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行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立法问题研究

中国进行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立法问题研究

ID:32379705

大小:1.90 MB

页数:49页

时间:2019-02-04

中国进行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立法问题研究_第1页
中国进行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立法问题研究_第2页
中国进行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立法问题研究_第3页
中国进行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立法问题研究_第4页
中国进行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立法问题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进行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立法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第一章外蠢井购反垄断规制的基本理论与中国的实践国反垄断立法的发展趋势来看,一般也都是将横向并购作为反垄断法的主要规制对象,而对纵向和混合并购。则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如:美国反托拉斯法局认为“这种类型的合并虽然具有潜在的消除竞争、设置进入市场的障碍、提高企业共谋可能性等危险,但在另一方面它们可能产生更大的效益,因此原则上应积极地评价非横向并购,执行机关原则上不禁止这类合并。”4而在中国当前实际经济生活当中,后两种并购也是较为少见的,所以中国反垄断立法也应顺应世界反垄断法发展潮流——从全面干预到有选择-T预,将规

2、制重点放在企业横向并购上。二、“外资”的法律界定一一内涵与外延一般而言,外资是从资本输入国的角度出发,对来自外国的投资(foreigninvestment)约定俗成的简称。中国最初对外资的界定采用的是“注册地标准”。5假采用这一标准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I:k如i,如果外资利用转投资、间接控股企业收购、间接收购等方式规避外资准入政策,政府将无法对其进行限制。因此,在理论界、实务界人士的共同呼吁之下,中国当前是采用的是资本控制标准。目前.中国法律意义上的外资可咀界定为,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为取得中国企业的

3、股权或者类似权益而投入的资本。另外,根据中国的特殊情况,还需要对外资这一概念的外延作如下说明:一是港澳台投资者的投资被视为外资。因为出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考虑,目前香港、澳门和台湾还是不同于内地的特别行政区和地区,中国外商投资的立法和实践历来把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投资视为外资,按照外商投资的程序办理,享受外资投资的待遇。二是外围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收入也属于外资。从理论上讲,凡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困境内合法持有的,根据中国的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可以自由兑换成外汇汇往境外的各种资金和财产,例如清算所得、股权转让金等

4、,在境内投资都应当视为外资。6三、外资并购通过以上对外资和并购的含义分析,外资并购应当是外国投资者和与外国投资者具有同等地位的公司、企业或个人,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实质取得境内企业权益的行为。这个意义上的并购兼具外资和并购两个词的含义。7第二节回顾与总结:中国规制外资爿Ftiit行为的立法进程外资并购是一把“双刃剑”,一国政府既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又要运用4第一章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基本理论与中国的实践法律手段对其进行合理规制。为了提高法律规制的有效性和系统性,本文在这里就中国对外资并购进行法律规制的立法进程

5、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同时结合对目前中国外资并购现状的分析,试图明确外资并购法律规制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探讨反垄断法对外资并购的规制闯题。一、鼓励外资并购一一第一轮高潮20世纪90年代初,在中国改革开放、引进外资的背景下,外商投资企业受利好政策影响,同时也为了实现其全球战略,利用其资本、技术、管理等优势,在中国开展了一系列的并购活动。晟早的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事件可以追溯到1995年。1995年8月,日本五十铃汽车公司和伊藤忠商事会社联合以协议购买的方式,一次性购买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旅公司”)不上市流

6、通的法人股4002万股,一举成为北旅最大的股东。从北旅汽车案开始,中固掀起了外资并购的第一次高潮。8二、限制外资并购一一平静期此后,随着对一度过热的围内经济加强调整,同时也出于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心,国务院办公厅1995年9月转发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暂停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转让给外商请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国家有关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管理办法颁布之前,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通知》同时也限制了外商投资企业直接上市融资的途径。这是中国首次正式对外资并购的有关问

7、题做出专门规定。在此后6年的时间里,外资并购一度陷人低潮。在1999年之前,中国对外资并购的法律规制体现出以下特点:l、涉及并购非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多强调政府的干预作用,视兼并作为企业帮贫解困的手段,重视国有企业的债务承担和人员安置问题和对国有权益的保护。2、涉及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则强调规范上市公司行为、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作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如国有股不上市流通(但允许协议转让)、强制收购要约、禁止定向募股等等。91999年是一个转折点,在1999年的《

8、证券法》中,专章规定了上市公司收购内容:当年8月外经贸委颁布的《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外商可以参与购并国有企业,国务院办公厅也转发了外经贸部、国家计委、国家经5第一章外资并购反垄斯规制的基本理论与中国的实践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国家出人境检验局的《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发行A股或B股”。但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