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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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工作,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部门,配备相应人员。第四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一)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及流程,对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进行考核;(二)做好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综合管理工作:(三)组织做好死因登记报告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

2、神疾病的相关资料采集、上报、监测、管理等工作;(四)落实规划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五)结合各类卫生宣传日,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宣传卫生法规和政策。重点做好高血压日、糖尿17病日、肿瘤宣传周、预防接种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爱牙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日活动;(六)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七)认真执行本单位承担的辽宁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有关工作,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辽宁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八)承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二章传染

3、病疫情报告第五条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规范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第六条医疗机构要备有符合要求的门诊日志、实验室登记薄、出入院登记薄、传染病报告卡,由责任人员认真规范填写。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医疗机构其运行程序应符合相应登记要求。第七条医疗机构接诊患者的首诊医师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对发现的应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要17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第八条医疗机构的传染病信息管理人员应每天定时收集、核实《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疫情信息报告。第九条《传染病报告卡》录入

4、人员要对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审核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应及时向填卡人核实。第十条医疗机构的传染病信息管理人员应每日对报告的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发现本年度内有漏报的传染病病例时,应及时补报;按要求进行疫情订正;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自查工作。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应保存3年。第三章传染病诊疗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要制定传染病防控重点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包括预检分诊工作流程、传染病患者或可疑者就诊转诊流程、传染病报告卡传递流程、

5、传染病诊断会诊流程、死亡病例传染病排查流程等;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要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17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预检分诊工作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开展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二)预检人员应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应将患者分诊至相关的专用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

6、施。(三)发生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时,医疗机构应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患者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门诊科室就诊。第十四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功能相对独立的传染病专用门诊,包括发热门诊、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等。传染病专用门诊应与普通门诊相隔离,应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并有醒目标志,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保持空气流通,空调系统独立设置,并有新风输入;配有消毒洗手设施。1

7、7第十五条门诊输液室应根据接诊病人的疾病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发热和非发热病人要分别设立输液室或输液区域并实施有效隔离。输液室应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发热病人应带口罩。第十六条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医疗机构应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第十七条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救治或拒绝接收转诊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不具备传染病救

8、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第十八条对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要做到全程规范治疗,严格执行出院标准(临床治愈和流行病学治愈);第十九条按照《辽宁省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传染病患者转运救治的感染控制与职业防护,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患者遗体处理;(一)在转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用车辆,转诊和接诊医疗机构应有专人17负责转接诊过程中的交接。在转诊中和转诊后,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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