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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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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股数:3,0
2、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待定预计发行日期:待定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本次发行前股东所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LegendPowerLimited(奇力有限责任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公司)、ActmaxInvestmentsLimited(毅美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天拓实业有及自愿锁定股份的限公司、珠海市新永鑫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珠海新恒鑫咨询
3、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及JolmoPartnersAsiaLimited(金安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期:2010年3月18日1-1-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4、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1-1-2珠海恒基达
5、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重大事项提示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对下列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内容: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第一大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LegendPowerLimited(奇力有限责任公司)、ActmaxInvestmentsLimited(毅美投资有限公司)、JolmoPartnersAsiaLimit
6、ed(金安亚洲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永鑫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及珠海新恒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三、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中所列示的相关风险,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张培弟先生及其
7、妻子王青运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实友化工间接持有本公司67%股权,本次发行3,000万股后,两人仍间接持有本公司50.25%股权。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给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二)客户集中带来的风险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是72.50%、55.39%和65.99%,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客户的依赖。尽管公司客户以长期租罐1-1-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8、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客户为主,但未来若因公司业务规模或市场因素导致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致使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三)所得税优惠到期及补缴税款的风险本公司2002年、200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200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本公司的码头项目经营所得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根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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