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ID:30412861

大小:89.04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2-29

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_第1页
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_第2页
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_第3页
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_第4页
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三条为了公共利

2、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区共同负责、以区为主。南湖区、秀洲区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除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范围,下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有必要时,市政府可以依法直接征收。—14—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由市政府作出决定,具体实施工作由市政府

3、委托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直接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下设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机构,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南湖区、秀洲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下设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机构,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市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二)会同有关

4、部门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三)负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四)组织实施市政府直接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五)负责对区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备案监督;(六)负责对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备案;(七)协助管理市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八)负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九)负责对本市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十)其他与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的工作职责。—14—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第六条区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5、:(一)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二)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理;(三)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四)具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五)具体组织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六)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七)按规定提请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房屋征收决定;(八)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手续;(九)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十)协助管理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十一)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

6、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十二)其他与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的工作职责。  市政府直接征收的项目,由市房屋征收部门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职责。第七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4—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第八条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公安、城管执法、文物保护、工商、环保、财政

7、、审计、监察、法制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内容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监察。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十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市、区政府可以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

8、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14—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