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办法》的说明

关于《“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办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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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办法》的说明一、制定背景党中央、国务院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向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把环境保护提升到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人民切身利益的战略位置。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将2007年经济工作的指导方针从“又快又好”改为“又好又快”。温家宝总理则指出,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幅明显回落,但污染排放仍在继续增加”。污染减排工作已经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受国务院委托,去年下半年,总局与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华能等6家电力集团公司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出台了水污染物和SO2总量分配指导

2、意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去年8月,总局会同统计局、发改委,向社会公布了2006年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督促各地加大污染物削减工作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4月份和8月份我们将在此基础上,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省的情况。2007年1月16日,周生贤局长在全国环保厅局长会上明确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三大体系;2007年2月12日,周生贤局长在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会会上指出,减排工作第一条措施就是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2007年3月1日,周生贤局长在加快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视频会议上做了“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的报告。“三大体系”包括

3、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监测体系是考核的保障,是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重要手段。目前,国家总局已下发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7为了准确核定我省污染源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满足环境管理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需要,完成我省级各市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监测办法》,制定《四川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二、制定依据1、法规、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3)《四川

4、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17号)(4)《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年第369号)(5)《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6)省政府与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7)国家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8)《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2005年总局28号令)2、技术规范(1)《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申报办法》(待制定)(2)《主要污染物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总站正在组织制定)(3)《主要污染物监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总站正

5、在组织制定)(4)《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发〔2006〕114号)(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总局正制定,已有征求意见稿)(6)《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1)(7)《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检测技术规范》(HJ/T75-2001)(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定》(总站正组织制定)(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总局正制定)7(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已发布)(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已发布)(3)《水污染源在线

6、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总局正制定)(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总局正制定)(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总局正制定)(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总局正制定)(7)《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8)《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9)《环境污染治理实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23号)(10)《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试行)(11)《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三、制定目的为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提供监测数据,掌握污染

7、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数量,确保全省及各市州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五、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及各市、州“十一五”期间重点污染污源排放情况的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源是指污染物排放总量占各地区(以区县为基本单位)排污总量(指该地区排污申报登记中全部工业企业的排污量)85%以上的工业企业单位。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名单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和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由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省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由省环保局公布。五、减排监测因子与方法1、监测因子监测因子为我省“十一五”期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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