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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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宁劳社就管[2006]11号宁财社[2006]370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增强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稳定性,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6]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社[2006]27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范围、对象及标准  (一)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新增岗位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支付不低于最低

2、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相一致。  (二)提供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  (三)其他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

3、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  (四)劳务派遣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含持《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从事保洁、保安、保绿、家政等服务性工作,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相一致。  (五)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金额2/3的标准给

4、予补贴。  (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2006年1月1日后从事个体经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领取工商部门营业执照之日起,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对比照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比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办法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执行。   二、补贴期限   (一)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5年底前核准但未到期的,按此办法执行,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二)“4045”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或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补贴期限可相应

5、延长。   三、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一)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  (二)劳务派遣企业是指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并具有“劳务派遣”经营项目的企业。  (三)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出资扶持、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兴办、进行社会公共利益管理服务的岗位。主要包括:在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街道、社区等提供的公用事业服务性、家政服务性等岗位;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部门提供的协管岗位。公益性岗位由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申报,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市劳

6、动保障部门认定。  (四)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和劳动关系不固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人员。灵活就业由街道劳动保障所认定,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五)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宁政发[2006]76号文件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七类人员。   四、申报核拨   (一)申报   1、用人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季度终了后向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⑴、《用人单位申请政府补贴承诺书》;   ⑵、《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

7、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⑶、《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人员花名册》;   ⑷、下岗失业人员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且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⑺、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证明;   ⑻、银行基本帐户。    提供公益性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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