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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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单位】81106【发布文号】杭房改[1999]6号文【发布日期】1999-06-11【生效日期】1999-06-1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杭房改〔1999〕6号文1999年6月11日发布试行)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发展,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2、试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房改房包括:(一)职工、居民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二)职工、居民按市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解困房)等。(三)国家扶持、单位资助、个人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第三条第三条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权属清晰。出售在学校校园、工矿作业区域内的房改房,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第四条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改房暂缓上市:(一)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房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改房。(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3、的房改房。(三)党政领导干部购买或集资建造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房改房。(四)购房贷款尚未还清,所有权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改房、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五)职工原购公有住房时,经市房改办批准,与原售房单位公有住房(换购房)买卖协议书中有其他约定条件的,从其约定。(六)法律、法规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房改房。第五条第五条房改房上市交易的形式包括:转让(包括买卖、交换、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抵押和租赁。房改房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第六条第六条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

4、准入制度,按照“先评估,后交易”的原则办理。第七条第七条职工、居民的房改房上市交易,不得造成该户职工家庭新的住房困难,交易后该户不得再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不得再购买或租用政府优惠价格供应的其它住房。第八条第八条职工、居民转让房改房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卖方向市房改办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由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经卖方及配偶所在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意见后,提交下列有效证件: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复印件;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复印件;3.夫妻

5、双方现有职级证明;4.同户籍居住成年人共同签字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5.原购买公有住房或安居房、集资建房买卖协议书。(二)市房改办负责对房改房上市交易的审核。在接受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有关证件。如申请上市的房改房不属上市范围的,应将审查决定的意见及时通告申请人;如同意上市,出具准予其上市交易的书面文书。(三)市土地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权属审查。(四)凡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准予上市交易的房改房,由卖方向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申请住房价格评估。(五)买卖双方签订契约。(六)由买卖双方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交易手续并提交

6、《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和房屋价格评估书,由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所核实申报价格。(七)买卖双方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八)买方在办理完交易过户手续后25个工作日内,向市房地产管理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市土地管理局在2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变更手续。第九条第九条职工、居民转让房改房,应按规定缴纳下列税费:(一)土地收益金。暂按成交金额的1%(低于评估价的按评估价,下同)由卖方缴纳。(二)根据现行税法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成交金额的5.55%(简称综合税率),由卖方缴纳。(

7、三)契税。按成交金额的3%计征,由买方缴纳。(四)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0.1%,由买卖双方各负担50%。(五)房改房首次上市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第十条第十条职工、居民出售房改房的收入,在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交纳税费后归个人所有。原售房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职工,居民出售房改房时,应在办理交易手续的同时,按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缴纳税款。该项税款须按有关规定,及进缴交入库。自交易之日起,至新购买住房交易过户或预(销)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止,对前、后一年内重新购买的住

8、房,且已按前款规定足额纳税的,其相当于税款金额部分可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一)新购房价款大于或等于出售房款的,予以全额退还;(二)新购房价款低于出售房款的,相当于新购房价款部分予以退还。除此之外,为鼓励房改房上市交易,市财政给予按转让房改房成交金额1%的补贴。职工、居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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