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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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2004年10月15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保障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是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包括政府对普通中小学校的行政监督、大企业对所属普通中小学校的监督和学校内部评价在内的综合性、系统性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机构“督学”的主

2、要形式。  第三条 督导评估的目的:  (一)推动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运用正确的导向机制,引导和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11  (二)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及其校长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三)指导普通中小学校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教师、学生的评价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引导学生更好地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四)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学生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

3、学校发展,逐步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四条 对学校的常规性督导评估一个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各市(州)、县(市、区)和大企业可根据督导评估的职责分工和实际情况确定一个督导评估周期的具体时限,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备案。  对教师的评价每年进行一次。  对学生的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五条 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和校长评价,由各级政府或大企业的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11  对普通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以综合性督导评估为主,除必要的专项督导评估外,应将各类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统一到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上来,

4、提高督导评估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减轻学校的负担。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能机构在上述相关工作中有交叉的,应按照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本着“归口”的原则予以调整和理顺。  第二章 督导评估的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六条 现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的范围包括:  (一)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  (二)普通中小学校校长评价;  (三)学校内部对教师、学生的评价。  督导评估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需要与可能,适时地予以调整。  第七条 督导评估应坚持的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指导思想、指标设定、权重分配、结果处理等都应符合素质教

5、育的要求,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11  (二)科学性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保证指标体系的实用性和可行性,改进督导评估的方法,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三)民主性原则。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充分发扬民主,使评价成为教育督导机构、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四)发展性原则。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找出差距,激发内部活力,达到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要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

6、情况成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实效性原则。要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改进评价的方法和技术,优化评价程序,坚持多渠道、多角度获取信息,重视信息的深加工,在强化监督的同时加强指导,注重发挥引导功能。  第八条 对普通中小学校常规性的督导评估应按照职责分工,坚持面向所负责区域内所有普通中小学校。  对校长、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应面向所有人员。  第三章 督导评估的程序和方法11  第九条 督导评估应严格按照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结果处理阶段等基本程序进行。  第十条 对学校督导评估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常规性督导评估。教育督导机构按照

7、职责分工和学校督导评估规划,每年对部分学校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对学校的常规性督导评估应至少提前两个月向被督导评估学校下达书面通知,学校应预做准备。  (二)验收性督导评估。教育督导机构根据一定工作任务需要,对学校进行验收性质的督导评估。  (三)随机性督导评估。教育督导机构在必要时,对普通中小学校的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情况进行随机督导评估。  (四)跟踪性督导评估。对经过常规性、验收性和随机性督导评估的学校,必要时进行跟踪性督导评估,重点检查督导评估时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不断改进督导评估的方法和技术

8、,以获取真实、全面的信息。  采取多种形式吸纳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参与对学校工作的评价。11  第四章 自评制度  第十二条 各普通中小学校均应建立学校和校长自评制度,每学年进行一次常规性自评。  由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指导的,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的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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