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161257
大小:474.50 KB
页数:100页
时间:2019-02-01
《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9重要提示(一)本次基金募集的核准文件名称为:《关于核准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84号),核准日期为:2010年7月23日。(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
2、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资产配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
3、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99目录第一部分绪言3第二部分释义3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7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9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3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5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0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1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0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47
4、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48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3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5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6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56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60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2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65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摘要81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8第二十一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99第二十二部分备查文件9999第一部分绪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5、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
6、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在《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
7、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管理人: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指《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99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诺安主题精
8、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