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_20122460902113243.doc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_20122460902113243.doc

ID:32153154

大小:299.00 KB

页数:83页

时间:2019-02-01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_20122460902113243.doc_第页
预览图正在加载中,预计需要20秒,请耐心等待
资源描述: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_20122460902113243.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量细则: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货值金额等值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初次

2、违法生产,且产品尚未销售的;  (2)初次违法生产,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2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因不属于涉及安全、健康指标产品被判不合格的;  (2)主动追回已售出产品的。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因属于涉及安全、健康指标产品被判不合格的;  (2)产品全部或大部销

3、售的,且拒不追回或无法追回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量细则:  1.符合以下情形,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50%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初次违法生产,且产品尚未销售的;  (2)初次违

4、法生产,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50%以上1.5倍82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因不属于涉及安全、健康指标产品被判不合格的;  (2)主动追回已售出产品的;  (3)掺杂、掺假的杂质系无毒无害物质,且对产品使用性能影响不大的;  (4)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相近等级和档次的产品,经检验系合格产品的;  (5)对用户要求赔偿能及时赔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

5、货值金额1.5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因属于涉及安全、健康指标产品被判不合格的;  (2)产品全部或大部销售,且拒不追回或无法追回的;  (3)掺杂、掺假的杂质有毒有害或严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  (4)以此产品冒充彼产品,或以普通产品冒充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品牌产品的;  (5)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相距等级较大的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虽冒充相近等级的高等级产品但不能满足特定需求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

6、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裁量细则:  1.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在国家公告期限6个月以内的,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20%以下的罚款;  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在国家公告期限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在国家公告期限1年以上的,或者违法行为属处罚后再次违反的,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等值以

7、下的罚款。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量细则:  1.符合以下情形,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产品尚未售出的;  (2)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无毒无害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

8、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产品已经销售,且不追回或无法追回的;  (2)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有毒有害的;  (3)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造成实际损害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