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婚姻契约化下的中国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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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格式论文试论婚姻契约化下的中国式婚姻  论文摘要婚姻立法取决于对婚姻关系的定位,而所处的社会背景又深刻的影响着对婚姻关系的认识,在我国目前的社会转型期,婚姻契约说更能解释不断彰显的个人自由主义,因此,以契约说为基础的婚姻法律规则更能尊重个人选择,更加契合目前的婚姻道德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正是对这种观念的反映。  论文关键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国式婚姻   法律具有滞后性,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立法当时不能预见的新情况,司法解释就是针对这些新情况而

2、对法律适用进行的补充,从而使得司法实践中有所依据。但司法解释是一种受限制的立法活动,其必须遵循所解释法律的基本价值理念,婚姻在不断变动之中,解释婚姻的理论必然也随之发生变动,所以对婚姻立法的考察必须放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中,符合特定时代的社会正义。  一、从身份到契约——word格式论文中国式婚姻的嬗变  (一)嬗变的表征  1.男女地位日渐平等  在父权、夫权占据统治地位的中国古代社会,妇女缺乏独立性,男女地位极度不平等,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婚姻也不平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男女平

3、等、一夫一妻等婚姻家庭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得以提升,人们观念得以解放,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模式受到挑战,男女双方在婚姻中拥有平等的话语权。i  2.婚姻形式的多样性  随着自由主义思潮的入侵,社会包容度的增强,婚姻已经由昔日的单项选择题变成了拥有诸多备选答案的不定项选择题。其他因素诸如“父母之命”、“家族利益”、“门当户对”等对于婚姻的干预日渐衰微,婚姻正向以“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自我选择为中心的方向发展,试婚、网婚、闪婚再闪离、无子的丁克家庭、无性的丁斯家庭、隐婚、周末夫妻、不婚、同性

4、婚姻等等交织并存,婚姻观念的大混沌状态让人无所适从,在婚姻的问题上,越来越多的人游离于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之间。  (二)嬗变的负面效应  1.不当婚恋观横行word格式论文  自由的代价就是各种思潮并存于目前社会中,因为爱情而结合的婚姻正在退出婚姻的舞台,与此同时,机会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恣意横行在当代人的婚恋观中,希望以婚姻来改变命运的人越来越多,择偶标准也日益物质化。  2.婚姻稳定性降低  离婚早已褪去了其羞涩的面纱,人们不会像改革开放之前那样对离婚人士做出道德方面的负面评价,离婚率迅速增

5、高。据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的统计,我国共有196.1万对夫妻在2010年办理了登记离婚手续。与此同时,婚姻的神圣性受到了空前的挑战,眼前暂时的经济利益可以令得很多人放弃“白首之约”,轻易走向离婚。  (三)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式婚姻是什么  婚姻立法理念取决于如何认识婚姻,对婚姻关系的考察脱离不了特定的社会背景。契约从某种程度上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婚姻契约说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婚姻契约说最早由康德提出,他认为:“婚姻就是两个不同性别的人,为了终身互相占有对方的性官能而产生的结合体。……它是依据人

6、性法则产生其必要性的一种契约。”word格式论文婚姻契约说是在西方自由平等的思潮下衍生而来,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中国,如上所述,自由平等的契约观念日益从经济领域扩展到婚姻领域,从而使得婚姻契约说有了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的土壤。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婚前财产公证以及家庭AA制开始崭露头角并迅速流传开来,婚姻更多的体现了平等男女双方的自由意志。尽管婚姻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关系体,承载了道德、伦理、习俗、国家意志等多重价值诉求,但不可否认的是,契约的理念、内容与形式在婚姻关系中是客观存在的,契约的功能在婚姻

7、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用契约来解释婚姻,显然更为符合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现状。  二、从浪漫到实用——法律的演进  法律应当适应社会的需求,法律的供给应当及时的满足社会的需求。从中国《婚姻法》的几次变迁可以看出,立法者看到了中国社会中对婚姻契约的主动需求,原本自由平等的契约法理念也渗入到了婚姻法的领域中。2010年的司法解释三更加强调了“婚姻是一种契约”,同时更加注重了对个人财产权的保障,内化了当事人财产自治的契约精神。司法解释三共二十一条,其中涉及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共有十二

8、条,涉及到扩大个人财产范围的有六条,第十一条中对于婚姻中的最大宗财产——房产权属的规定引起了热议。笔者认为,该条规定不仅体现了司法紧贴时代的脉搏,回应群众关切,而且使法律体系之间更加科学,并可以有效调整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式婚姻。  (一)化解了《婚姻法》与《物权法》之间的尴尬word格式论文  在司法解释三出台之前,《婚姻法》遭遇《物权法》会很尴尬,《物权法》中对于房产的取得是以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登记为准,而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不动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的名下,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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