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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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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上市公司文书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使公司文书管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范围界定本制度所指的“文书”是指业务工作上的往来公文、报告、会议决策、规定、合同书、专利许可证、电报和各种账簿等文件资料。第3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公文文书的管理工作。第2章文书制作规范第4条文书的制作要领1.文书内容必须简明扼要,一事一议,语言、措辞力求准确规范。2.起草文书的理由包括起因以及中间交涉过程,必要时需另附相关材料与文件。3.必须明确起草文书人的责任,
2、并正确署名。4.修改请示提案书时,修改者必须认真审阅文书原件,修改后必须署名。第5条文书的署名1.公司内文书:如果是一般往来文书,只需主管署名;如果是单纯的上报文书或不涉及各部门且内容不重要的文书,只需要部门署名;如果是重要文书,按责任范围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常务董事署名,或者署有关部门的主管姓名和职务。2.对外文书:如合同、责任状等重要文书,一律署总经理职务和姓名;如果是总经理委托事项,可由指定责任者署名;除上述规定以外的文书,也可署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主管的职务和姓名。第6条文书的盖章1.在文书正本
3、上必须要加盖文书署名者的印章,副本可以加盖署名者或所在部门的印章。2.如果文书署名者不在,可加盖代理者印章,并加盖具体执行者印章,但在文书存档前必须加盖署名者印章。3.以部门或公司名义起草的文书,须在旁边加盖有关责任者的印章。第3章文书的收发第7条到达处理到达文书全部由文书主管部门接收,并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置。1.一般文书予以启封,并分送各部门。2.私人信件直接送收信人。3.分送各部门的文书若有差错,必须立即退回。第8条文书登记各部门在邮寄文书时,发送前必须在“发信登记本”与“邮资明细账”上作好登记。
4、第9条特殊文书需要邮寄或专人递交的文书,必须注明发送或接收单位、地址、收件人姓名等内容,必要时还需交文秘室回复或回执。如是公司内部文书,原则上不需封缄。第4章文书的处理第10条普通文书处理1.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主管人员,负责对文书进行审批、答复、批办以及其他必要的处理,或者由指定下属对文书进行具体处理。2.处理中如遇重大问题或异常现象,需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领导指示办理。第11条机密文书处理1.机密文书原则上由责任人或当事人自行处理。2.亲启文书原则上由信封上所指明的人开启,其他人不得擅自开启。如果
5、主管领导在职务上有权替代指明者,可不受本条规定约束。第12条多部门文书对于与多个部门有关的文书,加各部门在处理意见上存在分歧,则由文书的主管部门出面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应请示上级领导,由上级领导裁决。第5章文书的整理与保存第13条文书的整理与保存1.全部完结的文书,在结办后三天内,交行政主管归存,按完整、有序的原则对文件进行整理和检查,按类别、年代立卷,分别按所属部门、文件机密程度、整理编号和保存年限进行整理与编辑,并在“文书保存簿”上做好登记,最后归档保存。2.员工个人不得保存公司公文,
6、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行政部登记保管。调离公司的员工应将文件和记录本清理移交。3.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文书分为两类:一类是特别重要的文书,直接归主管保存;另一类是一般的文书,由各部门保管。第14条文书的保存年限1.永久保存文书:章程,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事记录,重要的制度性规定,重要的契约书、协议书、登记注册文书,股票关系文书,重要的诉讼关系文书,重要的政府许可证件,有关公司历史的文书、决算书和其他重要的文书。2.保存10年文书:请求审批提案文书,人事任命文书,奖金工资与津贴有关文书,财务会计账
7、簿、传票与会计分析报表,以及除永久保存以外的重要文书。3.保存5年文书:指不需要保存10年的次重要文书。4.保存1年文书:指无关紧要或者临时性文书。如果是调查报告,则由所在部门主管确定保存年限。第15条注意事项1.对于重要的机密文件,一律放在保险柜或者带锁的文件柜中。2.如果职务部门划分发生变更或作出调整,必须在有关登记簿上注明变更与调整的理由,以及变更与调整的结果。第6章文书的借阅与销毁第16条借阅说明各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时,需经其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经总经理同
8、意后方可借阅。第17条借阅登记借阅文件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第18条文书销毁对于多余、重复、无保存价值的文件,行政部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机要文件一定要以焚烧的方式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或出售。不需立卷的文件材料应逐件登记,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销毁。第7章附则第19条行政部对本制度拥有解释权。第20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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