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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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群(以下简称“网站群”)的管理,确保网站群高效、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和国土资源部、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网站群包括市局外网门户网站、各分站和内网网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部门)”)。第四条网站群是我局信息服务和管理工

2、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原则,负责发布北京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和网上政民互动等工作。第五条网站群由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主办,局信息中心承办。信息办负责局网站群综合协调、规划建设、量化考评等工作。局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群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对各分站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向网站群提供并审核相关信息。各分站主管部门负责本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各单位(部门)不得利用网站群从事赢利性活动,不得与非法网站、商业网

3、站建立链接,不得从事与政府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第二章信息保障管理第七条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是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和检查本单位(部门)的信息发布工作。第八条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对外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向网站群提供相关信息。第九条网站群的信息保障管理实行单位(部门)责任制,责任分工见《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群信息保障责任分工》。责任单位(部门)有信息组织、审核、监督责任。第十条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群信息保障责任分工》的要求及时采集

4、、报送上网发布内容,并提供发布信息的电子文档。第十一条各单位(部门)向媒体发布的重要信息和公告,组织重要活动的信息,要同时在网站群发布。第三章栏目管理第十二条根据国土资源部、北京市政府有关要求,网站群栏目应包括政务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等方面。第十三条局外网门户网站各栏目设栏目主持人,各分站所有栏目统一设一个栏目主持人。栏目主持人负有相应栏目的信息保障、内容组织、编辑、督办、监督等职责。第十四条局信息办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栏目主持人例会,由信息办主任主持,各栏目主持人参加。第十五条外网门户网站

5、、内网网站栏目需要调整时,各单位(部门)须填写《网站信息维护审批单》,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交局信息中心,由局信息中心审查后实施。各分站栏目需要调整时,各单位(部门)须填写《网站信息维护审批单》,经主要领导审定后自行实施,并报局信息办备案。第四章信息审核与发布第十六条网站群信息发布应当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第十七条审核单位(部门)审核的内容包括: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信息是否准确、真实;确定信息所属栏目;确定信息公布周期。具体要求:(一)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局网站

6、群内容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我局信息密级由局保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二)新闻宣传要本着“及时、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各单位(部门)或局新闻宣传办公室认为发布信息可能引起舆论关注成为热点时,审核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新闻应对预案,在发布信息前送局新闻宣传办公室备案。第十八条审核单位(部门)负责向社会公众和媒体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解释说明。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发布信息出现原则错误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责任。第十九条信息审核程序(一)

7、发布信息时,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须对待发布信息审核签字。(二)对已发布信息进行修改、删除等维护工作时,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须对《网站信息维护审批单》审核签字。第二十条信息发布与维护分工(一)市局外网门户网站信息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并经拟稿人、单位(部门)领导对文稿进行电子签章后,局信息中心负责发布。(二)局办公室在成文时,将选定“主动公开”栏的电子文档交局信息中心发布。各分局、局属单位参照执行。(三)各分站信息经本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自行发布。(四)内网网站由各单位(部门)按照《局

8、网站群信息保障责任分工》,对本单位(部门)负责的栏目信息审核并自行发布。(五)局英文网站、手机网站的信息统一由局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六)各信息发布单位(部门)要保存信息发布的相关审批材料,期限至少一年,以备查询。第二十一条重要内容发布时限(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包括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相关行政管理综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市局发布的有关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等,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十八个工作日内由责任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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