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分级负责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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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分级负责实施细则(修订)为适应我院学科专业和办学规模的新形势,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之精神,进一步加强院系两级管理,实现学院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现特对原《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分级负责实施细则》修订如下。一、专业申报与建设管理(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每学年度学院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2、负责制定学院各年度

2、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组织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3、负责制定院级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组织院级重点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重点专业的推荐工作。4、负责院级重点专业建设和新设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核。  (二)系部(分院)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分院)专业建设规划。2、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建工作。3、组织本系部(分院)专业建设项

3、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专项建设经费的合理使用等工作。4、按照学院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二、教学计划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从人才培养的整体目标出发,负责起草关于学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编制及其修订原则的文件。2、组织教学计划的编制及其修订,审核各系部(分院)制定的教学计划,提交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并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批。3、编印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二)系部(分院)

4、职责  1、根据教学计划编制的原则规定,编制本系部(分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报教务处审核。2、根据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组织编写与修订各课教学大纲,报教务处备案存档。3、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如需变更,报教务处审批。-7-三、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每学期第10周下达下学期各系部(分院)各专业教学任务(必修课、选修课等)。(2)负责协调跨系部(分院)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教师的安排。(3)负责认定和审批全院公共选修课的开设及其任课教师的安排。(4)负责每学期

5、第13周汇总、统计、编印、公布全院各专业开课计划。(5)负责在每学期第14周,落实、安排院公共选修课、校际选修课的选课工作;第15周将各系部(分院)学生的选课汇总表向学生公布。负责各系部(分院)学生对课程的退、改选工作,少数因特殊原因的退改选课程可由学生所在系部(分院)审核同意后集体报教务处办理。(6)负责审定学生重考工作。  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1)负责全院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的课表编排;负责制定各系部(分院)自行排课的原则规定,组织、协调编排各系部(分院)专业课课表。(2)负责汇总、编印各学期全院总

6、课表,并于每学期第17周将下学期课表发到各系部(分院)。(3)负责全院停、调课和教室使用的管理与调度。(二)系部(分院)职责  1、开课计划(1)负责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含承担的公共课、跨系部课程),并于教学任务下达2周内将“教学任务表”报教务处审核汇总。(2)负责对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尤其是对新开课和新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后,须报教务处备案,其中公选课开设及教师安排需报教务处审批。(3)负责每学期第13周负责组织本系部(分院)学生的选课;负责学生选修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4)负责第15周将下学期本系

7、部(分院)学生的选课名单及时通知到选课学生;负责审核退改选学生的选课情况,并报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向学生公布。(5)负责将本系部(分院)所开课程的学生选课名单打印分发给各任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6)负责在每学期第一周进行本系部(分院)学生的重考的报名、审核工作,并报教务处审定备案;负责在下学期开学前将各类开课通知到有关学生。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1)根据教学任务下达情况和学院系部排课的原则意见规定,负责本系部(分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验实训课的课表编制。-7-(2)负责本系部(分院)

8、的调、停课工作。因各种原因确需调、停课者,经教研室主任同意,系部(分院)主任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同时要安排好补课时间。各系部(分院)应根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关于教师调(代)课的规定》严格审批和控制调、停课课时数,原则上各系部(分院)每学期调、停课的课时数不得超过总学时数的5%。  四、学生成绩与学籍管理(一)教务处职责1、成绩管理(1)、负责全院学生各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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