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989827
大小:96.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2-07
《2017年四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第1包.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7年四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第1包打印机A3激光黑白双面打印机子包协议协议编号:17XT-TP-3A/17-098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乙方: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日期:2017年12月一、国税系统批量采购协议书协议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协议名称2017年四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第I包打印机A3激光黑白双面打印机子包协议2协议编号17XT-TP-3A/17-0983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甲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甲方联系人朱海燕联系电话010-634180164乙方名称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乙方地址中国(上海
2、)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79号8层D单元乙方账务信息提交付款申请时提供乙方联系人胡青联系电话13501365941传真010582451915交货时间批量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按照《配送信息及投标人供货服务网点响应表》执行6协议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1,358,500.00)7合同付款合同付款由乙方或供货服务商与采购人签署采购合同后直接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乙方或供货服务商递交的合格付款申请资料后15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8履约金及返还(1)乙方在签订《2017年第四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第1包打印机A3激光黑白双面打印机子包
3、协议》时向甲方提交相当于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即¥27,170(四舍五入,精确到元)。(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结束,质保期1年满后凭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以及经各采购人确认的年度巡检报告无息返还。协议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确定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2017年第四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2017年四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第I包打印机A3激光黑白双面打印机子包协议》(协议编号:17XT-TP-3A/17-098,以下简称:“协议”)。第一条
4、定义及协议适用范围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乙方: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是甲方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确定的中标产品供应商,也是成交产品的总供货商和协调人。采购人:指甲方所属的省及省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具体包括省级国家税务局、地市级国家税务局、区县级国家税务局及相关机构。供货服务商:指经乙方授权的为各采购人提供成交产品及售后服务的机构。甲方应对采购人的采购行为负有监管责任,乙方应对供货服务商的供货及服务行为负有监管责任。乙方必须对供货服务商统一授权,并出具授权书;同时乙方应与供货服务商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对采购人和供货服务商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
5、乙方对供货服务商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条成交产品及价格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乙方及供货服务商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成交产品和服务,且不提出任何附加条款。序号子包号货物及型号产地及品牌数量(台)单价(元/台)小计(元)1A3激光黑白双面打印机DocuPrint3105中国/富士施乐19071501,358,5002合计--190--1,358,500交货地点:按照《配送信息及投标人供货服务网点响应表》执行交货及安装期限:批量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协议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2.本项目中标产品价格,除产品价格外,还包含送货、安装
6、、调试、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服务费及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在质量保证期内,各采购人无需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或供货服务商应免费上门服务(包括上门费、备件费、人工费及相关费用等)。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乙方及供货服务商保证为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及服务。2.乙方及供货服务商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招标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求,同时满足乙方投标时承诺的其他内容。3.乙方及供货服务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问题
7、。4.乙方及供货服务商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5.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侵权的,则由乙方负责处理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包装要求1.乙方及供货服务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随货物应附有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随箱的技术资料。第五条批量采购合同签订及供货期限1.乙方或供货服务商应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与国税系统各采购人签订《2017年第四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