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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3
《禹城市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禹城市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畜禽养殖业是农业农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但是,随着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为切实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打造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双赢局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进行划定。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
2、前提下,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分区域整治,防止畜禽养殖粪污直排,推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9-(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二)坚守耕地红线原则。畜禽养殖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畜禽养殖场户是治污主体,必须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投入。(四)堵疏结合、总量控制原则。拆除改造养殖场舍的同时,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由数
3、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五)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一的原则。(六)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相统一的原则。(七)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三、划分类型(一)畜禽规模养殖场(区)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区)指常年存栏量生猪存栏200头以上、牛存栏5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家禽存栏3000只以上、兔存栏300只以上,特种动物(狐、貂、貉)1000只以上,以及达到标准规模的其它各类养殖场。(二)畜禽养殖区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1.-9-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存在任何畜禽养殖场(区)的区域。2.畜禽养殖限养
4、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需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3.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可作为畜禽适养区。在适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耕地保护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四、区域划分(一)禁养区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如意湖水库)和调水工程干线(引黄干渠)及其设施的保护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2.禹城市城市建成区、城镇居民区、文化
5、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500米范围内;各乡镇(街道)驻地及学校、医院500米范围内;农村社区等居民集中区域范围内。3.基本农田内。4.风景名胜区(禹王亭博物馆、徒骇河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5.我市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两侧。-9-6.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及市政府根据环境保护需要依法划定的区域。(二)限养区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及周边500—2000米范围内和调水工程干线及其设施的保护区域及周边500—1000米范围内。2.禹城市城市建成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500—1000米范围内;各乡镇(街道)驻地及学校、医院50
6、0—1000米范围内;农村社区等居民集中区域500米范围内。3.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500—1000米范围内。4.我市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500米范围内;5.其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及市乡规划规定的限养区域。(三)适养区。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符合相关规划的区域为畜禽适养区。五、相关要求(一)在禁养区内:1.-9-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所。擅自新建、扩建的一律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2.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各乡镇(街道)制定辖区内养殖发展布局规划,按上级相关部门文件要求逐步关停或转迁。3.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不再列入各级财政
7、项目扶持,对已享受项目但未验收的,养殖场转到适养区时可继续享受项目扶持。(二)在限养区内:1.严格控制和逐步消减畜禽饲养总量,不得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2.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建设达标粪污及臭气处理设施,严禁粪污及臭气直排。3.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必须达到国家、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场标准后方可申报各级各类财政扶持项目。4.现有畜禽散养户,必须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直排。(三)在适养区内:1.遵循总量适度、动态平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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