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ID:33555288

大小:81.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2-27

“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_第1页
“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_第2页
“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_第3页
“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_第4页
“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第一部分总则一、考核范围(一)全市域:包括城区、郊区和市辖县、县级市。(二)市辖区:包括城区、郊区,不包括市辖县、县级市。(三)建成区:按建设部《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的解释。“十二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的建成区范围,是指市辖区建成区。二、考核内容及形式(一)考核内容:每项指标均包括两部分内容:指标定量考核内容和工作定性考核内容。(二)考核形式:指标定量考核:数据;工作定性考核:城市上报自评结果;省级环保部门和环境保护部按照《工作考核计分表》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对

2、象包括现场点位、下发的相关文件、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统计表、工作总结、成果通报等(如未正式发布的,以有关部门盖章为准)。(三)考核计分:指标定量考核为得分制,得分按计分方法计算;工作定性考核为扣分制(注明“加分项”的除外),完成不得分,未完成即扣分(得负分)。指标总得分为指标定量考核得分与工作定性考核扣分之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辖区内得分排名第一的城市和排名变动较大的城市进行现场审核,环境保护部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核情况和部分城市数据上报情况开展现场审核。如在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开展的监督、审核工作中,发现城市指标定量考核数据出现虚报、

3、瞒报、漏报或未按要求计算、报送等情况,该项指标扣除上报分值的60%;城市工作定性考核出现虚报、瞒报、漏报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该工作考核项目计为0分。上述两种情况均通报相关责任部门与个人。标示“*”指标项为监督考核项,即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危险废物处置率、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4项指标。如该项指标得分超过指标分值85%以上,城市需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现场核实,经核实后方可获得实际分数。未提出申请的,该项指标得分不超过指标分值的85%。三、考核原则(一)环境保护部下发“城考”考核点位确定规则,城市环保部门根据规

4、则上报“城考”考核点位,经省级环保部门和环境保护部确定后,对其开展考核。“城考”考核点位一经环境保护部确认,在本套指标实施期间原则上不作调整。如“城考”考核点位中,属国控断面或省控断面的点位发生调整的,城市环保部门应将批复后的调整方案报环境保护部“城考”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由其对“城考”考核点位进行相应调整。(二)考核指标中涉及到的有关监测内容,如果国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年度监测计划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标准、《规范》和年度监测计划为准,未规定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三)涉及环境保护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管理部门有

5、关文件的,以最新要求为准。(四)注明县级市不考核的指标,县级市可不开展此项考核,但其中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需按指标要求开展考核。该项指标得分不计入总分,如欲计入总分,可向上级环保部门提出核实申请,经上级环保部门按审核规范现场核实后予以认定。第二部分指标解释一、环境空气质量此项指标总计15分。考核指标包括全年优良天数比例、PM10、SO2和NO2年均值浓度,分别计3分、4分、4分、4分。考核内容由指标定量考核和工作定性考核组成。(一)指标定量考核1、全年优良天数比例是指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计算方法:全年优良天数比

6、例=API≤100的天数×100%全年天数计分公式:DI11=3×X式中:X为全年优良天数比例,单位:%未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空气质量的城市,该项不得分。2、三项主要污染物(PM10、SO2和NO2)年均值浓度。计算方法:污染物浓度年均值=污染物日平均浓度之和全年天数非自动监测的城市,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为实际监测天数的均值,但有效天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计分公式:DI12=4×(αp-P)/αpDI13=4×(αs-S)/αsDI14=4×(αn-N)/αn式中:DI12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得分;αp为可吸入颗粒物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7、的2.5倍;P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单位:mg/m3;DI13为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得分;αs为二氧化硫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的2.5倍;S为二氧化硫浓度年平均值,单位:mg/m3;DI14为二氧化氮浓度年平均值得分;αn为二氧化氮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的2.5倍;N为二氧化氮浓度年平均值,单位:mg/m;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为0时得满分;污染物浓度年均值达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时,获60%得分,即2.4分;等于或大于2.5倍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时,得0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为现行有效的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年均值)。PM10、SO2或NO2年均值等于或超过

8、α的(得分为0),但较上年度相比有改善,则改善程度每满10%加0.1分。三项污染物改善加分可累计,总计3分封顶,但此加分不适用其指标定量考核分数大于0的情况。(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