮声可真大。(张炜《柏慧》)(57)可能是看到了大海的波澜,我便理起了已往的断断续续的思绪,打算真的动起笔来。(吴强《红日》)矿物、基本物质、元素等人们主要认识其属性和构成。所以一般构成抽象的属性领属和整体部分领属。以“水”为例,可以有“水的颜色”“水的密度”“水的比热”“水分子”等。39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影姗ON排泄物主要和其属性构成领属,如“小便的颜色”“奶水的味道”等。外形也主要是和其属性构成领属,如“长方形的面积”“泡泡的颜色”“圆窟窿的直径”等。作为构件的身体构件,本身也可以进一步分出不同的部分,比如“脚趾”“眼帘”“眼珠”“手指”“大肠壁”“胃粘膜”等。生物构件有的因其生理活动会产生分泌物,如“胃液”“胆汁”等,有的因其空间依附也构成空间领属,如“毛发”根据其依附部位的不同分为“头发”“腋毛”“胸毛”“阴毛”等。非生物构件也可以进一步分为不同的构件“键盘的按键”“鼠标的滚珠”等。正如整体具有不同的属性一样,不同的构件也都有不同的属性。第四、抽象物抽象物分为:属性、信息、领域、法规、生理、心理和动机。其中表示属性的名词一般是一价名词,如袁毓林(1994)。属性一定属于某物或某人,所以它一般是作为“属”而存在的。如“脾气”一般说“某人的脾气”,但是“脾气”自身也有一些属性,如“脾气的好坏”“脾气的大小”等,这时的“脾气”就成了“领”。表示信息的名词,也可以作为“领”,其“属”一般是抽象的属性,如例(58)(59)(60)(61)中“信件的大意”“信件的多寡”“话语的分量”“话语的对象”。(58)振德⋯⋯至今能看懂一般信件的大意和写简单的通知、便条。(冯德英《迎春花》)(59)稿费的多少是出版社给予的肯定;信件的多寡是读者给予的支持。(席绢《女作家的爱情冒险》)(60)达力嘎,对官员尊敬的通称,足见喇嘛爷下面话语的分量了,“要是办不到,小玛力嘎会怎样看您呢?(冯苓植《雪驹》)(61)这么说吧,语言这东西它本身没有什么性别,全看话语的对象了,没有了对象语言就失去了力量。(王朔《美人赠我蒙汗药》)领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不同范围,包括社会、经济、法律、艺术等方面,作为一种抽象的存在,它们可以构成领属,并且也是抽象的领属。以“艺术”为例,它可以构成“艺术的顶峰”、“艺术的海洋”、“艺术的天国”、“艺术的长廊”、“艺术的境界”、“艺术的本身”、“艺术的真实”、“艺术的意义”、“艺术的技巧”、“艺术的珍品”、“艺术的细胞”、“艺术的生命”、“艺术的天分”、“艺术的殿堂”、“艺术的美感”等。法律制度构成的领属结构如:“法律的力量”、“法律的禁忌”、“法律的根本问题”、“法律的后果”、“法律的价值”、“制度的弊病”、“田赋制度的一大变化”、“科举制度的受惠者”、“世袭制度的变种”、“科举制度的最大优点”、“科举制度的附庸”、“封建制度的末尾”、“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等。生理名词构成的领属结构:疾病的症状情感动机构成的领属:以“爱情”为例,如“爱情的物质性”、“爱情的方式”、“爱情的语言”、“爱情的含义”、“爱情的变化”、“爱情的性质”、“爱情的极致”、“爱情的结局”、“爱情的力量”、“爱情的基础”。 ⑥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I=KnON有的“属”是隐喻性的,如“爱情的火焰”,这里隐含着“爱情像火”这一隐喻,又如“爱情的泥淖”、“爱情的润滑剂”、“爱情的先奏”、“爱情的奏鸣曲”、“爱情的第一道关卡”、“爱情的源泉”、“爱情的波涛”、“爱情的第二个春天”、“爱情的筹码”、“情的浪花”、“爱情的奴隶”、“爱情的花朵”、“爱情的家园”、“这种爱情的色泽”、“爱情的地狱”、“爱情的天堂”、“爱情的滋味”、“爱情的气味”、“爱情的魔障”等。抽象物作“领”构成的领属结构中“属”一般都是抽象的,有的甚至是隐喻性的。2.2.2.2.3物+空间人们对空间的认识是以某一具体物为参照形成的,因此属于具体物的生物、非生物和构件都可以作为参照形成空间。其形式一般是:物+方位。以动植物/微生物形成的空间为例,动植物和微生物作为一个个体即使再小自身也占据一定的空间,也会形成空间,如“树干上”“老虎嘴里”“猴子尾巴上”“病原体上”等。人工物也可以领有空间,主要是在人工物的后面加上方位词表示该物所领有的空间,如“教室里”“桌子上”“碗里”等。但不同的人工物领有空间的能力是不一样的,这和其自身的空间性有关。储泽祥(2010)从《现代汉语八百词》(吕叔湘主编,商务印书馆,1984)所附的“名词、量词配合表”中选取了200多个实体名词,以北京大学CCL语料进行检索,考察了这200多个实体名词后加单音方位词的情况,具体参看储泽祥(2010:72.79)“后置方位词选择情况调查表”。建筑物的空间性最强,如“大坝”“马路”“隧道”“别墅”“大楼”“防空洞”等本身就占据空间,同时又形成空间。其他人工物如食物“饼干”“豆腐”“烙饼”“西瓜”“月饼”虽然自身也占有一定的空间,但是很少和单音节方位词构成方位短语。这和方位短语自身的语义表达有关,本质上方位短语是构建空间,构建空间的目的是确定某一物的所在。如“马路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人们要根据“马路”所构建的空间来确定另一物的所在,如“马路上的汽车”或是“汽车在马路上”或是“马路上有汽车”等。也就是说“汽车”存在于“马路”所构建的空间“马路上”。从认知的角度来说,构建空间的认知参照点,一般是大的、固定的,而不是小的、不固定的。因此建筑物是理想的参照点,而食物“烙饼”“豆腐”并不是固定的,它们总是以其他物体作为参照来确定其处所,如“盘子上的烙饼”“碗里的豆腐”。而很少作为参照物来确定其他物品的位置,如很少说“烙饼上厂F/里/#b,1狰/后”。人工物中的计算机软件和符号如“操作系统”“句号”等一般不领有具体的空间。计算机软件多是抽象的人工物,它占据的是计算机的虚拟空间。符号如“句号”“路标”等本身虽然也有一定的物理形式,但是,其占有的一般都是平面空间,并不是三维空间,所以一般也不用来作为参照。地表物和水域物如“沙漠”、“海洋”,可以领有空间。如下面例(62)(63)(64)(65)中的“沙漠的远方”“沙漠的边缘”“沙漠的尽头”“沙漠的起点”等。,4l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TION(62)沙漠的远方,一阵旋风卷起了顶住天的黄沙柱。(杜鹏程《保卫延安》)(63)一个惊人庞大的商品堆积,而在这个沙漠的边缘,却是惊人的商品匮乏,连一条绒裤都买不到。(张贤亮《绿化树》)(64)总会走到沙漠的尽头,走到希望的边沿。(杜鹏程《保卫延安》)(65)仪式从沙漠的起点已经开始,在沙窝中一串串深深的脚印间,在一个个夜风中的帐篷里,在一具具洁白的遗骨中,在长毛飘飘的骆驼背上。(余秋雨《文化苦旅》)另外,表示信息、领域、法规、心理情感的抽象物也可以和表示空间的方位词构成领属结构,如“电话里面、声明中、宪法上面、合同里面、感情上”等,不过这里的方位词不是表示具体的空间。总之,以物为中心建立的领属关系,主要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包括整体部分关系和物与抽象属性之间的领属关系。同时,可以以物为中心与相关的人构成领属关系。另外,以具体事物为参照形成的空间关系,在汉语中也表现为领属性偏正结构。而物与过程(包括事件和自然现象)之间如“礼堂的晚会~炉膛的火”中的“物”多体现为空间处所,在下一部分空间为“领”的情况中会有具体讨论。物与时间之间虽然也可以有领属关系,如“地球的未来”,又如地表物其实是地球上的具有某些地表特征的地域,也可以领有时间,以“草原”为例,如例(66)(67)中“草原的早晨”“草原的夜”。(66)旭日东升,又迎来了一个草原的早晨。(冯苓植《雪驹》)(67)这已经是白音乌拉草原的夜。(张承志《黑骏马》)2.2.2.3以过程为“领”过程包括事件和自然现象,事件是人为的,自然现象是自然的。因此,事件可以和人构成领属,如“球赛的裁判”“晚会的主持人”“战争的发动者”等;可以和物构成领属,包括具体物和抽象物,如“奥运会的场馆”“二战的坦克”“晚宴的酒水”“比赛的规则”“战争的形势”“手术的环节”“展销会的方案”“火灾的原因”等;也可以和时间构成领属,如“开幕式的最后两分钟”“比赛的当天”等。自然现象为“领”构成的领属主要体现了人们对其属性的认识,如“风的速度”“地震的级别”“雷鸣的声音”“闪电的亮度”等。2.2.2.4以空间为“领”根据邢福义(2002:161.162)方所名词表示方位和处所,处所指地点,方位指方向和位置关系。处所有两类:一类是定域处所,包括地区类处所,如“海南省”“乐东县”;楼馆类处所,如“图书馆”“少林寺”;部门类处所,如“组织部”“社科院”。一类是非定域类处所,指带有方位指示的处所,如“树上”“门外”。方位又有两类:一类是纯方位,如“前”“后”;一类是附用方位,这一类和前面的非定域方位一致。非定域处所“树上”和“门外”之类虽然所指的处所是不确定的,但和定域处所一样表示一定的空间。定域处所表示空间是自身的空间,非定42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l:KnON域处所表示的空间是参照空间,这种空间本身就体现了一种领属,如“树上”,虽然所指的具体处所不确定,“树上落了一只鸟”“树上刻着两个字”“树上挂着标语”中的“树上”的具体所指各不相同,但是,任何具体事物既有自身形成的空间,也有自身之外的外部空间,自身空间包括具体事物的内部和表面,外部空间是以具体事物为参照形成的空间。从认知上说,之所以以某物为参照形成空间,而不以另一物为参照形成空间,如说“房子前面的自行车”而不说“自行车前面的房子”,就体现出一种空间领有的意识。也就是说我们会认为“自行车”占据了“房子”形成的空间,而不是“房子”占据了“自行车”形成的空间。因此即使是以具体事物为参照形成的外部空间,在认知上也属于该事物的领属空间。空间虽然是具体事物的物理属性,但是空间毕竟是人类认识的空间,必定带上人类认识的特点,而人类普遍的认识具有社会性。因此对于空间来说,也体现出社会性的特点。例如在社会交际中要区分个人空间和公共空间,并不是挨住了一个人才侵犯了其自身空间,而是靠近的时候就会侵犯别人的空间,关于这一点,社会学家有很好的研究。同样,一个房子的房前屋后都可以被认为是房子所领有的空间。在某一个一般所认为的距离范围之内的空间,总是属于某一具体事物的,如果超出了一定的距离范围,也就不会再认为是某一事物领有的空间,人们也就不会以该事物为参照点了。还以“房子前面的自行车”为例,如果自行车离房子较远,即使房子是固定的、大的,也不会以“房子”为参照来确定自行车的位置,因为,“自行车”不在“房子”的领有空间内。从另一方面来说,以参照物来确定目标物,要求目标物和参照物可以拥有同一的背景,即拥有共同的认知域。只有在同一认知域中,才可以确定参照物和目标物。以“房子前面”为例在某一个范围之内是“房子前面”,超过了某一范围就不在是“房子前面”。从视觉的角度来看,人们总是由一定的视域,“房子前面的自行车”,无论是“房子”还是“自行车”必定在同一的视域。空间领有可以分为:地区+人:沂蒙山区的农民、何家村的乡亲们、英国史学家汤因比、中国学者、北京市优秀进城务工人员、四川的统治者、德国古诗人白洛柯斯、日内瓦的宗教独裁者、台儿沟的姑娘、灌县李冰、崇明县的人、江宁端木家的四小姐、西班牙的研究者、美国生物学家、部门+人: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著名IT公司的业务骨干、大学中文系的退休教授、某大医院普外科主任、音乐学院的教授、出版社三编室主任、出版社工作人员、书店保安、病区护士长、编辑室副主任、大医院的著名专家、发行部主任、出版社总编和社长、店里的老板和伙计、中文系顾教授、通重公司技术总监方位短语(具体)+人:顾小西肚子里的孩子、屋里那些大老爷们、这屋里的一组下属、地下通道的无头女尸、身边那个农村老汉、肚子里头的孩子、身后的简佳、肚子里的孩子、门口的男孩儿、签售台前的简佳、桌边的三个人、小西身后的简佳、台上的顾教授、身边的小姑娘、炕中间的爹、夕阳中的新娘、交民巷里的洋人43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rORALDISSERIAHON方位短语(抽象)+人:山里的女孩子、镇上的小商人、绿林中的朋友、政治组织里的平民或民众、单位里的人、这科里的主任、俺村里数得着的好媳妇、你单位上的人、地区+物品:韩国的国菜、北京的路灯、武威铜马地区+抽象名词:何家村的规矩、中国的国情、北京的街景、中国专制体制、德国的政治制度、中国历史、四川最大的困扰、欧洲的古传说、康科德的地方史志、中国成语、欧洲的宗教革新运动、中国旅游标志、中国文明、中国的天文学理论地区+部门类处所:顺义执法站、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南站、北京的大学、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地区+自然现象:北京的春风、北京著名的大风黄沙、澳大利亚的沙尘、南半球的西风、新西兰火山岛上的土壤地区+方位:台儿沟脚下、中条以北、中条山以北、中条山南北、北京西郊地区+地区:甘肃武威、非洲内陆、南美西海岸、垣曲商城、山东沂蒙山区地区+时间:中国宋朝、北京的深夜、欧洲今天地区+时间+抽象名词:中国古代的政治意识、中国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工程、中国古代天文学上两大主流学派的理论2-2.2.5以时间为“领”人物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存在,事件总在一定的时间内发生。时间本身也可以分为时点和时段。常见的以时间为“领”的情况有:时间+人:现在的年轻人、宋朝的文化人、过去的女人、宋朝李师师时间+具体事物:每月的手机费、晌午的碗、冬天的瓜、晚上的大餐、情人节的玫瑰、中秋节的月饼、初七的晚饭时间+抽象事物:现在的图书市场、昨天陈蓝签售的消息、刚才的话、八百年前的老帐、昔日友谊、这一天的经历、现在的标准、明天的情况、茶余饭后的谈资、从前那关系时间+事件:春季的图书订货会、明天的发布会、下午的事、今天的聚餐、周一的例会时间+空间:过去的北京、今天的上海、中世纪的欧洲时间+时间:今天晚上、春节七天假、除夕夜、情人节那天深夜、情人节的次日、那天夜里、今年春节、春节期间、下午三点、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昨天白天、初二晚上总之,以人为“领”构成的领属关系包括:人人关系(个人和个人、个人和团体、团体和团体)、人物关系(人和具体事物、人和抽象事物)、人与过程(人和事件)、人与时间、人与空间。以物为“领”构成的领属关系包括:物.人、物.物、物.过程、物.空间、物.时间。物对人的领有其实是一种相关的领属,即人们以物为中心来看待人,这种认识反映到语言中就构成了 物对人的领有。物物领有主要是整体部分领有和物对属性的领有。分别考察了“物”为生物、非生物、自然物、抽象物的情况,抽象物做领构成的领属结构中其属一般都是抽象的,有的甚至是隐喻性的。物与过程(包括事件和自然现象)之间如“礼堂的晚会”“炉膛的火”中的“物”多体现为空间处所。以具体事物为参照形成的空间关系,在汉语中也表现为领属性偏正结构。物与时间之间也可以有领属关系。以过程为“领”构成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主要分为以事件为领(事件.人、事件.物、事件.时间)和以自然现象为领(自然现象.属性)。以空间为“领”主要包括:地区.人、部门.人、方位短语(具体).人、方位短语(抽象)一人、地区-抽象名词、地区.部门类处所、地区.自然现象、地区.方位、地区.地区、地区.时间、地区.时间一抽象名词。以时间为“领”主要包括:时间.人、时间.具体事物、时间.抽象事物、时间.事件、时间.空间、时间.时间。2.3领属范畴的构建这一部分将在上一部分对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属”的类型及语义搭配研究的基础上,来构建汉语的领属范畴。从内部看就是围绕原型建立领属语义关系体系,并找出相互间的内在联系。从外部看就是区分领属与相邻范畴的边界,主要是“属性范畴”的边界,以及“领属范畴”与“存在范畴”之间的关系。我们所采取的理论是原型的范畴理论。根据原型的范畴理论,领属范畴并不是一个边界明确的范畴,也不是由其成员共有的客观特性所决定的,而是一个围绕原型的领属关系构建的具有家族相似性的边界模糊的辐射状结构。以往对领属关系的分类尽管十分细致,但是并没有找出其中的内在联系,本身并不是一个有机的体系,正如词典上一般列出的某一个词的不同义项,但并没有说明不同的词之间的联系一样。认知词汇语义学将原型理论和范畴理论用于词汇语义的分析,得出的结论对领属范畴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①从句法上来说,领属关系表示的是短语(或复合词)内部的语义关系,因此也可以通过原型范畴来解释其内部成员之间的语义关系。而对领属范畴的原型,我们认为是多元型的,而不是单一型,即Langacker(1995)所确立的原型:所有关系(ownership)、亲属关系(kinship)、整体部分关系(part/wholerelationship)。这一点从周国光、梁国英(2007)对儿童领属结构习得的研究可以得到相关的支持。而对于决定领属范畴内涵的语义特征的数目(Taylor曾经列出了八种),其数目也是不确定的,它随着人们对领属关系的认知而发生变化,例如可以认为对人物占有领属来说“领有关系是排他的”,但在亲属关系领属中,多个子女可以共同领属一个父亲或母亲。同时特征也有重要和不重要的区o(1)词不能以一个事物成为范畴成员所必须满足的必要和充分的条件来决定其意义,意义是由心理过程(即原型)来决定的。(2)词义范畴表现出家族相似性结构。(3)词义范畴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原型义项身份。(4)词义范畴没有明确的边界,随着范畴的扩展其边缘变得越来越模糊,并且出现与其他词义范畴的交叉。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92页。4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noN别。张敏(1998)指出原型的领属关系有两个显著的语义特点,即“包含关系”和“邻接关系”。“包含关系”表示领有物被领有者所包含,“邻接关系”表示领有物在心理上或物理上与其领有者相邻并经常接触。我们认为这两个语义特点至关重要。因此,这一部分我们分别以人物占有领属、亲属关系领属和整体部分领属为原型来构建汉语的领属范畴。同时关注领属范畴与空间范畴之间的关系。2.3.1人一物占有关系领属的构建2.3.1.1人一物占有关系的社会心理基础人一物占有关系体现了人类社会的一种约定,在法律上称为“所有权”①,语言中的人一物占有领属关系正体现了人类社会约定的“所有权”。Taylor(见张伯江1996)描写出典型的领属意义的八种基本特征也是建立在人们对“所有权”关系认识的基础之上的。从儿童习得领属结构的过程来看,儿童最早(1.5岁)习得的是“领+的”。“最早出现的用例是儿童模仿成人话语或在答句中采用替换手段而形成的。”(周国光、梁国英:2007)在这一过程中儿童明白了事物的所属,并且随着社会意识的增强,逐渐摆脱生理自我向社会自我过渡。从周国光、梁国英(2007)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儿童在3岁之前主要是说“我的”,3岁以后逐渐说“他的”“你的”。从儿童认识发展及儿童语言领属结构习得的过程来看,一般认为领属关系的建立是随着儿童所有权意识的建立而建立的。这种所有权必须是建立在对社会关系认识的基础之上的,而不能是建立在原始的生理自我之上。心理学家朱智贤在他主编的《心理学大词典》中将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自我中心期(8个月.3岁)、客观化时期(3岁.青春期)和主观自我时期(青春期一成人期)。处在“自我为中心期”的儿童分不清你、我、他的真正内涵,他们认为“只要是我玩的,就都是我的”。看到别人的玩具就拿过来说“我的IP99不定表示这个玩具是“我的”,而是“我喜欢它”。@因此儿童领属关系的建立是随着儿童自我意识的逐渐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领属关系中“领”的角色的建立是至关重要的。儿童首先必须区分清楚我、你、他不同的社会角色。原始的生理自我期的“我的”并不真正表示领属关系。也就是说当儿童在语言中出现了“我的”的时候,并不一定是真的形成了所有权意识。成人语言中的人物占有领属正是“所有权”意识的体现。2.3.1.2人-物占有领属的构建从前面领属的语义搭配的研究可以看出,人物占有领属主要包括人和具体事物构成的领属关系、人和抽象事物构成的领属关系。①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26756.htm②http://wenku.baidu.corn/view/063797868762caaedd33d4ba.html 人一般通过创作、豢养、种植、交易、赠予、继承等方式来领有某一具体事物物。人和动植物之间可以通过豢养/种植建立领有关系。人和人工物如“建筑物”“衣物”“食物~药物”“创作物”“计算机软件”“钱财”“票据”“证书”“符号”“材料”“器具”一般通过创作、交易、继承、赠予等方式而建立领属关系。人和具体物的领属又可以分为长期领有和临时领有、个人领有和团体领有。例如个人和建筑物之间一般是住或者用、甚至作为一种财产的形式来领有。如“简佳的Townhouse、”“江小鹣的新居”是一种长期的领有,而“何建国办公室”主要是用,具有临时性。又如有些建筑是公共活动的场所,一般不为个人所有,如不说“我的礼堂”“我的体育馆”等,而为团体所有,可以说“工厂的礼堂”“学校的体育馆”。有些大型的建筑工程,一般为地方或国家所有。原型的领属关系应该是一种长期的领有,其中的“领”是具体的人,当领属关系变成一种临时的关系或其中的“领”由个人变为团体的时候,其原型性就降低了。原型的人物占有关系的“领”必定是有生命的,变为团体的时候,其生命度也就降低了,而当“领”表示现实中失去生命的人的时候,其如“母亲的灵堂”“秦始皇的陵墓”“关羽的庙”,这时,其中的“母亲”“秦始皇”“关羽”作为“领”已经不能行使其应有的权利,因此虽然形式上是领属关系,但是实际的语义却是“停放母亲的灵堂”“埋葬秦始皇的陵墓”“供奉关羽的庙”。而当某种领属关系只是出于语言表达的经济性需要而表现为领属性偏正结构时,这时的领属关系就是边缘的领属关系,如某物的发明者对某物享有所有权,如“华佗的麻沸散”,这里“麻沸散”作为一种药为华佗所领属,但是在去医院里面看病,医生开药,到药房买药的情景中,“李医生的药吃了挺见效”中“李医生的药”是“李医生开的药”,李医生并不真正领有药。这时“李医生的药”就是一种边缘的领属关系。在人物占有领属关系中十分注重所有权的排他性,但是在具体的语言表达中,会因为人们认识和表达需要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领有者通过不同的方式领有同一物品的情况,也就是说不同的“领”可以领有共同的属,只不过是方式不一样。同一个创作物,不同的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领有,一部电影,导演可以通过指导而拥有,演员也可以通过演出而拥有。比如《红高粱》,既可以说“张艺谋的《红高粱》”也可以说“巩俐的《红高粱》”。人物占有领属中的“领”和“属”一般都是具体的人和物,当这种关系为比喻性的关系时,如“我的太阳”之类,其实就成了一种抽象的领属。人和抽象事物构成的领属关系主要包括:人.属性、人.信息、人.领域、人一生理、人.心理特征、人.动机、人(团体).法规。有时语言中会出现现实中不能领有的情况,如“简佳的禁区”“她的十环”“我们家的地球”,这时“禁区”“十环”“地球”都是比喻性的。人物领有关系在“领”上,体现出一个从个体到群体的过程。“领”和“属”同样存在扩展的过程。在具体事物中,有些事物一般是不为个人所领有而为团体机构领有的,如大型的建筑和大型的武器。在“属”上,体现出从具体事物到抽象事物的过程。具体事物多是人工物,而抽象事物主要是人对自身的生理、心理和物理属性以及人类所传递的信息的认识。领域和法规47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久nON是人类群体活动的产物,体现了人类发展的文明和制度规范。可以看出,人物占有关系领有体现出的所有权,不仅是对物质产品的所有权也包括对精神产品的所有权,不仅有个人的所有权也有群体的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意识的建立正是一个从自我到他人再到群体的过程,同样也表现为从物质到精神(即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无论是人还是物,都是在客观的时空之中的存在,人物之间的领有关系是从自身空间最接近的事物开始的,如儿童最先领有的物多是其身边的用具、玩具等。这种空间上的接近性是领属关系建立的重要基础。空间上接近的也就容易控制,人认识外部事物的主要器官是手,人是通过手和外部世界建立联系的。因此,手所形成的空间,成了最主要领有空间。这一空间是人最容易控制的空间。人物占有关系体现了人对外物的控制,这种控制主要是通过手来实现的。手不仅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在儿童心理的发展史上也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儿童正是通过手的触摸抓握来认识世界的,更不用说使用和制造工具了。。这一抓握的过程,也是儿童学会控制的过程,儿童早期的在我手里的就是“我的”的意识,正是建立在手对物的控制的基础上的。在语言表达中也体现出“手”对领有的重要意义。如:(68)她已经计画好了,在他回南部后,她也要赶紧回台北将壬达塑奎叠完成。(席绢《女作家的爱情冒险》)(69)我还跟她开心说:你老公把国库的金条都弄到堡壬上了?(方方《埋伏》)(70)中国共产党几个字赫然映到她的眼里,戴愉给她的《北方红旗》也落入强盗们的至史⋯⋯看见这些,她心里一阵发热,几乎要哭了。(杨沫《青春之歌》)(71)这人我们找她,丝壬里有哥们儿一笔钱,哥们儿急着用;再者说没用也不能瞎她手里,哪怕给咱王爷使呢。(王朔《玩儿的就是心跳》)例(68)(69)(70)(71)中的“手头”“手上”“手中”“手里”都表示领有。人手的作用不仅仅是控制,更主要的是创造。人手可以制作出各种各样的物品,因此创作物成了最直接的领有物。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领有一个事物,但创作是最自然最直接的领有方式。人还可以通过豢养种植的方式领有动植物、可以通过交易、继承、馈赠来领有其他物品。这又体现出一种领有方式的扩展。以上的领属都是符合客观世界的逻辑的领属。但是,语言世界中的人物占有领属要比客观世界的人物占有领属广泛。如“我的小说还没看完”中“我的小说”可以仅仅指“我看的小说”。“我的衣服还没洗完”中“我的衣服”可以仅仅指“我洗的衣服”。“我看的小说”和“我写的书”不一定是“我的”,可以是别人的。这种领属仅仅是因为某种原因如学习、劳动和某物发生关系而造成的。人对物的领有还可以因为对某一整体的领有而领有部分,如“我的显示器坏了”是“我的。参见朱智贤《儿童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117.118页。 电脑的显示器坏了”;“我的轮胎爆了”是“我的车的轮胎爆了”。又如:(72)这是一年多来二人罕见的温情时刻,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何建国那优美忧郁的彩铃响了。(王海钨《新结婚时代》)(73)小航我不能跟你说了,我窗子掉了,得赶紧找人修,家里给吹得乱七八糟!(王海鹅《新结婚时代》)例(72)(73)中“何建国那优美忧郁的彩铃”和“我窗子”分别是“何建国手机那优美忧郁的彩铃”和“我房子的窗子”。人对抽象物的领有还可以通过比喻的方式来表述,如前面提到的“简佳的禁区“她的十环”“我们家的地球”。因此,人物占有领属关系构建的过程,本质上是领属的范围扩展的过程,包括“领”的扩展(从个人到群体,从有生命的到无生命的),“属”的扩展(从自身周围的物到不在同一空间存在的物,从具体物到抽象物),领属方式的扩展(创作、豢养、种植、交易、赠予、继承等方式到因某种关系而领有再到通过比喻领有)和领属关系的变化(由长期领属变为暂时领属再到无所谓时间的领属)。埽2.3.1.3人.物占有领属与存在、属性关系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的结构形式是“人+物”,但是,“人+物”并不仅仅表示领属关系,还可以表示属性关系,如朱德熙先生举过的例子“小熊猫的杯子”既可以是领属关系“小熊猫拥有’的杯子”也可以是表示属性“小熊猫(牌子)的杯子”。“属“为抽象物的“诗人的风度”既可指“诗人领有的风度”也可以指“像诗人一样的风度”,前者是领属后者是属性。又如“大海的.胸怀”等。“学生的问题”既可以表示“学生提出的问题”也可以表示“关于学生的问题”。因此,领属和属性是一个交叉的范畴。人.物占有关系和存在也存在交叉,当人为表示机构团体的名词时,如“人事科的凳子”“林场的杨树”中的“人事科”和“林场”既可以表示处所,也可以表示团体。当表示处所整个结构表示存在关系,当表示团体时整个结构是领属关系。2.3.2人一人亲属关系领属的构建人人亲属关系主要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构成的,儿童最先认识的亲属关系是和自己生活最密切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等,随着生活范围的扩大逐渐扩展到社会关系。亲属关系和主要的社会关系都是一种固定的长期的关系,如“我的爸爸”“他的老师”等。而有些关系是在工作和服务中临时建立起来的,如“我的教练”“他的美容师”“赵薇的经纪人”“你的护士”“总理的翻译”等,这是一种临时的社会关系。人人亲属关系领有表现为自我和父母以及其他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构成的亲属关系,这里“领”表现出从自我到他人的过程,“属”表现出从最亲近的人到其他亲属的过程。“领”和“属”都表现出从家庭关系到社会关系的过程。因此人人关系是亲属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和49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椰ON团体以及团体和团体之间领属则是在人人亲属关系领属的基础上“领”和“属”的进一步扩展。人人关系不仅表现出对人与人关系的认识,其实也是人对自我社会身份的认识,这一认识是建立在人人关系的基础上的,比如一个人的父亲身份,是建立在父子关系的认识的基础上的。因此,人也可以领有某一身份,如“你的父亲做的一点也不称职"中“你的父亲"可以表示“你”的身份是“父亲”。这是一种抽象的身份领属。人人亲属关系领属是建立在血缘和婚姻关系基础上的,在此基础上“领”由自己扩展到他人,由个人扩展到社会,有个体扩展到群体。“属”也由父母亲属扩展到各种亲属关系再到各种社会关系。在这一过程中领属关系也由固定的长期的领属扩展到暂时的领属。当身份作为领来构成领属结构时会产生歧义,“干部的儿子”和“校长的朋友”中“干部"“校长”作为一种身份,可以是“儿子”“朋友”的身份,这时,“人+人”的结构形式表示的是属性关系,不是领有关系。亲属关系和属性关系在这里发生了交叉。2.3.3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的构建整体部分关系来自于人对自身的认识,即对人类身体的不同部位的认识。人有躯体、五官、四肢、五脏六腑等不同器官部位。人将对自身的认识投射到客观的事物之上,来认识不同事物的整体部分关系。儿童最开始习得的事物整体部分领属多是自己的玩具如机器人、小汽车、布娃娃、小鱼等的不同部位。语言之中不同事物的部分的名称也体现出由人到外物的投射痕迹,如“山头”“河口”“桌腿”“山脚”“桌面”“山腰”“车身”“壶嘴”等。人对自身不同部位的认识体现了人对空间关系的认识,如“头”表示上部和前部,表示上部的如“山头”“墙头”,表示前部的如“火车头”“船头”。这一关系还体现在时间关系上如“年头”“年尾”等。这是一种从自身到外物的隐喻关系。2.3.4空间关系领属的构建前面提到当“颁”为表示机构团体的名词时,人物占有关系和空间关系领属存在交叉,当如“人事科的凳子”“林场的杨树”中的“人事科”和“林场”既可以表示处所,也可以表示群体。表示处所时,整个结构表示存在关系,表示团体时,整个结构是领属关系。并且人对空间关系的认识体现出从自身到外物的隐喻关系,如“头”本是人的身体的一部分,可以用来表示上部和前部,表示上部的如“山头”“墙头”,表示前部的如“火车头”“船头”。这一关系还体现在时间关系上如“年头”“年尾”等。因此空间/时间关系和整体部分关系也存在联系。空间领属关系其实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某物对空间的领属,如“桌子上面”,一是空间对某物的领属,如“箱子里的书”。根据储泽祥(1996)实体的空间关系可以分为三种:容入性关系、接触性关系和离析性关系。相应地,实体形成的空间包括:内部空间、表面空间和外部空间三种。内部空间是主体自身形成的空间,表面空间就是主体的表面,外部空间是以主体为参照形 ⑥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I:f铘aN成的空间。因此“箱子里”就表示“箱子”的内部空间,而“桌子上面”既可以表示表面空间,如“桌子上面刻着一个字”,也可以表示外部空间“桌子上面挂着一幅画”。储泽祥(2010)∞把参考系区分为参照和基准。二者的区分对于理解空间领属至关重要。作为基准的主体形成的空间是主体的内部空间和表面空问。表面空间和内部空间当然为主体所领有,这类似于整体部分关系。而作为参照的主体形成的空间,是主体的外部空间。对于外部空间,张敏(1998)根据原型的领属关系所蕴含的邻接关系认为外部空间类似与人物占有关系,如“桌子(的)上面”中“桌子”和“上面”具有邻接关系,这和“我的衣服”书“我”和“衣服”之间的邻接关系相一致。“衣服”要为我所领有必定在物理或心理上常和“我”保持接触。因此张敏(1998)指出“任一实体都与它周围的空间相邻接,而实体若要领有某个空间的话,它能且只能领有与之紧密相邻并且互相接触的那块空间”。从张敏的论述可以看出他只考虑了外部空间,而忽略了表面空间和内部空间。我们认为某物对空间的领属既包括对内部空间、表面空间的领属,也包括对邻近的外部空间的领属。空间对某物的领属,张敏(1998)认为空间也能以隐喻的方式领有实体。“桌子上的书”中“桌子上”和“书”之间与“我的手”中“我”和“手”之间一样有包含关系。“桌子上的书”意味着“书”包含在“桌子上”所确定的空间里,正如“手”包含在“我的身体”这个整体上。可以看出,张敏认为空间对物的领属和整体部分关系具有相似性。关于这一点,储泽祥(1997)在谈到空间性领属定语时,把其分为两类,一类是“领”和“属”之间具有构成关系的,如表现为“领”上,里有“属”,如“衣服的扣子”。一类是“领”和“属”之间具有占据关系,即“属”占据“领”的空间,如“河湾的渔船”。前一种空间性领属其实是从空间性上来考虑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后一种占据关系,其实也是一种包含关系,A占据B的空间,A就包含在B的空间里。这一点和张敏的观点是相似的。我们前面提到的几种“领”为空间的情况:地区/部门.人构成的领属关系,如“江宁端木家的四小姐、沂蒙山区的农民、何家村的乡亲们、四川的统治者、西班牙的研究者、音乐学院的教授、执法站的人、小饭馆的那帮人、大公司的技术总监”;方位短语(具体/抽象).人构成的领属关系,如“顾小西肚子里的孩子、门口的男孩儿、签售台前的简佳、小西身后的简佳、山里的女孩子、镇上的小商人、绿林中的朋友”;地区一物(具体/抽象)构成的领属关系,如“韩国的国菜、北京的路灯、武威铜马、何家村的规矩、中国的国情、北京的街景、澳大利亚的沙尘、南半球的西风、新西兰火山岛上的土壤”。也体现出“领”对“属”的包含关系。但是,需要思考的是,空间对物的领属和人物占有关系也有关系,“办公室的凳子”o“所谓基准(underlyingthing/subspatialbase),是指与客体构成接触性关系或容入性关系(不包括离析性关系)的主体,是某个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客体提供了表面空间或内部空间(不包括外部空间),它以自身为客体的位置提供了基础或“立足点”。如“书架上的书”、“口袋里的面粉”,“书架”、“口袋”就是基准。”“所谓参照(reference),是指确定方位或指示方位的标准,如确定“东南西北上下前后左右里外”的标准物就是参照,“大楼前/附近/旁边/周围的车辆”里的“大楼”,指示了“车辆”的方位,也是参照。”参见储泽祥《汉语空间短语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7页。5l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roRALDISSER,队:兀0N当“办公室”为一个机构时,“办公室”和“凳子”是人物占有关系。当办公室表示空间处所时,“办公室”和“凳子”是空间占据关系。又如“我手里的钱”就是“我的钱”。而人物占有关系这说明正是因为某物占据着某个空间所以才被某个空间领有。因此人物占有关系所体现的特征不仅有邻接关系,而且也有包含关系。空间领属和认知主体有密切的关系。人们对空间的认识,是从对自身空间的认识开始的,外部空间是人对人体自身空间认识的投射。人们认识的普遍规律是从自身到外界。因此以人体自身为参照形成的空间具有最大性。如“头顶的繁星”“头顶的大雁”中,“头顶”可以形成的空间很小,“头顶”和“繁星”、“大雁”之间的空间距离又很远。相对于“天幕上的繁星”和“天际的大雁”来说,“头顶”似乎太小了。但是,“头顶”是认知主体的“头顶”,认知主体可以以自身为参照来认识任何空间,认知主体的空间具有最大性。又如常说的“头顶的蓝天”“脚下的大地”“眼前的群山”“身旁的城市”等等。最后要讨论的一点是,任鹰(2007)认为初始的具象域的领属关系应该是一物对另一物的附着关系。我们承认领属范畴和存在范畴之间具有隐喻关系,但是,并不认为初始的领属关系就是物与物之间的附着关系。按照这种观点,领属关系来源于物与物之间的空间依附关系。这是值得商榷的。从上面的讨论中可以看出,汉语的领属结构是以“自我”为中心进行构建的,无论是所有权意识还是身体整体部分关系还是亲属关系都是建立在对“自我”的认识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建立在空间关系的基础上的。只有明白了“自我”,才能区分“我”“你”“他”,才能明白不同的所属。汉语的领属范畴和存在范畴是两个独立的范畴。对于空间来说,可以分为人体空间和外部空间。人体空间是认知主体的人体自身的空间和以人体为参照的外部空间;外部空间是以认知主体人体自身以外的具体事物为参照形成的空间。空间领属的构建也是一个从人体自身空间到外部空间的过程。总之,空间领属关系包物对空间的领属和空间对物的领属,物对空间的领属既包括对内部空间、表面空间的领属,也包括对邻近的外部空间的领属。表面空间和内部空间当然为主体所领有,类似于整体部分关系,外部空间类似与人物占有关系。空间对物的领属类似于整体部分关系。空间领属和认知主体有密切的关系。人们对空间的认识是从对自身空间的认识开始的,外部空间是人对人体自身空间认识的投射。人们认识的普遍规律是从自身到外界。以人体自身为参照形成的空间具有最大性。2.4小结本章考察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语义构造,首先通过大量语料考察了以“人”“物”“过程”“时间”“空间”为领的语义搭配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领属范畴的构建包括: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的构建,人人亲属领属关系的构建、整体部分领属关系的构建和空间关系领属的构建。以人为“领”构成的领属关系包括:人人关系(个人和个人、个人和团体、团体和团体)、人物关系(人和具体事物、人和抽象事物)、人与过程(人和事件)、人与时间、人与空间。以52 物为“领”构成的领属关系包括:物.人、物.物、物.过程、物.空间、物.时间。物对人的领有其实是一种相关的领属,即人们以物为中心来看待人,这种认识反映到语言中就构成了物对人的领有。物物领有主要是整体部分领有和物对属性的领有。分别考察了“物”为生物、非生物、自然物、抽象物的情况,抽象物做“领”构成的领属结构中其属一般都是抽象的,有的甚至是隐喻性的。物与过程(包括事件和自然现象)之间如“礼堂的晚会”“炉膛的火”中的“物”多体现为空间处所。以具体事物为参照形成的空间关系,在汉语中也表现为领属性偏正结构。物与时间之间也可以有领属关系。以过程为“领”构成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主要分为以事件为领(事件.人、事件.物、事件.时间)和以自然现象为领(自然现象.属性)。以空间为“领”主要包括:地区.人、部门.人、方位短语(具体)一人、方位短语(抽象).人、地区.抽象名词、地区.部门类处所、地区.自然现象、地区.方位、地区.地区、地区.时间、地区.时间.抽象名词。以时间为“领”主要包括:时间.人、时间.具体事物、时间.抽象事物、时间.事件、时间.空间、时间.时间。人物占有领属关系构建的过程,本质上是领属的范围扩展的过程,包括“领”的扩展(从个人到群体,从有生命的到无生命的),“属”的扩展(从自身周围的物到不在同一空间存在的物,从具体物到抽象物),领属方式的扩展(创作、豢养、种植、交易、赠予、继承等方式到因某种关系而领有再到通过比喻领有)和领属关系的变化(由长期领属变为暂时领属再到无所谓时间的领属)。在边缘人物占有关系和属性关系、空间领属存在交叉。人人亲属关系领属是建立在血缘和婚姻关系基础上的,在此基础上“领”由自己扩展到他人,由个人扩展到社会,由个体扩展到群体。“属”也由父母亲属扩展到各种亲属关系再到各种社会关系。在这一过程中领属关系也由固定的长期的领属扩展到暂时的领属。在边缘和属性关系存在交叉。整体部分关系来自于人对自身的认识,即对人类身体的不同部位的认识。并将这种关系投射到客观事物和空间关系之上。空间领属关系包物对空间的领属和空间对物的领属,物对空间的领属既包括对内部空间、表面空间的领属,也包括对邻近的外部空间的领属。表面空间和内部空间当然为主体所领有,类似于整体部分关系,外部空间类似与人物占有关系。空间对物的领属类似于整体部分关系。空间领属和认知主体有密切的关系。人们对空间的认识,是从对自身空间的认识开始的,外部空间是人对人体自身空间认识的投射。人们认识的普遍规律是从自身到外界。以人体自身为参照形成的空间具有最大性。53 ⑨博士学位论文DO(.1.oRALDISSER枷ON3.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构造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构造从形式上看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它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领”,一部分是“属”,“领”是修饰语,“属”是中心语。“领”可以直接修饰“属”,如“我爸爸”“兔子尾巴”等,也可以在“领”后加“的”修饰“属”,如“我的爸爸”“兔子的尾巴”“小王的书”等。一般说来,汉语最重要的语法手段是语序和虚词。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语序是“领”前“属”后。最常使用的虚词是结构助词“的”,一般把“的”看作领属标记。经常讨论的问题是,“领”和“属”之间有“的”没“的”的问题,即“的”的隐现的问题。如“我爸爸”加上“的”变成“我的爸爸”仍是偏正结构,仍表领属关系。而“我的手”“我的书包”一般不能去掉“的”,不直接说“我手”“我书包”,当处于句子中时可以说“我手写我心”“别把我书包弄脏了”。相关的研究主要有范继淹(1958)、吕叔湘(1963)、刘月华等(1983)、张敏(1998)等,他们分别从音节、定语的语法类型、语用、话语、距离像似动因等角度进行了研究。从句法上看,有时领属关系比较复杂,如共同领属,包括多领一属、一领多属、多领多属。多领一属如“顾小航和顾小西的父亲”“何建国和顾小西的女儿’’:一领多属如“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多领多属如“小西小航的爸爸妈妈”。还有多重领属,如“我的同事的同学的朋友的爱人”等。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构造一方面可以按其构成成分的数量来考察不同的情况,一方面需要思考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的”问题。其中“的”的问题是最主要的问题。3.1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形式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形式,一方面可以根据结构助词“的”的有无进行区别,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领”和“属”的数量以及领属的层次来进行区分。我们首先把领属性偏正结构分为简单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和复杂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两类。简单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又分为有“的”形式和无“的”形式。复杂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分为一领多属、多领~属、多领多属和多重领属。3.1.1简单的领属性偏正结构简单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分为无“的”形式和有“的”形式两种。无“的”形式一般都可以加上“的”,有“的”形式中的“的”一般不能去掉。另外还有一些其他形式。3.1.1.1无“的”形式无“的”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主要有:(A)亲属关系领属:我爸爸、你妈妈、老张老婆、小西丈夫等(B)整体部分领属:兔子尾巴、树叶、人心、房门等(C)行政隶属关系:湖北武汉、美国纽约、文学院中文系等(D)空间关系领属:桌子上面、箱子里面、教室前面等(E)抽象关系领属:中国历史、日本文化、韩国经济、美国军事等(F)行政职务领属:中国总理、医院院长、美国总统、中文系主任、外事处处长等(G)原产地领属:涪陵榨菜、北京烤鸭、青岛啤酒等 (H)所在地领属:嵩山少林寺、武汉东湖、杭州西湖等(I)所属地领属:上海人、北京居民、农村孩子、城里媳妇等(J)时间领属:昨天晚上、今天上午、去年冬天等不含“的”的亲属关系领属性偏正结构,根据“领”的差异又可以分为“领”为人称代词、“领”为专名和“领”为通名,根据“属”的差异又可以分为亲属关系和社会关系。这样两两组合可分为:(A)人称代词+亲属关系词:我爸爸、你妈妈、他哥哥等(B)人称代词+社会关系:我朋友、你导师、他老乡等(C)专名+亲属关系词:小西爸爸、建国父亲、宝安媳妇等(D)专名+社会关系词:老李同事、小张老板等(E)社会关系词+社会关系词:同事老乡、学生家长、同学朋友等(F)社会关系词+亲属关系词:同事太太、邻居女儿、同学爸爸等(G)亲属关系词+社会关系词:哥哥同学、爸爸同事、爷爷战友等(H)亲属关系词+亲属关系词:叔叔儿子、爸爸姥爷、姐姐丈夫等根据朱德熙《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2007)现代汉语的人称代词主要有:我、咱、你(您)、他、我们、咱们、你们、他们、人家、别人、大家、大伙儿。汉语的亲属称谓词主要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叔叔、伯伯、姑姑、舅舅、姨姨、姥姥、姥爷。表示亲属关系的儿子、孙子、女儿、孙女、丈夫、妻子、侄子、侄女、外甥、岳父、岳母、女婿、媳妇、婆婆、公公等。人称代词和亲属关系词组合构成的偏正结构,人称代词在前,亲属关系词在后,如“我爸爸”“你妈妈”。但是,表示统括众人的总称的“大家”“大伙儿”一般不能直接和亲属关系词组合。如不说“大家爸爸”“大家妈妈”“大伙儿舅舅”“大伙儿丈夫”“大伙儿媳妇”等。同样表示复数形式的“我们”“你们”“他们”“,fl#r:i”可以跟可以共享的亲属词搭配,不可以跟不可共享的亲属词搭配,如可以说“我们爷爷”“你们爸爸”“他们叔叔”“咱们姥姥”“我t'f]JL子”“你们女儿”“他们侄子”“咱们女婿”等,不可以说成“我们妻子”“你们丈夫”或“他们妻子”“咱们丈夫”。因为在一夫一妻关系中,夫、妻是不可以共享的。而多个人可以共享一个“爷爷“‘爸爸”“奶奶”等,有的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如“咱们儿子”“你们女儿”中“你们”“他们”指夫妻双方。这时人称代词表示复数形式所称代的对象具有同辈关系。人称代词和社会关系词组合如:我朋友、你导师、他老乡、我们老师、你们同学、他们战友、咱们同事、人家邻居、别人老板。表总称的“大家”“大伙儿”一般也不和社会关系词组合,如“?大家朋友”“?大伙儿老乡”“?大伙儿邻居”等。不含“的”的整体部分关系领属性偏正结构,“领”和“属”都是表示类指的词语,如“人心”“兔子尾巴”“大象鼻子”“桌腿儿”“房门”“车头”“教室前门”等。领还可以是专指的,如“华师南门”“故宫:ILl'-]”等。5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联L铘aN不含“的”的行政隶属关系主要的例子如g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大文学院。其中标志行政级别的“省”“市”“区”“县”“乡”“镇”“村”等在领和属中可以同时省略,如“湖北武汉”“武汉洪山”“北京东城”,一般不说“湖北省武汉”“武汉市洪山~北京市东城”,但有时可以说“湖北武汉市”“武汉洪山区”“北京东城区”。行政隶属一般只能直接隶属,不能间接隶属,例如不说“湖北省洪山区”。有的行政名称虽然一样,但是隶属级别不一样,如同样是“中文系”,在北京大学是直接隶属,在武汉大学则属于文学院。所以可以直接说“北京大学中文系”,一般不说“武汉大学中文系”。有些地级市和所辖的县级市后面都有“市”,如“新乡市辉县市”“郑州市荥阳市”“安阳市林州市”,如果不知道其行政隶属关系,则可能以为二者是并列关系,为了显示其隶属关系,可以将“市”都去掉,直接说“新乡辉县”“郑州荥阳”“安阳林州”。空间关系领属这里主要是物对空间的领属,如“桌子上面”“箱子里面”“教室前面”。也可以是空间对物的领属,如“城里人”“乡下人”“水中月”“镜中花”“墙头草”“池边树”等。抽象关系领属性偏正结构,如“中国历史”“美国文化”“印度音乐”“德国哲学”“韩国饮食”“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庄子哲学”“黑格尔哲学”等。行政职务领属性偏正结构,如“北大校长”“美国总统”“武汉市市长”“广东省省长”“中文系主任”“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团中央第一书记”“2l师师长”。原产地领属,如“领”是“属”的原产地如“涪陵榨菜”“北京烤鸭”“黄河鲤鱼”“青岛啤酒”“日本汽车”“马来西亚橡胶”。所在地领属,如“安徽黄山”“四川峨眉山”“浙江武夷山”“嵩山少林寺”“武汉黄鹤楼”“南昌滕王阁”,但是一般不说“蛇山黄鹤楼”,这和山的名气有关,除了武汉人外,很少有人知道“黄鹤楼”在“蛇山”,即使武汉人也不说“蛇山黄鹤楼”,但却说“龟山电视塔”。所属地领属,如“四川大熊猫”“上海居民”“美国公民”“恩施土家族”“湖南曾国藩”“安徽李鸿章”“河北韩愈”。时间领属,如“昨天晚上”“今天早上”“去年冬天”“唐朝李白”“汉代霍去病”“明代戚继光”。3.1.1.2含“的”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含“的”的领属性偏正结构这里只列举出必须加“的”的情况。(A)整体部分领属:整体为专名如:小王的手、老张的心脏整体为定指如:那只兔子的尾巴、那头猪的耳朵(B)人物占有领属:小王的书包、老李的汽车、老张的照片(c)亲属关系领属:儿子的女儿、丈夫的妻子、爷爷的孙子、舅舅的外甥(D)抽象关系领属:汽车的颜色、小王的性格、西游记的情节、衣服的质量(E)空间领属:桌上的课本、教室的学生、车上的乘客、沟里的杂草、隔壁的小李 (F)家庭、单位领属:县政府的李大明、中央台的王小丫、北京大学的蔡元培、邻居家的牛、朋友家的花(G)作品领属:鲁迅的《阿Q正传》、金庸的《神雕侠侣》、张艺谋的《山楂树之恋》、启功的书法、齐白石的虾、黄宾虹的马、侯德昌的隶书、张旭的草书、颜真卿的楷书、王羲之的《兰亭集序》3.1.1.3其他形式朱德熙在《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2007)中曾经指出领属性偏正结构中“如果中心前边有指示代词,那末不用‘的’的说法比用‘的’的说法更普通。例如:我这支笔,他那件大衣”。刘丹青(2005)从关系从句的角度指出“至少在北京口语中,除了‘的’之外,也可以有条件的使用‘这’‘那’或指量短语(指示词+(数词)+量词)兼作某些定语标记”,这体现在“一、用了它可以不用‘的’类标记;二、删除它必须补进其他标记”。也就是说“这”“那”发展出了定语标记的功能。含“这刀耶”的形式包括只含指示代词和含指示代词加数量词。只含指示代词的形式:你那书、小王这收入、邻居家那牛、河边那树、教室那桌子含指示代词加数量词形式:你那本书、小王这些收入、邻居家那头牛、河边那棵树、教室;那张桌子除了“那”以外,还有一个“家”,首先看下面的例子:(74)我家宝宝你家妞妞他家孩子我们家小西你们家建国’他们家女儿咱们家孩子别人家老婆大伙儿家收入这里“家”是一个领属单位,和“班”“组”“队”“科”“公司”“医院”“学校”“厂”“村”等一样,前面加上人称代词后,可以表示具体的某家或某单位,又如“我们班李明”“他们组大张”“你们科小徐”“咱们公司老李”“我们村冯裤子”等。但是不同的是,“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所以传统上人们也以“家”来区分不同的领属。在方言中,“家”已经发生虚化,如安徽歙县话结构助词“家”,“家”只能用在表示领属关系的定语后面,而且它的中心词也只能是亲属称谓词或由方位词构成的处所名词。如:(75)阿家哥。(我的哥哥。)阿家家里。(我的家里。)老赵家老婆。(老赵家妻子。)阿人家学堂里。(我们(的)学校里。)∞以笔者的方言(河南辉县方言)为例,“家”的语音已经弱化,读作阶i£】,并且它后面还可以再接“家”如“小宝婶i£家”。一般的家庭亲属关系“小亮t9ie媳妇”“小红婶i£男人”“宝玉蟛i£妈”“小丽婶i£奶”“小广坼i£亲戚”等。说某人的妻子可以直接说“某某t9ie”,如“小。黄伯荣《汉语方言语法类编》,青岛出版社,1996年,第546页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Ⅳ汀IoN亮的妻子”就是“小亮t9ie”。但当表示家庭对物的所有关系时,“家”后面要加“的”读作【la】,写为“嘞”,如“小亮协ie嘞猪/房子/地/车/牛,犁”。另外,第三人称代词“他”有时候放在专名后面,和前面的专名构成同位结构,如“小王他”“老李他”等,然后再修饰后面的中心语,“小王他爸爸”“老李他儿子”“小王他老师”“小王他老板”,但“他”后面一般不加“的”,如不说“小王他的爸爸”“老李他的儿子”“小王他的老师”“小王他的老板”。这时“他”有点排斥“的”,并且有时候去掉“他”,结构还有点不成立或是造成歧义,如“小王他老师”一定是“小王的老师”,但是“小王老师”却不一定是“小王的老师”,还可能是“小王”本人,“老师”是“小王”的身份。以往的研究对“这用西”关注较多,对“家”和“他”关注较少。可以看出,在领属结构中“家”和“他”在一定程度上也发生了虚化。同时,作为领属之间的成分,结构助词“的”一般认为是附着在“领”后,而“这,那”加在“属”前。从语义上说,这是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表示领属关系,以“我的书包”和“我那书包”为例,前面已经指出,原型的领和属都是有定的。单独一个“书包”表示类指的通名,是无定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让它获得领属,一种是将领有者“我”也变成类指的形式,即加“的”变成“我的”表示所有属于“我”的东西,修饰限定“书包”所表示的类,“我的书包”就表示“我的”和“书包”的交集,即所有“书包”中属于“我的”。另一种方式是把“书包”变成定指的,前加指示代词“这/那”构成“这/那书包”,再加上所有者“我”就形成领属结构“我这/那书包”。有的方言还可以在“属”前加上相关的量词来构成领属结构,安徽歙县方言中的定中结构歙县方言用在名词前的结构助词只有一个“家”,但“家”在用法上有一定的限制,除用“家”的场合以外,其余在领属关系的词组中就都用一个跟名词有关的量词。例如:(76)老李本书嘞?(老李的书呢?)阿支钢笔不好写。(我的钢笔不好使)回量词的作用主要就是从一个类中挑出一个个体,如“书”和“本书”,“书”表示的是类,“本书”表示的是个体。关于这一点司马翎(2009)有详细论述⑦。领有者不可能直接和表示类的名词组合构成领属如“我书”,但可以和表示个体的名词组合“我本书”,虽然“本书”不是定指的,但至少是“有指”的。安徽歙县方言中有时要在量词前加上指示代词。表示有指的名词变成了定指的形式。例如:(77)阿那本书。老赵那瓶墨水。。黄伯荣《汉语方言语法类编》,青岛出版社。1996年,第765页。2009年7月10日在全国语言学暑期高级讲习班上司马翎做了题为“汉语句法研究”的语言学前沿讲座,讲了汉语(北方方言和粤语)的数量结构,对粤语中的量词“本书”“条裤”“只猫”有详细分析。58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nON灶下那支灯隐塌哕。(厨房里的灯熄灭了。)①3.1.2复杂形式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复杂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分为一领多属、多领一属、多领多属和多重领属。现实社会的领属关系是多种多样的,一个领有者可以领有多个领属物。如“我的铅笔、橡皮、三角板”“老王的老婆、儿子、女儿”“他的汽车、房子和存款”“我的眼睛、鼻子、耳朵、眉毛”等。还可以是多领一属,通常情况下一个属只能有一个领,但是,如多个人有一个共同的亲属,“顾小西顾小航的父亲”;多个人共同领有一个空间,如“张三李四他们办公室”等。多领多属的情况如兄弟姐妹共同领有父母,如“顾小西顾小航的父亲母亲”;有时多个的领并不是兄弟姐妹关系,如“张三李四的父亲母亲”,其语义是“张三的父亲母亲和李四的父亲母亲”。多重领属体现了社会生活中的关系网。圆多重领属也体现在隶属关系上,如“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也体现在整体部分关系上,如“文章开头第一句话的前两个字”。也体现在空间领属上“教室前面的草坪上的桂树上”。总之,从句法上看汉语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包括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式。简单形式就是一领一属,领属之间根据“的“的有无分为无“的”形式和有“的”形式。同时,指示代词“过那”“家”“他”甚至单个的量词都可以放在领属之间构成合法的领属结构。有的在方言中已经虚化为一个标记。复杂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分为一领多属、多领一属、多领多属和多重领属。3.2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的隐现原型的领属关系包括人人亲属关系、人物占有关系和整体部分关系。排列不同语义关系的领属结构,可以看出汉语领属性偏正结构的一些具体情况。如@:(78)我爸爸(XY)我的爸爸(X拌A撑Y)建国父亲(xY)建国的父亲(X触撑Y)小西爸(XY)小西的爸?我手?我的手(X撑A捍Y)人手(XY)人的手(X群A撑Y)兔子尾巴(XY)兔子的尾巴(X撑A拌Y)猴子脖子?猴子的脖子(X撑A撑Y)我书包?我的书包(X+A拌Y)o黄伯荣《汉语方言语法类编》,青岛出版社,1996年,第765页。李向农(1986)举出了不少例子,如“他儿子的女朋友的一位同学的姨父”、“她爱人的妹妹的小姑单位上一位领导的妻子”等。@例中的x、Y分别代表领和属,A代表领属标记,撑代表独立词之间的界限,+代表胶着在一起的语素之间的界限,?代表不合语法。(具体参照张敏1998:222)59 ⑥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rAn0N小王书包?小王的书包(x+A撑Y)亲属关系的“领”和“属”之间可以不加“的”直接构成领属结构,加“的”的形式在“小西的爸”上出现例外,为什么“小西的爸爸”能说,而“小西的爸”不能说。同时,加“的”的形式中的“的”,并不是后附于前面的“领”,而是处在“领”和“属”之间,“我的”“建国的”并不能构成一个指称的“的”字结构。整体部分关系的“领”和“属”之间可以加“的”构成领属结构,当领为代词时,省去“的”,结构不合法,如“我手”,领为普通名词也有这样的情况,如“猴子脖子”。和亲属关系相同的是,中间的“的”不能和“属”构成“的”字结构来指称,因此“的”也不是后附于“领”。人物占有领属关系中“领”和“属”之间必须加“的”,否则不合法,如“我书包”“小王书包”,且“的"和前面的“领”可以构成“的”字结构来指称,如“我的”指称“我的书包”。关于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构造,最复杂的问题就是结构中“的”的隐现的问题。“的”的隐现问题首先是现代汉语偏正结构中的问题,更是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问题。因为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的”的隐现涉及到语言类型学和语言共性研究的相关问题,即把领属关系分为“可让渡(alienable)”和“不可让渡(inalienable)”关系,并在不同语言中体现为不同的句法构造的问题。现代汉语的领属结构的句法构造并不符合Haiman(1958)①所提出的“不可让渡性”等级序列(身体部位>亲属关系>一般物件)。问题出在表示身体部位的整体部分关系领属上,汉语的人称代词加身体部位词构成领属性偏正结构必须加“的”,并且“的”不是和“领”粘着在一起,而是独立的,似乎作为整体的“领”和作为部分的“属”之间的距离特别大。因此从概念距离和句法像似性的角度来解决这一问题似乎是行不通的。张敏(1998)对这一问题深入研究,认为汉语也符合句法像似动因。他从类名条件的角度来思考解决这一问题,即“的”能否隐去要看“领”能不能充任“属”规约的分类指标。当领属性偏正结构不带“的”时相当于一个表示单指的专名。这一点非常具有启发性和解释力。但是,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亲属关系领有中可以用“建国爹”“晓玲妈妈”“小西妈”来指称一个人,其中“建国”“晓玲”“小西”并不是规约的分类指标,和“牛鼻子”中的“牛”不一样。关于“的”的隐现的问题,讨论的比较详细的还有崔希亮(1992)、徐阳春(2003、2008)刘永生(2004)等。崔希亮(2003)主要考察了领为代词的情况,分别从语义关系(认为领和属之间为不可变的领属关系时,加“的”与否两可;为可变的领属关系时,必须加“的”)、语用因素(加“的”语义重心在领,不加在属)以及句法与韵律方面进行了考察。徐阳春(2003)从板块原则、凸显原则、韵律原则三方面考察了偏正结构中“的”的隐现。徐阳春(2008)从关系组配和动态使用两方面解释了以代词为领构成的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下面我们分别讨论人人亲属关系领属、人物占有关系领属、整体部分领属和空间关系领属中“的”的隐现。。参见张敏《认知语言学与汉语名词短语》,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09页。 3.2.1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关于亲属关系领属结构的情况。先看下面一段话:(79)“丝太坦,簦堡壹那孩子可真老实!”这次是壹验的堡塞夸奖了,“你看看,那些孩子比他大的也有,小的也有,就数堡赁壹割的草多,长大一准是好庄稼手!”“大不了象丝釜吧。”耋壅出鲍耋王的眼光凝滞在儒春和春玲身上,“你看,焦盟至,堡塞玲王和筵赁壹多亲近,五筮巫至蜢真温顺哪!”她已把“小玲”的“小”字去掉了。壹玲堡塞也看着两个孩子道:“堡塑堡壹也懂事,知道护着筵塑童啦!”“哎,丝垃王!篮至竖‘下柬’没有?”耋丕出的塞王问。“属么的?”“哈,正对着哪!”耋丕出塞王兴奋得满脸是笑,“筵五噩壹属龙。丝嬗王,俺有意咱老姐妹俩结亲家,不知你嫌不嫌俺家日子薄。”“丝盔姐,”壹验堡塞急忙说,“俺家日子比你的差远啦,俺不希罕这个。俺看你弦王是不错,能出息个好庄稼人。对,咱们算定下啦!”(冯德英《迎春花》)例(79)中下划线的短语都是领属性偏正结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类是人称代词加亲属关系词,如“他大妈”“他婶子”“他爹”,这三个短语都由“他”加亲属称谓构成,是长辈之间以晚辈为参照相互间的称呼,“他大妈”指的是“儒春的母亲”“春玲的大妈”,“他婶子”指的是“春玲的母亲”“儒春的婶子”,“他爹”指的是“儒春的父亲”老东山。这些短语分别用来称呼对方,并不强调“他”和“亲属”之间的领有关系。因此,都不能变成“他的大妈”“他的婶子”和“他的爹”,但语义基础却是领属关系。这里“的”的隐含是由于语用因素的影响。一类是专名加亲属关系词,如“春玲的母亲”“老东山的妻子”“春玲母亲”“老东山妻子”,这一类结构中“领”和“属”都相同,区别在于是否有“的”。按照张敏(1998)的类名条件,“春玲母亲”和“老东山妻子”是不合法的。只有在“领”为类名时才能省去其中的“的”,如“军人家属”“干部子女”。一类是代词加专名,如“你儒春”“俺儒春”“你那儒春”“你玲子”“你那玲子”这类“你”“俺”加入名的形式,按说姓名作为专名指称已经够明确了,但是加上“你”“俺”或“你家”甚至还有“那”,这类结构也不在于说明领属关系,而是表示区别,在语义上指向交际中的自己或对方。这种情况不在讨论之内。这里分别从句法、语义、语用、频率、认知、篇章、韵律等方面来考察人称代词加亲属关系词和专名加亲属关系词构成的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3.2.1.1句法上的影响从句法位置上看,不同的句法位置会对“的”的隐现产生影响,这一点崔希亮(1992)曾经指出过。如定语位置上的领属结构一般隐含“的”,如“我爸爸的战友”。这里我们以“我爸爸”“你爸爸”“他爸爸”和“我的爸爸”“你的爸爸”“他的爸爸”为例,通过语料库检索分别考察它们在不同句法位置上的情况。61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lrION我们检索了北京大学CCL语料库中的“我/你/他爸爸”和“我/你/他的爸爸”,其中“我爸爸”682例,“我的爸爸”115例,“你爸爸”519例,“你的爸爸”59例,“他爸爸”325例,“他的爸爸”76例。“我/你/他爸爸”在句中出现的次数要远高于“我/你/他的爸爸”。它们在旬中位置的分布使用情况如下表:(双亲指的是“我的爸爸妈妈”、“是”宾语指的是判断句的宾语)表3.1(不同结构在不同位置的次数)主语宾语“是”定语双亲宾语我爸爸421136364641我的爸爸36209O28你爸爸27l145274628你的爸爸15188414他爸爸174894678他的爸爸33195117可以看出,处在定语位置上时,“的”几乎不用,在主语宾语(包括判断句的宾语)上时,虽然用“的”与不用的情况并存,但也以不用“的”的情况为多。可以说,亲属关系领属在具体使用中倾向于采用不加“的”的形式。如果我们再比较每一种情况中处在不同句法位置的频率,会有更深的认识。如:表3.2(同一个结构在不同句法位置的频率)主语宾语“是”定语双亲宾语我爸爸62.7%19.9%5-3%6.7%6%我的爸爸31.3%17.4%7.8%0%24.4%你爸爸52.2%27.9%5.2%8.9%5.4%你的爸爸25.4%30.5%13.6%6.8%23.7%他爸爸53.5%27.4%2.2%14.2%2.5%他的爸爸43.4%25%6.6%1.3%22.4%从上表可以看出,除了“你的爸爸”外,其他各类的主要句法功能是做主语。“我/你/他爸爸”作主语的频率要高于“我/你/他的爸爸”作主语的频率。“我/你/他爸爸”作宾语的频率和62 ⑥博士学位论文D0(ITORALDISSERT枷ON“我/你/他的爸爸”相当。“我/你/他的爸爸”作“是”的宾语的频率高于“我,你/他爸爸”。作定语的频率“我,你/他爸爸”高于“我/你/他的爸爸”。“我”后面带双亲“爸爸妈妈”的频率,“我/你/他的爸爸”高于“我/你/他爸爸”。因此我们认为,在亲属关系领属中,结构处在主语或是判断句的宾语位置上时,倾向于不带“的”,处在定语位置上时,几乎不带“的“。而当中心语为多个属时,以带“的”为常。在和“他”“他们”构成的复指短语里面,前面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一般不加“的”,如可以说“你爸爸他”“你爸爸他们”不说“你的爸爸他”“你的爸爸他们”。如:(80)你爸爸他真的又去了酒田?一幸你的爸爸他真的又去了酒田?(81)我哪有你爸爸他们那么走运?一木我哪有你的爸爸他们那么走运?可以说“我爸爸他”“我爸爸他们”不说“我的爸爸他”“我的爸爸他们”。如:(82)伯母,我爸爸他怎么样?一宰伯母,我的爸爸他怎么样?(83)江山是我爸爸他们打下来的,凭什么让你们发财!一·江山是我的爸爸他们打下来的,凭什么让你们发财!没有“他爸爸他”和“他爸爸他们”。“他爸爸”前面和后面都可以有人名,前面的人名和“他”同指,后面的人名和“爸爸”同指。如:(84)那就是赵新先他爸爸。(85)我便产生了与卢小波他爸爸交谈的欲望。(86)亦光所住的三房一厅并非亦光他爸爸开后门弄的。(87)刘启不再是他爸爸刘恒了。(88)陈文雄就向他爸爸陈万利严肃地提出了这个问题。(89)他爸爸贾政是封建势力的维护者。不过“他的爸爸”后面也可以有人名,但前面不能有人名,如“他的爸爸李劫”,但不会说“李敬业他的爸爸”。如:(90)在这一年,扬州的李敬业,实际上他原来叫徐敬业,后来因为他的爸爸李勋非常有名,后来赐姓他为李,叫李敬业。(91)他的爸爸雍正皇帝亲自过问少林寺的修建。(92)给他吹唢呐的是他的爸爸时福海。也就是说“他爸爸”前面如果有人名,则中间不能加“的”,后面有人名则可以加“的”。总之,在亲属关系领属中,结构处在主语或是判断句的宾语位置上时,倾向于不带“的”,处在定语位置上时,几乎不带“的“。当中心语为多个属时,以带“的”为常。同时,人称代词“你”“我”和亲属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如果和“他”“他们”构成的复指短语,前面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一般不加“的”。人称代词“他”和亲属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前面如果有人名,则中间不能加“的”,后面有人名则可以加“的”。63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TION3.2.1.2心理距离的影响从认知的心理距离看,不同的关系在人们的认知中距离是不一样的,例如以婚姻和血缘形成的亲属关系和要比社会关系近。我们以“我”为“领”,分别以部分典型的亲属关系词和社会关系词为“属“检索了北京大学CCL语料库中的相关搭配,具体情况如下表:表3.3(和社会关系词搭配的情况)朋友同事同学老板老师顾客秘书我291163782209我的1687168141342441030表3.4(和亲属关系词[长辈】搭配的情况)爸爸叔叔舅舅姑姑爷爷奶奶姥姥我4218823l6627712l33我的3628291542155表3。5(和亲属关系词【晚辈】搭配的情况,其中外甥包括外甥女)儿子孙子外甥侄子侄女儿媳女婿我62023241317524我的648273l26251422表3.6(和亲属关系词【平辈】搭配的情况)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表哥表妹堂哥我40025928724434204我的1487112613l26123通过上表可以看出,社会关系领属加“的”的情况要远大于没“的”的情况,这体现出一种句法像似性,即认知心理距离远的,在句法上距离也远,例如“顾客”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关系,一般不说“我顾客”。相反亲属关系领属,是以血缘婚姻关系建立的,认知心理距离一般较近,在句法上倾向于采用不加“的”的形式,不过当亲属关系词为晚辈时,情况有所不同。加“的”的形式要多于不加“的”的形式,不过差距不是特别明显,有意思的是“儿媳”和“女婿”,“我”和“儿媳”之间加“的”情况要远大于不加“的”情况,而和“女婿”之间不加“的”的却大于加“的”的情况。但从总体上看,在晚辈之间也存在着距离的远近区别,比如和“儿 子”“孙子”的心理距离一般大于和“外甥(女)”“侄子”“侄女”和“儿媳”的距离。另外,我们发现表示夫妻关系的“妻子/丈夫”“老公/老婆”的情况不同,如“我的妻子”出现505次,“我妻子”381次;“我的丈夫”380次,“我丈夫”521次。“我老婆”264次,“我的老婆”72次;“我老公”26次,“我的老公”7次。总之,从认知心理距离看,人称代词和社会关系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倾向于加“的”,和亲属关系称谓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在亲属关系内部关系近的倾向于不加“的”,关系远的倾向于加“的”。3.2-1.3使用频率的影响从使用频率上看,频率高的倾向于不加“的”,频率低的倾向于加的,如下面表中的“我/我的”和“我们/我们的”与亲属社会关系词组合对比,对于“老板/老师”类社会关系来说,多和“我们”组合,因为他们一般并非只属于单个人,所以“我们老板/老师”的使用次数要高于“我老板/老师”,相反“我们的老板/老师”要低于“我的老板/老师”。而对于“妈妈/舅舅”类亲属词来说,它们经常和“我”组合而一般不和“我们”组合,如一般不说“我们(的)妈妈/爷爷侵舅/”,因此,亲属关系词和“我”组合时倾向于不加“的”,而如果和“我们”组合加“的”的情况居多。表3.7(我们/我们的与亲属社会关系词组合对比)老板老师妈妈爷爷舅舅我们27382l我们的7651623表3.8(我/我的和我们/我们的与亲属社会关系词组合对比)老板老师妈妈爷爷舅舅我19%8.3%81%87%89%我的8l%91.7%19%13%11%我们79%37%11%50%25%我们的21%63%89%50%75%总之,从使用频率看,社会关系称谓词和人称代词复数形式组成的领属结构的使用频率要高于和人称代词单数形式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亲属关系称谓词和人称代词单数形式组成领属结构的使用频率要高于和人称代词复数形式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6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棚aN3.2.1.4语用因素的影响从语用上来看,加“的”与否的语义重心不一样,根据崔希亮(1992),加“的”的语义重心在“领”,不加“的”的在“属”。从句子传递信息的角度看,作主语的是已知信息,作“是”字判断句的宾语的是新信息。所谓新信息旧信息都是从说话人的认识来说的,说话人认为听话人已知的信息就是旧信息,未知的信息是新信息。前面指出“我/你/他爸爸”经常作主语,就是一种共知的、已知的信息,而“我/你/他的爸爸”做判断句的宾语,是引入新的人物关系。同样“我/你/他爸爸”作定语“我爸爸的同事”,做宾语“你别告诉我爸爸”中的“我爸爸”的“我”和“爸爸”的领属关系都是已知的。因此加“的”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多表示新信息,不加“的”的表示旧信息。这一点也可以从加“的”的形式隐含着一个对领的所属的判断或是具有述谓性来说明。张敏(1998)认为“我/你/他爸爸”相当于一个专名,即张三、李四之类。但是在生活中经常听到人们相互说“我爸爸怎样怎样”“我妈妈怎样怎样”,听话人未必就认识说话人的爸爸妈妈,但是一个共知的信息时每一个人都有爸爸妈妈。如果将“我爸爸”直接换成“张三”“李四”,比如一个人直接对听话人说一个他并不认识的人的姓名并介绍其情况,如说“张三怎样怎样”,听话人就会觉得摸不着头脑,觉得很突兀。也就是说,虽然专名的指称最明确,但是,在交际过程中,特别是人物介绍的过程中,基于人物关系的称谓要比专名有效得多。有些人物关系是常识性的,比如每个人都有父母,因此可以直接说“我爸”“你妈”,有些人物关系是需要介绍才明白的,比如说第一次见面的人,总是通过认识的人来认识新的人。笔者自己曾经历过这样的情况,我的妻子在医院里照顾生病的父亲,妻子父亲的护理医生叫小田,这是我不知道的,是妻子知道的,回家后妻子向我说医院的情况,经常说“小田怎样怎样”,搞的我一头雾水,因为我并不知道小田是谁,如果她直接说“爸爸医生”就会简明得多。因此“我爸爸”和专名“张三”的所指相同时,但是人称代词加亲属称谓或社会称谓构成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在交际中具有特定的价值,有利于指明人物关系。在交际中双方甚至可以不称呼对方的名字而用一种间接的方式来表达,如例(79)中的“他婶子”“他大妈”就是交际中两个人以自己的儿女为参照用儿女对对方的称呼构成偏正结构来指称并称呼对方。同样,专名加亲属社会称谓也有类似上面的情况。张敏(1998)认为“张三的哥哥”“宝钗的妈”“王贵的媳妇儿”“李四的亲戚”“小王的导师”“老刘的邻居”“宋江的朋友”中的“的”都不能省去,我们认为,表示亲属关系的都可以省去,例如可以用“张三哥哥”“宝钗妈”“王贵媳妇儿”“李四亲戚”来直接称呼某一个人。如:(93)“晓玲妈妈!晓玲妈妈!”“哎”“晓玲妈妈!快点!”“什么事?” “好事!晓玲从深圳打来长途电话了。”(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94)建国爹摆手:“说不上说不上!不过,宝安媳妇确实是俺村里数得着的好媳妇。”又对小夏,“宝安媳妇,听见了吗?俺亲家夸你啦!好好干!人家待咱不薄,你身上穿的衣裳都是来这后人家给置办的吧?”小夏点了点头。(王海钨《新结婚时代》)(95)建国爹道:“建国媳妇和她兄弟呢?”“小西不知道忙什么去了。”(小西爸)不容建国爹再问,对屋里的小航叫:“小航!吃饭!”(王海鸽《新结婚时代》)例(93)(94)(95)中的“晓玲妈妈”在电影中没有名字,只以她的大女儿“晓玲”为参照来称呼,“宝安媳妇”用来称“小夏”,“建国媳妇”用来称“小西”,“她兄弟”用来称“小西”的弟弟“小航”。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里,经常以儿女为参照来称呼其父母,如某一母亲的女)Lnq晓玲,可能不知道她的名字、也可能不愿意叫她的名字,而是通过其女儿的名字来称呼她为“晓玲妈妈”。比如在笔者家里,我的爸爸妈妈相互之间并不称呼对方的名字,而是以我哥哥的名字“国庆”为参照来称呼对方,我爸爸经常叫我妈妈“国庆妈”,我妈妈叫我爸爸“国庆爸”,或者直接称“他爸”“他妈”。又如夫妻关系也可以用一方来称呼另一方,如“王贵媳妇儿”,在方言中甚至直接说“王贵家的”“王贵家”。这一关系是非常明确的,而且是固定的,因此可以用来称呼。但是一般不会通过社会关系来称呼某一个人,称某人“小王导师”“老刘邻居”“宋江朋友”,因为这些社会关系远没有亲属关系来得直接、来得明确,并且有的也不固定,如“老刘的邻居”;有的可能不止一个,如“宋江的朋友”。但是在特定的语境中,“小王导师”“老刘邻居”“宋江朋友”却可以用来指称某一个人。如认识某一个人并且也知道他是小王的导师,另一个人也知道这一事实,当这个人和另一个人谈起小王的导师时可能直接说“小王导师怎么样怎么样”。因此张敏(1998)认为可以省去“的”的类名条件,在这里就遇到了明显的挑战。因为“晓玲妈妈”“小西爸”“建国爹”之类不同于作为类名的“干部(的)子女”“贵族(的)后裔”等,不符合类名条件却省去了“的”。虽然张敏(1998)声明其对偏正结构的考察对象是独立形式,并不是句子中的形式。我们认为偏正结构只有放在句子中,在动态的运用中才能更好地考察其使用规则。总之,从语用上来说,加“的”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所反映的是新信息,不加“的”的形式是旧信息。虽然加“的”和不加“的”的形式都有指称功能,如“我爸”“我的爸爸”都可以指称某一个人,但是无“的”形式是建立在亲属社会关系已知的基础上的,因此可以用来称呼交际中的对方,如“他婶子”“他大妈”“晓玲妈妈”“宝安媳妇”等。这一形式在交际中具有独特的价值。3.2.1.5认知顺序的影响从认知顺序上来看,亲属关系领属和社会关系领属同样体现了人们的认知的顺序,人们总是通过自己认识的人来认识不认识的人,也就是说以认识的人为参照,这一参照正是凸显的部分,比如甲向乙介绍丙,可以通过乙认识、丙也认识的丁作为参照进行介绍,如甲告诉乙“这67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rAnON是张三,小红的丈夫”,句中乙认识“小红”,“小红”是认知的参照点,是强调的对象,因此后面加“的”。如果乙已经认识了张三,并且也知道他是“小红的丈夫”,当甲再向“乙”说“张三”时可以直接说“小红丈夫怎样怎样”。说“小红的丈夫”是强调二者的关系,说“小红丈夫”是指称“张三”。“小红丈夫”当然在语义上就是“小红的丈夫”,但是这种关系是预设的,隐含的,是说话人认为对方已知的。因此“小红的丈夫”凸显的是“小红”,而“小红丈夫”凸显的是“丈夫”。亲属关系词和亲属关系词组合也可以体现出“领”受到凸显的特点,如“爸爸的爸爸”“爸爸的儿子”“女儿的丈夫”“女儿的婆婆”,分别以“爸爸”“女儿”为参照点,同时又是凸显的部分。又如:(96)这些烈士都是母亲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却为国家的安危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后人是要永远缅怀他们的。(新民网5月10日报道)例(96)中“母亲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凸显的是“母亲”“妻子”“孩子”,而不是“儿子”“丈夫”和“父亲”,目的是通过凸显“母亲”“妻子”“孩子”来增强这些烈士作为“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身份。同样,亲属关系词和社会关系词组合构成的领属结构中“朋友的妻子”“同学的爸爸”“爸爸的同事”“孩子的老师”等凸显的也是作为参照的“朋友”“同学”“爸爸”“孩子”,虽然它们在形式上都是类指的,但是当它们作为参照时一般都是定指的。“他爸爸”前面可以加上一个和“他”同指的专名,如“赵新先他爸爸”“卢小波他爸爸”“亦光他爸爸”,而“我爸爸”“你爸爸”前面一般不会加专名,如不会说“刘流我爸爸”“小王你爸爸”,因为“你”“我”是交际中的双方,所指是明确的,而“他”是交际中的第三方,所指不明。因此“他爸爸”中“他”和“爸爸”的关系虽然是已知的,但是参照不明,交际中的所指也就不明,前面加上指人的专名后,如“赵新先他爸爸”所指就明确了。而之所以“赵新先他爸爸”中“他”和“爸爸”中间不能加“的”,也和“他”作为参照的明确性有关。“他的爸爸”中间有“的”,“他”和“爸爸”的关系是新知的,“他”作为认知的参照点,必有明确具体的所指,在交际中肯定是一个明确的人,因此不需要再加专名“赵新先”,要么说“他的爸爸’’要么说“赵新先的爸爸”。总之,从认识顺序上看,含“的”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领”是认知的参照点,是交际中人物关系的焦点,必须是明确的。也正因为如此,在人物关系介绍时,一般用有“的”的形式,而在通过人物关系指称某一个人时用无“的”形式。3.2.1.6篇章因素的影响从篇章上看,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含与否与其出现的位置有关,初次出现时倾向于加“的”,以表明人物关系,是新信息,再次出现时倾向于不加“的”。如:(97)⋯⋯这次是壹验的量塞夸奖了⋯⋯耋丕出的塞王的眼光凝滞在儒春和春玲身上,⋯⋯壹验盟苤也看着两个孩子道:⋯⋯耋丕出的囊王问。⋯⋯耋盔出塞王兴奋得满脸是笑,⋯⋯壹6R 坠曼塞急忙说,⋯⋯冯德英《迎春花》)这一点陆炳甫(2003)从描写性和指别性上进行了说明,首次出现的是新信息,需要描写,再次出现时就只需要指称。赵元任(Chao,1956)也认为加“的”的结构描写性强,而无“的”的结构指称性强。这还体现在表示亲属关系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作篇名的情况中,作为文章的标题,一般写为《我的爸爸》,而不写为《我爸爸》,这也可以从人物关系的已知和新知的情况来解释。作为一篇文章的题目,文章面对的读者并不一定认识读者的爸爸,也就是说在作者看来,自己的爸爸是作为新信息呈现给读者的,因此用“我的爸爸”,而不用表示已知信息的“我爸爸”。再如篇名《我的父亲邓小平》、《回忆我的母亲》都不宜改为“我父亲邓小平”和“回忆我母亲”;而王朔的小说《我是你爸爸》中“我是你爸爸”并不是用来确定人物关系,而是要表达情感,改成确定人物关系的“我是你的爸爸”反而不合适。在篇章中,领属结构的“领”有时候形成对比焦点,“领”后面用“的”,有时对比是隐含的,有时是显现的。如:(98)他又说“我那时真就是想出名,出了名让别人羡慕我母亲”,我想,他比我坦率。我想他又比我幸福,因为丝鳆盟塞还活着。而且我想,丝的堡苤比亟的堡塞运气好,他的堡塞没有一个双腿残废的儿子,否则事情就不这么简单。(史铁生《我与地坛》)例(98)中第一个“他的母亲”变成“他母亲”意义不变,并且前面说话人已经说过“我母亲”,不需要用“他的母亲”来表达新信息,但是“因为丝的堡苤还活着”后面其实隐含这一句“而我的母亲死了”,因此必须用“他的母亲”。这是一种隐含的对比。“丝鳆堡塞比亟笪堡塞运气好”中“我的母亲”和“他的母亲”是显现的对比。“他的堡苤没有一个双腿残废的儿子”是隐含对比,隐含着“我的母亲有一个双腿残废的儿子”。总之,从篇章上看,首次出现的表示人物关系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倾向于加“的”,再次出现的,倾向于不加“的”;介绍人物的篇章,如果是含领属性偏正结构的篇名,多加“的”;篇章中存在对比焦点的,无论是隐含还是显现都加“的”。还需要指出的是下面的情况。如:(99)我爸爸我的爸爸我爸我的爸?我妈妈我的妈妈我妈我的妈?我爷爷我的爷爷我爷我的爷?我奶奶我的奶奶我奶我的奶?我哥哥我的哥哥我哥我的哥?我姐姐我的姐姐我姐我的姐?我嫂嫂我的嫂嫂我嫂我的嫂?我姑姑我的姑姑我姑我的姑?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骶ON我舅舅我的舅舅我舅我的舅?我叔叔我的叔叔我叔我的叔?现代汉语的亲属称谓,重叠形式可以加“的”,单音节形式却不可以。笔者曾经在对外汉语教学课堂上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位高年级的留学生,说到自己小时候爸爸妈妈带她去体育馆学打乒乓球时,她说“小时候,我的爸爸经常带我去体育馆打乒乓球,我的妈教我怎么握拍。”这句话中出现了两个领属性偏正结构,第一个是“我的爸爸”合乎表达,而第二个“我的妈”却不大合适。这明显是类推的结果,既然“我妈妈”可以说成“我妈”,那么“我的妈妈”也可以说成“我的妈”。崔希亮(1992)认为是这受韵律因素的影响。我们认为最好能从句法上找出相应的规则,比如双音节重叠形式和单音节形式的亲属称谓词,在句法上甚至语用上有什么区别。综上所述,从句法位置上看,在亲属关系领属中,结构处在主语或是判断句的宾语位置上时,倾向于不带“的”;处在定语位置上时,几乎不带“的”;中心语为多个“属”时,以带“的”为常。同时,人称代词“你”“我”和亲属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如果和“他”“他们”构成复指短语,前面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一般不加“的"。人称代词“他”和亲属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前面如果有人名,则中间不能加“的”,后面有人名则可以加“的”。从心理距离看,人称代词和社会关系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倾向于加“的”;和亲属关系称谓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在亲属关系内部,关系近的倾向于不加“的”,关系远的倾向于加“的”。从使用频率看,社会关系称谓词和人称代词复数形式组成的领属结构的使用频率,要高于和人称代词单数形式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亲属关系称谓词和人称代词单数形式组成的领属结构的使用频率,要高于和人称代词复数形式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从语用上来说,含“的”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反映的是新信息,不加“的”的形式是旧信息。加“的”和不加“的”的形式,虽然都有指称功能,如“我爸”“我的爸爸”都可以指称某一个人,但是无“的”形式是建立在亲属社会关系已知的基础上的,可以用来称呼交际中的对方,如“他婶子”“他大妈~晓玲妈妈~宝安媳妇”等,这一形式在交际中具有独特的价值。从认识顺序上看,含“的”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领”是认知的参照点,是交际中人物关系的焦点,必须是明确的。也正因为如此,在介绍人物关系时,一般用有“的”的形式;而在通过人物关系指称某一个人时,用无“的”形式。从篇章上看,首次出现的表示人物关系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倾向于加“的”,再次出现的,倾向于不加“的”;介绍人物的篇章,如果是含领属性偏正结构的篇名,多加“的”;篇章中存在对比焦点的,无论是隐含还是显现都加“的”。70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naN3.2.2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人物占有关系的领属结构,“领”和“属”之间必须加“的”,一般不会说“小王书包”“老李自行车”,但在句子中却可以说(朱德熙:1982、2007)。在张敏(1998)对偏正结构的考察中,只考察单说的形式,而不考察在句子中出现的形式。我们认为偏正结构作为短语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必然存在于句子之中,既然句子中有不带“的”的形式,就必须得考察。也许这些省略了“的”的形式,恰好能说明领属性偏正结构的特点。前面讨论“领”和“属”的有定性的时候,我们认为原型的“领”和“属”都是有定的,并且有定性越高整个结构越倾向于省略“的”。如:(100)?我书我的书我一本书我(的)一本书我那本书我【的】那本书随着例(100)中“书~一本书”那本书”的定指性的提高,形式也越来越复杂,虽然“的”去掉了,但是加上了数量词。从逻辑上来说,“我的书”表示领属关系是一种间接的领属,“书”和“我的”表示的都是一个类,“我的”的东西当然为“我”所领,用“我的”去修饰“书”就是用一个类去限定另一个类,表示“书”的类里面所有属于“我的”的类的,也就属于“我”。而“我一本书”和“我那本书”表示“我”直接领有某一本或具体的一本书。因此“的”除了帮助“我”形成一个类之外,还有其他的作用。对比方言中的情况,我们会有更多的认识。客家方言的人称领属代词有两类,可以用来区分领属关系的确定与否。第一式是用在领属关系已经确定的情况下,说话时不着重回答“谁的”,而是着重叙述某件事或某个人“怎么样”。说话时着重回答“谁的”,一般用第二式,复数没有区别。第一式如:【Ba】钢笔(我的钢笔,着重在我的钢笔怎样),【蹦a】学堂(你的学校),【kia]同学(他的同学)。第二式如:【rjai·£】钢笔(我的钢笔,着重在钢笔是我的),这里的【一£】绝对不能省去,如果省去就成了“我是钢笔”了。∞这一点正如前面的亲属关系领属中的情况,“我爸爸”表示的领属关系是已知的,也就是这里说的“已经确定”。加“的”的形式表示领属关系是新知的。因此“的”的作用在于强调某物是“谁的”,其实这也体现了人物占有关系的排他性。在江西泰和方言中的领格是在人称代词后面加“个”,用来强调“谁的”,即突出领有者的情况,如“俄个”“你个”“但个”。因此,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的偏正结构中,加“的”的形式也是为了凸显“领”,强调某物是“谁的”,不加“的”的形式凸显“属”,如在“别碰我的书,看你自己的去”中强调的是“我”,而在“哎,小心点!别碰我书”中凸显的则是“书”。如:(101)一看是何建国顾小西就知道又有事了,而且是急事,否则何建国不会直接打她手机。(王海钨《新结婚时代》)@参见黄伯荣主编《汉语方言语法类编》青岛出版社,1996年,第456页。7l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丑饥aN(102)接到简佳电话,小西首先想到的是弟弟小航,小航朋友多。(同上)例(101)中的“她手机”主要凸显手机,小说中何建国和顾小西为了节省开支,平常打电话都是打对方在单位的座机。例(102)中“简佳电话”不重在说是谁的电话,人名“简佳”省去,变成“接到电话”也行,在小说的语境中是发行部主任让简佳给顾小西打电话。3.2.2.1从语义的生成理解看占有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从语义的生成理解过程来看,人物占有领属关系表示的是,确定某物属某人所有。从儿童早期使用的表示领属关系的形式可以看出人们是怎样表示某物的所属的。如:(103)(被试看见刚才玩的玩具给别的孩子拿去了,说)婷婷的!(“婷婷”是被试的名字)(2)(周国光用例)(104)(被试指着墙上挂的帽子对取样人说)帽帽,我的。(2)(周国光用例)例(103)(104)中的“婷婷的”“帽帽,我的”都是在物品已知的情况下说明其所属。其顺序是先物品后所属。因此在汉语的人物占有关系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中,虽然语序是人在前物在后,但是在语义的生成和理解上却是先物后人。因此从深层语义来说“我的书”并不是“我有书”而是“书是我的”。人物占有领属不是以人为中心来认识物,而是以物为中心来明确其所属。对不同语言的语序类型的考察也能说明这一点。李云兵(2008)对中国南方民族语言的语序类型进行了研究,其中包括藏缅语、侗台语族、苗瑶语族、仡央语群、南亚语系和台湾南岛语的名词与领属定语的语序。他发现有很多语言的领属结构都是定语后置型的。在表示“领”的定语后置的语言中,“属”在前,“领”在后。我们选取了李云兵(2008)侗台语族的用例中中心语为量词的情况,量词都是表示具体确定的某物,例如∞:(105)壮语tiu2takSnuorj4弟弟的那条pom3tel他的那本(书)条弟弟本他德傣语pap8man2他的那本(书)本他侗语Iiu2n004p锄1弟弟的那条nanlma:u6他的那个条弟弟个他仫佬语tiu2n呻4弟弟的那条pan3ma:u6他的那本(书)条弟本他毛南语tjeu2nurj4弟弟的那条pan3man2他的那本条弟本他佯偾语t02jiu2我的那只。参见李云兵《中国南方民族语言语序类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只我黎语tiu2nuq4弟弟的那条条弟水语pan3man6他的那本(书)lamltoSnanl他的那个本他个的他l戤l【8t02啪?你的那件(衣服)件的你上面各语言中的中心语都是量词,所指代的物品都是定指的。因此,我们认为属前领后的形式是最自然的表示领属关系的形式,其形式也是最简单的,无标记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既有领属定语前置又有领属定语后置的语言中看出来。李云兵(2008:132)指出极大多数侗台语族语言领属结构的早期结构为属前领后形式,但由于汉语影响的关系,少数语言已经变成领前属后的形式,也有处在转变过程中两种形式并存的情况,这中间的一个临界点就是语序是属前领后,且领后面加标记。如临高语的情况∞:(106)bitThau2我的笔bit7hau2k03我的笔hau2ka3bit7我的笔笔我笔我的我的笔mitShau2我的刀mitShau2k03我的刀hau2ka3mit8我的刀刀我刀我的我的刀10k8k02他的儿子lakSka2ka3他的儿子b2ka3lak8他的儿子儿他儿他的他的儿这一语言接触的变化,似乎正体现了原型的领属性偏正结构生成和理解的过程,即先物后人。在本质上,原型的人物占有领属,就是确定某一特定事物的所属,语义上凸显的就是“领”,而汉语领前属后的语序把领放在的背景的位置上,要凸显它就必须借助语法手段,比如加标记“的”。3.2.2.2从语用上看占有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从语用上看,加“的”与否,也能体现出说话人表述目的的不同:不加“的”表对领属关系的陈述,加“的”表对领属关系的强调。如:(107)(情境:顾小航吃完饭碗一推筷子一撂抬屁股就走)顾小西看不过去,冲她弟弟喊了一嗓子:“小航,把你碗收了!”顾小航头也不回:“我有事!”顾小西又道:“你的碗你不收叫谁收?”(王海鸽《新结婚时代》)例(107)在具体的场景中,第一个“你碗”是表示对“你”和“碗”的领属关系的陈述。当顾小西的要求没有被实现,她再一次强调时用了“你的碗”,“的”是为了强调“碗”的所属,①参见李云兵《中国南方民族语言语序类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73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弧aN即“碗是你的”。“碗是你的”虽然是已知的情况,但是,顾小航的表现却犹如不知道一般,因此,顾小西需要将这一信息作为新信息再次提醒。因此,从语用上说,加“的”的形式引出人物占有关系是新知的,相当于“Y是x的”,不加“的”的形式是已知的。当“领”是类指的通名或集合名词时,如张敏(1998)所举的“名人(的)书信、明星(的)照片、研究生(的)论文、儿童(的)服装、职工(的)收入、国家(的)财产”。不加“的”时,整个结构表示类指,加上“的”时也表示类指。不同之处在于:如“名人的书信”强调“书信”是名人的,不是普通人的。而“名人书信”则表示“书信”的属性。在“名人书信”中“名人”和“书信”之间的领属关系是隐含的、预设的。重在凸显“书信”,而不是“名人”。当“属”为抽象的领有物时,如张敏(1998)所举的“曹雪芹的成就、宝玉的性格、黛玉的形象、张三的利益、红楼梦的风格、水浒的情节”,为什么不能说“曹雪芹成就、宝玉性格、黛玉形象、张三利益、红楼梦风格、水浒情节”?这些抽象的名词“成就、性格、形象、利益、风格、情节”都是一价名词,正如“父亲、丈夫、妻子、爸爸”等亲属关系词一样,一定是某人的亲属,“成就”一定是某人的成就。当要凸显“成就”属于某人,如“曹雪芹”时,其后一定加“的”,说“曹雪芹的成就”,这时“成就”是已知的,所属的人是未知的。而对于“个人成就”“人物性格”“集体利益”“作品风格”“故事情节”来说,其中的“个人”“人物”“集体”“作品”“故事”和“成就”“性格”“利益”“风格”“情节”之间的关系是默认的,也就是说它们通常是已知信息。具体到某一个具体的人或物则是新知的,要加“的”。从总体上看,人物占有领属关系重在凸显其中的“领”,强调事物的所属,来自于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例子以及儿童语言习得的情况都能很好的说明这一点。从语用上说,加“的”的形式引出人物占有关系是新知的,相当于“Y是X的”,不加“的”的形式是已知的。3.2.3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一般认为整体部分关系领属属于不可分割的领属关系,从句法像似的动因来看,概念距离近的成分之间在句法上距离也近,倾向于采用无标记的形式。但是汉语中的整体部分关系领属却表现出特别之处:当“领”为代词和专名时,领属之间必须加“的”,如“我的手”“王凡的头”;当“领”为表示类指的通名时,通常情况下可以省去“的”,如“鸭脖子”。张敏(1998:327)指出“p2为身体部位词的领属结构里,当p1为只能表示单指的专名时,de一定不能隐去,当pl表示类指的通名时,能隐去de的仅限于pl可充任规约的分类指标的情况”,即“张三的鼻子”“兔子的鼻子”中“的”必须出现,前者“张三”是专名,和后者“兔子”都不是“鼻子”的规约的分类指标。“象鼻子”的“象”是规约的分类指标,因此可以隐去“的”。前面我们指出,“领”和“属”的有定性也对“的”的隐现具有影响,如虽然“鸭脖子”不用加“的”,但定指的“那只鸭”和“脖子”之间则必须加“的”,作为独立的短语不说“那只鸭脖子”,而说“那截鸭脖子”。如果“脖子”也变成定指形式“那脖子”则中间不用加“的”,如“那只鸭那脖子”。“我手”虽然不能说,但“手”变为有定的形式“这手”,却可以直接和“我”组合为“我74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n叮ION这手”。在概念距离、规约的分类指标、和定指性之外,我们再从其他角度考虑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的隐现原因。3.2.3.1从对整体和部分关系的认识看“的”的隐现首先来思考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我们是怎样教孩子认识生物体的不同部位的?譬如怎样教小孩子通过图片来认识猪的不同部位。首先必须有一个猪的整体的形象,当认识了整体之后,再指着不同的部位来认识部分,如指着耳朵说“这是猪的耳朵”,指着尾巴说“这是猪的尾巴”等。猪是具体的图片上的那只猪,不同的部位是根据这只猪的整体来确定的。如果仅仅给出一个只有部分的图片,如只画着尾巴的图片,告诉孩子说“这是猪尾巴”,没有整体,孩子是很难理解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是由整体认识部分的。第二,人们认识了部分,就要给部分命名。命名的情况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命名如“天花板”“窗户”“门”“刹车”“离合器”“方向盘”“鼠标”“键盘”“显示器”“头”“手”“脚”“尾巴”“花”“叶”等:一种是根据部分的所属来命名,如“琴弦”“车轮”“船桨”“瓶盖”“花蕊”“熊掌”“车筐”“鞋带”等。不管是哪种方式,部分都是建立在对整体认识的基础上的。当人们对这些表示部分的概念进行理解的时候,要以对整体的认识为基础,如认识“天花板”必须以“房子”为基础。原型的整体部分关系一般都是从整体来认识部分的,从整体来认识部分,本质上就是建立整体部分关系。比如一头猪,被切割为不同的部分如“前腿”“后腿”“尾巴”“头”“蹄子”“心”“肝”“肠”等,这时表述为“这头猪的前腿/后腿/尾巴/头/蹄子I,L,I肝/J扬”。又如,在向刚开始学电脑的人介绍电脑的硬件时,一般说“电脑的主机”“电脑的键盘”“电脑的显示器”“电脑的鼠标”等等。这时,主要是建立整体部分之间的联系。根据部分所属的整体对部分进行分类,是在整体部分关系已经建立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可以直接说“猪尾巴”“猪排骨”“猪前腿”“猪头”等。因此即使在整体部分关系领属中,“的”的隐现也和整体部分关系是新知的还是已知的有关。新知的整体部分关系中间必须用“的”,已知的不用“的”。如“张三的鼻子”之所以用“的”,张敏(1998)把“张三”作为确认指标,“从中心语所代表的类中确认出一个特定的例来作指称的对象”。如“鼻子’自然是一类东西,但‘张三的鼻子’不是鼻子的一个次类,而是某个特定的鼻子,他是通过‘张三’这个指标得以确认和专指。”我们认为,“张三的鼻子”是通过以“张三”为指称的这个个体的整体,来认识作为部分的“鼻子”的,“张三”是特定的,“鼻子”也是特定的。而不是张敏所说的以“张三”为确认指标从“鼻子”的类里确认出一个例,即“张三的鼻子”。这是一个从整体到部分建立整体部分关系的过程,因此必须加“的”。总之,从人们对整体和部分的认识来看,当表示从整体认识部分时,凸显的是整体,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是新知的,整个偏正结构加“的”。当表示部分是已知的,根据整体来对其进行分类时,凸显的是部分,整体部分关系是已知的,整个结构不加“的”。7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llaN3.2.3.2从部分的独立性看“的”的隐现“兔子的鼻子”之所以必须加“的”,根据张敏(1998)的观点是因为“兔子的鼻子”和人的认知互动较少,因此不是规约的分类指标,所以必须加“的”。动物的皮、毛、肉可以为人所食、用,都是认知互动较高的,容易成为规约的分类指标。进一步说,就是说这些东西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一点很重要。例如常说“汽车的方向盘”“房子的窗户”,而少说“汽车方向盘”“房子窗户”,不能说“方向盘”和“窗户”和人的认知互动较少,而是因为它们一般不独立存在,和“兔子的鼻子”一样。不独立存在的,就总是存在于整体之中,得靠整体来认识它,因此必须加“的”。又如“车轮”和“那辆汽车的轮子”、“猪尾巴”和“那头猪的耳朵”,我们在汽车维修店中可以看到一个个的“车轮”,在超市里可以看到一根根的“猪尾巴”,“猪尾巴”和“车轮”都是独立存在的。而“那辆汽车的轮子”“那头猪的耳朵”中“轮子”和“耳朵”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处在整体之中。因此,当强调整体处在部分之中的时候,整个结构一般加“的”,当强调部分的独立存在时,整个结构不加“的”。当然只有那些具有独立存在价值或在人们的认知中可以独立存在的,人们才强调其独立性。3.2.3.3从语用上看整体部分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在表述的过程中,说话人的语义倾向也影响着“的”的隐现,当说话人的语义重在强调整体时,加“的”,反之,不加“的”。这一点从表示类比的“像/如⋯⋯(一样似的)”结构中可以表现出来。如:(108)他那一贯地如马尾般潇洒的胡须,如瘦驴的尾巴一样凌乱不堪了。(,莫言《檀香刑》)(109)知县的大辫子,肮脏得如同一头拉稀黄牛的尾巴。(莫言《檀香刑》)(110)最奇的是那条辫子,竟然如蝎子的尾巴一样,钩钩钩钩地就翘起来了。(莫言《檀香刑》)(111)从那一时刻起我就产生了一个错觉,认为你的尾骨那儿翘着一根看不见的尾巴,就像雄孔雀的尾巴那样。(莫言《红树林》)例(108)中说“胡须”q如瘦驴的尾巴一样一样凌乱不堪了”重在说“瘦驴”而不是其他的动物。例(109)“如同一头拉稀黄牛的尾巴”中“黄牛前面有修饰语,也是在强调“黄牛”。例(110)(111)“如蝎子的尾巴一样”“像雄孔雀的尾巴那样”表达的重心也在“蝎子”和“雄孔雀”。因此,从语用上说,说话人表达的语义重心直接影响着“的”的隐现。3.2.3.4从使用频率上看整体部分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从使用频率上来说,使用频率高的倾向于不用“的”,频率低的多用“的”,这一点体现在76 诸如“猪肝~‘猪心”“猪头”“猪耳朵”“猪尾巴”“猪蹄”“鸡头”“鸡爪~‘鸭脖子”这类已经成词的形式中,一个偏正结构之所以词汇化,主要就是因为高频使用。这也体现了语言表达的经济性。相反,“猫”“猴子”等和“尾巴、腿、脖子”等组合一般多用“的”,因为这些组合使用频率较低。这说明动物名与其身体部分名组合时,一般要用“的”,只有那些使用频率较高的组合,由于经济性因素的影响而不用“的”。“兔子尾巴”“狐狸尾巴”一般不用“的”就是因为这些组合使用频率很高。我们通过北京大学CCL语料库,检索了不同动物和“尾巴”组合时“的”的使用情况。如下表:表3.8(不同动物和“尾巴”组合“的”的使用情况)马牛猪狗狐狸老虎+的12%11%2%13%16%13%一的88%89%98%87%84%87%“尾巴”是动物身体外表比较凸显的的一部分,以上动物和“尾巴”组合都倾向于不用“的”,和人们联系最紧密使用频率最高的“猪尾巴”,几乎没有加“的”的形式。因此,使用频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了“的”的隐现:高频使用的整体部分关系偏正结构,多不加“的”,并且有的已经词汇化;使用频率低的,则倾向于加上“的”。总之,从人们对整体和部分的认识来看,当表示从整体认识部分时,凸显的是整体,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是新知的,整个偏正结构加“的”。当表示部分是已知的,根据整体来对其进行分类时,凸显的是部分,整体部分关系是已知的,整个结构不加“的”。同时,部分的独立性,以及说话人的语义重心和整个结构的使用频率都影响这“的”的隐现,加“的”强调整体,不加“的”强调部分。3.2.4空间时间领属关系中的“的"的隐现原型的领属结构是为了表明事物的所属,必须是加“的”的,来凸显“领”。“领”得到了凸显,领属关系也就得到的凸显。在时间空间领属中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对比下面的例子:(112)桌子上面桌子的上面箱子里面箱子的里面小山后面小山的后面教室前面教室的前面昨天下午昨天的下午去年春天去年的春天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IAnoN正月初八正月的初八可以明显感觉到,“桌子上面”强调的是“上面”,“桌子的上面”强调的是“桌子”。“去年春天”强调“春天”,“去年的春天”强调“去年”。对“桌子上面”之类,张敏(1998)认为是最为不可分割的关系,是空间确认指标,通过“桌子”来确定一片空间“上面”,“桌子”和“上面”是不可分割的。人们对时间的认识是建立在对客观的空间的认识的基础上的,时间和空间的表达方式多是一致的。他不认为空间能成为规约分类的指标,但是我们发现有部分空间短语却可以成为分类指标,如可以通过“城里”“乡下”“山里”等给“人”分类。而“墙头草”“水中月~镜中花”“门前雪”“瓦上霜”等都具有引申比喻的意义,不再是对“草~月"“花~雪”“霜”的分类,并且多为固定的俗语,但在本义上是表示空间领属的。又如现在常说的“邻家女孩”,指的是“清新,纯真,亲切,善良,可爱,漂亮又不张扬的一种女孩子,不张扬得好象住在隔壁邻居家的女儿。”前面列出的不用加“的”的形式的“领”也多为空间性的,如:行政隶属关系:湖北武汉、美国纽约、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大文学院等抽象关系领属:中国历史、日本文化、韩国经济、美国军事等行政职务领属:中国总理、医院院长、美国总统、中文系主任、外事处处长等原产地领属:涪陵榨菜、北京烤鸭、青岛啤酒、东北大米、泰国香米、瑞士军刀等所在地领属:嵩山少林寺、武汉东湖、杭州西湖、北京故宫、八达岭长城等这里的空间性词语也并不都是为了分类。比如“美国纽约”“嵩山少林寺”的“领”和“属”都是表示单指的专名。行政隶属的表达本身就是规约性的,汉语是由大到小,而英语是由小到大。即使如此,“的”的有无,表现的意思也不一样,比如“中国长江沿岸的大城市有江苏的南京、湖北的武汉等”也可以直接说“中国长江沿岸的大城市有江苏南京、湖北武汉等”。不同之处在于“江苏的南京”“湖北的武汉”更强调“江苏”和“湖北”,而无“的”的形式强调“南京”和“武汉”。隶属关系也是一种整体部分关系,说话人说出“江苏的南京”重在强调整体“江苏”,是一个由整体介绍部分的过程,体现了说话人由整体到部分的认知过程,直接说“江苏南京”虽然也是整体部分关系,但似乎缺少一个认知过程,整个结构是作为一个已知的信息呈现出来的。“嵩山少林寺”之类一般是名胜古迹,一般都是共知信息,因此不用加“的”。又如“江南四大名楼”百度百科的解释是“一般是指中国长江以南的四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建筑,流传最广的说法包括江西南昌的滕王阁、湖北武汉的黄鹤楼、湖南岳阳的岳阳楼和安徽宣州的谢胱楼。”这里“江西南昌”‘湖北武汉”“湖南岳阳”“安徽宣州”分别是对专名“滕王阁”“黄鹤楼”“岳阳楼”“谢胱楼”的限制,主要是标明四者的所属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一解释是介绍性的,也就是说其预设是认为这种关系是别人不知道的。表示原产地领属的“涪陵榨菜”“北京烤鸭”“青岛啤酒”“东北大米”“泰国香米”“瑞士军78 刀”等都是知名度很高的产品,有的成了品牌。如果变成介绍性的,则要加“的”,如“北京的烤鸭以全聚德的最为有名”中的“北京的烤鸭”。表示行政职务领属的“中国总理”“美国总统”“医院院长”之类中“总理”“总统”“院长”,本身就是属于某一个国家或单位。当说“总理”的时候肯定是某一国的“总理”,也就是说这些信息是默认的已知信息。如说“克林顿是美国总统”和“克林顿是美国的总统”是有差别的,前一句主要表示“克林顿”的身份,后一句中“克林顿是总统”是已知的,主要表示的是“美国”的总统。从空间领属的形式可以看出,领属性偏正结构中当领属关系是默认的已知的信息的时候,不加“的”,是新知的信息的时候要加“的”,要凸显“领”,对“领”的凸显在本质上是对领属关系的凸显。同样表示时间的如“唐朝的李白”“汉代的霍去病”“明代的戚继光”等都是为了表明某人所属的朝代,而“唐朝李白”“汉代霍去病”“明代戚继光”是直接说明人物。总之,这一部分分别考察了亲属关系领属、人物占有关系领属、整体部分领属、空间时间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原因。对于表示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分别从句法位置、认知心理距离、使用频率、语用、认知顺序、篇章和韵律方面做了考察。对于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从语义的生成理解、语用做了考察。对于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从对整体和部分关系的认识、部分的独立性、语用、使用频率上进行了考察。对于空问领属的性偏正结构来说,当领属关系是默认的已知的信息的时候,不加“的”,是新知的信息的时候加“的”,要凸显“领”,对“领”的凸显在本质上是对领属关系的凸显。时间领属也有同样的特点。从上面的结论可以看出,不管是那种关系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从认知的角度来说,原型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凸显的是“领”,而不是“属”,尽管“属”是中心语。因此,原型的领属性偏正结构,IPN“的”的形式中的“领”所代表的信息一般是新知的,以其为中心所构建的领属关系也就具有新知性。不加“的”的形式的“领”是默认的已知的信息。3.3,J、结本章主要考察了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构造,一方面描写其句法形式,另一方面重点考察其中“的”的隐现。从句法上看汉语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包括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式。简单形式就是一领一属,领属之间根据“的“的有无分为无“的”形式和有“的”形式。指示代词“这/那”“家”“他”甚至单个的量词都可以放在领属之间构成合法的领属结构。有的在方言中已经虚化为一个标记。复杂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分为一领多属、多领一属、多领多属和多重领属。对于结构中“的”的隐现原因分别从亲属关系领属、人物占有关系领属、整体部分领属、空间时间关系领属结构进行了考察。对于表示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分别从句法位置、认知心理距离、使用频率、语用、认知顺序、篇章和韵律方面做了考察。从句法位置上看,在亲属关系领属中,结构处在 ⑨博士学位论文Do(.TDRALDISSER咖ON主语或是判断句的宾语位置上时,倾向于不带“的”,处在定语位置上时,几乎不带“的”。而当中心语为多个属时,以带“的”为常。人称代词“你”“我”和亲属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如果和“他”“他们"构成的复指短语,前面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一般不加“的”。人称代词“他”和亲属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前面如果有人名,则中间不能加“的”,后面有人名则可以加“的”。从认知心理距离看,人称代词和社会关系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倾向于加“的”,和亲属关系称谓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在亲属关系内部,关系近的倾向于不加“的”,关系远的倾向于加“的”。从使用频率看,社会关系称谓词和人称代词复数形式组成的领属结构的使用频率要高于和人称代词单数形式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亲属关系称谓词和人称代词单数形式组成领属结构的使用频率要高于和人称代词复数形式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从语用上来说,加“的”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所反映的是新信息,不加“的”的形式是旧信息。虽然加“的”和不加“的”的形式都有指称功能,如“我爸”我的爸爸”都可以指称某一个人,但是,无“的”形式,由于是建立在亲属社会关系已知的基础上的,因此可以用来称呼交际中的对方,如“他婶子”“他大妈”“晓玲妈妈”“宝安媳妇”等。这一形式在交际中具有独特的价值。从认识顺序上看,在含“的”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领”是认知的参照点,是交际中人物关系的焦点,必须是明确的。也正因为如此,在人物关系介绍时,一般用有“的”的形式,而在在通过人物关系来指称一个人时,用无“的”形式。从篇章上看,首次出现的表示人物关系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倾向于加“的”,再次出现的倾向于不加“的”;介绍人物的篇章的含领属性偏正结构的篇名多加“的”;篇章中存在对比焦点的,无论是隐含还是显现都加“的”。对于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我们从语义的生成理解、语用方面做了考察。从总体上看,人物占有领属关系重在凸显其中的“领”,强调事物的所属,来自于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例子以及儿童语言习得的情况都能很好的说明这一点。从语用上说,加“的”的形式引出人物占有关系是新知的,相当于“Y是x的”,不加“的”的形式是已知的。对于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我们从对整体和部分关系的认识、部分的独立性、语用、使用频率上进行了考察。从人们对整体和部分的认识来看,当表示从整体认识部分时,凸显的是整体,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是新知的,整个偏正结构加“的”。当表示部分是已知的,根据整体来对其进行分类时,凸显的是部分,整体部分关系是已知的,整个结构不加“的”。同时,部分的独立性,以及说话人的语义中心和整个结构的使用频率都影响着“的”的隐现,加“的”强调整体,不加“的”强调部分。对于空间性领属偏正结构来说,当领属关系是默认的已知的信息的时候,不加“的”,是新知的信息的时候加“的”,要凸显的是“领”,对“领”的凸显在本质上是对领属关系的凸显。时间领属也有同样的特点。从上面的结论可以看出,不管是哪种关系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从认知的角度来说原型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凸显的是“领”,而不是“属”,尽管“属”是中心语。因此,原型的领属性偏正 结构,即加“的”的形式中的“领”所代表的信息一般是新知的,以其为中心所构建的领属关系也就具有新知性。不加“的”的形式的“领”是默认的已知的信息。81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r:A:兀aN4.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变换4.1领属性偏正结构所涉及的句法变换4.1.1关于句法变换句法变换一般指“不同的句型或句类之间有时可以相互变换,如主动句和被动句,陈述句和疑问句,肯定句和否定句以及一些特定旬式之间,都有变换关系”,(邢福义、吴振国,2002:177)基本的变换方式包括:省略、移位、插入、替代和复写。如果从生成语法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句法形式都是经过转换生成的,是一个从深层到表层,由基础形式到变换形式的过程。转换规则的主要有移位、删除、添加和替换,具体形式如:a.XY—YX转换b.XY—X转换c.X—XY转换d.X—X’转换表层的句法形式都是深层结构经过不同的转换规则生成的。对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变换的考察不仅要关注其表层形式之间的变换,更要关注由深层到表层之间的变换。4.1.2领属性偏正结构所涉及的句法变换现代汉语的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形式为“NPI(的)NP2”,从表层的句法形式来看,“NPl(的)NP2”可以发生移位、省略、插入和替代。移位如:他的眼睛瞎了一他瞎了眼睛省略如:他的眼睛瞎了一他瞎了/眼睛瞎了插入如:他的书被盗了一他收藏的书被盗了替代如:他的书被盗了一谁的书被盗了随着研究的深入,研究者并不仅仅关注不同句式之间形式上的变换,更关注其内在的联系。比如“他瞎了眼睛”究竟是怎样生成的?到底是“他的眼睛瞎了”中“眼睛”移到动词后形成的,还是存在一个深层形式“瞎了他的眼睛”中“他”移到动词前形成的?抑或是由其他方式生成的。又如为什么“他的眼睛瞎了”能省略为“他瞎了”而“他的书被盗了”不能省略为“他被盗了”,相反,“他的书被盗了”能省略为“他的被盗了”而“他的眼睛瞎了”不能省略为“他的瞎了”?又如“他的书”在插入动词“收藏”后,“他收藏的书”在语义上可以等价于“他的书”,而插入“喜欢”后变成“他喜欢的书”却并不一定等价于“他的书”?诸如此类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汉语语法理论分析中的问题,有的甚至是热点、难点问题。本章拟从谓词隐显、“领”或“属”的省略、“领”“属”分裂移位三个方面来讨论,并试图从领属的角度来加深认识,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4.2谓词隐显典型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在形式上是由一个表示“领”的名词和一个表示“属”的名词中间 加助词“的”构成的,如“NPl的NP2”。其中并没有谓词。但是从语义的理解上来看,“NPl”和“NP2”之间存在着一种述谓关系,能够激活某一特定的谓词,如:(113)周杰伦的歌很好听一周杰伦唱的歌很好听(114)小西的俏皮话使简佳很生气一小西说的俏皮话使简佳很生气(115)爸爸的花生米还没好呢一爸爸炒/吃的花生米还没好呢(116)妈妈的衣服还没干呢一妈妈洗/穿的衣服还没干呢例(113)(114)(115)(116)中“周杰伦的歌”一定是“周杰伦唱的歌”,“小西的俏皮话”一定是“小西说的俏皮话”,“爸爸的花生米”可能是“爸爸吃的花生米”,也可能是“爸爸炒的花生米”,“妈妈的衣服”可能是“妈妈洗的衣服”,也可能是“妈妈穿的衣服”。总之,当说出某个“领”和“属”时,就能激活相关的谓词。当这些谓词在句法上出现的时候,就形成“NPlV的NP2”,谓词“V”处于显现状态。相反,可以说“NPl的NP2”中“V”处于隐含状态。这里引入谓词隐含的概念主要是从生成的角度来考思考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语义特点。袁毓林(1995)对谓词隐含有详细的介绍①。根据袁毓林的谓词隐含观念,“鲁迅的小说”的深层语义结构有两类,分别是:a.鲁迅写/收藏小说一鲁迅写/收藏的小说一鲁迅的小说b小说写鲁迅一写鲁迅的小说一鲁迅的小说在a里面,鲁迅是“写”的施事,隐含的谓词不止一个。在b里面“鲁迅”是“写”的对象。因此,引入谓词隐含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表层的“NPl的NP2”形式中“NPI”和“NP2”在深层语义结构中的语义角色问题。这也是菲尔墨的格语法所关注的问题。菲尔墨(1968)认为不可分割的领属关系(主要是整体部分关系和亲属关系)和可以分割的领属关系的深层语义结构是不同的。不可分割的领属关系的“NP”在深层结构中是由一个名词“N”带强制性的名词附加语“D”构成,写作:NP—N(D)。可以分割的领属关系的“NP”在深层结构中是由一个名词“N”带上一个名词附加语“S”构成写作:NP—N(S)。②也就是说不可分割的领属关系的“NP”的表层形式是由作为中心的的名词的语义特征决定的,从配价的角度来说,这些名词是一价名词,如“头”“父亲”等。从菲尔墨(1968)可以看出,整体部分领属和亲属关系领属的“NP”在深层语义结构中并没有隐含谓词,而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的“NP”在深层语义结构中的谓词是“has”@。并没有说明“鲁迅写的书”这种情况。不过在谈到由动词派生出的像拉丁语的动词amoK爱)之类的名词。具体请参看袁毓林,《谓词隐含及其句法后果——“的”字结构的称代规则和“的”的语法语义功能》,《中国语文》1995年第4期,第241.255页。。参看菲尔墨《格“辨”》,胡明扬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62.65页、85.88页。固“真正的属格’结构——在英语中其结果或者是X’SY或者是XofY这种形式的NP——其来源是一句本来会是Xhas(有)Y的句子。”参见菲尔墨1968,第“页。83 ⑨博士学位论文IX)CTORALDISSEKfAnON时,菲尔墨指出“只要在分类时把这样一个动词列为和动词姗o(爱)有某种特殊关系的抽象名词”①但是和特定的动词有某种特殊关系的名词不一定都有派生关系,有些名词一定和某一动词有关系,如“话”肯定和“说”有关系,“他的话”一定是“他说的话”,“意见”一定和“提出”有关,“他的意见”一定是“他提出的意见”。正如胡明扬(2005)指出的“书”和“写”的关系,圆“某人写的书”一定是“某人的书”,虽然“某人的书”不一定是“某人写的书”。这是因为“某人写书”,“书”和“某人”建立了特定的关系。从菲尔墨(1968)的表述“属格’的最明显的塞逐查二是这样一类关系分句,原旬本身是Xhas(有)Y。”@“前面已经提到过一种引入一个名词来表示领属关系的修饰语成分的办法:把一句本身形式是‘XhasY’的句子嵌入NP。因为量妊二鱼凼送鱼在蚤塞土数鲤叠查全鱼童塞生起佳旦,所以需要用表示领属关系的内嵌句来源来解释可以分割的所有关系。”固中“最明显的来源之一”和“最好一句内嵌句在语义上的解释在全句意义中起作用”说明表领属关系的“XhasY”只是一个选择,并且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其语义关系最直接。但菲尔墨并没有排除其他的选择,如“他说话”“他提意见”“他写书”之类。因此我们可以把除了直接表示领有的“有”“领有”“拥有”的动词之外的其他的和名词之间有特殊语义关系的动词看成是领属性偏正结构“NPl的NP2”的深层结构中的成分。汉语中,这一动词可以在表层形式中出现,也可以不出现。也就是说深层的“他写字”经过名词化可以直接生成“他写的字”,也可以在从深层结构向表层结构转换的过程中删除谓词“写”,而直接形成“他的字”。也就是说“他写的字”和“他的字”都是由“他写字”经过转换生成的,但是“他写的字”只经历了插入“的”名词化这一步就生成了,而“他的字”经历了插入“的”名词化和删除谓词“写”两步才生成。这时,可以把“他写的字”称作谓词显现,而把“他的字”称作谓词隐含。通过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表示整体部分关系和亲属关系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并没有隐含谓词,因此,这里讨论的谓词的隐含和显现的问题主要涉及人物关系领有的领属性偏正结构。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除了直接表示领有的谓词外,还有哪些动词和名词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成领有关系。袁毓林初步调查的结果是表示制作、购置等含有【+获取】语义特征的动词。为了深入考察这一问题,我们将从两个方面来展开调查。一方面是通过大规模平衡语料库对谓词。amordei(上帝的爱)既可以表示“上帝的爱”又可以表示“对上帝的爱”。参见菲尔墨1968,第64.65页。o胡明扬(2005)翻译菲尔墨(1968)时的注50中指出“这样处理就有可能把和有关的动词缺乏词源联系的名词包括进来。我们会希望指出book(书)和动词write(写)有这种关系,从而说明yourbook(你的书)的歧义,lip:thebookwhichyouown(你所有的书)(一般的关系分旬修饰),和hebookwhichyouwrite(你写的书)”。参见菲尔墨《格“辨”》,胡明扬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25.126页。@参见菲尔墨《格“辨”》,胡明扬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62-63页。④参见菲尔墨《格“辨”》,胡明扬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85页。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roRALDISSERT枷ON显现形式进行调查,归纳其主要类型。同时通过删除显现谓词的方法来看谓词可以隐含的情况。另一方面针对单个的“NPl——的NP2”中可以出现的动词进行调查总结,并通过本族人的语感进行删除,归纳谓词隐含的制约因素。4.2.1谓词显现我们通过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调查了“人名+动词+的+普通名词”的模糊匹配语料,共得到符合要求的例子373例。之所以选择“人名”作主语的例子是因为“人”是最自然、最好的领有者。而普通名词又是常规的“被领有者”。因此这里只以“人名+动词+的+普通名词”为例来说明问题。出现的动词有以下210个:率领、领导、带领、领衔、起兵、称帝、逝世、病逝、受训、吃药、成亲、补天、造人、调离、牺牲、殉国、打虎、回来、谋叛、复辟、表演、约定、面临、上任、演出、即位、到达、执政、演讲、上学、在世、死、生活、临朝、发呆、致富、入席、成长、回家、出走、自杀、逃荒、工作、演说、前进、讲演、说话、预期、说、治水、任职、求助、受难、研究、改革、隐居、搬来、割爱、洗澡、独裁、起义、出生、当选、起兵、读书、失踪、建立、统治、盘踞、困守、乘坐、驾驶、使用、用、睡觉、睡、住、进、看到、讲、说过、干、遭、提出、报告、作、叙述、反映、兼管、搞、指挥、主持、带、集合、增调、指挥、捕、推荐、献、付出、组成、钟爱、寄存、招收、留下、忘掉、做、题词、得到、把守、宣扬、理解、发表、谈、生养、死去、埋伏、举起、送来、拿来、传达、带来、打来、握有、公布、佩戴、搜集、钓鱼、留下、叫、流、送、抛出、中意、瘫痪、搬来、留下、熟悉、经营、发现、试验、端来、预言、丢、去、选择、遗留、制出、带回、买回、兼任、派遣、派来、派去、送来、发来、递来、作、合作、创作、制作、写、编制、画、书写、手书、手写、著、演奏、制成、编导、导演、排演、表演、跳、设计、创造、主办、开出、发起、起草、培育、发明、创办、创建、开办、创立、揭示、扮演、主演、饰、编纂、整理、主编、翻译、想出、著书、开辟、设想、得出、作过、取得、推出、倡导、指引、发出、树立、鼓吹、推行、散布下面根据动词类别的不同分别进行考察。4.2.1.1动词为动宾结构和一价动词在显现的谓词里,有的动词本身就是动宾结构,如:起兵、称帝、受训、上任、吃药、成亲、发呆、治水、补天、造人、致富、殉国、打虎、谋叛、即位、执政、上学、在世、临朝、入席、回家、逃荒、说话、任职、求助、受难、割爱、起兵、读书、题词、钓鱼、著书这类动词如果再加上主语直接就构成了一个述谓结构,如“窦武起兵”“拿破仑称帝”“女娲补天”。还有的动词从配价上来说是一价动词,如:逝世、病逝、牺牲、死、生活、成长、出走、自杀、工作、演说、讲演、洗澡、独裁、起义、8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咖ON出生、当选、失踪、睡觉、睡、死去、瘫痪、前进、演讲动宾结构除了动词为三价动词,如“送”,可以带两个宾语,说“送他一本书”外,二价动词构成的动宾结构不能再带宾语,如上面的“称帝”“回家”“钓鱼”等。一价动词本身都不能带宾语,但是这并不影响它们和前面的主语构成一个从句去修饰一个名词。这样的情况根据名词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类:4.2.1.1.1“NP2”是“消息、事情”类名词“NP2”是“消息、事情”类名词,如“消息”“噩耗”“情况”“事情”“故事⋯‘阴谋”“丑剧”等。“NPI+VP”是“事情、消息”的具体内容。这类形式中的“VP”可以省略,如:(117)窦武起兵的消息一窦武的消息女娲补天的故事一女娲的故事女娲造人的故事一女娲的故事卫毅牺牲的事情一卫毅的事情张勋复辟的丑剧一张勋的丑剧马寅初吃药的情况一马寅初的情况杨宗保殉国的噩耗一杨宗国的噩耗此类“NPl+V】)+的+NP2”中的“VP”之所以可以省略,是因为“NPl”是事件的主体,“NP2”是对事件的概括性表述,“NPl”可以领有“NP2”,但是,“NPl+的+NP2”包含的语义内容要比“NPI+VP+的+NP2”多,如“女娲补天的故事”和“女娲造人的故事”省略后都是“女娲的故事”。4.2.1.1.2“NP2”是“时间”类名词“NP2”是“时间”类名词,如“年代”“翌日”“后期”“时候”“时代”“时期”“瞬间”等。“NP2”为事件“NPI+VP”的时间。这类形式中的“VP”不可以省略,如:(118)阿育王即位的年代一?阿育王的年代奥斯曼执政的后期一?奥斯曼的后期玻尔演讲的那一天一?玻尔的那一天爱迪生上学的时候一?爱迪生的时候徐悲鸿生活的年代一?徐悲鸿的年代黎小玲发呆的瞬间一?黎小玲的瞬间这类结构里的“VP”之所以不能省略,是因为时间是事件发生的时间,这时事件的当事人不领有时间。4.2.1.1.3“NP2”是“处所”类名词“NP2”是“处所”类名词,为事件“NPI+VP”的处所。这类形式中的“VP”有时可以省略,有时不能。如: (119)文天祥睡的床一文天祥的床李龙工作的学校一李龙的学校彭越起兵的老家一彭越的老家杨四爷睡觉的西屋一杨四爷的西屋武松打虎的景阳岗一?武松的景阳岗蒋介石洗澡的地方一?蒋介石的地方谢婉霞任职的劳斯莱斯设计部门一?谢婉霞的劳斯莱斯设计部门当“NP2”表示处所时,多为事件“NPI+VP”发生的处所,如“蒋介石洗澡的地方”是事件“蒋介石洗澡”发生的“地方”,可以说成“蒋介石在这个地方洗澡”。这时事件的主人公和地点一般不被理解为领属关系,又如:(120)我上车的地方不就是医院吗?(皮皮《比如女人》)例(120)中“我上车的地方”并不是“我的地方”,同样“武松打虎的景阳岗”也并不是“武松的景阳冈”。这里的人对处所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占据关系,因此,不能理解为领属关系。如果“NP2”表示单位,如学校、医院等,“NPI”在那里工作,一般可以省略为“NPI+的+NP2”,如“李龙工作的学校”可以说成“李龙的学校”,又如下面例(121)(122)(123)中的“周小英的学校”“老徐机关”“他的医院”和“他女儿的幼儿园”。(121)周小英的学校紧挨着老徐机关,学校的伙食不好,她便在老徐机关的食堂里吃饭。(叶兆言《不娶我你后悔一辈子》)(122)前些天,我的医生朋友祁洛,建议我应该到他的医院去一趟。(陈染《私人生活》)(123)只是他女儿的幼儿园,不是外单位那个,而是本地居委会办的。(刘震云《一地鸡毛》)不过,如果“NP2”自身就是一个领属结构,那么“VP”一般不能省略,如“谢婉霞任职的劳斯莱斯设计部门”中的“设计部门”前有“劳斯莱斯”,一般不说“谢婉霞的劳斯莱斯设计部门”,如果去掉“劳斯莱斯”,可以说“谢婉霞的设计部门”。“孔子出生的老家”可以省略为“孔子的老家”,“彭越起兵的老家”可以省略为“彭越的老家”,和“老家”这个词的语义有关,它是一个一价名词,本身就属于某人。“杨四爷睡觉的西屋”可以省略为“杨四爷的西屋”,不管是“杨四爷”长期还是临时领有“西屋”,都可以说“杨四爷的西屋”。“文天祥睡的床”中“床”可以看做工具,也可以看做处所,直接省略为“文天祥的床”。4.2.1.1.4“NP2”是抽象名词“NP2”是抽象名词,表示事件“NPI+VP”的某方面的性质,这类形式中的“VP”一般可以省略。如:(124)吕布入席的步子一吕布的步子87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枷ON吴荣回家的次数一吴荣的次数魏静自杀的心情一魏静的心情里根演说的身姿一里根的身姿武松打虎的架势一武松的架势玻尔讲演的声调一玻尔的声调贝尔求助的呼声一贝尔的呼声凌红割爱的理由一凌红的理由赵文安说话的神情一赵文安的神情赵青石说话的口吻一赵青石的口吻王金保致富的轨迹一王金保的轨迹例(124)中的“步子”“次数”“心情”“身姿”“架势”“声调”“呼声”“理由”“神情”“口吻”等都是一价名词,表示事件“NPI+VP’’在某方面的性质,如“吕布入席的步予”,“入席”是对“吕布的步子”的进一步限定。当“NP2”是抽象名词,事件“NPI+VP”还可以是“NP2”的具体内容或相关情况,这类形式中的“VP”一般不能省略。也有例外。如:(125)夏禹治水的工程一夏禹的工程王伦起义的史料一王伦的史料耶稣受难的情调一?耶稣的情调肖邦逝世的哀乐一?肖邦的哀乐张建刚失踪的背后一?张建刚的背后袁世凯当选的结果一?袁世凯的结果胡凤莲出走的结尾一?胡风莲的结尾袁世凯独裁的政治局面一?袁世凯的政治局面例(125)中“夏禹治水的工程”中“夏禹”是“治水工程”的主要执行者和指挥者,因此可以说“夏禹的工程”;“王伦起义的史料”中“史料”是关于“王伦起义”的,王伦是事件的主人公,关于“王伦起义”的“史料”也就是关于“王伦”的“史料”,“王伦的史料”包括“王伦起义的史料”,去掉“起义”后,“王伦的史料”的语义范围更广;而“肖邦逝世的哀乐”是“肖邦逝世”时奏的“哀乐”,是与事件相关的情况,不说“肖邦的哀乐”。从上面的情况可以看出,当显现的动词为动宾结构和一价动词,根据“NP2”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NP2”是“消息、事情”类名词、“时间”类名词、“处所”类名词和事件某方面的性质、具体内容和相关情况的抽象名词。其中“时间”类时,“VP”不能省略,“处所”类名词有的可以省略有的不可以,“NP2”是事件的具体内容或相关情况类抽象名词时“VP”一般不能省略。 4.2.1.2动词为二价动词检索到的例子中的二价动词主要有:率领、领导、带领、领衔、调离、回来、表演、约定、面临、演出、到达、预期、说、研究、改革、隐居、搬来、建立、统治、盘踞、困守、乘坐、驾驶、使用、用、住、进、看到、讲、说过、千、遭、提出、报告、作、叙述、反映、兼管、搞、指挥、主持、带、集合、增调、指挥、捕、推荐、献、付出、组成、钟爱、寄存、招收、留下、忘掉、做、得到、把守、宣扬、理解、发表、谈、生养、埋伏、举起、送来、拿来、传达、带来、打来、握有、公布、佩戴、搜集、留下、叫、流、送、抛出、中意、搬来、留下、熟悉、经营、发现、试验、端来、预言、丢、去、选择、遗留、制出、带回、买回、兼任、派遣、派来、派去、送来、发来、递来、作、合作、创作、制作、写、编制、画、书写、手书、手写、著、演奏、制成、编导、导演、排演、表演、跳、设计、创造、主办、开出、发起、起草、培育、发明、创办、创建、开办、创立、揭示、扮演、主演、饰、编纂、整理、主编、翻译、想出、开辟、设想、得出、作过、取得、推出、倡导、指引、发出、树立、鼓吹、推行、散布下面根据语义将该类动词进行分类考察。4.2.1.2.1动词为“率领”类“率领”类动词主要有“率领”、“领导”、“带领”,后面接表示集体或队伍的名词。其述谓结构形式是“某人+率领+集体或队伍”。具体类别有:第一、“团”类集体,如“代表团”、“服务团”。“代表团”用“带领”不用“领导”。“代表团”前面的“率领”一般不能省略,如:(126)法拉赫率领的代表团一?法拉赫的代表团丁玲领导的西北战地服务团一丁玲的西北战地服务团第二、“军”“队”“组”类集体,如“队伍”“部队”“小组”等。这类名词前“率领”和“领导”都可以用。这类结构一般都可以省略动词。如:(127)李秀成率领的队伍一李秀成的队伍林锵云领导的部队一林锵云的部队丁肇中领导的小组一丁肇中的小组刘永福率领的黑旗军一刘永福的黑旗军卢冬生率领的独立师一卢冬生的独立师杨虎城率领的十七路一杨虎城的十七路王震领导的三五九旅一王震的三五九旅冯白驹领导的琼崖纵队一冯白驹的琼崖纵队有时,和“黑旗军”、“十七路”比起来,有的队伍只是一个集体并没有严格的建制,这时动词一般多用“带领”。动词也可省略。如:89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l:A1rION(128)张永华带领的突击队一张永华的突击队孙玉香带领的马车队一孙玉香的马车队第三、组织机构,动词一般为“领导”。这类结构中的动词一般不能省略。如:(129)蔡元培领导的教育部一?蔡元培的教育部张怀连领导的电池厂一?张怀连的电池厂丁志辉带领的医院一?丁志辉的医院第四、队伍、集体的成员,这类结构的动词一般也不能省略。如:(130)乌瓦洛夫率领的地质普查队员一?乌瓦洛夫的地质普查队员第五、政治运动,动词只能用“领导”,这类结构里的动词都可以省略,如:(131)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一陈胜、吴广的农民起义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一孙中山的辛亥革命4.2.1.2.2动词为“倡导”类“倡导”类动词包括:倡导、推出、指引、宣扬、发出、鼓吹、推行、散布等。后面的名词多为口号、路线、观点类名词。结构中的动词一般都可以省略,如:(132)克林顿推出的口号一克林顿的口号波普尔倡导的科学一波普尔的科学毛主席指引的道路一毛主席的道路林彪宣扬的天才论一林彪的天才论毛主席发出的号召一毛主席的号召陈独秀鼓吹的路线一陈独秀的路线4.2.1.2.3动词为“创作”类“创作”类的动词主要有“作”“创作”“制作”“合作”“著”“写”“画”“创造”“编制”“制成”“导演”“排演”“编导”“演奏”“表演”“跳”等。其后面的名词都是表示“创作”的作品。并且这些动词大都能够省略。如:(133)赵飞燕跳的舞一赵飞燕的舞徐悲鸿画的马一徐悲鸿的马古戎创作的浮雕一古戎的浮雕第谷编制的星表一第谷的星表方孝孺写的草字一方孝孺的草字马约尔制作的挂毯一马约尔的挂毯萨拉萨蒂演奏的曲目一萨拉萨蒂的曲目戈理基作的长篇小说一戈理基的长篇小说谢·爱森斯坦导演的电影一谢·爱森斯坦的电影90 江菁表演的舞蹈《⋯⋯之间》一江菁的舞蹈《⋯⋯之间》但是从语料中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创作类的动词都可以省去,动词的省略虽是出于经济的需要,但是要以语义明确为标准,如果省去后语义不明确,也不行。后面的名词创作的必须是作品,如果是作品的内容则动词一般不能省略。如:·(134)诺尔德画的舞蹈形象一?诺尔德的舞蹈形象鲁迅写的浙江的风光一?鲁迅的浙江的风光文征明书写的岳飞词《满江红》一?文征明的岳飞词《满江红》有时排演的剧本的导演和剧本的作者并不是同一个人,如果剧本的作者在作品前出现,则动词不能省略。如:(135)阿·.波波夫排演的阿·托尔斯泰的《苦难的岁月》一?阿·波波夫的阿·托尔斯泰的《苦难的岁月》值得关注的还有表示创作类的动词“设计”“创造”“起草”,一般都不能省略,如:(136)张守义设计的封面一?张守义的封面莎士比亚创造的安哲鲁一?莎士比亚的安哲鲁列宁起草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二大党章一?列宁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二大党章这大概是“设计”“起草”的并不是作品的最终形式。比如“起草”的意思是“打草稿”,同样“设计”出来的一般都是样品和蓝图。4.2.1.2.4动词为“创建”类“创建”类动词主要包括“主办”“创立”“创办”“创建”“开办”“建立”等。这类结构中的动词一般都可以省略,如:(137)孔子创立的学派一孔子的学派空海创立的真言宗一空海的真言宗慕容冲建立的西燕一慕容冲的西燕孙鹏飞开办的汽运公司一孙鹏飞的汽运公司范长江创办的国际新闻社一范长江的国际新闻社4.2.1.2.5动词为“发明”类“发明”类动词主要包括“发明”“发现”“提出”“揭示”“设想”等,谓词在结构中一般都能省略。如:(138)瓦特发明的蒸汽机一瓦特的蒸汽机孟德尔发现的遗传规律一孟德尔的遗传规律爱因斯坦提出的相对论一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马克思揭示的分配原理一马克思的分配原理其中“揭示”和“设想”有时不能省略,如:91 (139)巴甫洛夫揭示的规律一?巴甫洛夫的规律欧文设想的社会制度一?欧文的社会制度4.2.1.2.6动词为“取得”类动词为“得出”“取得”类结构中的谓词可以省略。如:(140)毛泽东得出的结论一毛泽东的结论-恩格斯作过的结论一恩格斯的结论郭玉璞取得的成绩一郭玉璞的成绩陈士发取得的成就一陈士发的成就4.2.1.2.7动词为“饰演”类动词为“饰演”类,如果后面的名词是人物角色或影、视、剧作品,一般可以省略。如:(141)赵丹饰的李时珍一赵丹的李时珍杨华生扮演的伪警察一杨华生的伪警察严顺开主演的《阿Q正传》一严顺开的《阿Q正传》4.2.1.2.8动词为“编译”类“编”“译”类动词一般可以省略,有时不能省略。如:(142)郭老主编的文论丛书一郭老的文论丛书巴若夫整理的民间童话一巴若夫的民间童话赫尔德尔编纂的民歌集一赫尔德尔的民歌集巴金翻译的屠格涅夫散文诗一?巴金的屠格涅夫散文诗林纾翻译的美国作家斯陀夫人的小说一?林纾的美国作家斯陀夫人的小说从以上典型的不同类别中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规律:谓词可以省略的都是某人因为从事谓词所代表的动作而获得了对“NP2”的所有权,因此可以省略。由此,我们认为,虽然“NPl+Ⅵ)+的+NP2”中的“VP”是一个开放的类,但是通过调查发现“VP”隐含的规律其实和所有权的建立有关:一方面,可以通过某种动作行为建立所有权,另一方面享有所有权后可以采取某些动作行为。其中可以省略的动词一般表示可以建立所有权的动作行为,或是享有所有权后可以行使的动作行为。如:表示建立所有权的动作行为。如:(143)郑木海捕的鱼一郑木海的鱼释迦招收的弟子一释迦的弟子窦武集合的部队一窦武的部队宝岜想出的办法一宝崽的办法张半仙开出的良方一张半仙的良方耶路里搬来的冰雪一耶路里的冰雪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HON骊姬生养的d,JL奚齐一骊姬的d,JL奚齐表示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行使的动作行为。如:(144)林大立送来的美酒一林大立的美酒吴铸人留下的名片一吴铸人的名片袁世凯派遣的代表一袁世凯的代表吴志葵派来的救兵一吴志葵的救兵黄绍弦埋伏的部队一黄绍弦的部队蒋介石增调的援兵一蒋介石的援兵我们需要注意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的情况:拥有所有权的一定有使用权,但是拥有使用权的不一定就拥有所有权。即使这样,语言的表达也把享有使用权用所有权的形式来表达,我们称之为暂时领有。例如t(145)史秀斌使用的设备一史秀斌的设备文天祥住的囚室一文天祥的囚室陈荣材住的房间一陈荣材的房间丁鹏驾驶的飞机一丁鹏的飞机有时即使有使用权,也不一定能用领有的形式来表达,这和使用的对象有关,如:(146)孙尚香乘坐的风辇一孙尚香的风辇张作霖乘坐的包车一张作霖的包车任岐乘坐的巨型客机一?任岐的巨型客机那些不能省略其中谓词的多是和所有权没有关系的动作行为。如:(147)王宽看到的情况一?王宽的情况毛主席推荐的书一?毛主席的书曾小法谈的细节一?曾小法的细节袁世凯中意的宪法一?袁世凯的宪法哥伦布到达的地方一?哥伦布的地方唐伯虎发现的石门一?唐伯虎的石门勒威耶预言的位置一?勒威耶的位置奥斯定钟爱的原型说一?奥斯定的原型说爱因斯坦理解的上帝一?爱因斯坦的上帝总之,当显现的动词为二价动词,一般可以省略“VP”的,主要有“率领”类、“倡导”类、“创作”类、“创建”类、“发明”类、“取得”类、“饰演”类、“编译”类动词。谓词可以省略的都是某人因为从事谓词所代表的动作而获得了对“NP2”的所有权。由此我们认为,虽然“NPl+vP+的+NP2”中的“VP”是一个开放的类,但是“VP”隐含的规律其实和所有权93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阱唧ON"的建立有关,一方面,可以通过某种动作行为建立所有权,另一方面享有所有权后可以采取某些动作行为。其中可以省略的动词一般是表示可以建立所有权的动作行为,或是享有所有权后可以行使的动作行为。有时,语言的表达也把享有使用权用所有权的形式来表达,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暂时领有。4.2.2基于语感的调查在语料库检索的基础上,我们又以“小王的书”为框架,对大学一年级的新生进行了调查,目的是从语感上对谓词隐含跟某人因从事谓词所代表动作而获取所有权这一规律进行验证。调查方式是让被调查者根据框架提供的内容,填入一个动词,整个结构在语义上也能成立。共收到有效调查问卷57份。每个动词的具体次数标在后面的括号里。具体如下:写(55)、读(44)、看(44)、买(43)、卖(41)、拿(40)、丢(35)、撕(33)、扔(32)、偷(32)、捡(31)、借(31)、说(23)、抢(22)、喜欢(21)、编写(19)、送(17)、翻(14)、给(14)、听(14)、抄(13)、抱(12)、收藏(12)、收(10)、发(9)、画(9)、租(9)、复印(7)、提(7)、背(8)、用(8)、还(6)、念(6)、谈论(6)、挑(6)、想(6)、整理(6)、搬(5)、出版(5)、创作(5)、掉(5)、订(5)、收购(5)、讨厌(5)、找(5)、包装(4)、放(4)、换(4)、批改(4)、取(4)、淘(4)、想看(4)、要(4)、做(4)、传(3)、寄(3)、剪(3)、鉴赏(3)、讲(3)、捐(3)、介绍(3)、领(3)、描(3)、骗来(3)、烧(3)、收集(3)、踢(3)、找到(3)、拆(2)、储存(2)、带((2)、订制(2)、翻译(2)、看见(2)、扛(2)、啃(2)、梦见(2)、收到(2)、摔(2)、要卖(2)、赠(2)、折(2)、裁(1)、查(1)、带(1)、盗版(1)、发行(1)、翻阅(1)、改(1)、改写(1)、规划(1)、交(1)、举(1)、卷(1)、扛(1)、拍卖(1)、评(1)、涂(1)、修订(1)、修改(1)、宣传(1)、研究(1)、用(1)、有(1)、憎恨(1)、装(1)、装订(1)、自学(1)其中出现次数超过50次的是“写”,超过40次的是“读、看、买、卖、拿”。可以看出,共现频率最高的“写”也正是最容易省略的,“小王写的书”肯定是“小王的书”。这说明对于“书”来说通过创作而建立领属关系才是最原型的。另外的共现频率高的如“读”“看”“拿”“买”“卖”“拿”等,在语境中也可以省略为“小王的书”。而有些可以隐含的动词如“收藏”“赠”出现频率却较低。这也从语感上验证了上面所说的谓词可以省略的都是某人因为从事谓词所代表的动作而获得了对“NP2”的所有权。4.2.3‘‘flPl”的语义角色与谓词隐含上面的考察,从语义角色上看“NPl”都是施事,施事作为动作者通过某个动作而和某物建立起领有关系。如“鲁迅的散文”中“鲁迅”可以通过“收藏”“创作”等方式而和“散文”建立领属关系,“鲁迅”在深层语义上表示施事,在句法上出现在动词的前面。但有时,隐含的谓词还可能出现在“NPl”的前面,“鲁迅的散文”还可能是“写鲁迅的散文”,这时“鲁迅”94 就成了“写”的宾语。因此,对作为领的“NPI”的深层语义角色进行考察,能更好地帮助我们认识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语义特点。4.2.3.1“NPI”为受事当领属性偏正结构的“NPI”为受事时,隐含的谓词位于“NPI”之前,如前面所举的“写鲁迅的散文”。这类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情况是,“NP2”是作品类,NPI为NP2的内容,如:(148)毛泽东的传记一写毛泽东的传记维纳斯的雕像一刻画维纳斯的雕像王---d'的故事一讲王Zd,的故事李小龙的电影一演李小龙的电影刘永好的新闻一报道刘永好的新闻这类结构中的谓词如果隐含,整个结构是一个歧义的结构,如“毛泽东的传记”可能是“毛泽东写的传记”或“毛泽东收藏的传记”甚至“毛泽东看的传记”。究竟怎么理解,要联系具体的语境和人们对“NPI”的认识,例如“李小龙的电影”更倾向于表示“李小龙演的电影”,这是因为“李小龙”是电影明星。而“刘永好的新闻”则更倾向于表示“报道刘永好的新闻”,因为刘永好不是记者,是企业家、名人。一种情况是NP2是工具,可以通过特定动作作用于NPI,如t(149)车门的钥匙一开车门的钥匙窗户的帘子一遮窗户的帘子网球的球拍一打网球的球拍例(149)中的“钥匙”“帘子”“球拍”都是工具,例如可以说“用钥匙开车门”“用帘子遮窗户”“用球拍打网球”。上面的偏正结构还可以进一步省略为“门钥匙”“窗帘”“网球拍”。4.2.3.2“NPI”为与事当领属性偏正结构的“NPI”为与事时,隐含的谓词可以是“V给”或单个的介词,位于“NPI”之前。这类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情况是“V给X的Y”形式,如:(150)你的电话一打给你的电话我的信件一写给我的信件女朋友的礼物一送给女朋友的礼物我的任务一交给我的任务如果单说“你的电话”可能会有歧义,既可以是“你打的电话”,也可以是“打给你的电话”。另一种情况是“开我的玩笑”之类的固定形式,这里的偏正结构一般不是独立的。如:9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TIoN(151)帮我的忙一给我帮忙放他的鸽子一对他放鸽子说他的坏话一对他说坏话忙儿子的事一为儿子忙事这类情况中“帮忙”是离合词,“放鸽子”“说坏话”是习用语,因此“我的忙”“他的鸽子”“他的坏话”一般不能单说,而“忙事”不是固定结构,因此“儿子的事”可以单说。这种结构里的偏正结构有时也是有歧义的,如“灭他的灯”,这句话在特定的场景中表示“对他灭灯”,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是一个新派交友节目,台上有24位女嘉宾,每个女嘉宾上台后都要打开自己位置的灯,当男嘉宾出来后,女嘉宾如果不喜欢,就灭了自己的灯,但是灭灯是针对男嘉宾的。主持人经常问“你为什么灭他的灯”,这里的“灭他的灯”就是“对他灭灯”。同样如果男嘉宾进入男生权利之后,可以上台灭掉自己不喜欢的女嘉宾的灯,这时主持人会说“请上前灭掉你不喜欢的女嘉宾的灯”,这时,“灭女嘉宾的灯”中“女嘉宾的灯”指“女嘉宾亮着的灯”。4.2.3.3“NPl”为时间当“NPl”为时间时,一般表示事件发生的时间,人们可以把某个时间发生的事情归入某个时间,而事件内的成分也就能被事件发生的时间领有。“NPl”为时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NP2”为表示事件的抽象名词,而隐含的谓词多为表示事件发生的动词,如:(152)十月举行的世界杯一十月的世界杯七月份召开的住宅会议一七月份的住宅会议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一下午的新闻发布会最近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一最近的全国科学大会例(152)中隐含的谓词为“召开”“举行”都表示事件的发生,如果变成“结束”则不能隐含。如:(153)今天结束的会议一?今天的会议一种情况是“NP2”为事件内的成分。可以是事件的结果,如:(154)上月达成的协议一上月的协议去年完成的产值一去年的产值去年实现的利润一去年的利润几十年奋斗的成就一几十年的成就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一建国以来的法律可以是事件中的主体,如:(155)当时革命的主力军一当时革命的主力军96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rAnON近几年涌现的新秀一近几年涌现的新秀二月份上市的蔬菜一二月份上市的蔬菜五年毕业的大学生一五年毕业的大学生可以是事件的客体,如:(156)新近抓拍的作品一新近的作品六一年发表的历史剧一六一年发表的历史剧六二年发行的梅兰芳小型张一六二年发行的梅兰芳小型张可以是事件的相关属性,如:(157)十年改革的经验一十年的经验上半年出生的人数一上半年的人数但并不是所有的事件的内容都可以被时间所领有,对比下面的例子:(158)一九九三年元旦创刊的周报一?一九九三年元旦的周报二月八日出版的《世界周刊》一二月八日的《世界周刊》同样是报刊,人们倾向于将其归为某天的出版物,而不是其他内容,这和人们的认识有关。我们认为谓词隐含是在特定的语境下人们为了表达的经济性而进行的,它的一个首要条件就是保证语义的明确性。4.2.3.4“NPl”为处所当“NPI”为处所时,一般表示事件发生的处所,或事物存在的位置,或事物的来源,具体情况如:(159)场上发生的事情一场上的事情国内组装的磁带一国内的磁带外地出版的书籍一外地的书籍国内生产的粮食一国内的粮食以上处所表示事情发生的地点,如“国内生产的粮食”表示“生产”的事件发生在“国内”。(160)头上戴的珠翠一头上的珠翠屋里堆的粮食一屋里的粮食身上穿的衣服一身上的衣服报上登的消息一报上的消息门前停放的汽车一门前的汽车以上例子中的处所表示事物存在的位置,如“头上戴的珠翠”表示“珠翠”的位置是“头上”。(161)从西域引进的苜蓿一西域的苜蓿向各地征得的草案一各地的草案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TIaN从心中流露的东西一心中的东西向国外借来的贷款一国外的贷款从家里带来的东西一家里的东西例(161)中隐含的谓词不仅有动词,还有介词“从/向”,介词加“NPl”表示事物的来源。另外,“NPl”还可以表示范围,如:(162)在党内发表的言论一党内的言论例(162)中的“党内”表示“言论”范围。总之,“NPI+VP+的+NP2”中的“VP”隐含的情况,从“NPl”的语义角色来看,除了施事角色以外,“NPl”可以是受事、与事、时间、处所。“NPI”为受事的情况包括:一是“NP2”是作品类,NPl为NP2的内容:一是NP2是工具,可以通过特定动作作用于NPl。“NPl”为与事的情况有:“V给x的Y”形式和“开我的玩笑”之类的固定形式。“NPl”为时间的情况有:(一)“NP2”为表示事件的抽象名词,它隐含的谓词多为表示事件发生的动词;(二)“NP2”为动词所表示的事件的结果、主体、客体和相关属性。当“NPl”为处所时,一般表示事件发生的处所,或事物存在的位置,或事物的来源,还有范围。综上所述,当显现的动词为动宾结构和一价动词时,根据“NP2”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NP2”是“消息、事情”类名词、“时间”类名词、“处所”类名词和事件某方面的性质、具体内容和相关情况的抽象名词。其中“时间”类时,“VP”不能省略,“处所”类名词有的可以省略有的不可以。“NP2”是事件的具体内容或相关情况类抽象名词时,“VP”一般不能省略。当显现的动词为二价动词,一般可以省略“VP”的主要有“率领”类、“倡导”类、“创作”类、“创建”类、“发明”类、“取得”类、“饰演”类、“编译”类动词。可以看出谓词可以省略的都是某人因为从事谓词所代表的动作而获得了对“NP2”的所有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NPl+VP+的+NP2”中的“VP”是一个开放的类,但是“VP”隐含的规律其实和所有权的建立有关,一方面,可以通过某种动作行为建立所有权,另一方面享有所有权后可以采取某些动作行为。因此其中可以省略的动词一般表示可以建立所有权的动作行为,或是享有所有权后可以行使的动作行为。有时,语言的表达也把享有使用权用所有权的形式来表达,这种情况称为暂时领有。“NPl+VP+的+NP2”中的“VP”隐含的情况,从“NPl”的语义角色来看,除了施事角色以外,“NPl”可以是受事、与事、时间、处所。“NPI”为受事的情况包括:一是“NP2”是作品类,NPl为NP2的内容;一是NP2是工具,可以通过特定动作作用于NPl。“NPl”为与事的情况有:“V给X的Y”形式和“开我的玩笑”之类的固定形式。“NPl”为时间的情况有:(一)“NP2”为表示事件的抽象名词,它隐含的谓词多为表示事件发生的动词;(二)“NP2”为动词所表示的事件的结果、主体、客体和相关属性。当“NPl”为处所时,一般表示事件发98 生的处所,或事物存在的位置,或事物的来源,还有范围。4.3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或“属”的省略领属性偏正结构在语义上可以分为“领”和“属”两部分,在句法上由三部分组成:“NPl”、“NP2”和“的”(有时可以省略),如“李启铭的爸爸”“葛优的头发”“袁立的照片”等。当这些偏正结构进入句子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并不以完整的形式出现,只是部分出现。有的只出现“NPl镇”,如:(163)自行车(的链条)坏了孩子(的肚子)饿了那个战士(的腿)瘸了老人(的耳朵)聋了有的只出现“NPI镇+的”,如:(164)我的(信)已经领走了,他的还没有领。中文系的(学生)还没有来。厨房的(开关)坏了,客厅的还好。有的只出现“NP2_”,如:(165)(某人)儿子考上了大学。(某人)胳膊受伤了。(某汽车)手刹坏了,脚刹还能用。有时甚至出现“的N-P2属”的情况,如:(166)因为从那里面,看见了被压迫者的善良的灵魂,的辛酸、的挣扎⋯⋯(鲁迅《祝中俄文字之交》)(转引自崔应贤:2004.135)(167)由此而北,蒙古的风沙、的牛羊、的天幕,又在招邀着我。(朱自清《“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同上)我们把这些以不完整形式出现的领属性偏正结构,称为领属性偏正结构的成分省略,包括:(A)“领”的省略:乱(NPI)的NP2b.(NPl的)NP2(B)“属”的省略:a.NPl的(NP2)b.NPl(的NP2)如果把领属的不同语义类型,即亲属关系领属、整体部分领属、人物占有领属三种情况考虑进去,领属性偏正结构“领”和“属”的省略又可以分为:(A)亲属关系领属中“领”的省略:(NPI镬的)NP2_(B)整体部分领属中“领”的省略:(NPl铺的)NP2_整体部分领属中“属”的省略:NPl鹱(的NP2_)(C)人物占有领属中“领”的省略:(NPl粳的)NP2_人物占有领属中“属”的省略:NPI顿的(NP2_)亲属关系领属中能省略的只有“NPl赣的”,如“小王的爸爸”在篇章中可以直接表述为“爸爸”,而不能用“小王的”或“小王”来转指,只能向别人介绍“小王的爸爸”时能说“这是小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l池DISSERT棚aN王的爸爸”或“这是爸爸”,而不能说“这是小王的”或“这是小王”。整体部分领属中能省略“NPl镊的999如“眼睛盯着前方”;也能省略“的NP2_”,如“小王瘸了’’。但不能只省略“NP2_”,如不说“小王的瘸了”。人物占有领属中能省略“NPl锾的”,如“书包放在了桌子上”;也能省略“NP2_”,如“小王的放在了桌子上”。但不能省略“的NP2一”,如不说“小王(的书包)放在了桌子上”。总体上可以看出,在语篇中“NPl镬的”都可以省略,而直接用中心语“NP2一”。另一方面从转指的角度看,出现了下列情况。NPI颁的NPl颁亲属关系领属一整体部分领属一+人物占有领属+一因此,对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和“属”的省略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从篇章的角度探寻“NPl镬的”省略的规律,另一方面可以从转指的角度探寻不同语义类型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NP2_”的省略问题。为什么亲属关系领属中“NPl镇的”和“NPl曩”都不能转指中心语?为什么整体部分领属中“NPI镬”可以转指,而“NPI领的”不能转指中心语?为什么人物占有领属中“NPl犊的”可以转指,而“NPI囊”不能转指中心语?这三种情况有无内在联系,能不能用统一的规律去解释?4.3.1以往研究的回顾一直以来领属性偏正结构的成分省略都是汉语语法研究所关注的对象,一般多是放在“的”字结构或助词“的”的研究中进行,如“的”的性质,“的”子结构的转指等。主要包括范继淹(1979)、朱德熙(1983)、陆俭明(1983)、黄国营(1982)、古川裕(1989)、袁毓林(1994)、沈家煊(1999)等,从句法上对领属性偏正结构中名词的省略研究主要有孔令达(1992)、袁毓林(1994)、刘春卉(2010)等。徐赳赳(2010)从联想回指的角度研究了篇章中的“领”的省略。对于“领”和“属”的省略,不仅仅是要描写那些类型的“领”或“属”可以省略,关键是解释为什么可以省略。从句法的角度来考察主要是“属”的省略问题,一种情况是“属”省略后“NP的”可以独立指称,也就是说构成具有指称功能的“的”字结构,一种情况是“NP的”不能独立指称。总体上看“NP的”是通过“领+的”来指称某物,“领”除了人称代词外还可以是普通名词、方位短语、处所词和时间词。(陆俭明:1981)对于“NP的”可以独立指称的情况,袁毓林(1995)认为“NP”和“的”之间隐含着一个谓词,比如“老李的帽子”深层的形式应该是“老李拥有帽子”,动词后插入“的”,提取宾语“帽子”,就变成了“老李拥有的”,“拥有”隐含后变成“老李的”,可以指称帽子。通过引入谓词隐含,名词性成分加“的”构成的“的”字结构就和谓词性成分加“的”构成的“的”100 字结构取得了统一的解释,即“的”的功能是名词化,也就和朱德熙(1983)关于自指和转指的观点取得一致。对于不能独立指称的表示亲属关系领属、抽象属性领属和整体部分领属的情况,袁毓林认为这类偏正结构中的亲属称谓词、属性名词和部位词都是整个偏正结构的核心,不能省略。沈家煊(1999)通过转喻来解释了“的”字结构的转指现象,很具启发性。如“老李的帽子”中“老李的”之所以可以转指“帽子”,是因为“老李的”表示关系整体“老李有帽子”,而“帽子”是关系整体中的部分,通常情况下整体要比部分凸显,“老李的”显著度高于“帽子”。根据转喻理论,甲如果转喻乙,甲和乙必须在同一认知域内,且甲要比乙的显著度高,激活甲也就激活了乙。“老王的”和“帽子”在同一认知域内,且显著度高于“帽子”,因此“老王的”可以转指“帽子”。其中“的”的功能是凸显“老王”和“帽子”之间的抽象的领有关系。“老王的”转指“帽子”是一种抽象的整体转喻部分。而对于不能独立指称的表示亲属关系领属和整体部分领属的情况,沈家煊认为在这种偏正结构中亲属关系和整体部分关系的“领”和“属”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默认值,如“小李的父亲”和“狐狸的尾巴”中“小李”和“父亲”、“狐狸”和“尾巴”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默认值,这种抽象的关系作为一个整体,没有作为部分的“属”,如“父亲”、“尾巴”显著度高。从概念上来说“某人有父亲”和“动物有尾巴”是由一*“父亲”和“尾巴”激活的。由于作为抽象关系整体的“某人有父亲”和“动物有尾巴”没有作为部分的“父亲”和“尾巴”显著度高,所以“小李的”和“狐狸的”不能转指“父亲”和“尾巴”。对于“领”不用加“的”直接转指“属”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句子中,如“电脑(价格)现在很便宜”“桂花(味道)真香”“阿炳瞎了”等,学者们一般通过“领”和“属”的关系,以及整个句子的主语和谓语的语义关系,以及谓语的语义特点来考察。如沈阳(1995)这种情况中的“领”和“属”之间是必然、唯一关系,说某物便宜一定是就某物的价格来说的,说某物香一定是就味道来说的。袁毓林(1994)认为表示部件和属性的名词已经包含在这类句子中的谓语的语义的选择特征表之中,如“瞎”在语义上指“眼睛”,“便宜”在语义上指“价格”,“香”在语义上指味道。并根据一价名词缺省的句子谓语的不同情况把谓语分为感官动作动词(如看、听、闻、舔、吹、抓、拍等)、身体动作动词(穿、戴等)和语义单一选择的形容词(如瞎、饿、坚定等)。刘春卉(2010)进一步从认知主体的对某一属性的关注来解释属性名词省略的情况,如“这个房子很大”中“大”既可以指体积,也可以指面积,还可以指容积,但一般人更关注房子的面积,因此,“这个房子很大”一般表示“这个房子的面积很大”。沈家煊(1999)直接从转喻的角度进行了解释,如“自行车坏了”肯定是“自行车的某一个部件坏了”“老王病了”肯定是“老王身体的某一部位病了”,这都是通过具体的整体转喻具体的部分。“领”的省略既有句法的因素也有篇章的因素,而“属”的省略主要是句法上的因素,因此,这里重点讨论“属”的省略。101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An0N4.3.2“属”的省略的考察“属”的省略就是考察“属”省略之后“领”的转指情况,加“的”转指还是不加“的”转指。不加“的”转指用“NPl锈”表示,加“的”转指用“NPl锈的”表示。4.3.2.1整体部分领属结构中“属”的省略整体部分领属中经常用“NPI嗣”来转指。主要分为:(A)具体的整体和部分人的整体和部分:如“小王(的眼睛)瞎了”物的整体和部分:如“自行车(的轮胎)没气了”、“他正在吃西瓜(的瓤)”(B)抽象的整体和部分部分为整体的某一方面属性:如“衣服(的价格)很贵”、“他(的个子)很高”部分为整体的某一空间:如“他(的头上)戴着帽子”“我暑假去北京(的某一地方)”部分为整体的某一时间:如“我明天(的某一时间)去找你”同时,“NPl囊”转指既可以通过整体转指某一特定的部分,也可以转指不定的部分。如:(c)转指特定的部分:如“老人(的耳朵)聋了”、“她(性格)很温柔”(D)转指不定的部分:如“老人(的心脏、肠、胃等)病了”、“自行车(的链条、刹车、轮子等)坏子”在句子中整体之所以能转指部分,和句中的谓词有很大的关系,如“小王(的眼睛)瞎了”,“瞎”的只能是“眼睛”,“他正在吃西瓜(的瓤)”中“吃”后必定是能吃的部分。出于语言表达的经济性,人们总是将表示部分的词隐含,在句子中由于动词的原因会将隐含的部分激活。这里经常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小王的眼睛瞎了”中“小王的”不能转指“眼睛”,即为什么“NPl颁的”不能转指“NP2_”。其实“小王的”并不是不能转指“眼睛”,而是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转指。我们做了这样一个调查,题目的设置是:问:谁的眼睛瞎了?答:A小王的B.,J、王我们让被调查人根据自己的语感来选择,调查的总人数为30,选择“A小王的”的25人,选择“B小王”的5人。这里正是通过“小王的”来转指“眼睛”。根据沈家煊(1999)的观点通常情况下“小王的”不能转指“眼睛”是因为“眼睛”的显著度要高于表示抽象关系的“小王的”,其中“眼睛”在概念中是凸显的,“小王”和“眼睛”的关系是默认的。通过语境的调控,提高“小王”的显著度,如重读“小王”就可以转指,或是在有对比焦点的句子中,如“我的眼睛比小王的大”。同样,我们设计的问题,回答之所以是“小王的”,也是因为有一定的语境,即“谁的眼睛瞎了?”这样一个问话。问题是,为什么一般不用“小王”来回答“谁的眼睛瞎了?”又如: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IAnoN(168)父亲:“拉着爸爸的手。”女儿:A.“不,我不拉你的手,我拉妈妈的。”B.幸“不,我不拉你的手,我拉妈妈。”例(168)中女儿的回答A合适,B不合适,为什么不说“我不拉你的手,我拉妈妈。”而在比较句中,似乎不存在这样的差异,如:(169)A.我的眼睛比小王的大。B.我的眼睛比小王大。例(169)中A和B都合适,但是二者在语义上还是有所不同的,在A中凸显的是作为部分的“眼睛”,B中凸显的是作为整体的“我”和“小王”,又如:(170)他的眼睛比一题农匿要少一点惊惶。(北京大学CCL语料库)(171)妹妹的眼睛比她圆大、精灵⋯⋯(同上)(172)他的眼比鹰更锐利。(同上)(173)嬷嬷的眼睛比黑丝盟锐利得多。(同上)(174)二俊子的眼睛比丝的还更好看!(同上)(175)不过我的眼睛比堑盟尖。(同上)按沈家煊(1999)的观点,“小王的”是抽象的关系整体转指部分,“小王”是具体的整体转指部分。我们进一步认为,用“小王的”“小王”来转指“眼睛”的差异是因为二者的认知域不一样。从上面的讨论中可以看出,无论是用“小王的”还是“小王”来转指“眼睛”,“小王”都是凸显的。凸显总是在某一认知域内相对于参照体的凸显。说“小王瞎了”中“小王”转指“眼睛”,其认知域是同一个体的整体部分关系,即单一的一个整体部分关系,“小王”的身体是整体,“眼睛”是身体的一部分,整体比部分凸显,所以“小王”可以转指“眼睛”。回答“谁的眼睛瞎了”时用“小王的”,“小王的”转指“眼睛”其认知域是多个个体的整体部分关系。“小王的”转指“眼睛”是相对于其他人的眼睛来说的。因此,可以直接说“小王瞎了”,而不能说“小王的瞎了”。在单一的整体部分关系中,整体转指的部分可以是不确定的,如“我拉着妈妈”,“妈妈”作为整体,其部分可以是不同的,可以有下列情况:(176)我拉着妈妈的手我拉着妈妈的衣襟我拉着妈妈手里的小木棍“妈妈”作为整体,其部分可以是“手”“衣襟”甚至是“手里的小木棍”。而“小王瞎了”中“小王”只可以转指“眼睛”和谓词“瞎”的语义有关。在多个体的整体部分关系中,整体转指的部分必须是确定的,如“小王的”转指“眼睛”,“眼睛”必须是已经确定的对象。也就是说在单一的整体部分关系的条件下,整体凸显时,部分处于隐含的状态,隐含的内容可以是不确定的。在多个体的整体部分关系的条件下,整体和部分都处于凸显的状态,只不过是整体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l:A1rIoN处于主要凸显地位,部分处于次要凸显地位,当整体转指部分时,部分一定是确定的。即“小王”转指“眼睛”,“小王”凸显,“眼睛”隐含;“小王的”转指“眼睛”,“小王”主要凸显,“眼睛”次要凸显。其实,单一的整体部分关系中整体转指部分,和认知主体注意的详略度有关,如:(177)我拉着妈妈我拉着妈妈的手我拉着妈妈的手指例(177)中“妈妈”指代“躯体”,是认知的最大辖域,“手”是“躯体”的部分,“手指”又是“手”的部分,从第一个句子到第三个句子描写得越来越详细。当说话人在认知上凸显最大辖域“躯体”的时候,说“我拉着妈妈”,当凸显最小的部分的时候说“我拉着妈妈的手指”。因此,在整体部分关系“妈妈>手>手指”中,当“妈妈”凸显的时候,“手”就不凸显,“手指”凸显的时候“手”就处于背景地位,不凸显。因此,“妈妈的手”在“我拉着妈妈的手”中也是转指,“妈妈的手”作为一个整体转指“手指”。而不同的整体部分关系中整体转指部分则和语言表达的经济性有关,如“他的眼睛比我的大”,一般情况下看作承前省略“眼睛”。“他的眼睛比我大”则是通过“我”转指“眼睛”。总之,整体部分关系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通常情况下,整体比部分凸显,整体可以直接转指部分,其认知域是单一的整体部分关系。当认知域为多个的整体部分关系时,凸显的成分是某一个整体部分关系,在该凸显的整体部分关系中,整体处于主要凸显的地位,部分处于次要凸显的地位,这时表示整体的“NPl顿的”转指表示部分的“NP2一”是通过抽象的整体来转指部分。4.3.2.2人物占有领属结构中“属”的省略“NPl顿的”转指,是通过“名词+的”构成一个具有指称功能的“的”字结构来转指中心语的。这主要存在子人物占有领属中,根据“NPl囊”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如:(A)“NPl镇”为代词:如“我的”“你们的”等(B)“NPl镘”为人名:如“小王的”“老张的”等(C)“NPl镬”为称谓:如“爸爸的”“叔叔的”“老师的”等(D)“NPl囊”为机构名:“北大的”“教育部的”“中文系的”“幼儿园的”等袁毓林(1995)通过谓词隐含解释上面不同情况的转指,认为“的”的作用是使谓词名词化。沈家煊(1999)从转喻的角度认为“我的”“小王的”转指某领有物是通过抽象的关系(整体)来转指部分,认为“的”的作用是凸显抽象的领有关系。二者都强调“NPl领有NP2”这一关系。这一点两位先生论述的已经非常深刻,此处不再赘述。通常认为在人物占有关系领属中,“NPl镬”一般不能转指“NP2一”,但是下面的情况表明在一定条件下,表人物占有关系的偏正结构中“NPl镊”也能转指“NP2一”,如:104 (178)你的收入比我还高,恭喜你勤劳致富!(北京大学CCL语料库)(179)你的帽子比我厚,先顾自己吧。(同上)(180)他的衣服比我们粗糙多了,可是比我们贵多了。(同上)(181)可是人家的钱比你多。(同上)(182)就价格来讲,香港的书比太艟贵,台湾的书又比垂港贵。(同上)(183)老师的工资比王部高,很受大家尊敬。(同上)在整体部分关系中,不能转指的“NPl镇的”在语境的调控下可以实现转指,如沈家煊(1999)用例“我的眼睛比她的大”。例中“你的收入比我还高”可以说成“你的收入比我的还高”,“我的眼睛比她的大”可以说成“我的眼睛比她大”,这一现象说明,“我”在语境中也可以转指“我的收入”。根据沈家煊(1999)“我的”转指“我的收入”的原因,即“我的”通过表示“我领有收入”这一抽象的关系整体转指关系中的部分“收入”,我们可以继续向前推,在“我领有收入”这一抽象的关系整体中,“我”和“收入”都是部分。通常情况是表示抽象关系的整体比部分凸显,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如和另一个人物占有关系对比,这时,原有的认知域就被扩大了,在对比中,领有关系中表示“领”的部分得到凸显,也就可以转指整体。正是在“我”和,你”一+v·的“收入”的对比中,“我”才被凸显,进而才可以转指整体的领有关系。通过对整体部分领属和人物占有领属性偏正结构中“属”的省略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只要提高显著度,原本不能转指的情况就可以实现转指,但相对于通常情况下的“小王瞎了”“我的丢了”中“小王”对“眼睛”的转指和“我的”对某物的转指,这种需要语境来提高显著度得情况,本质上是扩大了对象的认知域,在某一认知域内不凸显的成分到了另一认知域就变成的凸显的成分,因而也就获得了转指的可能。4.3.2.3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属”不能省略的原因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无论是“NPl镘的”还是“NPl锈”都不能转指“属”,也就是说亲属关系领属中的“属”是不能省略的。如“小王的爸爸”不是“小王”也不是“小王的”。沈家煊(1999)认为“小王的爸爸”中“爸爸”之所以不能省略,是因为“小王”和“爸爸”之间的关系是默认的,“爸爸”是凸显的,它激活“某人有爸爸”这一默认的关系,“小王的爸爸”中“的”的作用正是把这种“某人有爸爸”抽象的关系凸显出来。“某人有爸爸”是抽象的整体,“爸爸”是部分,部分的显著度高于代表抽象整体关系的“小王的”,因此不能实现转指,“爸爸”也就不能省略。我们认为从概念结构来看,“小王”和“爸爸”处在“父—子”关系的两端,不管以任何一方为参照,一方都可以领有另一方,以“小王”为参照,形成“小王的爸爸”,以爸爸“老王”为参照,形成“老王的儿子”,二者可以互为参照,互为领属。“老王的儿子”不能变成“儿子的老王”,是因为老王并不表示身份。在“领”和“属”都为亲属关系词的情况下可以清楚的看出这一点。如:(184)这些烈士都是母亲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却为国家的安危献出了年轻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咖ON的生命,后人是要永远缅怀他们的。(新民网5月lO日报道)例(184)中“母亲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强调“儿子”是“母亲”的“儿子”,“丈夫”是“妻子”的“丈夫”,变成“儿子的母亲”“丈夫的妻子”强调的内容恰好相反。而“小王的手”“小王的书包”却不可以如此。从常识来看,对人人关系来说,既可以通过这个人来认识另一个人,也可以通过另一个人来认识这个人;对整体部分关系来说,往往以整体为参照来认识部分,而不是以部分为参照来认识整体,正像要通过三角形才能认识直角边、斜边必须,通过圆才能认识弧一样:对人物关系来说,人是主观能动的,物是消极被动的,我们总是以人为参照来构建对不同物的所属,而不是以物为参照构建不同人的所属。亲属关系领属中“领”和“属”在概念中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转指另一方。所以,“小王的爸爸病了”不能像“房子的屋顶漏了”省略为“房子漏了”那样省略为“小王病了”。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虽然是以“领”为参照来认识“属”的,但是二者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体在人们的认知概念中地位是相当,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转指另一方。从语义上说,当我们说“他是我儿子”的时候,其实也就是表示“我是他爸爸”,只不过是参照点不同。不过,通过对整体部分关系领属和人物占有关系领属性偏正结构中“属”的省略的考察,我们认为,转指总是在一定认知域内凸显的成分对非凸显的成分的转指,在某一认知域内不凸显的成分到了另一认知域就变成的凸显的成分,因而也就获得了转指的可能。如比较句中可以说“我的眼睛比她的大”“我的工资比他多’’,同样在亲属关系领属中,也可以说“张三的儿子比李四的有出息”“张三的儿子比李四多”,这都是在一定条件下“李四的”和“李四”得到了凸显才实现了“属”的省略。总之,通常情况下,对于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来说,一般是“NPl镬”转指“属”,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结构是“NPl领的”转指“属”,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无论是“NPl锈的”还是“NPl曩”都不能转指“属”,但转指总是在一定认知域内凸显的成分对非凸显的成分的转指,在某一认知域内不凸显的成分到了另一认知域就变成的凸显的成分,因而也就获得了转指的可能。4.4领属分裂移位凸显4.4.1关于领属分裂移位对于领属的分裂移位,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移位。既然是移位,就一定有原位,也有终位。作为一种句法手段,移位是有条件的,也是有动因的。“移位”在传统语法中和“省略”“插入州删除“替代⋯复写”~起作为一种句法变换的方式,如邢福义、吴振国(2002:177.178)“移位是改变词语的先后位置,也是很常用的变换方式,又称易位”,并且把改变句子结构方式的称为句法性移位,不改变语句结构方式的称为语用性移位,就是~般所说的倒装。陆俭明、沈阳(2004)详细区分了移位、易位和倒装。主要是从生成语法的角度来定义移位,根据建立汉语动词抽象结构的三个原则,得到汉语动词的三个基本结构就是“原型结构”,原型结构中的 位置都是“原始位置”,如果本来应该出现在“原始位置”的成分跑到了结构中的其他位置上,就发生了移位。进一步指出移位本质上就是在原结构的基础上构造出新结构(区别于易位),并且发生在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之间(区别于倒装)。移位本是生成语法中转换规则的一种,随着理论的发展,转换规则变为移位规则,进一步发展为移位限制规则。传统语法通过移位来进行不同句式之间的变换,如常见的“把”字句和“被”字句的变换等,生成语法通过移位来生成新的句法结构。其实,究竟移不移也是当代语言学理论中生成学派和认知学派之间的重要区别。认知语法认为语法结构是单层的,并不存在隐性层面(underlyingform),不同的结构之间具有不同的语义值,并不存在转换关系。而生成语法认为语法是由不同的层级构成的,比如早期的“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最简方案中的“逻辑层面”和“语音层面”。表层结构是由这些层面通过一定的规则生成的。(石毓智2008:45-46)领属性偏正结构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如“我的书包”“他的眼睛”“你的爸爸”等。“我的”“他的”“你的”是修饰语,“书包”“眼睛”“爸爸”是中心语。“从意义上说,偏正结构的核心是中心语。从结构上说,偏正结构的核心也是中心语,因为偏正结构作为一个整体,语法功能和中心语基本上是一致的。”(朱德熙2007:140)领属性偏正结构中作为“属”的中心语都是名词,整个结构在句子中一般做主语或宾语,如“我的书包坏了~他拿走了我的书包”等。但是,“领”和“属”并不总是在一起的,如“橘子我剥了皮”“榨菜我只吃四川的”“王冕死了父亲”等。其中“橘子”和“皮”之间有领属关系,“四川”和“榨菜”、“王冕”和“父亲”之间也都有领属关系。有时即使“领”和“属”在线性序列上相连,但是由于属于不同的层次而在实质上也并不在一起,如常见的主谓谓语句,“象鼻子很长”“北京冬天很冷”等等。而正是在这些“领”和“属”分离的句子突破了以动词为中心建立的句法结构。沈阳(1995)从领属性名词短语对句法的制约作用将这类情况归为领属性名词短语造成句法结构的性质变化。这都是对原有动词配价或是论元结构的突破,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正是句中相关名词间领属关系的存在。为了解释这一问题,不同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过探讨。这里我们重点探讨“王冕死了父亲”这类结构。4.4.2以往“王冕死了父亲"生成方式的研究“王冕死了父亲”类句式是近二十年来,汉语语法中研究的一个热点。这类句子特殊就特殊在动词和主语之间没有直接的语义关系,“死”是不及物动词,和“死”有直接语义关系的是“父亲”,不是“王冕”,如果“王冕”是句子的主语,那么,“死”就有了两个论元。这种情况无论是配价理论还是生成语法的题元理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这样的句子毕竟是合法的。为了解释“王冕死了父亲”类句式的生成方式,来自生成语法和认知语法领域的学者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并且在相互的碰撞中认识也更加深入。“王冕死了父亲”类句式不再仅是一种语法现象,而是事关不同语法理论。从生成语法角度来进行研究的主要有徐杰(1999、2001)、韩景泉(2000)、温宾利、陈宗利(2001)、沈阳(2004)、朱行帆(2005)、潘海华、韩景泉(2005)、黄正德(2008)。沈家煊(2006)对生成语法对此类句式的研究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且提出了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KrA=nON汉语“糅合”造句的方式。不仅推动了生成语法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更是激起了从认知构式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的浪潮。如刘晓林(2007)、石毓智(2007)、帅志嵩(2008)、任鹰(2009)等。当以动词的论元结构为中心的解释转向以构式为中心的解释的时候,原来动词和论元的关系就变成了动词和构式之间的关系,以及构式和构式之间的关系。关于动词和构式之间的关系,又分别有不同的观点,如沈家煊(2006)的“死"“丢”糅合说,石毓智(2007)的动补结构动词省略说,帅志嵩(2008)的“死”“丧”替代说等。时至今日,“王冕死了父亲”类句式的生成方式仍在研究之中。4.4.3对“王冕死了父亲"生成方式的讨论我们关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第一、无论是生成语法还是认知语法,以往的研究都重在解释“王冕死了父亲”为什么合法,但并没有解释为什么“王冕死了老师”“王冕死了婶子”“王冕死了姑父”这样的句子一般不被接受的原因。“王冕”和“老师”“婶子”“姑父”之间都有领属关系。按照句法理论,既然“王冕死了父亲”合法,上面的三个例子也就都合法,但是为什么一般又不被接受呢?可能有人会说“死了老师”“死了婶子”“死了姑父”并不会对“王冕”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没有任何影响,而“父亲”的死,特别是在“王冕”年幼的时候死,一定会对“王冕”造成巨大影响。但是,生成语法认为句法是自足的,并不考虑这些句法背后的社会百科知识。构式语法主要是在说明动词和构式之间的互动,而对构式之中的名词的选择问题则较少关注。因此,不仅要解释为什么“王冕死了父亲”合法,还要解释“王冕死了婶子”不被接受。第二、“王冕死了父亲”类旬式是否来源于存现句?刘晓林(2007)、石毓智(2008)、任鹰(2009)认为“王冕死了父亲”类句式来源于存现句。如石毓智(2008)把“王冕死了父亲”句式产生的历史条件归纳为三个:一是不及物动词带宾语的存现句的出现;二是动补结构的建立;三是结构赋义规律的建立。如果“王冕死了父亲”类句式来源于存现旬,那么在其产生初期,“死了”前面的表示处所、时间的词语是必不可少的。关于此类存现句的萌芽、发展和成熟,石毓智(2008)援引了储泽祥等(1997)的观点,认为“谓语为具体行为动词的存现句萌芽于唐代,发展成熟于宋代”。关于动补结构的最后建立,石毓智认为是宋代。据此可以推断建立在存现句和动补结构基础上的“王冕死了父亲”类句式的大量出现应该在元代。历时的语料也支持这一点。但是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死了”前面一般是空的,并没有处所、时间词。具体例子如下:(185)爹娘在日把奴如花朵,死了双亲,被哥嫂凌辱。(全元曲)(186)怎生死了我那孩儿来!(全元曲)(187)若是死了尉迟恭,则显我老三好汉。(全元曲)(188)若是死了这样有才学的人,岂不可惜?(全元曲)(189)(搽旦云)不知怎生死了俺丈夫来!(全元曲)10R (190)(行者云)是无常钟,死了人便撞这钟。(全元曲)(191)(正末唱)我道死了人的不是个锄田汉。(全元曲)(192)(b儿云)呸l贝0怕死了你那长俊的侄儿。(全元曲)(193)(旦云)是众街坊见死了员外,都替我解闷来。(全元曲)(194)(带云)死了元伯呵(唱)恰便似挖折了千寻白玉擎天柱,(全元曲)(195)自死了吐哺周公,枉饿杀采薇伯夷。(全元曲)(196)若不是死了俺娘亲和父亲,这家私和你匹半停分。(全元曲)(197)若要他嫁我甚黑子,则除非死了李玉壶。(全元曲)(198)既不索可怎生短死了颜回,却怎生延年老了盗跖?(全元曲)(199)(包待制云)你若是亲呵,你是大他是小,休道死了一个刘安住,便死了十个,则是误杀子孙不偿命,则罚些铜纳赎;若是不亲呵。(全元曲)(200)我若忘了你的恩。就死了过路儿的。(全元曲)以上是检索北大语料库元代部分找到的语料,都出自《全元曲》。“死了”前面是空位的有17例,而有领有者和处所、时间词语的共6例。如:6‘一(201)兀的不就是那郑元和?是谁家死了人,要郑元和在那里啼哭?(全元曲)(202)(孔目云)我死了老婆,与我庆甚么喜?(全元曲)(203)闻的大唐家死了秦琼,老了敬德,无甚英雄猛将。(全元曲)(204)孤家闻知大唐死了秦琼,老了敬德。(全元曲)(205)(媒婆慌上,云)周公家死了人,你们还吹打些甚么?(全元曲)(206)当日死了你那老太公,怎么生下你这个小业种。(全元曲)一如果“王冕死了父亲”类句式源于存现旬,以上事实又如何解释,何况有些根本就不是已发生的事实,而是虚拟的情况。如:(207)若是死了尉迟恭,则显我老三好汉。(全元曲)(208)若是死了这样有才学的人,岂不可惜?(全元曲)(209)(b儿云)呸I贝U怕死了你那长俊的侄儿。(全元曲)(210)若要他嫁我甚黑子,则除非死了李玉壶。(全元曲)石毓智(2008)认为“结构赋义规律①在唐宋时期建立对新兴的存现句的产生和应用产生了推动作用”。问题是,如果“王冕死了父亲”并不来源于存现句,那么,结构赋义规律对其也应该没有影响。来自历时的语料似乎也支持这一点,如上面《全元曲》中的例子。例中的“死①结构赋义规律:(一)对于光杆名词(包括缺乏有定性修饰语的名词短语),出现在动词之前时被自动赋予一个“有定”的语义特征。(二)名词在动词之前要表示“无定”时,必须借助于词汇标记“有”等;名词在动词之后要表示“有定”时,必须借助于词汇标记“这”“那”等。参见石毓智(2008)《认知能力与语言学理论》第8l页。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NnaN了”后的“我那孩儿”“尉迟恭”“俺丈夫”“你那长俊的侄儿”“俺娘亲和父亲”等都是有定的。同时,宋元明清和民国语料中的大量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如:(211)象山死,先生率门人往寺中哭之。既罢,良久,日:“可惜死了告子!”此说得之文卿。(北宋《朱子语类》)(212)寨内原有二十四人,死了晁盖一个,只有二十三人;又有宋江领至九人,便成三十二人。(元《大宋宣和遗事》)(213)二位元帅心上就有些不宽快,说道:“我只道杀了三太子,死了哈里虎,这个金眼国可唾手而得,那晓得又出下这等一班道士来!”(明《三宝太监西洋记》)(214)彦章誓言,存孝若在十年,吾十年不出,除是死了存孝,才敢出名。(明《五代秘史》)(215)彦章日:“李克用死了存孝,其势已孤,臣视之,乃疥癣之疾,不足介意。”(明《五代秘史》)(216)子牙把死了黄天化,并擒拿了许多将官的事说了一遍。(明《封神演义》)(217)营内只因死了公明,彼此惊乱,行伍不整。(明《封神演义》)(218)如今来说亲的,元是奉符县第二名押司。如今死了大孙押司,钻上差役,做第一名押司,唤做小孙押司。(明《警世通言》)(219)就是他大娘子月娘,见他这等失张失致的,只道为死了卓二姐的缘故,倒没做理会处。(明《金瓶梅》(崇祯本))(220)斗勃原要收殓子玉、子西之尸,方才自尽,故此亦不曾死。单死了个成得臣,岂非命乎?(清《东周列国志》)(221)我故叫白鹤童兄化一只仙鹤,衔了他的头往南海去,过了一时三刻,死了这孽障,你才无患。(明《封神演义》)(222)嗟叹一番。计点将士,单单死了应龙。(清《说唐全传》)(223)忽又想到去了司棋,入画,芳官等五个,死了晴雯,今又去了宝钗等一处,迎春虽尚未去,然连日也不见回来,(清《红楼梦》)(224)后面童体仁军到,见死了乌鹏,怒挥双斧砍来。(清《海国春秋》)(225)奴看你是一位烈烈英雄,谅必武艺高强,今日边关死了杨宗保,大宋还有何人保卫江山?(清《狄青演义》)(226)在紫金山大战,死了一个快斧子黑熊,都是帮助之人。(清《彭公案》)(227)列位放心,彭公万不能死,若死了彭公,这部书就不能接续了。(清《彭公案》)(228)斗勃原要收殓子玉、子西之尸,方才自尽,故此亦不曾死。单【死了】个成得臣,岂非命乎?(清《东周列国志》)(229)不然,怎么后文书二盗鱼肠剑时候,在团城子里头,先死了个玉面猫熊威,又死了110 个赛地鼠韩良。(清《小五义》)(230)湖南巡抚余诚格,布政使郑孝胥,早吓跑了,死了个统领道员黄忠浩。(民国《清朝三百年艳史演义》)(231)自昼至夜,连平长毛九座营盘,检点部下,死了参将萧意文,都司胡在位,及兵勇千余人。(民国《清史演义》)(232)懿贵妃见醇亲王面目姣好,年纪很轻,打听得醇亲王正死了福晋,便和皇上说了,把懿贵妃的妹妹蓉儿指配给醇亲王。(民国《清代宫廷艳史》)(233)这道光帝自从死了蕊香妃子以后,心灰意懒,久已不把朝政放在心上。(民国《清代宫廷艳史》)(234)乾隆帝见死了宝纪,连圆明园也不愿住了。(民国《清代宫廷艳史》)(235)第一批死了东王杨秀清、萧三娘、陈素鹃以及全家等等。第二批死了吉文元、吉夫人、伍氏,以及全家等等。第三批死了北王韦昌辉,韦昌祚、吉妃以及全家等等。(民国《大清三杰》)(236)元朝虽亡了史天泽,死了刘整,锐气仍然未衰。(民国《元史演义》)”(237)简直如屠戮犬豕一般,从臣只死了一个辛宾,总算是孤忠耿耿,碧血千秋。(民国《两晋演义》)因此,对于“王冕死了父亲”来源于存现句这一点还需要斟酌。一方面“死了NP”前面不一定有名词性成分,可以是一个空位。另一方面“死了NP”中的“NP”也不一定是无定的,也可以是有定的。不过我们也注意到了一个语言事实,即有定“NP”作死了的宾语在现代汉语中很少,其实在古代汉语中不同时期其所占的比例也是逐渐减少的,宋1例、元14例、明9例、清8例、民国8例。第三、“领属”和“存在”之间的关系。当把“王冕死了父亲”的来源归为存现句的时候,必须处理的“领属”和“存在”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存现句的主语如何由处所时间行成分变成领属性成分,石毓智(2008)的观点是处所性成分通过转喻变为领属性成分,刘晓林(2007)的观点是通过类推机制增强句首成分的生命度。另一方面还涉及到汉语语法中“领属”和“存在”两个不同范畴之间的关系问题。如任鹰(2009)探讨了“领属”与“存现”两个语义范畴的相似关系及领属旬与典型存现句的内在关联,并认为领属关系来源于存现关系@。在领属关系的构建部分,我们认为原型的领属范畴包括亲属关系领属、人物占有领属和整体部分关系领属,领属范畴的构建是以人为中心进行构建的。原型的人物占有关系随着“领”的扩展,由个人到回“如将领属关系完全还原于物质世界,还原于‘具象域’,那么最为初始、具体、也最看得见、摸得到的领属关系就应当体现为一个物体(附着体)同另一个物体(附着物)之间的附着关系。”任鹰r领属”与“存现”从概念的关联到构式的关联》,《世界汉语教学》2009年第3期第312页。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I.AnaN群体再到空间,而与空间存在范畴发生交叉,人们也会将对自身的整体部分关系的认识投射到对空间关系的认识。而亲属关系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构建过程中,“领”由自己扩展到他人,由个人扩展到社会,由个体扩展到群体,“属”也由父母亲属扩展到各种亲属关系再到各种社会关系,在边缘并不和空间关系存在交叉。三个原型之间的共性在于它们所共同具有的邻接关系和包含关系。正如张敏(1998)所说汉语可以通过隐喻的方式将空间关系编码为领属关系,如“桌子上的书”,但我们并不认为领属关系来源于空间。周国光、梁国英(2007)对汉族儿童领属结构的习得也显示出空间关系领属结构的习得要落后于以上三个原型的领属范畴。毕竟领属关系是以人(自我)为中心进行构建的。虽然在构建的过程中会涉及对人、物的空间关系的认识,比如儿童最先习得的领属关系总是自己周围的亲人或是自己常玩的玩具。我们认为空间范畴和领属范畴是两个独立的范畴,虽然可以将空间关系隐喻地表现为领属关系,但是并不能因此认为领属关系来源于空间关系。4.4.4我们的看法4.4.4.1死亡事件我们认为对于“王冕死了父亲”类句式的生成方式有必要从事件结构的角度来进行考。“王冕死了父亲”联系的是一个“死亡事件”,每一个事件都有一个事件框架或概念结构。在一个“死亡事件”中,既有死者,也有致死者,还有致死的方式,以及事件的时间、地点和事件的受影响者等。对于一个“死亡事件”可以用下面的图来表示:图4.1“死亡事件”图示对一个“死亡事件”的叙述,不仅仅是表述死亡的结果(某某死了),一般也总会包括死亡的原因(致死者和致死方式),在汉语中经常表述为一个用“死”做结果补语的动补结构,如“诸葛亮骂死了王朗”‘孙悟空打死了白骨精”。其中“诸葛亮”“孙悟空”是致死者,“骂”“打”是致死方式,“王朗”和“白骨精”是致死对象,“死了”结果。因此,一个完整的“死亡事件”就是致死者通过某一方式致死某个对象,其句法形式可以表示为“Av死了B”。“死亡事件”是一个完形结构,来自于人们自身的经验。事件的参与者主要看其在认知上是否凸显,其中最112 为凸显的成分,一般选为句子的主语。人们对一个“死亡事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描述,凸显的对象不同,相应的句法形式也不一样。我们假设在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死亡事件。认识肇事司机的人一般会说“张三撞死了一个人”,这时致死者和死者都得到凸显,其中致死者最为凸显。认识死者的人一般会说“李四被汽车撞死了”,这时死者和工具得到凸显,其中死者最为凸显。既认识死者又知道肇事者的可能会说“张三撞死了李四”或“李四被张三撞死了”,两句中最为凸显的成分作主语。而既不认识死者又不知道肇事者的却可能会说“昨天/十字路口撞死了一个人”,这时,时间或处所最为凸显。从另一方面看,“死亡事件”又是一个因果事件,如“诸葛亮骂死了王朗”,其中“诸葛亮骂”是因,“死了王朗”是果。人们在表述中并不是总会完整的表达一个“死亡事件”,而是根据语用的需要,凸显不同的部分,这类似于位移事件中的“注意窗”,人们关注事件的某一部分,又如打开了一个窗口。例如还是上面的交通死亡事件,如果说话人急于告知某人这一“死亡事件”,常常会说“十字路口死了一个人”,这时说话人注意的事件的结果,隐去了事件的原因。在现场的人直接目睹事件发生,在受惊的状况下则会直说“死人啦!死人啦!”。任何一个“死亡事件”都是有原因的,既可能是内因,也可能是外因,还可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原因可以是已知的也可以是未知的。例如,某一在某个地方发现了一具死尸,人们第一反应一般是惊呼“死人啦!”,然后是报警,警察会确认死者的身份,找到死者家属,并查找致死者(凶手)和致死方式。对于“死”这个结果来说,在交通死亡事件中因(某人开车撞)果(某人死)共现,在只发现死尸的死亡事件中,只有果,因未知,必须破案才能解决。一个人的死亡,对于人们来说总是一件不平常的事情,是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情,并且是一个一般情况下总会有人因此而受到影响的事情,因此“死亡事件”总涉及受影响者。死者已经死了,但与死者相关的生者却受到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一个人的死亡,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可以从一个人死亡后继承权的顺序来认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优先享有继承权的人一般就是受死者死亡影响最大的人。因此受影响者主要和死者有夫妻关系(丈夫、妻子)或生育关系(父子、母子、父女、母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或祖孙关系。一个“死亡事件”的核心成分是致死者、致死方式、致死对象,受影响者并不是事件的核心成分,因此一般不把受影响者看作“死亡事件”的参与者,但是,当人们注意事件的影响的时候,受影响者就进入了整个事件。4.4.4.2“死亡事件”的原因“死”作为“死亡事件”的结果总是有原因的,不管是内因还是外因。一个完整的死亡事件可以表述为“AV死了B”,事件的原因是“AV”,结果是“死了B”,如“张三打死了李四的父亲”。当受影响者得到凸显的时候,句子可以变为“李四被张三打死了父亲”。如果强113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工枷oN调张三对李四父亲的处置,句子可以变为,“张三把李四的父亲打死了”或“李四被张三把父亲打死了”,如果不凸显致死者和致死方式,整个句子可以变为“张三的父亲死了”或“张三把父亲死了”。沈阳(2004:192)把“把”字句的语义性质概括为“经过某种动作行为的处置、支配或影响,使某个人或事物达到某种结果或状态”,因此,“张三把父亲死了”还含有某种致死原因的意味,古汉语中大量的“把x死了”可以说明这一点。(238)谁知好了年成,把人又死了一半,以致做短工的人都没有。(明《醒世姻缘传》)(239)可可的造化低,把个丫头又死了!(明《醒世姻缘传》)(240)指着狄希陈道:“这就是小婿。不幸把个丫头死了。一个人的病痛,这是保得住的么?害病死了,就说是人打杀?(明《醒世姻缘传》)(241)可奈又把一个结发妻来死了,家中没了主人婆。(明《醒世姻缘传》)(242)只是我家只得一间屋,夫妻两口住着,都有七十多岁。不幸今早又把个老妻死了,没钱买棺材现停在屋里。客官却在那里住?(清《儒林外史》)(243)又想梦中光景,无倚无靠,再真把宝玉死了,那可怎么样好!一时痛定思痛,神魂俱乱。(清《红楼梦》)(244)人也长的清清秀秀的,笔下也还文从字顺,贾老儿既把个大儿子死了,这二儿子便成了个宝贝,恐怕他劳神,书也不教他念了。(清《老残游记》)(245)她只是命运不济,所以在此青春年少正当欢乐的时候,把个并肩比翼的丈夫死了,(民国《宋代十八朝宫廷艳史》)(246)那时候正是暑假,留学生归国的归国,避暑的避暑去了。七月卅日把明治皇帝又死了,热丧中艺妓等都不敢动弦索。(民国《留东外史》)(247)等所提议张绣宝君的生活维持问题,是因为她年轻,远在异国,一旦把丈夫死了,没有依靠,恐怕为生活在此地弄出不尴尬的事来。(民国《留东外史续集》)(248)如何逼勒小姐自尽,如何奶母定计上唐县,如何遇了贼船生生地把个小姐投水死了,自己如何被邵老爷搭救就冒了小姐之名,如今闹得事已做成。(清《七侠五义》)一个典型的“死亡事件”通常是致死者通过某种方式致某人于死地,在句法上,整个事件在现代汉语中通过动补结构来表现,如“张三打死了李四的父亲”。从历时角度,“死”可以带宾语的原因,和动补结构的产生有关。据石毓智(2008)考察汉语的动补结构是在宋代最后建立的,宋代以前,作为“V”的结果的“死”,如果“V”后有宾语,其形式应为“VO死”,如“犬遂咋蛇死焉(太平广记·卷四三七)”。动补结构建立以后,语序就成了“v死O”,如“秦时六月皆冻死人(朱子语类·卷七十九)”。又如:(249)阿芳见势,突然大声喊:“救命啊!这里打死人了呀,快救命啊!”(安安《春毒》)(250)美奴的心一惊:难道淹死人了?(迟子建《岸上的美奴》)有时,当原因在前文已经表述出来的时候,“V死了B”中的“V”可以省略,就成了“死114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NnoN了B”,凸显事件的结果。如:(251)前几天他接到山西巡抚和布政使的联名奏疏,说山西某地天雨血,某地发生地震,倒塌了许多房屋,压死了不少人、畜。(姚雪银《李自成第一卷》)(252)偏偏从初一到破五,接连下两次大雪,街巷中冻死了不少逃荒的灾民和本地饥民。(姚雪银《李自成第二卷》)(253)可是谁想得到,光绪年间闹了一场很大很大的水灾,饿死了很多很多的人。(欧阳山《三家巷》)例(251)(252)(253)中的“压死了不少人、畜”“冻死了不少逃荒的灾民和本地饥民”和“饿死了很多很多的人”可以变成“死了不少人、畜”“死了不少逃荒的灾民和本地饥民”和“死了很多很多的人”整个句子依然成立。因为“压”“冻”“饿”的原因,在前文已经表述。一个人的死亡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既有意外死亡也有自然死亡,如可以说“X被A打死了Y”,“打”是外因,又如“X被癌症害死了Y”,“癌症”为内因。当为自然死亡时,是自然规律让人死亡的,这时原因就不好表述。有时原因并不是单一的,并不是一个动词就表述得了的。如:(254)先遭遇瘟疫,而后冻饿相袭,死人了,一大片一大片倒下,像碌碡碾过麦田。例(254)中的“死人了”单独成句,不能变成“人死了”。因为前面有原因“先遭遇瘟疫,而后冻饿相袭”。4.4.4.3“死亡事件”的结果对于一个“死亡事件”来说,通常情况下,因为死作为结果比原因更为凸显,也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在平常的说话中,当一个人要告诉另一个人一个死亡事件的时候,人们倾向于先告知对方某一地方死了人,然后再说死因。如甲告诉乙“北码头那死了个人”,乙一般会问“怎么死的”,甲回答“淹死的”。又如:(255)所里的小张一脸惊慌地进来了,进门就喊:所长,朝阳街死人了。(256)⋯⋯乙:停,停,停,停!怎么又出来棺材铺啦?甲:死人啦。乙:谁死人啦?哪儿死人啦?甲:没死人你插上门儿不做买卖儿了?乙:谁不做买卖儿啊!我,我们家有事儿⋯⋯(相声《数来宝》)在网络论坛上,发帖人经常用“死人啦”来爆出某一死亡事件。如:(257)死人啦!死人啦!电厂下面死人了。(http://bbs.hbl63.cn/read-htm-tid-366507.html)(258)死人啦!死人啦!(http://tieba.baidu.com/f?kz=923469586)(259)北环西路发生车祸,死人啦!!!(http://bbs.cn001.net)又如常见的诅咒性语言,笔者曾经见到一个小区的空地可能有人经常倒垃圾,所以旁边就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在此倒垃圾者,死你全家!”这时诅咒者希望通过诅咒得到倒垃圾11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工ATIoN的人全家死亡的结果,他在意的只是结果“死你全家”,至于是谁通过何种方式让倒垃圾者全家都死了则不是他所要关心的。诅咒是未然的事件当然用“死你全家”,如果是已然的事件的结果则是“死了X的Y”。通过动补结构来表示“死亡事件”的句子,当凸显结果的时候,表示原因的动词经常可以省略。如:(260)北码头那淹死了个人。一北码头那死了个人。(261)地窖里闷死了一个人。一地窖里死了一个人。(262)路口撞死了一个孩子。一路口死了一个孩子。(263)楼下摔死了一个姑娘。一楼下死了一个姑娘。(264)医院里病死了一位少妇。一医院里死了一位少妇。上面例中的“淹死”“闷死”“撞死”“摔死”“病死”都是动补结构,省去表示致死原因的动词,句子仍成立。4.4.4.5“死亡事件”的受影响者通常情况下,“死亡事件”中死者的领属者并不凸显为受影响者,如:(265)怎生死了我那孩儿来!(全元曲)(266)(搽旦云)不知怎生死了俺丈夫来!(全元曲)(267)(卜儿云)呸!则怕死了你那长俊的侄儿。(全元曲)(268)若不是死了俺娘亲和父亲,这家私和你匹半停分。(全元曲)(269)当日死了你那老太公,怎么生下你这个小业种。(全元曲)以上例子中的“我那孩儿”“俺丈夫”“你那长俊的侄儿”“俺娘亲和父亲”“你那老太公”中的领属者“我”“俺”“你”“俺”“你”等处于定语位置,并不凸显,其语义角色是领属者,并不是受影响者,整个偏正结构的功能是指称某一个人。作为领属者的“我”“俺”“你”等并不是“死亡事件”的参与者。但是,当领有者被认知主体凸显,强调其受影响的地位的时候,领属者进入“死亡事件”变为受影响者。前面我们已经指出,受影响者主要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这些关系都是亲属关系。通过对大规模语料库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我们通过对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现当代小说语料库的检索,发现主要的死者和受影响者都是亲属关系,如:(270)可怜我起小就死了父母,又死了姐姐和弟弟,没有了一个亲人。(姚雪银《李白成第二卷》)(271)这是你死了儿媳妇没钱买棺材,去给我的三亩青苗地。(杨沫《青春之歌》)(272)凌汝才死了太太,我想就替他介绍介绍——咱们那桩买卖正用得着老凌。(杨沫《青春之歌》)(273)大姊哭了几天也就不哭了,说死了男人还有孩子,日子总得过下去。(戴厚英《流116 泪的淮河》)(274)有一两句飘进孩子们的耳朵,于是知道,这nq贞节牌坊,哪个女人死了丈夫,再不嫁人,就立下一个。(余秋雨《文化苦旅》)(275)我刚死了母亲和哥哥,心中凄切,女儿才十三岁,儿子才八岁,尚未成人,又体弱多病,想到这一些,真不知该说什么。(余秋雨《遥远的绝响》)还有死者为群体的成员,成员死亡群体一定收到影响,如:(276)你们死了那么多干警,其实跟我们并没有大多的关系。(张平《十面埋伏》)(277)村子一下死了几十口人,从第二天起,死人的人家,开始掩埋自家的尸体。(刘震云《故乡天下黄花》)(278)不过自从起义以来,咱们李家已经死了几十口人。(姚雪银《李自成第一卷》)(279)明兵固然绝大部分阵亡了,清兵也在这场恶战中死了几千。(姚雪银《李自成第一卷》)(280)肖飞在城关这样一闹,里里外外连炮楼子上都打起枪来,他们又死了两个特务一个伪军。(刘流,《烈火金钢》)曼例(276)中“你们死了那么多干警”,“你们”指代群体,“干警”是成员,“那么多”指死亡成员的量,成员作为群体的组成部分,死亡的量越大,整体受到的影响也越大,因此,在成员的前面多有数量成分,或者直接用数量短语指代成员,如例(279)。我们可以把群体看作一个整体,成员看作部分,这里的受影响者就是整体。受影响者和死者还可以是人物占有关系,死者一般是有生命的动物,如“王三死了一头猪”。当然,受影响者还可以是机构,如:二(281)六指头被打掉的那一天,大队刚好死了一条老牛。(陈世旭《将军镇》)(282)旧债未清,新债又来,利上滚利,越背越多,偏又死了耕牛,老天爷要这一家人的命!(姚雪银《李白成第二卷》)总体上看,受影响者和死者既可以是亲属关系,也可以是整体部分关系和人物占有关系。当处所时间成分出现在“死了Y”之前时,多表示“死亡事件”发生的处所或时间。如:(283)福王宫中和宫f-J多'b边死了三十几个人。(姚雪银《李自成第二卷》)(284)我身边的得力姑娘,前年死了三个,去年一年死了七个,如今又要去了一个!(姚雪银《李白成第二卷》)例(283)(284)中“福王宫中和宫i'-J#l-边死了三十几个人”和“前年死了三个,去年一年死了七个”,“福王宫中和宫fq多'b边”指事件发生的地点,“前年”“去年一年”表示事件发生的事件,都是对“死亡事件”的时间和处所的凸显。从某种程度上说,某一个地方发生“死亡事件”也可能会对这一地方造成影响。如:(285)第二天中午,我去食堂打饭,听大伙吵吵巴火说菜窖里死了一个人,没人再敢去拿117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枷ON菜了。(张抗抗《白婴粟》)例(285)中“菜窖里死了一个人”,并不能变成“菜窖里的一个人死了”,但是由于“死亡事件”在这里发生,就对这一地方产生了影响,“没人再敢去拿菜了”。4.4.4.6“死了Y”和“Y死了”根据张伯江(2009),“死了Y”只用于背景旬,其表达的信息多是已知的信息,而“Y死了”多用于前景句,表达的是新信息。从“死亡事件”的角度来看,“Y死了"凸显的是“Y”,所以,“Y”一般是定指的,或强调的对象,如:(286)刘兰芝死了。(欧阳山《三家巷》)(287)金环死了,母亲死了,她们死的光荣。(李英儒《野火春风斗古城》)(288)好人,一个个死了。(冯德英《苦菜花》)例(286)(287)中的“刘兰芝”“金环”“母亲”都是定指的,例(288)中的“好人”虽然是不定指的,但是强调的对象。“死了Y”凸显的是事件的结果“死了”,如:(289)死了个把人,大惊小怪干什么?(罗广斌杨益言《红岩》)(290)不能因为死了个地主,影响大局,压抑群众的积极情绪。(刘震云《故乡天下黄花》)(291)死了一个洋人就了不不得的时代已经过去。(莫怀戚《陪都旧事》)(292)陈佐千说,不过就死了两个投井的,自寻短见的。(苏童《妻妾成群》)例(289)(290)(291)(292)重在凸显“死了”,其中“个把人”“个地主”“一个洋人”“两个投井的,自寻短见的”都是不定指的。即使“Y”是定指的,凸显的也是“死了”。如:(293)听说已经死了一个姓卢的考官了?(余秋雨《文明的碎片》)虽然“Y死了”和“死了Y”的语义真值一样,但是,“Y死了”凸显的是死者,整个句子是对“Y”的状态的陈述,而“死了Y”凸显的是“死亡事件”的结果“死了”。张伯江(2009)通过篇章上的“示踪性”来说明两个结构中“NP”性质的差异。如:(294)前几天村里的王皇死了,照是我家从前的佃户,()比我大两岁,焦死前嘱咐儿子把他的旧绸衣送给我,位一直没忘记我从前是少爷,丝是想让我死之前穿上绸衣风光风光。(余华《活着》)(295)他今年六十来岁了,十五年前就死了耋盛,他是又作爹又作娘,拉扯着这俩小子俩闺女过穷苦的日子。(刘流《烈火金钢》)例(294)“王喜死了”,“王喜”具有强烈的“示踪性”。例(295)“死了老伴”中“老伴”的“示踪性”则较弱。张伯江指出这一点是领属句和存现句在篇章上的显著差异,存现句后面的“NP”一般具有强烈的“示踪性”,如经常说的“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一个老和尚,老和尚⋯⋯”。从信息的角度来看,“Y死了”一般传递的是新知信息,而“死了Y”是篇章中的背景信息。从句法上说,“死了Y”可以出现在定语位置,如:118 (296)他是一个在19年前死了妻子,亲手把一大群孩子带大的辛劳父亲。(余秋雨《文化苦旅》)(297)原来这就是第一次敌人来时,死了三小子的张忠老汉。(马烽《吕梁英雄传》)同时,正因为“死了Y”凸显的是“死亡事件”的结果,所以,“死了人”通常可以用在句子中表示与“死了人”这件事情相关的属性或情况。如:(298)两个人趴在院墙上,只见街道上冷清清的,全村象死了人一样的寂静。(马烽《吕梁英雄传》)(299)白鹿仓里自“交农”事件后,悄悄来了七八个扛枪的人,他们穿着黑制服,腰里扎着皮带,白裹腿白帽圈儿,像死了人穿的丧服孝布。(陈忠实《白鹿原》)例(298)中“象死了人一样的寂静”,“死了人”通常情况下会比较安静,这是与“死亡事件”相关的属性,不会说“象人死了一样的寂静”。例(299)中“像死了人穿的丧服孝布”,“死了人”一般会穿“丧服孝布”,这是与“死亡事件”相关的情况,也不会说“像人死了穿的丧服孝布”。4.4.4.7“死了Y”和“X死了Y”通过认知语法来研究“王冕死了父亲”类句式的学者,通常将“x死了Y”类格式看作一个构式,但在很多情况下,“x”并没有出现,甚至补不出“x”,前文我们关于元曲中的此类结构的考察就显示出这种情况。张伯江(2009)也指出了这种情况,认为“王冕”和“死”之间不存在句法关系,并把“死了Y”作为一个构式。如此一来,就需解决“X”的地位问题。张伯江从篇章上说明的“死了Y”地位和作用,认为它存在于“一个具有广义因果关系的话语片断中”,很少用于结句,并未后续旬“提供原因、条件等背景信息”。那么,“X”就应看作整个篇章的话题。如:(300)朱海鹏去年死了妻子,只剩个老娘和小女儿在老家相依为命。(柳建伟《突出重围》)(301)到此,刘全不光死了女儿,在村人们眼里,那匠人的威风也“死”了,他昔日里曾有过的威信,一下予全失去了。(李佩甫《羊的门》)(302)云秀从小就死了娘,一直跟着老爹过日子,如今马大娘来了,她就象是找到自己的亲娘,好的不用说。(李晓明韩安庆《平原枪声》)(303)老洪自小生长在矿坑和铁道边上,父亲是木匠,可是四五岁的时候,就死了父母,成为一个孤苦伶仃的苦孩子,靠他姐姐抚养。(知侠《铁道游击队》)(304)她嫁出去不到一年便死了男人,婆家说她是克夫命,要送她到西山的寡妇院里去,她不肯,回到娘家来守节,守着守着便出了点纰漏。(陆文夫《人之窝》)(305)宗第因为死了许多老弟兄,在胜利的欢乐气氛中一直心情很沉重,这时再也忍耐不住,对着弟兄们的新坟墓痛哭失声。(姚雪银《李自成第二卷》)上面例中的“朱海鹏”“刘全”“云秀”“老洪”“她”“宗第”,从篇章上看都是话题,但我119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rⅫON们认为,它们和“死”仍然有句法关系。如:(306).死了亲人的,开始趴到尸首上哭。(刘震云《故乡天下黄花》)(307)死了男人的咬钢嚼铁要从一而终,要立贞节牌坊。(尤凤伟《石门夜话》)(308)这才是,被偷的不怒偷儿怒,死了娘的不哭没死娘的号丧。(莫言《檀香刑》)根据朱德熙(1983),“VP的”要指称中心语,“VP的”和中心语同格。如:(309)()吃饭的(人)()卖菜的(人)()拉车的(人)例(306)(307)(308)中“死了亲人的”“死了男人的”“死了娘的”都是“的”字结构,它们同样独立的指称中心语,也符合上述条件,如:(310)()死了亲人的(人)()死了男人的(女人)()死了娘的(人)又如下面例(311)(312)中的偏正结构“死了三小子的张忠老汉”“死了亲娘的小孙子"可以变为“张忠老汉死了三小子”“小孙子死了亲娘”,其中“张忠老汉”“小孙子”都应为句法上的主语。(311)原来这就是第一次敌人来时,死了三小子的张忠老汉。(马烽《吕梁英雄传》)(312)农会主席李崇义的七十多岁的老妈妈,白发苍苍,抱着她那两年前死了亲娘的小孙子,被匪徒们一甩一个跟头,跪着,爬着,一跌一撞地被赶来。(曲波《林海雪原》)如果从构式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死了Y”和“x死了Y”分别是两个不同的构式,二者凸显的内容不一样,“死了Y”凸显的是“死亡事件”的结果,“X死了Y”凸显的是“死亡事件”的受影响者。如下面例(313)(314)(315)中的“死了一条狗”“死了人”“死了一个地主”前面没有受影响者,只是表示事件的结果,如(313)是将死了一个人和“死了一条狗”这两个结果进行对比,例(314)强调出现“死了人”的结果后“我负责安葬”,例(315)强调“死了一个地主”这一结果的影响。(313)你说,他这样的人死了,是不是同死了一条狗差不多?(张抗抗《白婴粟》)(314)死了人我负责安葬,用不着谈判!(罗广斌杨益言《红岩》)(315)老范听是这种情况,这种情况他在东北也见过,知道怎么处理,不能因为死了一个地主影响大局。(刘震云《故乡天下黄花》)综上所述,语言对于死亡事件的表达,根据说话人注意内容的不同,死亡事件中构成成分凸显的内容也不同。一个完整的死亡事件可以表述为“AV死了B”,事件的原因是“Av”,结果是“死了B”。当说话人注意的是整个事件时,用完整的形式表述。有时说话人注意的是事件的部分,如事件的结果“死了B”。有时还会注意到事件的影响,而最直接的受影响者就是死者的家属,即领有者,“B是x的Y”,“X”是领有者,“Y”亲属关系词。整个结构可以改写为:AV死了X的Y。当凸显受影响者的时候,“X”被编码为句法上的主语,整个句子改为被动形式:X被AV死了Y。“死”带宾语是对死亡事件结果的描述。当受影响者受120 到凸显的时候,死亡事件的结果又成了因,领有者受到影响又成了果,汉语的表述为“X死了Y”。这时“X”是死亡事件结果的受影响者,凸显为句法上的主语。语言的形式是对事件结构的反映,在死亡这个因果事件中受影响者虽然是事件的外围成分,当成为认知主体凸显的对象的时候,也可以表现为句法上的主语。4.5小-结总之,本部分主要考察了与领属性偏正结构相关的谓词隐显、“领”和“属”的省略及领属分裂移位现象。谓词隐显部分以谓词隐含理论为指导,在大规模语料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谓词显现的“NPl+VP+的+NP2”结构中可以省略“VP”的情况进行了考察。当显现的动词为动宾结构和一价动词时,根据“NP2”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NP2”是“消息、事情”类名词、“时间”类名词、“处所”类名词和事件某方面的性质、具体内容和相关情况的抽象名词。其中“NP2”是“时间”类时,“VP”不能省略,“处所”类名词有的可以省略有的不可以。“NP2”是事件的具体内容或相关情况类抽象名词时,“VP”一般不能省略。当显现的动词为二价动词,可以省略“VP”的主要有“率领”类、“倡导”类、“创作”类、“创建”类、“发明”类、。“取得”类、“饰演”类、“编译”类动词。谓词可以省略的都是某人因为从事谓词所代表的动作而获得了对“NP2”的所有权。虽然“NPl+VP+的+NP2”中的“VP”是一个开放的类,但是通过调查发现“VP”隐含的规律其实和所有权的建立有关,一方面,可以通过某种动作行为建立所有权,另一方面享有所有权后可以采取某些动作行为。因此可以省略的动词一般表示可以建立所有权的动作行为,或是享有所有权后可以行使的动作行为。有时,语言中也把享有使用权用所有权的形式来表达,这种情况称为暂时领有。:“NPI+VP+的+NP2”中的“VP”隐含的情况,从“NPl”的语义角色来看,除了施事角色以外,“NPl”还可以是受事、与事、时间、处所。“NPl”为时间的情况包括:“NP2”是作品类;NPl为NP2的内容;NP2是工具,可以通过特定动作作用于NPl。“NPI”为与事的情况有:“v给x的Y”形式和“开我的玩笑”之类的固定形式。“NPl”为时间的情况有:“NP2”为表示事件的抽象名词而隐含的谓词多为表示事件发生的动词;“NP2”为动词表示事件的结果、主体、客体和相关属性。当“NPl”为处所时,一般表示事件发生的处所,事物存在的位置,事物的来源,还有范围。关于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或“属”的省略,主要考察了不同语义关系(整体部分、人物占有、亲属关系)情况下的“属”的省略,通常情况下,对于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来说,一般是“NPI馁”转指“属”,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结构是“NPl颁的”转指“属”,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无论是“NPI锈的”还是“NPl领”都不能转指“属”,但转指总是在一定认知域内凸显的成分对非凸显的成分的转指,在某一认知域内不凸显的成分到了另一认知域就变成的凸显12l 的成分,因而也就获得了转指的可能。对于领属的分裂移位我们主要考察了“王冕死了父亲”类结构的生成方式,主要采用事件结构的模式进行分析,认为死亡事件是一个致使事件,在整个死亡事件中“王冕”是受影响者。死亡事件的事件结构可以表述为某人用某种方式致死了某人,句法形式为“AV死了B”。死亡事件是一个因果事件,原因是“AV”,结果是“死了B”。当说话人注意的是整个事件时,用完整的形式表述。有时说话人注意的是事件的部分,如“死了B”。有时还会注意到事件的影响,最直接的受影响者就是死者的家属,即领有者,“B是X的Y”,“X”是领有者,“Y’’亲属关系词。整个结构可以改写为:AV死了X的Y。当凸显受影响者的时候,“X”被编码为句法上的主语,整个句子改为被动形式:x被AV死了Y。当说话人只是凸显结果的影响而不关注致死的原因时,整个结构变为“x死了Y”。因此,整个死亡事件就形成了一条因果链,事件的原因是“AV”,结果是“死了Y”,这一结果又可以成为因来影响“x”。从事件结构来看,我们认为“王冕死了父亲”类结构中“王冕”是死亡事件中的受影响者,在整个死亡事件中,死者、致死者、受影响者都可以凸显为句法上的主语。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lⅫON5.结语本文主要考察了汉语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及其相关句法现象,第一部分主要界定了汉语领属范畴的性质、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第二部分讨论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语义构造,具体考察了“领”“属”的类型及语义搭配,并从原型的人物占有关系领属、人人亲属关系领属、整体部分关系领属三个方面考察了领属范畴的构建,以及空间关系领属的构建。第三部分主要考察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构造,主要包括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形式和“的”的隐现问题。第四部分考察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变换,主要讨论了谓词隐显、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或“属”的省略以及领属分裂移位。第一部分领属范畴的界定。本文所讨论的“领属范畴”指的是与语法形式相关的“语法语义范畴”,表示的是语言世界的领属。虽然作为“语法语义范畴”的“领属范畴”来自于人们对客观世界和和主观世界中领属关系的认识,但是又不同于“逻辑语义范畴”。主要表现在作为语法语义范畴的领属范畴的复杂性上,它既包括固定领属关系,也包括l临时领属关系。作为语法语义范畴的领属范畴的语法形式不仅包括显性的语法形式,也包括隐性的语法形式,体现在对相关句式的制约上。对领属意义的界定应该作为一个系统来考察,构建一个领属语义范畴,这个范畴内部的成员以家族像似性联系而成为一个整体,和相邻的范畴又有一定的共性,和具有相似性的范畴之间又可以存在隐喻关系。原型的领属范畴是一个多中心的范畴,包括亲属关系、整体部分关系和人物的占有关系。第二部分领属性偏正结构的语义构造。首先通过大量语料考察了以“人”“物”“过程”“时间”“空间”为“领”的语义搭配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领属范畴的构建,包括: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的构建,人人亲属领属关系的构建、整体部分领属关系的构建和空间关系领属的构建。以人为“领”构成的领属关系包括:人人关系(个人和个人、个人和团体、团体和团体)、人物关系(人和具体事物、人和抽象事物)、人与过程(人和事件)、人与时间、人与空间。以物为“领”构成的领属关系包括:物.人、物.物、物.过程、物一空间、物-时间。物对人的领有其实是一种相关的领属,即人们以物为中心来看待人,这一种认识反映到语言中就构成了物对人的领有。物物领有主要是整体部分领有和物对属性的领有。分别考察了“物”为生物、非生物、自然物、抽象物的情况,抽象物作“领”构成的领属结构中“属”一般都是抽象的,有的甚至是隐喻性的。物与过程(包括事件和自然现象)之间的领属,如“礼堂的晚会”“炉膛的火”中的“物”多体现为空间处所。以具体事物为参照形成的空间关系,在汉语中也表现为领属性偏正结构。物与时间之间也可以有领属关系。以过程为“领”构成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主要分为以事件为领(事件.人、事件.物、事件.时间)和以自然现象为领(自然现象.属性)。以空间为“领”主要包括:地区.人、部门一人、方位短语(具体)-人、方位短语(抽象)-人、地区·抽象名词、地区.部门类处所、地区一自然现象、地区一方位、地区.地区、地区.时间、地区一时间一抽象名词。以时间为“领”主要包括:时间一人、时间.具体事物、时间.抽象事物、时间-事件、123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roRALDISSE磷rAnON时间.空间、时间.时间。人物占有领属关系构建的过程,本质上是领属的范围扩展的过程,包括“领”的扩展(从个人到群体,从有生命的到无生命的),“属”的扩展(从自身周围的物到不在同一空间存在的物,从具体物到抽象物),领属方式的扩展(创作、豢养、种植、交易、赠予、继承等方式到因某种关系而领有再到通过比喻领有)和领属关系的变化(由长期领属变为暂时领属再到无所谓时间的领属)。在边缘人物占有关系和属性关系、空间领属存在交叉。人人亲属关系领属是建立在血缘和婚姻关系基础上的,在此基础上“领”由自己扩展到他人,由个人扩展到社会。“属”也由父母亲属扩展到各种亲属关系再到各种社会关系。在这一过程中领属关系也由固定的长期的领属扩展到暂时的领属,在边缘和属性关系存在交叉。整体部分关系来自于人对自身的认识,即对人类身体的不同部位的认识。并将这种关系投射到客观事物和空间关系之上。空间领属关系包物对空间的领属和空间对物的领属,物对空间的领属既包括对内部空间、表面空间的领属,也包括对邻近的外部空间的领属。表面空间和内部空间当然为主体所领有,似于整体部分关系,外部空间类似与人物占有关系。空间对物的领属类似于整体部分关系。空间领属和认知主体有密切的关系。人们对空间的认识,是从对自身空间的认识开始的,外部空间是人对人体自身空间认识的投射。人们认识的普遍规律是从自身到外界。因此以人体自身为参照形成的空间具有最大性。第三部分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构造。一方面描写其句法形式,另一方面重点考察其中“的”的隐现。从句法上看汉语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包括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式。简单形式就是一领一属,领属之间根据“的“的有无分为无“的”形式和有“的”形式。指示代词“这/那”“家”“他”甚至单个的量词都可以放在领属之间构成合法的领属结构。有的在方言中已经虚化为一个标记。复杂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分为一领多属、多领一属、多领多属和多重领属。对于结构中“的”的隐现原因分别从亲属关系领属、人物占有关系领属、整体部分领属、空间时间关系领属结构进行了考察。对于表示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分别从句法位置、认知心理距离、使用频率、语用、认知顺序、篇章和韵律方面做了考察。从句法位置上看,在亲属关系领属中,结构处在主语或是判断句的宾语位置上时,倾向于不带“的”,处在定语位置上时,几乎不带“的”。而当中心语为多个“属”时,以带“的”为常。人称代词“你”“我”和亲属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如果和“他”“他们”构成的复指短语,前面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一般不加“的”。人称代词“他”和亲属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前面如果有人名,则中间不能加“的",后面有人名则可以加“的”。从认知心理距离看,人称代词和社会关系称谓构成的领属结构倾向于加“的”,和亲属关系称谓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在亲属关系内部关系近的倾向于不加“的”,关系远的倾向于加“的”。从使用频率看,人称代词复数形式和社会关系称谓词组成的领属结构的使用频率要高于124 和人称代词单数形式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人称代词单数形式和亲属关系称谓词组成领属结构的使用频率要高于和人称代词复数形式组成的结构,倾向于不加“的”。从语用上来说加“的”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所反映的是新信息,不加“的”的形式是旧信息。虽然加“的”和不加“的”的形式都有指称功能,如“我爸”“我的爸爸”都可以指称某一个人,但是无“的”形式是建立在亲属社会关系已知的基础上的,因此可以用来称呼交际中的对方,如“他婶子”“他大妈”“晓玲妈妈”“宝安媳妇”等。这一形式在交际中具有独特的价值。从认识顺序上看,在含“的”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领”是认知的参照点,是交际中人物关系的焦点,必须是明确的。也正因为如此,在人物关系介绍时,一般用有“的”的形式,而通过人物关系来指称一个人时用无“的”形式。从篇章上看,第一次出现的表示人物关系的亲属关系领属结构倾向于加“的”,再次出现的倾向于不加“的”;介绍人物的篇章,如果篇名中含领属性偏正结构多加“的”;篇章中存在对比焦点的,无论是隐含还是显现都加“的”。对于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我们从语义的生成理解、语用做了考察,从总体上看,人物占有领属关系重在凸显其中的“领”,强调事物的所属,来自于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例子,以及儿童语言习得的情况都能很好的说明这一点。从语用上说,加“的”的形式引出人物占有关系是新知的,相当于“Y是X的”,不加“的”的形式是已知的。对于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我们从对整体和部分关系的认识、部分的独立性、语用、使用频率上进行了考察,从人们对整体和部分的认识来看,当表示从整体认识部分时,凸显的是整体,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是新知的,整个偏正结构加“的”。当表示部分是已知的,而根据整体来对其进行分类时,凸显的是部分,整体部分关系是已知的,整个结构不加“的”。同时,部分的独立性,以及说话人的语义重心和整个结构的使用频率都影响这“的”的隐现,加“的”强调整体,不加“的”强调部分。对于表示空间关系的领属性偏正结构来说,当领属关系是默认的已知的信息的时候,不加“的”,是新知的信息的时候加“的”,要凸显的是“领”,对“领”的凸显在本质上是对领属关系的凸显。时间领属也有同样的特点。从上面的结论可以看出,不管是哪种关系的领属性偏正结构,从认知的角度来说原型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凸显的是“领”,而不是“属”,尽管“属”是中心语。因此,原型的领属性偏正结构,即加“的”的形式中的“领”所代表的信息一般是新知的,以其为中心所构建的领属关系也就具有新知性。不加“的”的形式的“领”是默认的已知信息。第四部分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句法变换。主要考察了与领属性偏正结构相关的谓词隐显、“领”和“属”的省略及领属分裂移位现象。谓词隐显部分以谓词隐含理论为指导,在大规模语料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谓词显现的“NPI+VP+的+NP2”结构中可以省略“VP”的情况进行了考察。当显现的动词为动宾结构和一价动词时,根据“NP2”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NP2”是“消息、事情”类名词、“时间”类名词、“处所”类名词和事件某方面的性质、具体内容和相关情12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棚ON况的抽象名词。其中“NP2”是“时间”类时,“VP”不能省略,“处所”类名词有的可以省略有的不可以。“NP2”是事件的具体内容或相关情况类抽象名词时“VP”一般不能省略。当显现的动词为动词为二价动词,一般可以省略“VP”的主要有“率领”类、“倡导”类、“创作”类、“创建”类、“发明”类、“取得”类、“饰演”类、“编译”类动词。谓词可以省略的都是某人因为从事谓词所代表的动作而获得了对“NP2”的所有权。虽然“NPl+Ⅵ冲的+NP2”中的“VP”是一个开放的类,但是通过调查发现“VP”隐含的规律其实和所有权的建立有关,一方面,可以通过某种动作行为建立所有权,另一方面享有所有权后可以采取某些动作行为。因此可以省略的动词一般表示可以建立所有权的动作行为,或是享有所有权后可以行使的动作行为。有时,语言中也把享有使用权用所有权的形式来表达,这种情况称为暂时领有。“NPl+Ⅵ)+的+NP2”中的“VP”隐含的情况,从“NPl”的语义角色来看,除了施事角色以外,“NPl”可以是受事、与事、时间、处所。“NPI”为时间的情况包括:“NP2”是作品类;NPl为NP2的内容;NP2是工具,可以通过特定动作作用于NPl。“NPl”为与事的情况有:“V给x的Y”形式和“开我的玩笑”之类的固定形式。“NPl”为时间的情况有:“NP2”为表示事件的抽象名词而隐含的谓词多为表示事件发生的动词;“NP2”为动词表示事件的结果、主体、客体和相关属性。当“NPl”为处所时,一般表示事件发生的处所,事物存在的位置,事物的来源,还有范围。关于领属性偏正结构中“领”或“属”的省略,主要考察了不同语义关系(整体部分、人物占有、亲属关系)情况下的“属”的省略,通常情况下,对于整体部分关系领属结构来说,一般是“NPl铺”转指“属”,人物占有关系领属结构是“NPl锾的”转指“属”,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无论是“NPl领的”还是“NPl镬”都不能转指“属”,但转指总是在一定认知域内凸显的成分对非凸显的成分的转指,在某一认知域内不凸显的成分到了另一认知域就变成的凸显的成分,因而也就获得了转指的可能。对于领属的分裂移位我们主要考察了“王冕死了父亲”类结构的生成方式,主要采用事件结构的模式进行分析,认为死亡事件是一个致使事件,在整个死亡事件中“王冕”是受影响者。死亡事件的事件结构可以表述为某人用某种方式致死了某人,句法形式为“AV死了B”。死亡事件是一个因果事件,原因是“AV”,结果是“死了B”。当说话人注意的是整个事件时,用完整的形式表述。有时说话人注意的是事件的部分,如“AVB”或“B死了”。有时还会注意到事件的影响,最直接的受影响者就是死者的家属,即领有者,“B是X的Y”,“x”是领有者,“Y”亲属关系词。整个结构可以改写为:Av死了X的Y。当凸显受影响者的时候,“X”被编码为句法上的主语,整个句子改为被动形式:X被AV死了Y。当说话人只是凸显结果的影响而不关注致死的原因时,整个结构变为“X死了Y”。因此,整个死亡事件就形成了一条因果链,事件的原因是“AV”,结果是“死了Y”,这一结果又可以成为因来影响“X”。从事件结构来看,我们认为“王冕死了父亲”类结构中“王冕”是死亡事件中的受影响者,在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l=棚ON整个死亡事件中,死者、致死者、受影响者都可以凸显为句法上的主语。总之,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本文以语义为基础,通过对现代汉语中大量的领属性偏正结构的分类考察,构建了汉语原型的领属范畴,包括人人亲属关系领属、人物占有关系领属和整体部分领属,并以此为考察了其句法形式和相关的句法变换,认为领属性偏正结构中“的”的隐含是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包括句法位置、认知心理距离、使用频率、语用、认知顺序、篇章和韵律等方面,不过这些因素在不同的领属关系中的影响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不过,当领属关系是默认的已知的信息的时候,不加“的”,是新知的信息的时候加“的”,要凸显是“领”,对“领”的凸显在本质上是对领属关系的凸显。从句法变换上说表层的领属形式是深层的领属关系在表层的句法体现,在概念结构中,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建立领属关系,可以是固定的关系和临时建立的,当这些概念投射到句法形式的时候要收到句法规律的制约和语用目的的制约,因此同一个结构可以表现出不同的语义,原因就在于“领”在深层概念中的语义角色的不同,比如可以是施事、受事、与事,还可以是时间、处所。领和属的省略也和人们的认知凸显及详略度有关。对于“王冕死了父亲”类结构,涉及领属的分裂移位,原因就在于领和属在死亡事件中的凸显程度,整个死亡事件“AV死了X的Y”形成一条因果链,事件的原因是“Av”,,结果是“死了Y”,这一结果又可以成为因来影响“X”。当说话人只是凸显结果的影响而不关注致死的原因时,整个结构变为“X死了Y”。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从研究范围来看,我们主要关注的是领属结构中“属”为名词的典型形式,而没有关注“属”为形容词、动词的情况,如“她的美丽”“这本书的出版”之类结构。主要关注领属结构的基本形式即简单的偏正结构,而较少关注多重领属的形式。对“领”的省略可以从篇章上去考察,基于篇章理论的研究已经很多,这里也没有多谈。而与领属性偏正结构相关的句法现象还有双宾语、主谓谓语句等情况,限于时间也没又进行研究。从研究的材料来看,由于领属性偏正结构的使用频率很高,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在研究中我们尽量使语料均衡,但是仍不够全面。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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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刘丹青.汉语给予类双及物结构的类型学考察【J】.北京:中国语文,2001,(5).[85】刘丹青.汉语关系从句标记类型初探[J】.北京:中国语文,2005,(1).【86】刘街生.现代汉语同位组构研究[DI.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0.【87】刘晋利.现代汉语领属范畴研究【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3,(1).【88】刘宁生.汉语怎样表达物体的空间关系【J】.北京:中国语文,1994,(3).【89】刘宁生.汉语偏正结构的认知基础及其在语序类型学上的意义【J】.北京:中国语文,1995,(2).【90】刘正光.关于N.卜N概念合成名词的认知研究【J】.大连:外语与外语教学,2003,(11).【91】刘润清,刘正光名词非范畴化的特征[J】.北京:语言教学与研究,2004,(3).【92】刘顺.现代汉语名词的多视角研究口咽.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93】刘探宙.一元非作格动词带宾语现象[J】.北京:中国语文,2009,(6).【94】刘洋.汉语领有名词提升的最简方案研究川.外国语言文学,2007,(4).【95】刘永生.从句子层面看领属性“N1/P+的+N2”结构中“的”的隐现【J】.上海:修辞学习,2004.(6).、∥【96】刘永耕.试论名词性定语的指称特点和分类[J】.福州: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9,(3).【97】刘晓林.也谈“王冕死了父亲”的生成方式【J】.北京:中国语文,2007,(5).【98】刘月华.定语的分类和多项定语的顺序,载语言学和语言教学【C】.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4.【99】刘月华.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增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00】刘云.汉语篇名的篇章化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年博士学位论文,2002..【101】梁敏.壮侗诸语言表示领属关系的方式及其演变过程【J】.民族语文,1989,(3).【102】陆丙甫.定语的外延性、内涵性和称谓性及其顺序,语法研究和探索(四)【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103】陆丙甫.“的”的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明.北京:世界汉语教学,2003,(1).【104】陆俭明.关于定语和状语区分【J】.延吉:汉语学习,1983,(2).【105】陆俭明.现代汉语的双宾语构造,载语言学论丛(第十辑)【C】.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06】陆俭明.由指人名词自相组合造成的偏正结构【J】.北京:中国语言学报,1984,(2).【107】陆俭明.现代汉语中数量词的作用,载语法研究和探索(四)【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1988.【108】陆俭明.确定领属关系之我见.载南大语言学[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09】陆俭明.关于句处理中要考虑的语义问题[J】.武汉:语言研究,2001,(1).【llO】陆俭明.再谈“吃了他三个苹果”一类结构的性质【J】.北京:中国语文,2002,(4).【lll】陆俭明.对“NP十的+vP”结构的重新认识【J】.北京:中国语文,2003,(5).13l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lU也DISSE贷姗0N【112】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l13】陆俭明,沈阳.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14】陆汝占,靳光瑾.汉语配价理论与语义计算,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115】陆汝占、靳光瑾.领属关系与逻辑语义解释叨.北京:世界汉语教学,1996,(4).【1161罗敏.“人称代词+的+亲属称谓”与“人称代词+亲属称谓”的语用功能比较【J】.邵阳: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l17】吕冀平.汉语语法基础[M】.哈尔滨:商务印书馆,2000.【118】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19】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2.【120】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21】吕叔湘.语文杂记【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122】吕叔湘.汽车医院和水果医院[J】.延吉:汉语学习,1985,(1).【123】马洪海.“名+名”组合的语义考察明.信阳:信阳师范学院学报,1999,(1).【124】马洪海.认知过程与汉语偏正结构中语序的关系问题【J】.郑州:中州学刊,1997增刊.【125】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126】马庆株.顺序义对体词语法功能的影响,载中国语言学报(第四期)【C】.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127】马庆株.多重定名结构中形容词的类别次序【J】.北京:中国语文,1995,(5).【128】马庆株.词组的研究【J】.北京:语言教学与研究,1997,(4).【129】茆建生.非领属性Rd结构【J】.贵阳:贵州师范大学学报,1992,(4).【130】莫彭龄,单青.三大类实词句法功能的统计分析阴,南京:南京师大学报,1985,(2).【131】潘海华,韩景泉.显性非宾格动词结构的句法研究【J】.语言研究,2005(3).【132】彭兰玉.特殊定中的构成分析阴.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7,(5).【133】戚晓杰.结构助词“的”应包括在定语之中【J】,潍坊:昌潍师专学报,1998,(3).【134】戚晓杰.关于定语与结构助词“的”关系的思考【J】.青岛:东方论坛,1999,(1).【135】齐沪扬.现代汉语短语[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36】钱书新.也谈“N1+N2”结构中“的”之使用规律[J】.南昌:南昌大学学报(人社版),2004,(6).【137】屈承熹.汉语的词序及其历史变迁【J】.武汉:语言研究,1984.(1).【138】任鹰.“领属”与“存现”:从概念的关联到构式的关联一也从“王冕死了父亲”的生成方式说起【J】.北京:世界汉语教学,2009.(3).【139】邵敬敏.双音节V+N结构的配价分析,载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C】.北京:北京大学出132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T棚aN版社。1995.【140】邵静敏、赵春利.关于语义范畴的理论思考【J】.北京:世界汉语教学,2006,(1).【141】沈家煊.句法的图像性问题【J】.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1993,(1).【142】沈家煊.“有界”与“无界”【J】.北京:中国语文,1995,(5).【143】沈家煊.形容词句法功能的标记模式[J】.北京:中国语文,1997,(4).【144】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论【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145】沈家煊.转指和转喻阴.北京:当代语言学,1999,(1).【146】沈家煊.认知与汉语语法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147】沈家煊,王冬梅.“N的V”和“参照体一目标体”构式【J】.北京:世界汉语教学,2000,(4).【148】沈家煊.“王冕死了父亲”的生成方式——兼说汉语“糅合”造句【J】.北京:中国语文,2006,(4).【149】沈家煊.“计较得失”和“计量得失”——再论“王冕死了父亲”的句式意义和生成方式[J】.北京:语言教学与研究,2009,(5).【150】沈锡伦.汉语句法结构和词汇的简约性[J】.延吉:汉语学习,1991,(2).÷:【151】沈阳.句法结构中隐含成分的语义所指关系[J】.武汉:语言研究,1994,(2).【152】沈阳.动词的题元结构与动词短语的严格同构分析,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153】沈阳.领属范畴及领属性名词短语的句法作用【J】.北京:北京大学学报,1995,(5).【154】沈阳.数量词在名词短语移位结构中的作用与特点[J】.北京:世界汉语教学,1995,(4).【155】沈阳.现代汉语句法结构中名词短语部分成分移位现象初探[J】.北京:语言教学与研究,1996,(1).【156】沈阳名词短语分裂移位与非直接论元句首成分阴.武汉:语言研究,2001,(3).【157】沈阳.再议领属性名词短语的定义与分类,载汉语语法研究的新拓展【c】.徐烈炯,邵敬敏主编,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158】施关淦.现代汉语里的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J】.北京:中国语文,1988,(4).【159】施春宏.试析名词的语义结构【J】.北京:世界汉语教学,2002,(4).【160】石安石.汉语词组基本类型的鉴别问题【J】.天津:天津师范学院学报,1978,(4).【161】石毓智,李讷.汉语发展史上结构助词的兴替一论“的”的语法化历程【J】.j匕京:中国社会科学,1998,(6).【162】石毓智.量词、指示代词和结构助词的关系fJ】.北京:方言,2002,(2).【163】石毓智,李讷.汉语语法化的历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64】石毓智.认知能力与语言学理论【l咽.上海:学林出版社,2008.【165】史锡尧.结构助词“的”有时不表修饰限制【J】.延吉:汉语学习,1991,(5).133 ⑥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KEATION【166】司富珍.汉语的标句词“的”及相关的句法问题[J】.北京:语言教学与研究,2002,(2).【167】司富珍.中心语理论和汉语的DeP[J].北京:当代语言学,2004,(1).【168】司富珍.中心语理论和“布龙菲尔德难题”【J】.北京:当代语言学,2006,(1).【1691司富珍.影响领属结构歧义解读的语义辖域因素【J1.北京:语言教学与研究,2009,(3).【170】司马翎.“汉语句法研究”的语言学前沿讲座材料2009年7月lO日全国语言学暑期高级讲习班【171】束定芳.论隐喻的基本类型及句法和语义特征【J】.上海:外国语,2000,(1).【172】帅志嵩.“王冕死了父亲”的衍生机制和过程叨.徐州:语言科学,2008,(3).【173】税昌锡.领属性“NPl的NP2”结构的组合理据——附论领事话题句及其谓语动词的语义类型【J】.昆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版),2008,(2).【174】寿永明,朱绍秦.领属关系主谓谓语句分析【J】.杭州:浙江大学学报,2002,(2).【175】宋春阳.面向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名十名”逻辑语义研究【D】.上海:上海师大博士学位论文,2003.【176】苏岗.多项定语的统计分析【J】.保定:河北大学学报2000,(2).【177】肃父.名词性词组中“的”字的作用【J】_匕京:中国语文,1956,(3).【178】孙宏开.我国部分藏缅语中名词的人称领属范畴叨.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1).【179】孙建东.英语名词修饰词与名词中心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叨.扬州:扬州师院学报,1993,(2).【180】谭景春名形词类转变的语义基础及相关问题【J】.北京:中国语文,1998,(5).【181】唐翠菊.数量词在多层定名结构中的位置[J】.北京:语言教学与研究,2002,(5).【182】滕健.N1+N2层面上的语义关系[J】.上海:外国语,1995,(2).【183】滕腾.领主属宾句的生成语法研究综述叨.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8,(12).【184】田英华.表领属的“名+名”偏正结构词的内部语义关系【J】.阜阳: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185】王艾录.论偏正复词的内部组合特征【J】.延吉:汉语学习,1989,(4).【186】王冬梅.“N的V”结构中V的性质[J】.北京:语言教学与研究,2002,(4).【187】王汉生.主谓词组充当定语的特点[J】.阜阳:阜阳师范学院学报,1987,(1).【188】王惠.现代化名词词义位的组合分析研究【D】.北京: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189】王红侠.组合式偏正短语的语义分析【J】.常州: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6,(4).【190】王珏.现代汉语名词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91】王奇.“领主属宾句”的语义特点与句法结构[J】.广州:现代外语,2006,(8).【192】王霜梅.从汉语偏正短语中的实体隐喻看隐喻的系统性【J】.昆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对134 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版),2006,(3).【193】王霜梅.汉语定中结构的认知隐喻研究[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194】王希杰.论词语搭配的规则和偏离【J】.济南:山东师大学报,1995,(1).【195】王希杰.施受、词序、主宾语,语法研究和探索(四)【c】.j匕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196】温宾利,陈宗利.领有名词移位:基于MP的分析【J】.广州:现代外语,2001,(1).【197】文炼.词语之间的搭配关系—语法札记【J】.北京:中国语文,1982,(1).【198】文旭.汉语双主语构式的认知语法观【J】.西安:外语教学,2008,(4).【199】文贞惠.“Nl+(的FN2”偏正结构语义句法分析[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1996.【200】文贞惠.表属性范畴的“NI(的)N2”结构的语义分析阴.北京:世界汉语教学,1998,(1)。【201】文贞惠.“NI(的)N2”偏正结构中Nl与N2之间的语义关系的鉴定【J】太原:语文研究,1999,(3).【202】吴云芳.现代汉语无标记并列结构研究【D】.北京: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203】吴静.图式理论与当代汉语名名复合词的解读——一项基于语料数据库的研究[D】.上海: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2【204】吴振国.汉语模糊语义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205]吴振国.语言哲学讲义,非出版,2007.【206】肖申生名词的定语和助词“的”、“之”【J】.北京:中国语文,1979,(3).【207】肖国萍.“名+(的)十名”格式歧义组合初探【J】.福州: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6,(2).【208】萧国政.隐蔽性施事定i吾ff].太原:语文研究,1986,(4).【209】邢福义.论定名结构充当分句【J】.北京:中国语文,1979,(1).【210】邢福义.汉语语法学【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2U】邢福义、吴振国.语言学概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212】邢福义,沈威.理论的改善和事实的支撑——关于领属性偏正结构充当远宾语【J】.武汉:汉语学报,2008,(3).【213】熊仲儒.以“的”为核心的DP结构【J】.北京:当代语言学,2005,(2).【214】熊仲儒.以人称代词为核心的DP结构【J】.广州: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学报,2005,(1).【215】熊仲儒.生成语法学中的“的”字结构【J】.广州: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学报,2006,(4).【216】熊仲儒.外围格的论元地位【J】.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5).【217】熊文华.论领有关系的单名核基本干语模阴.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4).【218】徐建华.领属性与非领属性Rd结构的语义类型【J】.延吉:汉语学习,1999,(3).【219】徐杰.“打碎了他四个杯子”与约束原则[J】.北京:中国语文,1999,(3).【220】徐杰.两种保留宾语句式及相关句法理论问题【J】.当代语言学,1999(1).【221】徐杰.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35 ⑨博士学位论文Do(:TORALDISSERTAnON【222】徐杰.领有名词的提升移位与多项名词性结构的切分方向【J】.当代语言学,2008,(3).【223】徐赳赳.现代汉语篇章语言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224】徐烈炯.名词性成分的指称用法,载共性与个性【C】.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9.【225】徐烈炯,刘丹青.话题的结构与功能【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226】徐阳春,钱书新.“NI+的+.N2”结构歧义考察啊-延吉:汉语学习,2004,(5).【227】徐阳春.谈“之’’、“的”互补明.北京:语言教学与研究,2002,(4).【228】徐阳春.“的”字隐现的制约因素【J】.上海:修辞学习,2003,(2).[229】徐阳春.关于虚词“的”及其相关问题【D】.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230】徐阳春.也谈“N1(的)N2”内部语义关系[J】.南昌: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9).【231】薛慕煊.英语名词短语中的若干语义问题【J】.上海:上海大学学报,1990,(1).【232】杨大然.领有名词短语分裂与汉语话题结构【J】.洛阳: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8,(3).【233】杨敬宇.“人称代词+指人名词”结构的歧义【J】.延吉:汉语学习,1998,(3).【234】杨素英.从非宾格动词现象看语义与句法之间的关系【J】.当代语言学,1999(1).【235】杨淑芳.定语语义分析[D】一匕京: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236】杨桐.试谈现代汉语中的特殊的偏正词组【J】.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84,(3).【237】俞理明,吕建军.“王冕死了父亲”句的历史考察【J】.中国语文,201l,(1).【238】袁毓林.论句法的强制性【J】.延吉:汉语学习,1988,(1).【239】袁毓林.现代汉语名词的配价研究[J】.北京:中国社会科学,1992,(3).【240】袁敏林.一价名词的认知研究【J】.北京:中国语文,1994,(4).【241】袁毓林.谓词隐含及其句法后果【J】.北京:中国语文,1995,(4).[242】袁毓林.话题化及相关的语法过程[J】.北京:中国语文,1996,(4).【243】袁毓林。“者”的语法功能及其历史演变【J】.北京:国外语言学1997,(2).【244】袁毓林.定语顺序的认知解释及其理论蕴涵[J1一匕京:中国社会科学,1999,(2).【245】岳中奇.同位结构与名词性偏正结构【J】.太原:语文研究,2001,(3).[246】岳中奇.“的”的有无与名词性偏正结构的语义差异【J】.开封:河南大学学报,2002,(3).【247】岳跃振.英汉领属关系类名词短语中的缺省问题【J】.厦门:集美大学学报,2003,(4).【248】詹人风.说领属关系,载语言学论文选集【C】刍B韶华、王大新主编,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1.【249】詹卫东.面向自然语言处理的现代汉语词组本位语法体系【J】.北京:语言文字应用,1997,(4).【250】詹卫东.面向中文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短语结构规则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 ⑧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舢oN版,1998.【251】詹卫东.关于“NP+的十VP”偏正结构[J】.延吉:汉语学习,1998,(2).【252】张爱民,韩蕾.偏正结构的语法地位【J】.徐州:徐州师范大学学报,1997,(1).【253】张伯江.“N的V”结构的构成[J】.北京:中国语文,1993,(4).【254】张伯江.领属结构的语义构成【J】.北京:语言教学与研究,1994,(2).【255】张伯江,方梅.汉语功能语法研究【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6.【256】张伯江.从施受关系到句式语义【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257】张国宪.“的”字句法、语义和语用分析【J】.淮北: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1994,(1).【258】张国宪.V双+N双短语的理解因素【J】.北京:中国语文,1997,(3).【259】张敏.认知语言学与汉语名词短语【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260】张敏.从类型学看上古汉语定语标记“之”语法化的来源,语法化与语法研究(一)【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261】张时阳.试谈表领属的“NI+有+N2”的语义类型和结构模式川.郴州: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6).【262】张时阳.语篇中“的”字短语隐性中心语的提示方式和补出规律初探【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263】张卫国.三种定语、三类意义及三个槽位【J】.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4).【264】张翼.“王冕死了父亲”的认知构式新探【J】.洛阳: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10(4).[265】张豫峰.试论现代汉语领属结构[J】.商丘:商丘师专学报,1999,(5).,【266】赵果.“我国”中的“我”【J】.汉语学习,2002,(4).【267】赵军.汉语基本名词短语识别及结构分析研究【D】一匕京:清华大学工学博士学位论文。1998.【268】赵元任.汉语El语语法,吕叔湘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269】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270】周国光.现代汉语的语义属性系统【J】.北京:世界汉语教学,2002,(2).【271】周国光,梁国英.汉族儿童习得现代汉语领属范畴状况的考察【J】.北京:语言文字应用,2007,(4).【272】周日安.名名组合的句法语义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博士论文,2007.【273】邹旭.现代汉语领属范畴研究【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f274】朱斌.亲属名词组成的偏正结构fJ】.语文学刊,2006,(7).【275】朱德熙.说“的”【J】.北京:中国语文,1961,(12).【276】朱德熙.关于《说“的”》【J】.北京:中国语文,1966,(1).[277】朱德熙.“的”字结构和判断句fJ】.北京:中国语文,1978,(1,2).137筑f、、',^u、。“·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LmON【278】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79】朱德熙.自指和转指一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J】.北京:方言1983,(1).【280】朱德熙.定语和状语【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281】朱德熙.关于向心结构的定义【J】.北京:中国语文,1984,(6).【282】朱德熙.语法问答【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283】朱行帆.轻动词和汉语不及物动词带宾语现象【J】.现代外语,2005(3).【284】朱智贤.儿童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285】庄文中.多项定语多项状语【J】.北京:语文教学与通讯,1984,(9).外文文献:【1】Heine.Possession:cognitivesources,forcesandgrammaticalization[M].Cambridge.England:CUP,1997.【2】JohnR.Taylor.LinguisticCategorization:PrototypesinLinguisticTheory【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3】StephenC.Levinson.SpaceinLanguageandCognition:ExplorationsinCognitiveDiversity[M].Cambridge,England:CUP,2003。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138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本文的研究是在对表示领属语义范畴的“有”字句的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已发表的相关文献包括:1.刘志富,《习用语“有的是”的词汇化》,《语言教学与研究》第4期63.68页,2010年7月。2.刘志富,《话语标记语“也是”》,《宁夏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139——。—?1 ⑨博士学位论文DOCTORALDISSERW汀ION致谢五年前,我怀着一个虔诚的心来到了桂子山,时光荏苒,转眼博士即将毕业。回想五年来走过的路,更多的是艰辛,深感能够走到今天之不易。值此论文完成之际,我要深深的感谢这些年来在学习、生活上给予我支持和帮助的师友、亲人。感谢华师!在过去五年的时间里,我由一个语言学的门外汉到一个语言学专业的博士生,得益于华师提供的系统良好的教育以及其浓厚的学术氛围的熏陶。华师的树大,树也多,常记起徐杰老师在讲生成语法的树形图时说华师的很多树都是从下面开始分支的,确实,每每走在校园里面,看着那参天的香樟,那蔽日的桂树,都犹如在描述着一个个句法结构。在这里感受语言的魅力,探索语言的奥秘,实在是一个绝好的地方!感谢恩师吴振国先生!天涯海角有尽处,只有师恩无穷期!五年前我有幸在先生的指导下读硕,三年前又幸运地跟随先生读博,我总觉得能够成为先生的学生是我人生最大的幸运。先生是一个好导师,初入华师时由于自己的基础差、底子薄,先生总是鼓励我多读专业书,学好英语,硕士毕业时又鼓励我读博。没有先生的鼓励,我很难走到今天。先生是严格的,不过先生的严格不是简单批评与刁难,而是一种无言的期许与认真。正是先生的严格,使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放松,也不忍放松自己,踏踏实实的走过了这五年的宝贵时光。而这篇博士论文的写作更是凝聚了先生的不少心血,先生总是在我最困顿的时候给予我最大的帮助。开题前,笔记本电脑被盗,所有材料都没了,幸运的是,先生保存着我发给他的每一篇文章,并帮我调整了选题。收集语料时,先生送给我标注语料库。论文写作中,先生又在百忙中花费大量时间帮我理清思路,澄清观点。面对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先生给予了我无私的帮助与支持。谢谢!感谢李向农教授和储泽祥教授在论文开题时提出的宝贵建议,并特别感谢他们这些年对我和妻子在学习、生活上的的关心、帮助和支持。感谢师兄龙海平提供的外文信息,感谢同学王俊、张金圈在资料上的支持,感谢同学冯文贺和我经常交流学习心得。正是他们的帮助和支持,使我走得更顺利。感谢我的妻子李丽娟,谢谢这五年来她对我的支持与照顾,并且忍受着漂泊与清贫。我知道,这些年,除了她,我一无所有。感谢我的父亲、母亲,我的岳父、岳母,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他们以最朴素的理解与支持鼓励着我向前走。谢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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