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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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同法第56条  篇一:人大校《合同法》(第二版)XX年7月考前练习题  《合同法》(第二版)XX07考前练习题  一、辨析题  1.供电人因用电人违法用电原因需要中断供电,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供电人可不必承担责任。  解答:  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180条的规定,供电人因用电人违法用电原因需要中断供电,应按国家规定提前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委托合同无偿的,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承担

2、其损失。  解答:  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406条的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合同权利转让后,债务人不可以主张以其对让与人享有的债权与让与的合同权利抵销。解答: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

3、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4.依法成立的车辆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解答:  错误。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车辆、船舶、房屋等的买卖,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该合同在登记时生效,而不是成立时生效。  5.张某欲将自己与李某签订的合同中的部分权利转让给刘某,该转让必须经过李某同意才能生效。  解答:  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合同权利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不必经债务人同意。所以,张某只要通知李某合同

4、权利转让之事,而不必经过李某同意。  6.被撤销的合同不能溯及既往,自撤销时无效。  解答:  错误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合同被撤销以后将溯及既往,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  7.居间人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解答:  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

5、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8.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可以扣留保管物。  解答:  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380条的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合同义务就是合同当事人依据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义务。  解答:  错误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6、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合同义务是相对于合同权利而言的,是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义务。但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表明,合同义务的来源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表现在法律的规定也可以成为合同的内容。所以除了合同的约定义务外还有法定义务,合同法中的法定义务包括两大类:法律、行政法规等为合同当事人所设立的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  二、论述题(所附答案均为要点,应适当展开论述。)  1、试述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关系。(提示:分别从概念、相同的特点和区别上进行论述。)解答: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

7、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有一些共同点,即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一定事务,都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这两种合同都是诺成性的、不要式、有偿的合同。  但二者又有区别,这些区别主要体现在:  1.二者的主体资格的限制不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的主体限制较行纪合同宽松。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行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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