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365022
大小:264.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11
《国税系统批量采购协议.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8年第三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4包协议编号:18XT-GK-5D/18-140甲 方:国家税务总局乙 方: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日 期:2018年7月8协议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协议名称2018年第三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4包协议2协议编号18XT-GK-5D/18-1403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甲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甲方联系人蒋兴宏联系电话010-634176714乙
2、方名称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乙方地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72号乙方账务信息以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上信息为准乙方联系人莫冰威联系电话0512-52856404-539_13816800935传真0512-52843382_5交货时间批量采购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按照《配送信息及投标人供货服务网点响应表》执行6协议金额人民币玖拾贰万捌仟伍佰壹拾元整(¥928,510.00)7合同付款合同付款由乙方或供货服务商与采购人签署采购合同后直接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乙方或供货服务商递交的合格付款
3、申请资料后15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8履约金及返还(1)乙方在签订《2018年第三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4包协议》时向甲方提交相当于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柒拾元整(¥18,570.00)(四舍五入,精确到元)。(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结束,质保期3年满后凭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以及经各采购人确认的年度巡检报告无息返还。8协议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招标采购,确定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2
4、018年第三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4包”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2018年第三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4包协议》(协议编号:18XT-GK-5D/18-140,以下简称:“协议”)。第一条定义及协议适用范围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乙方: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是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的中标产品供应商,也是中标产品的总供货商和协调人。采购人:指国家税务总局各省、市、县税务局。供货服务
5、商:指经乙方授权的为各采购人提供中标产品及售后服务的机构。甲方应对采购人的采购行为负有监管责任,乙方应对供货服务商的供货及服务行为负有监管责任。乙方必须对供货服务商统一授权,并出具授权书;同时乙方应与供货服务商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对采购人和供货服务商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乙方对供货服务商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条中标产品及价格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乙方及供货服务商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下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提出任何附加条款。序号包号货物及型号产地及品牌数量(台)单价(元/
6、台)小计(元)1第4包A3黑白复印机ⅠA3黑白复印机ⅡA3黑白复印机ⅢA4黑白复印机MX-M2658UV(含选购件)夏普江苏常熟224,35095,700MX-M2658UV(含选购件)574,780272,460MX-B4621R(含选购件)498,950438,550MX-M2658UV(含选购件)284,350121,8002合计------928,510.00交货地点:按照《配送信息及投标人供货服务网点响应表》执行交货及安装期限:批量采购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协议总价(人民币大写):玖拾贰
7、万捌仟伍佰壹拾元整(¥928,510.00)2.本项目中标产品价格,除产品价格外,还包含送货、安装、调试、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服务费及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在质量保证期内,各采购人无需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或供货服务商应免费上门服务(包括上门费、备件费、人工费及相关费用等)。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乙方及供货服务商保证为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及服务。2.乙方及供货服务商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招标采购时
8、提出的各项需求,同时满足乙方投标时承诺的其他内容。3.乙方及供货服务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问题。4.乙方及供货服务商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5.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侵权的,则由乙方负责处理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包装要求1.乙方及供货服务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