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省财政与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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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八年省财政与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财政年终结算办法文件字号名称结算事项结算办法一、分税制税收返还收入的结算《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办法的通知》([94]赣府发字1号)《关于核定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返还基数、原财政管理体制递增上解、固定补助或上交基数的通知》([94]赣财预字第69、70、71号)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按1993基数逐年环比递增,递增率按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平均增长率的1:0.2系数确定。若上划中央两税负增长,则相应扣减税收返还基数。2008年省对市县税收返还数额=2008年两税上划数—2007年两税上划数2007年省对市县税收返×(1+------

2、--------------------------------------------------×0.2)还基数2007年两税上划数二、省直管试点县体制基数的结算《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赣府发[2005]2号)江西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具体实施意见》(赣财预[200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赣府字[2007]12号)从2005年起,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试点,从2007年再新增38个试点县市。设区市对试点县市

3、体制性补助(上解),21个国家开发工作重点县以2003年决算数为基数,新增38个县市以2006年决算数为基数,经设区市和试点县市共同签章后,设区市固定上解省财政,由省财政补助给各试点县市。按市县共同签章确认数结算三、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分成的结算《江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94]第35号令)矿产资源补偿费平时缴入中央金库和省金库,交入省金库部分年终结算返还市、县50%。按省核定数返还。四、征收城建税上交的结算[85]赣财预字58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征城市维护税后有关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92]赣财预字20号《关于设市城市城建税上交省10%调剂平衡使用的通知

4、》城建税上解以1994年上解数为基数,从1995年起每年按10%递增上解。2007年城建税上解数×110%=应上交数五、城市征收教育附加收入上交的结算收入入库数×95%×15%=应上交数[94]赣财预字44号《关于省集中的城镇教育费附加改变上缴办法的通知》设区市本级和市政府所在的区以及所辖城区城市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的部分,上解省15%。六、农发行营业税附征税返还的结算赣地税发[1995]232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在省级入库部分年终返还市县。以市县农发行当年发生的利息收入所占比重计算,按省核定数结算

5、七、设区市本级安排给省直管试点县的补助和省直管县上解设区市本级资金的结算《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赣府发[2005]2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设区市本级对省直管试点县市补助资金下达和结算办法的通知》(赣财预[2005]5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赣府字[2007]12号)设区市安排给试点县市的专项补助、财力性补助和按规定应由设区市本级负担的配套资金,及省直管试点县市按规定上解设区市的资金,由省财政分别与设区市财政和试点县财政办理结算。相关数据由市县两级确认并加公章后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据此办理结算。八、代扣、代收

6、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的结算江西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赣财预[2002]第22号)地税部门委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收和代征省与设区市共享税手续费,由省以下各级财政全额列入支出预算,属于省负担的部分,年终与市县财政单独结算。省负担个人所得税代征代扣手续费=上年省负担数*市县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增幅;省负担五个共享税代征代扣手续费=上年负担数。九、所得税收入基数返还的结算《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02]第9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所得税基数返还额的通知》(

7、赣财预[2003]111号)2003年起,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调整为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各地所得税基数返还以2001年为基期年计算确定。省对市县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考核,如果市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完成数达不到核定数,省财政将扣减所得税基数返还额。按省财政核定的数额考核结算十、个人所得税超基数分成的结算《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02]第9号)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和博彩所得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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