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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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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被害人救助初探【内容摘要】现阶段,我国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主要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国家补偿和社会救助三种方式。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救助标准不统一,资金来源有限,致使绝大多数的刑事被害人得不到赔偿和救助,出现了司法不公,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和国家司法权威的丧失,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因此,本文就这三种救助方式进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救助构想。【关键词】刑事被害人司法公正救助构想引言在我国,刑事诉讼被认为是一项公权利,即由代表国家的检察官为了社会的利益,实现公众对犯罪的惩罚权而提起的。所以,
2、在刑事诉讼中,处于控辩双方的是检察官和被告人,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得不到重视,合法权益被忽视,导致各种问题的出现,如二次伤害、自力救济等。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已经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近年来,许多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由以犯罪人为中心,转向强调被害人权利与犯罪人权利的平衡。然而,尽管对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的认识日益得到加强,被害人参与诉讼的权利不断得到法律的认可和规范,但是,仅仅通过提高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并不足以完整地保障被害人的人权,不足以弥补犯罪给被害人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与心理上的伤害。在司法实践中,因犯罪
3、人的经济能力有限而无力赔偿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致使许多被害人因治疗伤病花费很大以及被致残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等情况而造成生活极度艰难的情形屡见不鲜。而在我国,关于刑事被害人的赔偿和救助问题是一个薄弱环节,鉴于此,本文就刑事被害人的救助问题进行研究,同时结合我国的实践,探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被害人救助制度。一、刑事被害人的界定及其内涵为了更好地研究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制度,有必要对刑事被害人的概念和内涵等问题有一个基本的把握。刑事被害人是指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目前,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被害人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导
4、致学者们对刑事被害人内涵的理解,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刑事被害人是指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1】宋世杰主编:《新刑事诉讼法教程》,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8页。第二种观点认为,刑事被害人是指因犯罪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而遭受一定损失或损害的人。【2】陈兴良主编:《刑事诉讼中的公诉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第三种观点认为,刑事被害人是指正当权利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3】张国安主编:《新编刑事诉讼法》
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页。关于刑事被害人内涵的界定,还有很多的表述,但纵观各种表述,主要存在以下分歧,即刑事被害人是否包括因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间接受害人或刑事受害人是仅限于自然人,还是也应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笔者认为本文中的刑事被害人仅指自然人,包括直接受害人和间接受害人。因此,本文认为,刑事被害人是指正当权利或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犯罪行为【4】严重犯罪行为是指犯罪手段极其恶劣不人道或造成了被害人死亡或严重的伤残,致使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被害人直系亲属和直接受其扶养的人陷入生活困境,存在严
6、重的社会隐患。侵害的自然人,包括被害人本身,还包括被害人的直系亲属和直接受其抚养或赡养的人。简而言之,明确刑事被害人的定义和内涵,有利于及时有效的救助刑事被害人,防止刑事被害人受到第二次伤害或产生复仇的心理。二、刑事被害人的救助现状与思考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刑事犯罪逐年增加,刑事被害人人数也不断扩大,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因此,对刑事被害人的人权保护变得越来越紧迫。但是,由于受我国历史、经济、政治等意识形态的影响,刑事被害人的救助方式存在很大的不足或缺失。当前,我国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主要有三种方式:(一)刑事附带
7、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被害人的一项特殊权利,目的是为了使刑事被害人基于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害能够得到赔偿,实现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保护。但是,这一救助方式存在着很大的不足。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刑事被害人只能就刑事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才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而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失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又根据该《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司法实
8、践证明,严重犯罪的加害人家里往往很贫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国家也没有配套的强制性措施来保证其判决的执行。据统计,许多被害人在获得了法律的形式正义审判之后,大约有80%以上的刑事被害人是无法从被告人处得到赔偿的。【5】参见曹晶晶、李惠媛:《广东试点国家救助刑事被害人》,载《中国改革报》2007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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