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增值税优惠相关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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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税会计处理——增值税各项优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对于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必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计入成本。①、销售免税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按规定计算转出进项税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大同小异。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应于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三)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

3、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第9页共9页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

4、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下面举例说明:  例: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源等,分录为:

5、  借:原材料等科目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免征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2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第9页共9页  3、产品内销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

6、7%-15%)=4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4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9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

7、,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46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  6、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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