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832798
大小:67.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2-06
《附带民事诉讼与检察监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附带民事诉讼与检察监督曾志荣[法]卡斯东.斯特法尼.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H]罗结珍.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174$蔡墩铭.刑事程序法[M]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2:89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中华人比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冇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笫2款: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
2、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屮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市判组织继续市理附带民事诉讼”;《新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屮,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半附带民半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损
3、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书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耕神损失而提起附带尺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爭附带民爭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書人向人民法院民事
4、审判庭另行捉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摘要:部门及民行检察部门而言,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从两条增加到四条,相对此次修法的幅度,并不是改头换面的变化,但是其所带来的变化需要检察机关进行的应对却需要检察机关认真仔细研究及认真应对。因绝大多数的刑事诉讼均由侦监、公诉部门进行,并履行刑事审判监督的职能。按照方便原则,由侦监、公诉部门负责各自阶段的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也未尝不可,同时更及时有效。但是如果考虑到新刑诉法生效实施后,检察机关面临工作量大量的增加,在刑检线没有增加编制及人员的情况下,附带民
5、事诉讼的监督,按照检察机关内部分工及职能安排,统一将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判决、执行均由民行部门进行监督,从业务分工上来说具有合理性。关键词:附带民事诉讼;保全措施;调解;执行;检察监督修改后的刑诉法已在今年的1月1日起施行,对于检察机关来说,如何学习掌握及应对刑诉法修改带來的变化及挑战是当务之急。在涉及到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法条变化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修改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在刑事审判实务中,附带民事诉讼历来是刑事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案
6、由、范围、被告等也呈扩大的趋势。在富阳市范围内,以往被害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案和交通肇事案这两部分。依照在日常工作中所接触的信息,rti于附带民事诉讼的依附性及经济性,现在许多被害人及其家属在抢劫、抢夺、过失致人死亡、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犯罪的案件中也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强烈意愿。并且诉讼的对象也不限于被告人,承担替代责任、连带责任的人也成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对象'
7、曾志荣,男,原资深公安干警、检察官,现为北京京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擅长领域:投资并购尽职调杳及谈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8、及合规经营、纠纷解决、诉讼业务、知识产权保护,电话13906502917,邮箱13906502917@139.com。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除了刑事被告人外,还有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经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被害人的遗产继承人、英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除了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不易直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外,其他
9、四类人都可以直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所以,一般认为该规定就是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规定。其中,因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际上是指向哪些单位和个人,因为无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较大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据此不予受理或驳冋被害人对刑事案外人的起诉。《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CI哗人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