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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应对我市企业欠薪逃匿问题的调研报告2011-03-1416:18:00 作者:史正直 来源:广东政法网 ——广州市政法工作优秀论文之十九 (史正直) 2009年2月份以来,根据省委政法委的要求以及市委朱小丹、张桂芳等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广州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牵头成立企业欠薪逃匿情况调研组,联合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法制办等单位,先后到白云、番禺、增城、花都、海珠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此外,调研组还充分借鉴了香港、上海、深圳等地经验以及省委政法委的调研成果,结合广州实际撰写了以下调研报告。一、我市应对
2、企业欠薪逃匿事件的主要做法综合全市的情况来看,各地从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高度出发,积极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应对企业欠薪逃匿事件,主要做法可以从“合”、“防”、“帮”、“打”四方面进行概括。(一)“合”——统一领导,部门联动。为预防和处置劳动纠纷,各地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比如番禺区由区委维稳办牵头区法制、信访、劳动保障、政法等部门成立了欠薪事件处置工作组;白云区建立了劳资纠纷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预防和处理劳动纠纷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工资支付监控办法》等制度,推行区、街镇、村
3、居、经济社与出租户层级管理制度,推广了在租赁关系企业中派驻行政管理人员的做法,创设性地在金沙地区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建筑行业调解委员会;花都区制定了打击和处置欠薪逃匿行为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群体性事件,各级领导立足“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亲赴现场指挥处置,第一责任面对群众”,各级维稳、综治、劳动、司法、工会、公安等部门应急联动,形成合力,迅速赶赴现场,直接面对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安抚群众情绪,宣讲法规政策,帮助解决困难,协调组织力量稳控局面。(二)“防”——排查监控,预警防患。欠薪逃匿事件突
4、发性强、对社会稳定冲击大,事前防范工作至关重要。各地重视做好排查化解企业欠薪逃匿隐患的工作,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白云区维稳部门2008年组织开展全区性的此类排查行动13次,排查企业16000多家,对全区所有企业、工厂(含无牌无证)、建筑工地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将“经营困难、欠薪、关(倒)闭、有资产转移迹象或已欠薪逃匿”等四类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要求企业所在地居委会、社区民警及厂房出租人密切注意,发现逃匿现象可适当实施控制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在日常的排查监控中,白云区依靠区、街镇、村居三级劳动保障监察
5、队伍网络,重点加强企业工资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实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一月一排查一报告制度,已有14000多家10人以上企业录入了工资监控信息系统。番禺区建立了企业倒闭和欠薪动态监控报告制度,定期对区内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将生产困难、拖欠工人工资1个月以上或者有倒闭迹象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同时,劳动监察部门加强日常的入厂巡察,督促企业堵塞管理漏洞,规范用工行为,并督促出租方密切关注,防止发生欠薪逃匿行为。为从制度建设上解决筹资应急的问题,一些地方进行了有益尝试,增城市和新塘镇均设立了50万元的企业欠薪应急备用金,萝岗区(
6、原开发区)早在2005年即开始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市劳动保障局与市建委联合拟订了《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并印发执行。(三)“帮”——民生为重,纾困帮扶。一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员工提供水、电、食宿,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用,缓和员工生活无着的焦虑感,宣示政府解决问题的诚意,有效缓解情势。二是先行垫付员工工资。我市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厂房、设备、场地的出租方在一定范围内垫付员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由发包方垫付。三是变卖
7、设备偿付工资。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财物进行封存保全,派驻治保力量到场维持秩序,24小时看管厂房内设备物资,防止被债主、员工哄抢。同时,视情形变卖设备以偿付员工工资。四是帮助解决就业出路。为真正解决失业员工的后顾之忧,政府有关部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帮助他们另谋就业出路。在处置大壹鞋厂事件中,白云区千方百计联系附近及区外企业到大壹鞋厂现场招聘,近400名员工得以就业,彻底消除了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五是方便劳动仲裁诉讼。对员工提出的经济补偿、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问题,有关部门耐心解释,引导其走劳动仲裁和诉讼的途径来
8、解决。为方便员工,劳动部门直接到现场受理仲裁申请;集中办理社保转、停、退手续;集中通过银行快速发放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司法行政部门及时介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法院推行与司法行政部门“诉调对接”,对欠薪诉讼优先受理,快速处理,优先执行。六是支持企业生产自救。对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经营者逃匿,但企业没有达到非破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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